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广东省农业科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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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附件1:

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凝聚农业科技创新资源,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现实科技需求、关键技术研究、实用产品创制、重大技术推广,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新体制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切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一)广东省农业技术研发项目。

1.扶持方向。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2号)精神,重点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农业资源以及废弃物利用、环境保护、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控、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农产品加工以及冷链保鲜、贮运技术、质量安全等技术研发。

鼓励研发机构联合攻关重点新品种、关键技术,以及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对接广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农业科研项目储备库)征求到的企业等单位技术需求,组织开展技术研究项目。

2.绩效目标。

对接农业技术需求,组织开展联合科技攻关,有针对性地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农业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资格。

牵头机构具有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或领域研究的工作基础和明显的技术优势;拥有承担本项目研发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具有开展技术研究与示范所必需的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2)项目主持人资质。

原则上应是一线从事农业技术创新应用推广五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人才并工作两年以上,具备该技术领域的学术基础和研究储备。

优先支持省级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团队专家团队参与申报。

(3)其他要求。

一是申报单位要围绕扶持方向,结合自身合作研究实际,自行登录“广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gdnkfw.org)—“综合服务”—“找需求”板块选择项目组织申报;二是省直单位限报5项,并附推荐函;三是已申报过2017年该专项及其它财政扶持资金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组织申报本项目。

四是联合开展研究示范的企业和参与单位需提供相关研究内容的佐证材料及合作承诺证明。

五是按照广东省农业技术研发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1)。

4.补助标准。

通过专家评审,遴选20个左右农业技术研发项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以内。

5.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围绕农业技术需求,开展相关研究与示范,切实帮助解决农业技术难题,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1.扶持方向。

根据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2018年拟重点支持以下农业技术示范与推广: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的示范与推广;蔬菜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行为规范评价。

2.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1)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通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1个项目,补助资金约110万元。

(2)蔬菜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通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1个项目,补助资金约110万元。

(3)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行为规范评价。

通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1个项目,补助资金约200万元。

3.建设内容。

(1)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的示范与推广、蔬菜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①农业技术的示范推广。

将示范带动、现场培训、远程指导、信息化服务作为技术推广的主要任务,围绕申报的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与市、县(市、区)农科所、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和示范基地、示范户的对接,探索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新模式,促进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加快我省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②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云应用。

实施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相关单位,要以中国农技推广APP、农技宝、农博士等信息化应用为载体,提高对农业科研、推广、教学单位和农业经营主体的覆盖面,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智能化,实现农业科技推广的精准化服务。

项目专家、农技员通过APP对经营主体、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并结合农事农情农时,在项目实施阶段每月至少发送5条以上阶段性的技术服务和成果应用有效信息。

③建设运行高效的示范推广载体。

项目单位要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

重点打造1个以上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3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以上主推技术培训,将农业技术落实到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

(2)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行为规范评价

①构建各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电子档案,对各类农技推广机构实现网格化管理,将建设情况、任务计划、服务人员、服务成效等发展动态进行汇集,形成农技推广服务展示网页。

②构建农技推广服务行为电子档案,记录基层农技员的工作日志,通过信息技术的新手段,登记各级农技人员日常农业技术服务时间节点,对服务地点进行定位,登记农技员开展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现场过程,包括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主推技术应用示范,符合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的主推品种推广示范。

③构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电子档案,登记各农业县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跟踪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过程与成果,展示观摩培训活动成效。

4.绩效目标。

(1)示范推广农业重大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农技服务信息化水平,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建立不少于250个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电子档案并形成展示网页。

(3)组织开展基层农技员进行服务行为登记,建立不少于1000个农技员的农技推广服务行为电子档案。

(4)汇总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情况,包括服务里程、服务次数、能力提升培训次数、服务类别占比、各县区和农技站、农技员的活跃度等,提高农技推广效能。

5.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以上农业相关机构。

(2)申报单位具备丰富的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服务的实施经验。

(3)申报单位具有应用信息技术开展农业电子档案登记的工作经验。

(4)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行为规范评价的单位必须熟悉并参与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信息系统的录入、审核、上报和分析等工作;熟悉并参与农业部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安装与推广工作。

(5)按照广东省农技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2)。

6.资金用途。

(1)用于农业技术知识产权购买服务;

(2)购置推广应用相关的耗材耗能、农业生产资料等;(3)购置(租赁)推广应用相关的小型农业机械设备,水肥一体化设施,数据记录、分析仪器设备等;(4)补贴云平台信息服务费等;(5)实施项目相关人员差旅费、技术咨询费、项目评审费、宣传培训费、日常办公耗材、下乡燃料动力费用和其他与推广工作相关的支出。

(6)正规刊物文章发表、书籍购买、材料印制等知识产权及其配套服务购买。

(7)设备及网络配置使用等费用。

(三)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农业科研项目库)应用项目。

1.建设内容。

(1)农业科研成果储备库扩容提质。

面向全省涉农企事业单位动态开展农业科研成果项目征集;重点加强对动植物新品种权、审定品种、涉农专利、省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信息采集、梳理、入库、发布。

(2)开发农业科技报告服务系统。

面向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建立农业科技报告工作流程,实现项目形成的应用性技术成果在线录入、社会公开、信息共享等网络化服务。

(3)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交易。

从储备库中遴选15项以上先进适用农业科研成果,联合有资质的交易机构进行挂牌交易,辅助成果转移转化。

(4)开展农业科研动态分析。

基于入库成果项目的数据动态分析,科学研判、评估主导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的研发热点、技术难题,并形成全省农业科研动态分析报告。

2.绩效目标。

(1)农业科研成果储备库入库增量不少于500项。

(2)遴选15项以上先进适用农业科研成果挂牌交易。

(3)提供全省农业科研动态分析报告1份。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中具备法人资格的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

(2)申报单位具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质,有开展农业科研成果项目征集、整理分析的工作经验,能配合主管部门完成储备库的建设维护。

(3)按照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3)。

4.补助标准。

通过专家评审,全省遴选确定1个单位承担省级农业科研成果储备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约100万元。

5.资金用途。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研成果项目信息采集、整理入库,软件平台完善,开展数据分析研判,辅助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交易等。

(四)国家(广东)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监测项目。

1.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思路和部署,结合我省生态区域农业生产要素特点,组织建设若干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并组织我省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依托单位开展农业生产要素基础性长期性观测监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在我省不同生态区域,布局并启动农业科学实验站建设工作。

(2)组织我省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依托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作物资源、土壤质量、农业环境、植物保护、畜禽养殖、动物疫病、农用微生物、天敌等昆虫资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等9个领域规定的相关观测监测工作,组织获得并分析利用观测监测数据。

(3)开展实验站技术人员的技能提升活动,通过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进一步统一全省业务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理顺工作机制。

(4)定期组织省内实验站依托单位开展观测监测工作交流、总结和评估,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相关监测任务数据中心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加强省级、地市级依托单位与国家数据中心的对接力度,更好把握国家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方向。

(5)根据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的工作部署,加强联盟运行机制建设,组织联盟工作会议,密切联盟各成员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积极主动争取对接国家联盟,做好区域和广东相关科研任务承接。

多渠道积极争取联盟承担或参与更多我省、华南区域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三农工作任务。

加强与省内高校、兄弟农科院的联系,争取华南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

2.绩效目标。

依托国家农业观测实验站的建设基础,开展全省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对全省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科学观察、观测和分析,阐明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为全面认识农业生产要素变化规律提供基本途径,为推动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和科学安排农业生产提供重要支撑。

(1)在全省不同生态区域建设13-15个农业科学实验站,组建一支150人以上的观测监测和数据分析骨干人才队伍。

(2)对作物资源、土壤质量、农业环境、植物保护、畜禽养殖、动物疫病、农用微生物、天敌等昆虫资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等9个领域的40-50项重点任务进行持续性观测监测,获得一批观测监测数据,通过专门数据传输途径提交国家农业科技数据中心,同时为建设广东省相关数据库做好数据积累,为我省农业生产提供数据参考。

(3)组织3-5场次的工作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农业基础性长期监测工作的技术水平。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须为列入农业农村部(农科教发〔2017〕5号文)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依托单位,同时是省属农业科研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对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好科技平台条件和人才条件。

(3)申报单位管理制度完善、规范,组织协调能力强,能较好地承接对国家数据中心的联系并组织联络省内各实验站的工作。

(4)按照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3)。

4.补助标准。

通过专家评审,全省遴选确定1个单位牵头承担国家(广东)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通过牵头单位组织省内13-15个实验站开展相关工作,该项目工作补助资金约200万元(由承担单位按任务量转拨到各实验站掌握使用)。

5.资金用途

(1)必要的观测监测设施设备购置费;

(2)观测监测任务所需的测试、化验、分析等费用;

(3)燃料动力费、生产资料、原材料费;

(4)数据处理、分析、传输费用;

(5)项目相关人员差旅费、劳务费、人员费、绩效,专家技术咨询费;

(6)会议费、宣传培训费、资料费等。

(7)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开展工作的相关支出。

(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科学试验基地监管项目。

1.项目内容。

(1)组织专家对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科学试验基地申报单位进行评审。

(2)收集整理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科学试验基地项目建设情况。

(3)对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4)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利用。

2.绩效目标。

(1)对全年广东省上报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科学试验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并形成结论。

(2)掌握承担建设任务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科学试验基地的建设情况,协助主管部门对建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3)通过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的数据,掌握我省重点实验室的整体情况,提出一系列加强监管、促进水平、规范管理的措施。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科研院校。

(2)申报主体建有农业部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3)申报主体承担过国家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4)按照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3)。

4.补助标准。

通过专家评审,全省遴选确定2个单位承担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科学试验基地监管项目,补助资金共200万元。

5.资金用途

(1)专家评审、论证的专家费,技术咨询费。

(2)全省重点实验室调研专家及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

(3)管理软件购置费、维护费、数据提炼分析费。

(4)日常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或劳务费。

(5)日常办公耗材费、材料费。

(6)其他不可预见的支出等。

(六)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转基因成分例行监测与科普宣传项目

1.建设内容

为发挥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作用,共同组织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南繁基地、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进口等环节日常监管,广泛普及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知识,促进农业转基因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人才和技术支撑我省行政区域内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2.绩效目标。

(1)全年开展不少于450个样品检测任务。

(2)组织开展1次大型进大学校区、不少于3次进中小学校园科普宣传活动。

(3)组织实施全省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

(4)协助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具有国家双认证资质的、且依托我省建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督检验测试机构。

(2)按照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3)。

4.补助标准。

通过专家评审,全省遴选确定1个单位承担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转基因成分例行监测与科普宣传项目,补助资金约100万元。

5.资金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与配合进行省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邮电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七)农业科技下乡工作项目

1.建设内容。

(1)根据我省各地的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时季节,组织我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种养殖行业的专家、教授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以技术咨询、专题技术讲座、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

(2)通过遴选和发布全省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引导广大农民选择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

(3)规范广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数据库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在互联网+的技术应用下,利用信息技术的新手段,探索农业科技下乡新模式,切实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4)组织专家对《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粤农办〔2009〕203号)进行修订。

(5)对2009年以来我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用情况研究。

2.绩效目标。

(1)在全省各地市开展农业科技巡回展示活动不少于30个乡镇。

(2)完成当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发布工作,印刷《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手册》4000册并结合科技下乡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3)完成2009年以来我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研究报告。

(4)使全省基层农技推广管理信息系统种植、畜牧、农机、水产等四个行业数据填报和审核率不低于90%。

(5)完成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类论文(论述)1-2篇(份)。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为农业部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在册的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关联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丰富的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实施经验。

(3)申报单位直接组织或参与过我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评审工作。

(4)以申报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正规期刊发表过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相关论文。

(5)按照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3)。

4.补助标准。

通过专家评审,全省遴选确定1个单位承担农业科技下乡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评审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约100万元。

5.资金用途

(1)项目评审、专家劳务、培训学习会议等费用;

(2)正规刊物文章发表、书籍购买印刷等知识产权及其配套服务购买;

(3)下乡汽车租赁、授课设备更新维护等费用;

(4)实施项目相关人员差旅费、技术咨询费、宣传培训费、日常办公耗材、下乡燃料动力费用和其他与推广工作相关的支出等。

(八)特色农机装备技术研发项目

1.专题背景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提高生产率、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物质基础。

以补短板为导向,突出广东特色,围绕种、养、加的重点生产环节,研发出一批关键技术和装备,为我省农机化供给侧改革提供技术支撑,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2.专题内容

(1)适合丘陵地区机械化生产的关键设备研发

围绕我省丘陵山区农业发展的需要,研究适合我省丘陵地区的果园高架作业、单轨运输、施肥、生产管理等技术设备,创制出新装备并进行应用示范。

拟支持项目数:

2个,每个不超过200万元。

(2)畜禽规模化养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主要是开展高原地区农业废弃物处理示范推广;广东地区规模化养羊关键技术装备、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技术装备研发。

拟支持项目数:

3个,其中高原地区农业废弃物处理示范应用项目不超过200万,其他项目每个不超过100万元。

(3)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针对我省农产品减损增效,提升初加工水平的发展需要,主要是开展虾自动剥制、特色茶智能化加工、柚子等农产品产后加工技术装备研究,创制出新装备并进行应用示范。

拟支持项目数:

3个,其中虾自动剥制项目不超过200万,其他项目每个不超过100万。

(4)特色经济(园艺)作物生产关键装备技术研发

主要开展菠萝等广东特色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研究,华南地区温室设施智能化控制、精准定量水肥一体化灌溉等技术装备的研究,创制出新装备并进行应用示范。

拟支持项目数:

2个,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

(5)现代农机装备新技术研究

主要开展“互联网+农机”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研究等新技术研究。

拟支持项目数:

2个,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

3.专题目标

获得一批特色农机关键技术,研制出一批现代农业新装备,建立一批特色农机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基点,培养一批特色农机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的人才。

4.考核指标

专题内容

(1)~(4):

其中高原地区农业废弃物处理示范推广项目必须在高原地区建立应用示范点1个,其他每个项目需研制出农机装备产品1~3种,建立1个应用示范点,申报专利2~3件,发表论文2~3篇,培养人才1名以上。

专题内容(5):

每个项目需发表论文2~3篇,培养人才1名以上。

5.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省级农机科研及推广机构,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单位应具有以下条件: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要有较强的农机装备研发及推广能力,有农机领域较为厚实的专业人才队伍。

(3)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6.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按照特色农机装备技术研发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4)。

(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究转化和推广项目。

1.重点内容:

以兽医事业发展为中心,结合多种宏观、微观研究方法、手段,对我省预防、控制动物疫病进行必要的技术研究和推广,探索兽医工作科学发展新途径、新模式。

2.绩效目标:

通过流行病学、免疫预防、监测诊断、检疫监督、药理、致病中毒机理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我省科学防控动物疫病水平,为我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技术贮备。

3.补助标准及用途。

根据研究课题内容给予适当补助,单个课题资金补助支持额度不超过90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动物疫病(病毒、细菌、寄生虫等)致病机理、诊断、普查、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净化、综合防治等技术研究、推广和风险评估;兽药研发,动物机体兽药残留、外源性投入品(兽药、农药等)引起动物中毒机理和相关防控技术研究、推广和风险评估;动物卫生监督疫控机构开展检疫、监督、检验检测、监测流调、风险评估等实用技术、手段、方法的总结或研究。

4.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

①省级具备较强兽医科研、教学、科技推广实力的单位;②国家、省部级兽医兽药相关创新平台(中心)、产业体系兽医研究实验室(团队);研究方向:

①动物疫病(病毒、细菌、寄生虫等)致病机理、诊断、普查、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净化、综合防治等技术研究、推广和风险评估;②兽药研发,动物机体兽药残留、外源性投入品(兽药、农药等)引起动物中毒机理和相关防控技术研究、推广和风险评估。

③鼓励监督疫控机构开展检疫、监督、检验检测、监测流调、风险评估等实用技术、手段、方法的总结或研究。

申报条件:

①具备课题研究应用推广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设施设备和实验条件;②所申报的课题应具备一定的前期技术储备和研究基础;③其他完成课题研究的必备条件。

5.其他要求。

按照省农业厅兽医科研项目申报书格式编写(见附件2-5),申报书最少应包括:

①申报研究内容的现状、未来趋势及现有研究基础;②项目若成功实施的成效;③申请单位科研基础条件及实施项目实力,如人员、设备情况、已开展工作等。

申请研究相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6.申报程序。

省管科研院所及大学直接报省农业厅;国家、省部级相关创新平台(中心)、产业体系兽医研究实验室(团队)加盖挂靠或管理单位公章后报省农业厅。

科研院所及大学(包括平台(中心)、产业体系实验室在内)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单独的创新平台(中心)、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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