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阅读的心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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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阅读的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阅读的心得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阅读的心得1

  人是复杂的,我指的不仅是人的生理结构,从人性上来讲更是如此。

从每个人的本质上看,我们兼具善与恶,自私与同情,庸俗与超脱,精明与质朴。

我们是复合的,多面的,我们是性格中各种强有力的成分冲突与糅合之后所形成的统一的产物。

  例如许三观,他执着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可当面对大是大非时却又总自觉地牺牲自己。

当徐玉兰提出让一乐去给何小勇招魂时,他先激烈地表示“你要想让一乐去把那个王八蛋的魂喊回来,先从我尸体上踩过去!

”可当气撒完后,他又把一乐叫到跟前,说“做人要有良心。

”“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他真的想让一乐去认何小勇作亲爹吗?

当然不想!

人非草木,他与一乐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不是亲儿子也早当作了亲儿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再加上他又白白做了十几年乌龟,到头来却要白白便宜了“何小勇那个王八蛋”,内心的憋屈与苦闷是可想而知的。

但人命关天,何小勇如今危在旦夕,不如此无以救人命,也就只有捏着鼻子咽下了这口气,救人为先。

  许三观就是许三观,他是那个对着女人的背影嘿嘿直笑的许三观,是那个对着林芬芳甚至想“强奸”了她的许三观,可他也是那个在大动荡中对许玉兰不离不弃的许三观,也是那个一路卖血去上海的许三观。

人类本身是复杂的,那么作为人类缩影的许三观也自然是复杂的。

余华把许三观写活了。

  余华曾经说过:

“生活本身就是鱼目混珠的。

”或许得益于他五年的行医生涯,他对人性有超乎寻常的洞察力。

如果把人类全体比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个体,鲁迅是把人类摆在理性的手术台上,用批判的小刀去摘下一切毒瘤,而余华只是让其静静地躺在那里,去剖析,去研究人性的所有合理与不合理,去记载每一丝肌肉的纹理、每一块骨头的位置,然后做出一个个微缩的模型,将每一分真实与真实的荒诞公之于众——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

  也正是在这样的真实与荒诞,并在自私与博爱间的激烈冲突中,人顶天立地地活着。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阅读的心得2

  余华曾说:

“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

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

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

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

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

*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

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

自然灾害、____、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

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

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

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

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

“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

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阅读的心得3

  很早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忘记了是从哪里看到的推荐,图书馆的他很破,想必是因为有一定的阅读价值了才被那么多人借去欣赏,所以我不介意他的破,反而觉得这样,他的阅读价值会更大,既然决然的拿回来!

  他表达的是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未绝的回忆,一首朴实无华的民歌,一个人的一声,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录得尽头。

  整本书的基调感觉有点沉闷,书是以许三多一生为主线,通过献血的事件,将整本书贯穿出来,纵观本书,许三多总共卖了五次血: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

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

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

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

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

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

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

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

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

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

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

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

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

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

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

*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

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

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

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

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阅读的心得4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

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

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

“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

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

”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

”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

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

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

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

“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

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

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

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

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阅读的心得5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

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

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

“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

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

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

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

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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