济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统保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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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统保方案
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名称及地址
投保人名称:
投保人地址:
二、被保险人名称地址
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地址:
三、营业性质
物业服务(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四、管理项目
1.
2.
3.
本保险方案适用于住宅、写字楼等各类物业项目。
五、投保险种
物业管理责任险主险及附加险
物业管理责任险主险
1. 累计赔偿限额
(1)RMB 3,000,000.00 ( )
(2)RMB 5,000,000.00 ( )
(3)RMB 8,000,000.00 ( )
(4)RMB 10,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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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
统保方案
物业管理责任险保险方案
2.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RMB 2,000,000.00 ( )
(2)RMB 2,500,000.00 ( )
(3)RMB 4,000,000.00 ( )
(4)RMB 5,000,000.00 ( )
每人每次事故限额 RMB400,000.00 元。
3. 免赔额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RMB200 元或损失金额 10%,两者以高者
为准。
若特约中的扩展条款中约定了免赔额(率),以特约的为
准。
4. 特别约定
(1)扩展承保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在从事安全防范工作过程中因
疏忽或过失致使小区内业主家庭室内(包括地下室)财产盗抢损
、服装、家具、床上用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 RMB100,000.00,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10,000.00。
(2)扩展承保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因对小区内公共娱乐、健身设
施等物业合同约定的其他设施设备未尽到维护或管理职责导致第
三者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每次事故
赔偿限额为 RMB300,000.00,累计赔偿限额为 RMB500,000.00。
(3)扩展承保小区内有专人看管的且停泊于固定停车场所的业
主二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整车被盗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
承担的赔偿责任。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2,000.00,累计赔偿限
额 RMB8,000.00。
(4)高空坠物责任:
A 款:
扩展承保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牌、霓虹灯、建筑物原带围
人身伤害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 RMB300,000.00,财产损失每次事
故赔偿限额为 RMB3,000.00,累计赔偿限额为
RMB1,000,000.00。
B 款:
扩展承保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牌、霓虹灯、建筑物原带围
栏、建筑物原带材料坠落造成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
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人身伤害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
失(仅限于家用电器(不含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便携设备)
栏造成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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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300,000.00,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 RMB3,000.00,
累计赔偿限额为 RMB1,000,000.00。
(5)水渍责任:
A 款:
扩展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内的管道(仅限于住宅项目公共管
道、共用管道)破裂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50,000.00,累计赔偿限额
RMB100,000.00。
B 款:
扩展承保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内的管道(仅限于住宅项目公
共管道)破裂造成水渍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每次
事故赔偿限额 RMB20,000.00,累计赔偿限额 RMB50,000.00;扩
展承保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内的管道(仅限于住宅项目公共管道)
【1】
返水 造成水渍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每次事故
赔偿限额 RMB10,000.00,累计赔偿限额 RMB10,000.00;扩展承
保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内的管道(仅限于住宅项目公共管道)溢水
【2】造成水渍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每次事故赔偿
限额 RMB10,000.00,累计赔偿限额 RMB30,000.00。
C 款:
扩展承保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内的管道(仅限于非住宅项目
公共管道)破裂、返水、溢水造成水渍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
赔偿责任: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100,000.00,累计赔偿限额
RMB200,000.00。
5. 附加险
1. 错误与遗漏条款
2. 不可控制条款
3. 附加警示责任保险条款
物业管理责任险附加险(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
一、停车场责任险
1. 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
累计赔偿限额(元)
150,000.00
1,0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0
造成水渍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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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免赔额
免赔选择一: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 RMB2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两
者以高者为准。
免赔选择二: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 RMB1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5%,两者
以高者为准。
3. 特别约定
扩展承保停车位车辆的以下损失:
(1)不明原因造成的车辆碰撞、划痕损失:
每次赔偿限额为
RMB3,000.00,累计赔偿限额为 RMB50,000.00。
(2)机动车辆的玻璃破碎:
每次赔偿限额为 RMB3,000.00,累计赔
偿限额为 RMB50,000.00。
(3)扩展承保非全车被盗、仅车上零部件或仅附属设备被盗发生的
损失。
发生这一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赔偿约
定: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 RMB1,500.00,累计赔偿限额为
RMB80,000.00。
(4)投保时需提供停车场车位平面图或照片,出险时若投保车位数
不足,需比例赔付;车辆碰撞及划痕案件索赔时须提供监控录像资
料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确属在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区域遭受损失的
证明,此处“划痕”的定义为“无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
二、电梯责任险
1. 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
累计赔偿限额(元)
200,000.00
500,000.00
300,000.00
800,000.00
400,000.00
1,000,000.00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同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2. 免赔额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RMB2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两者以高者为
准。
三、游泳池责任险
(1)责任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RMB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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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切险
一、投保人名称和地址:
投保人名称:
投保人地址:
二、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地址: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400,000.00。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RMB400,000.00
(2)免赔额: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RMB2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两者以高者为
准。
释义:
【1】返水:
由于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排水回流至排水口外。
【2】溢水:
由于物业工作人员疏忽或过失未保障蓄水设施及时清理蓄水(如未维持排水/抽水设备正常运
转)或未及时阻止水流进入蓄水设施而导致水流从蓄水设施中漫出来。
保费计算方式:
物业管理责任险保费=主险累计赔偿限额×(主险基础费率+投保物业项目数×高空坠物责任 A 款或 B 款费
率+项目数 1×水渍责任 A 款或 B 款费率+项目数 2×水渍责任 C 款费率)+投保车位数×停车场责任附加险
费率+投保电梯数×电梯责任附加险费率+投保游泳池数×游泳池责任附加险费率
项目数 1 为投保的住宅项目数量
项目数 2 为投保的非住宅项目数量
公共设施设备的财产一切险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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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性质:
物业服务(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四、保险财产地
址:
五、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
房屋及建筑物(含装修)
RMB
机器设备
RMB
其他财产
RMB
总保险金额:
RMB
六、每次事故免
赔: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 2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两者以高者为准。
七、保险期限:
12 个月,自 2015 年 月 日 0 时起至 2016 年 月 日 时止。
八、保险费率:
待定
九、保险费:
待定
十、司法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十一、基本条款:
参考条款:
财产一切险统颁条款
出单条款:
出单公司财产一切险条款
十二、附加条款:
下列附加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
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附加条款为准:
1. 错误与遗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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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人名称和地址:
投保人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及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第三方人员外包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
投保人地址:
二、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被保险人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及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第三方人员外包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
被保险人地址:
三、营业性质:
物业服务(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四、地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五、赔偿限额:
详见《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附表》
六、被保险雇员:
雇员工种
人数
物业管理人员
待定
七、保险期限:
12 个月,自 2015 年 月 日 00:
00 起至 2016 年 月 日 24:
00 止。
八、免赔额:
医疗费用免赔额为 RMB100.00 元后 100%赔付,
2. 不受控制条款
3. 违反条件条款
4. 保单注销条款(90 天)
雇主责任险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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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险费:
总人数×每人保费
十、付费日期:
投保人在起保日期前全额交付保险费
十一、司法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十二、基本条款:
出单公司雇主责任险条款
十三、特别约定:
1. 《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属于或视同工伤的事故属于本保单的保险事故。
2. 对于本保单项下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有权选择向本保单或工伤保险进行
索赔。
3. 被保险人如果有工伤保险或其他类似保障,本保险单的伤残和死亡赔偿责
任不因此而受影响,本保险单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与被保险人的工伤保险或
医疗保险互为补充。
4. 被保险人的雇员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经医生证明需停工超
过 5 天接受治疗的,在停工治疗期按照雇员的 70%日工资赔付,每周赔偿金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 26 周。
5. 医疗费用仅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用药
进行赔付。
6. 当被保险人受本保险保障的雇员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须
入住医院进行治疗时,保险人将依其住院天数赔偿每日人民币 20 元整,
以 365 天为限。
7. 当被保险人受本保险保障的雇员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
的医疗费用在医疗费用限额下进行赔付,不区分工伤事故性质或意外事
故性质。
十四、附加条款:
下列附加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
则以下列附加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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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错误与遗漏条款
2. 违反条件条款
3. 保单注销条款(90 天)
4. 24 小时人身意外伤害条款 A 款
十五、争议解决方
式
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方案五
方案六
死亡、伤残
6 万
10 万
15 万
20 万
30 万
40 万
医疗费用
1 万
1.5 万
2 万
2 万
3 万
4 万
住院津贴
20 元/天
20 元/天
20 元/天
20 元/天
20 元/天
20 元/天
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附表:
济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
统保方案费率表
1. 物业管理责任险费率表
物业管理责任险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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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基础费率(‰)
方案一
RMB 3,000,000.00
RMB 2,000,000.00
1.7
方案二
RMB 5,000,000.00
RMB 2,500,000.00
1.2
方案三
RMB 8,000,000.00
RMB 4,000,000.00
1
方案四
RMB 10,000,000.00
RMB 5,000,000.00
0.8
高空坠物特
约费率
(‰)
A 款
0.1
B 款
0.2
水渍责任费
率(‰)
A 款
0.4
B 款
0.5
C 款
0.6
停车场责任附加险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费率(元/车位)
免赔一
免赔二
方案一
RMB
1,000,000.00
RMB 150,000.00
20
25
方案二
RMB
2,000,000.00
RMB 200,000.00
35
40
方案三
RMB
5,000,000.00
RMB 500,000.00
45
50
电梯责任附加险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费率(元/部)
方案一
RMB 500,000.00
RMB 200,000.00
90
方案二
RMB 800,000.00
RMB 300,000.00
150
10 / 11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方案五
方案六
死亡、伤残
6 万
10 万
15 万
20 万
30 万
40 万
医疗费用
1 万
1.5 万
2 万
2 万
3 万
4 万
住院津贴
20 元/天
20 元/天
20 元/天
20 元/天
20 元/天
20 元/天
费率(元/人)
52
85
150
180
240
300
方案三RMB 1,000,000.00RMB 400,000.00200
游泳池责任附加险
费率
1000
(元/个)
注:
物业管理责任险保费=主险累计赔偿限额×(主险基础费率+投保物业项目数×高空坠物责任 A 款或 B
款费率+项目数 1×水渍责任 A 款或 B 款费率+项目数 2×水渍责任 C 款费率)+投保车位数×停车场责任附
加险费率+投保电梯数×电梯责任附加险费率+投保游泳池数×游泳池责任附加险费率
项目数 1 为投保的住宅项目数量
项目数 2 为投保的非住宅项目数量
2. 公共设施设备的财产一切险的费率为:
0.08%
3. 雇主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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