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派遣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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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月 日止。
派遣期间如发生人数变化,以实际派遣人员增减变动人数为准。
二、劳务派遣的内容
(一)劳务派遣的工作地点:
。
(二)劳务派遣的工作时间:
。
(提示:
约定工作时间同时,需要对工作休息、休假时间进行描述,务必清楚明确。
)
(三)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
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及岗位表》,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及岗位表》,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甲方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一)劳务费用标准:
乙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提示:
建议将劳务费用内容尽量明细化)
乙方提前依法退回派遣员工的,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费用。
劳务派遣管理费元/人/月。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甲方向乙方派遣的外派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间、缴费基数、劳动报酬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式按照甲方每月出具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
乙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12日将派遣人员的考勤考核结果交甲方。
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10日将收款通知交乙方。
乙方确认甲方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后,甲乙双方次月日前结算本月劳务费用,乙方并于次月日前以下述第种方式①现金;②转帐支票;③银行汇款;④将本月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甲方。
甲方必须向乙方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甲方指定的收费帐户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三)工资支付
双方约定:
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按以下项的办法发放。
A.乙方经甲方同意,直接向劳务人员合法、按时地支付劳动报酬。
乙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法定福利中劳务人员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乙方代扣后支付给甲方;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B.在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包含劳务人员劳动报酬在内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由甲方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
甲方应于每月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发放劳动报酬;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甲方代为扣缴。
C.乙方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管理费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有甲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和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D.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发放工资,并将劳务派人人员自己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连同单位承担部分一起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乙方如拖欠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四)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至少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剩余劳动合同期限大于本协议期限,并向乙方提供被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甲方应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最低工资规定。
(六)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公或非因工伤、残、病、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
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七)劳务人员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享受的保险待遇,由甲方依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程序,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善后处理等相关事宜。
(八)因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对劳务人员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给乙方的一切损失。
(九)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劳务人员个人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即使损害原因暂时不明,亦应先由甲方处理,并随时报告乙方结果,涉及权利义务的承担还征得的乙方同意。
(十)在劳务派遣协议期内,因乙方原因之外的劳务人员离职、退回等缺岗情况出现后,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尽快补足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务人员。
派遣工作期间,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外派员工的技能,在与外派员工协商一致后调换其工作岗位。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二)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要求;
3.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4.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
(三)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
(四)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被派遣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乙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二)、(三)、(六)项和第四十条第
(一)、第
(二)项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甲方不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不及时补足缺岗劳务人员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同期满即可终止。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四)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七、赔偿或补偿约定
如劳务人员外派员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病、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全额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如因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劳务人员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因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甲方或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乙方所属单位、上级单位、业主、监理、政府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体上作不利于上述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宣传,不得妨碍当地交通、治安,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及责任,并承担违约金元/次。
八、争议解决
派遣工作期间,发生争议,应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劳务人员可按规定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①提交法院进行诉讼;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其他事项
(一)乙方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三性”工作岗位的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三)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2.《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及岗位表》
3.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
4.劳务派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及岗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件号码
工种
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