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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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XX县“十佳村党组织书记”和“十佳村(居)委会主任”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晋位争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打造安阳县经济升级版,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XX县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佳村党组织书记”和“十佳村(居)委会主任”评选活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村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
二、评选标准及名额
(一)“十佳村党组织书记”标准。
1、宗旨意识。
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大局。
支持和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化解影响阻碍发展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扎实有效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
3、开拓创新。
敢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激情,精神面貌好,所在村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明显,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4、履行职责。
认真履行任期目标职责,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指导农民增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成绩突出。
5、群众公认。
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深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党员和群众中能起表率作用,群众公认度高。
6、制度建设。
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干部和党员发挥带头作用好,在群众中威信高。
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村民代表发挥作用明显。
7、经济发展。
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位列所在乡镇各村前列。
村民年度人均纯收入位列全县各乡镇前列。
全村有1—2项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
8、基础设施。
村级道路实现硬化、绿化、亮化。
水利、供电设施设备完善。
村容村貌整齐、干净、美化,有专业专职的环卫队伍。
9、民生改善。
饮水、照明等生活设施设备完善。
医疗卫生、教育、养老、计生场所健全、设施齐备。
学习、娱乐、休闲活动场所齐全。
当年办成了两件以上涉及全村的实事。
10、特殊贡献。
任届期间,所在村由乱而治的;由穷致富的;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的;民生得到较大改善的;村容村貌发生显著变化的。
(二)“十佳村(居)委会主任”标准。
1、宗旨意识。
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协调配合。
正确处理与村党组织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能摆正位置,村(居)委会班子团结协调,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服务大局。
支持和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化解影响阻碍发展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扎实有效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进程。
4、履行职责。
忠实履行任期目标职责,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领群众致富等成效明显。
5、群众公认。
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办事公道正派,敬业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制度建设。
村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好,在群众中威信高。
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村民代表发挥作用明显。
7、经济发展。
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位列所在乡镇各村前列。
村民年度人均纯收入位列全县各乡镇前列。
全村有1—2项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
8、基础设施。
村级道路实现硬化、绿化、亮化。
水利、供电设施设备完善。
村容村貌整齐、干净、美化,有专业专职的环卫队伍。
9、民生改善。
饮水、照明等生活设施设备完善。
医疗卫生、教育、养老、计生场所健全、设施齐备。
学习、娱乐、休闲活动场所齐全。
当年办成了两件以上涉及全村的实事。
10、特殊贡献。
任届期间,所在村由乱而治的;由穷致富的;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的;民生得到较大改善的;村容村貌发生显著变化的。
(三)评选名额。
全县评选“十佳村党组织书记”10名,“十佳村(居)委会主任”10名,具体名额不作分配,由各村党组织、村(居)委会对照评选标准自荐,各乡镇党委对照评选标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行推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近三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增加农民负担、土地征用等方面所在村被一票否决的;
2、近三年发生村民赴京、到省非访的或越级、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村财务管理不规范、事务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被村民举报,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4、所在村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刑事或治安案件的;
5、被群众投诉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
6、其他影响评选的情况。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整个评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
(一)自荐申请(月日—月日)。
以全县各村党组织、村(居)委会为单位,按照“十佳”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的标准,进行自评自荐,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
(二)推荐申报(月日—月日)。
各乡镇党委在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标准,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逐级推荐申报。
各乡镇党委负责对推荐申报的初步名单进行审核,在主动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审计、计生、安监、农业等部门的意见,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后,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审定,并经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
(二)联合考评(月日—月日)。
在各乡镇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差额考察,联合评选,核实情况,坚持好中选优,注重工作实绩和党员群众公认度。
评选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初步评选确定“十佳村党组织书记”、“十佳村(居)委会主任”人选名单,呈报县委审定。
(三)公示表彰(月日—月日)。
经县委同意后,通过安阳县电视台、《今日安阳县》、安阳县党建网、安阳县党建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将“十佳”人选向社会公开,既宣传先进典型,放大示范效应,又广泛征求意见,加强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农村党组织书记”、“十佳村(居)委会主任”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进行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十佳农村党组织书记”、“十佳村(居)委会主任”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增强农村党员干部为民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确保客观公正。
在评选过程中,各乡镇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相关评选标准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保证参选质量。
上报候选对象先进事迹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务必做到真实准确。
(三)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党委和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力度,坚持把宣传推广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贯穿活动始终,努力扩大他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在全县农村党员干部中倡树“为民、务实、清廉”新风,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农村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
“十佳村党组织书记”和“十佳村(居)委会主任”评分细则
附件:
XX县“十佳村党组织书记”
和“十佳村(居)委会主任”评分细则
一、“十佳村党组织书记”评分标准
考评包括宗旨意识、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履行职责、群众公认、制度建设、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特殊贡献等10个项目,每项10分,总分100分。
评分标准如下:
宗旨意识方面:
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2.5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效果明显(2.5分),年内开展党员培训(2.5分),“两委”班子团结(2.5分)。
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年内开展党员培训、“两委”班子团结未达到标准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服务大局方面:
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5分),积极配合全县重大项目建设(5分)。
故意刁难阻碍重大项目进展扣5分,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一起越级上访的扣5分,其它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积极配合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未达到标准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开拓创新方面:
本人是“一好双强”干部(2.5分),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2.5分),党员表率作用发挥效果好(2.5分),支部班子能高效运转(2.5分)。
本人不是“一好双强”干部、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表率作用发挥效果不好、支部班子不能高效运转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履行职责方面:
制定任期目标计划(2.5分),年初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2.5分),开展向党员群众述职活动(2.5分),年初承诺实事完成(2.5分)。
未制定任期目标计划、年初未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未开展向党员群众述职活动、年初承诺实事未完成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群众公认方面:
在党员群众中起很好表率作用(2.5分),经常走访联系党员群众(2.5分),为群众办好事未收受好处(2.5分),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2.5分)。
不能在党员群众中起很好表率作用、不能经常走访联系党员群众、为群众办好事收受好处、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制度建设方面。
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2.5分),干部和党员发挥带头作用好、在群众中威信高(2.5分),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2.5分),村民代表发挥作用明显(2.5分)。
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干部和党员发挥带头作用不好、在群众中威信不高,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不能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制度,村民代表发挥作用不明显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经济发展方面。
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位列所在乡镇各村前列(3分)。
村民年度人均纯收入位列全县各乡镇前列(3分)。
全村有1—2项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4分)。
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未达到所在乡镇各村前列,村民年度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全县各乡镇前列,全村没有1—2项主导产业,未实现一村一品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基础设施方面。
村级道路实现硬化、绿化、亮化。
水利、供电设施设备完善(5分)。
村容村貌整齐、干净、美化,有专业专职的环卫队伍(5分)。
村级道路未实现硬化、绿化、亮化。
水利、供电设施设备完善,村容村貌不整齐、干净、美化,没有专业专职的环卫队伍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民生改善方面。
饮水、照明等生活设施设备完善(2.5分)。
医疗卫生、教育、养老、计生场所健全、设施齐备(2.5分)。
学习、娱乐、休闲活动场所齐全(2.5分)。
当年办成了两件以上涉及全村的实事(2.5分)。
饮水、照明等生活设施设备不完善,医疗卫生、教育、养老、计生场所健全、设施不齐备,学习、娱乐、休闲活动场所齐全,当年未办两件以上涉及全村的实事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特殊贡献方面。
任届期间,所在村由乱而治的;由穷致富的;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的;民生得到较大改善的;村容村貌发生显著变化的。
(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0分)
以上五项中一项也达不到的,不得此项分。
执行各项指标较好的,可根据情况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上限不超20分。
加分条件:
1、村党组织或本人本年度荣获省委表彰奖励的加5分,荣获市委表彰奖励的加3分,荣获县委表彰奖励的加2分。
获得省级部门表彰按市级对待,获得市级部门表彰按县级对待,同一项目分级获奖按最高荣誉加分。
2、每承办一次全省、全市、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场会,分别加5分、3分、2分。
3、每较好完成一次国家、省级、市级党建工作检查,分别加3分、2分、1分。
4、年度引进亿元以上项目加5分,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加3分,引进百万元以上项目加2分。
5、每完成一项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急难险重任务的加2分。
二、“十佳村(居)委会主任”评分标准
考评包括宗旨意识、协调配合、服务大局、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等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特殊贡献等10个项目,每项10分,总分100分。
评分标准如下:
宗旨意识方面:
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2.5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效果明显(2.5分),服务群众意识强(2.5分),村内没有参与封建迷信现象(2.5分)。
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群众意识、村内参与封建迷信现象未达到标准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协调配合方面:
能正确处理与支部关系,与支部书记关系协调(2.5分),村(居)委会班子团结(2.5分),按规定召开“两委”联席会议(2.5分),联系群众密切(2.5分)。
正确处理与支部关系,与支部书记关系协调、村(居)委会班子团结、按规定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联系群众密切未达到标准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服务大局方面:
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5分),积极配合全县重大项目建设(5分)。
故意刁难阻碍重大项目进展扣5分,家族成员带头上访扣5分。
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积极配合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未达到标准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履行职责方面:
制定任期目标计划(2.5分),制定年度承诺为民办实事(2.5分),群众增收效果明显(2.5分),完成年初承诺实事(2.5分)。
制定任期目标计划、制定年度承诺为民办实事、群众增收效果明显、完成年初承诺实事未达到标准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遵纪守法方面: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2.5分),严格执行民主管理制度(2.5分),村务、政务公开及时(2.5分),村内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2.5分)。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严格执行民主管理制度、村务、政务公开及时、村内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未达到标准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制度建设方面。
村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2.5分),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好、在群众中威信高(2.5分),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2.5分),村民代表发挥作用明显(2.5分)。
村级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干部发挥带头作用不好、在群众中威信不高,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不能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村民代表发挥作用不明显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经济发展方面。
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位列所在乡镇各村前列(3分)。
村民年度人均纯收入位列全县各乡镇前列(3分)。
全村有1—2项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4分)。
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未达到所在乡镇各村前列,村民年度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全县各乡镇前列,全村没有1—2项主导产业,未实现一村一品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基础设施方面。
村级道路实现硬化、绿化、亮化。
水利、供电设施设备完善(5分)。
村容村貌整齐、干净、美化,有专业专职的环卫队伍(5分)。
村级道路未实现硬化、绿化、亮化。
水利、供电设施设备不完善,村容村貌不整齐、干净、美化,没有专业专职的环卫队伍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民生改善方面。
饮水、照明等生活设施设备完善(2.5分)。
医疗卫生、教育、养老、计生场所健全、设施齐备(2.5分)。
学习、娱乐、休闲活动场所齐全(2.5分)。
当年办成了两件以上涉及全村的实事(2.5分)。
饮水、照明等生活设施设备不完善,医疗卫生、教育、养老、计生场所不健全、设施不齐备,学习、娱乐、休闲活动场所不齐全,当年未办涉及全村的实事的,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特殊贡献方面。
任届期间,所在村由乱而治的;由穷致富的;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的;民生得到较大改善的;村容村貌发生显著变化的。
(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0分)
以上五项中一项也达不到的,不得此项分。
执行各项指标较好的,可根据情况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上限不超20分。
加分条件:
1、村(居)委会或本人年度荣获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5分;荣获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3分;荣获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加2分。
获得省级部门表彰按市级对待,获得市级部门表彰按县级对待,同一项目分级获奖按最高荣誉加分。
2、每承办一次全省、全市、全县工作现场会,分别加5分、3分、2分。
3、每较好完成一次国家、省级、市级检查,分别加3分、2分、1分。
4、年度引进亿元以上项目加5分,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加3分,引进百万元以上项目加2分。
5、每完成一项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急难险重任务的,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