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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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合作协议
贸易合作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代理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客户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丙方:
(外商)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
2、乙方委托甲方以甲方名义向丙方进口上述货物
3、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一、甲方代理乙方进口以下商品:
1、商品名称:
2、规格:
数量:
3、产地:
4、价格:
总金额:
5、包装:
二、甲方义务
1、与丙方签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开证保证金后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但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需索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乙方按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5、及时向乙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6、收到国外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结算。
汇率以甲方实际对外付汇日汇率为准。
三、乙方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的代理手续费。
2、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作为开证保证金。
3、接受甲方采用的货物进口标准合同的固定条款。
承认甲方代表乙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买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4、收到甲方交来的对外进口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同协议要求有不符点时,应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甲方。
否则,即视为乙方已承担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5、货到目的港后,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
乙方必须在货到后天内向甲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全部货款,以便甲方放货。
四、丙方义务
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五、索赔处理
(一)甲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凡属于船方或保险责任的,应会同甲方在港口的货运代理向有关责任方面索要货损、货差证明,通过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凡属于国外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品质索赔,及时申请商检,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终了前15天将商检证书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审核及时对外提赔
(二)甲方必须积极办理属于发货人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
甲方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代表乙方向国外发货人提赔,并须据理力争督促国外发货人尽速理赔。
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索赔进展情况,并对此索赔案负责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结案为止。
六、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七、本协议未述事项,三方友好协商。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等均以三方同意签署的书面意见为有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
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
(大写:
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
(大写:
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
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
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
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
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
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
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
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
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
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
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签字。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
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
2、乙方于年月日将货款交给丙方;
3、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通知甲方给乙方供货;
4、甲方收到丙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向乙方供货;
5、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日内通知丙方给甲方付款;
6、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内将货款交给甲方。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
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元;
4、有权要求乙方给丙方发付款通知;
5、有权要求丙方根据乙方付款通知给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
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甲方货物,如甲方货物不合格有权通知丙方不给甲方付款。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
2、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内向甲方给付货款;
3、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20%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知甲方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5、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没有及时给付甲方货款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丙方在支付货款之前收到乙方撤回付款通知的,丙方不对甲方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丙方仅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并根据乙方的付款通知向甲方支付货款,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
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单和其他清关文件;
5.乙方保证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真实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误原因引起的进口清关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转港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货款;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2.除非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的义务;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
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第一条普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ITc)和SMITH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ITc),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合资经营中速船用主机厂。
兹因合资经营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将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并以此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条件如下:
1.1SITc将向PITc转让生产下列型号中速船用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