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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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

第五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七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60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买受人要求退房的,必须在其提出退房之日起15日内办妥有关退房的合同解除等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房。

第八条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1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30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3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同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30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7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3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3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同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_07_月_31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4、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达到的条件;

5、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

2010年07月31日达到__通水使用___;

(2)电:

_2010_年_07_月_31_日达到__通电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暖:

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

_X_年_X_月_X_日

(5)__X;

(6)__X。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买受人可以暂时拒绝接房,直至条件完善,并由出卖人承担逾期期间该房屋物业管理费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

_2009_年_11_月13_日达到__交付使用条件__________;

(2)公共道路:

_2009_年11_月_13日达到__交付使用条件__________;

(3)公共停车场:

_2009_年_11_月13_日达到__交付使用条件_________;

(4)幼儿园:

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学校:

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会所:

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购物中心:

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体育设施:

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房,直至条件完善,并由出卖人承担逾期期间该房屋物业管理费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1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30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

(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3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

(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7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30_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7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3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3__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7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1_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100%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100%

  预测建筑面积

3、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一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十一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十一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_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15日内,未能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此房已交接成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2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_1_、_2_、_3_、_4_、_5_、

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三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__产权办理转移登记费_;

(5)__按产权办理相关规定缴纳的手续费。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

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三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30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30_日内,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30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30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

(2)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60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

(2)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出卖人据实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商品房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建设部发布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J116-2001)以及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四川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T5027-2002)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四川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为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等)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出卖人不承担责任_。

第十八条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2011年_7月_28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1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3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30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移登记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

(2)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_出卖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56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2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日内由出卖人支付。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第二十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

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以下第_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___×__、__×__、__×__、

___×__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地下及地上车位、小区物业用房、配电房等不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买受人若需拥有或使用,需另行投资向出卖人购买或租赁。

第二十一条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_奥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质证号为:

_遂物企-071。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_由物价局核定为准(按建筑面积)。

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办公设备折旧费、_办公费、_物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物业公司合理利润。

地上停车管理费_以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地下停车管理费_以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三)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第_1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_7_月31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月_×日前和_×月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月_×日前、_×月_×日前、_×月_×日前和_×月_×日前缴费。

4、按照月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月_×日前缴费。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七。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七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180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1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遂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19__页,一式_4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壹_份,买受人_壹_份,_产权备案壹_份,_国土部门壹份。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的备案采用网上签约联机备案的方式进行,买卖双方应当保持合同联机备案文本与合同书面实物文本内容的一致性。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_2010_年_7_月__27_日   签订时间:

2010_年__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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