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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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教育是兴渝之基,强市之本。

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加快重庆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总纲

    第一节基本形势和任务

    1.重庆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越。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渝、人才强市战略,营造了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加快了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取得了巨大成就。

    实现了“三大跨越”。

全面实现“两基”目标,城乡学生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突破了高中阶段教育瓶颈,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0%。

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毛入学率达到30%。

    取得了“三大突破”。

全市每十万人中,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人数、高等教育在校学生人数和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西部地区前列。

    推进了“三大创新”。

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在全国率先化解“普九”债务、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建立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兑现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推进了中小学危房改造、三峡库区学校迁建和大学城建设。

完善教育管理体制,组建了教育考试院、教育评估院,实现了“管、办、评”分离。

创新教育投入机制,成立了教育担保公司和教育发展基金会,拓宽了教育投融资渠道。

    作出了“三大贡献”。

提高了市民素质,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

推进了科技创新,“家蚕基因组”“海扶超声聚焦刀”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增强了服务能力,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贡献率不断提升。

    2.重庆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艰巨。

重庆教育虽然有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完全适应,人才培养在数量、结构上还不能完全满足重庆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教育战略地位还需进一步提高,教育投入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

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三峡库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

教育观念、内容和方法仍需更新,城镇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学生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还不强。

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学校办学自主权需进一步落实,教育活力需进一步增强。

必须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提升重庆教育的总体水平。

    3.重庆教育发展迎来重大机遇。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在人才,基础在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决策,中央“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为重庆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成渝经济区建设,为重庆教育实现新一轮跨越搭建了广阔平台。

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五个重庆”、内陆开放高地、两江新区建设,给教育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民生导向发展之路,给教育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

人民群众期盼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渴望教育更加公平,给教育以极大的推动和鞭策。

全市上下要抓住机遇,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推动重庆教育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大提升。

    第二节指导思想和战略

    4.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把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作为重庆未来发展的根本大计。

牢固树立教育兴则重庆兴、人才强则重庆强的思想,大力实施科教兴渝、人才强市战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5.重大战略。

以优先发展为根本保证,以统筹城乡为基本路径,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任务,以开放创新为强大动力,以全民教育为价值追求,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优先发展战略。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教育发展规划优先、财政投入保障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建设教育强区强县,提高教育发展总体水平。

    统筹城乡战略。

建立健全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加快主城及周边地区教育发展步伐,重点扶持三峡库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质量提升战略。

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文理兼修、知行结合,促进学生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统一,培养一大批多层次多样化,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开放创新战略。

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创新教育管理、办学和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与教育评价制度,增强教育活力。

    全民教育战略。

把促进公平作为全市基本教育政策,大力扶持困难群体,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建立各级各类教育沟通衔接机制,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保障全体市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第三节基本理念和目标

    6.基本理念。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

教育民生是最重要的民生。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教育起点公平是最基本的教育公平。

缩小教育差距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根本举措。

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市民终身学习与发展服务。

    着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

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实现“有学上”向“上好学”的转变。

    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充分发展。

重视教育机会、过程公平,满足学生发展的基本需求。

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个性特长,让学生得到全面充分发展。

    着力满足市民终身学习需求。

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快发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开放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城乡、面向市民的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

    7.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国际化,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率先进入全国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升。

普及学前教育,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

    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建立起教育资源统筹配置体系,实现城乡学校布局科学、师资配备合理、教育经费和办学条件适应教育发展需求的新格局。

    教育体系结构科学合理。

构建起符合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公办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

    教育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教育管理、人才培养、招生考试、投入保障等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机制。

    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教育法制体系更加健全,教育投融资力度不断加大,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教育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持、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文化引领能力明显提高。

教育集聚功能不断完善,辐射能力显著增强。

    8.阶段目标。

到2012年,初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

城乡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0%。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

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毛入学率达到35%。

继续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2年。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国际化,搭建起学习型社会基本框架,基本建成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基本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

城乡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达到95%。

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8%,毛入学率达到87%。

高等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8年。

到2020年,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国际化,形成学习型社会,建成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成为全国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

城乡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达到98%。

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9%,毛入学率达到90%。

高等教育进入普及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

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第二章优化城乡教育格局

    第一节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9.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和部市教育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进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

破解城乡二元教育发展难题,解决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求与培养能力不足、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

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整体推进、均衡协调的教育发展机制,增强城市教育辐射能力,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实现城乡教育规划目标、布局结构、资源配置、政策措施、水平提升一体化。

    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改革教育督导评价体制机制、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制定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创新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

    10.加快农村教育发展。

区县(自治县)政府要把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完善城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新增教育经费优先用于农村教育发展,切实保障农村学校建设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补助经费。

完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加强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整合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开展农村成人文化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

    11.建立以城带乡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健全城市带动农村的教育发展机制,主城区对口帮扶边远区县(自治县)教育,城镇对口帮扶农村教育,推动城乡教育协同并进。

建立健全市级扶贫集团带动扶贫开发重点县教育发展机制,将教育帮扶作为市级扶贫集团扶贫的重要内容,有效推进扶贫开发重点区县(自治县)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强校”带动“弱校”发展机制,推行和完善城乡学校“百校牵手”“结对帮扶”“捆绑发展”“名校集团”“领雁工程”等模式,探索城乡学校共同发展新途径。

   第二节调整学校布局结构

    12.调整主城学校布局结构。

在城市规划、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中,依法规划、优先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切实保障城区现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增容用地,有效解决城区学校扩容难问题。

适应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和户籍制度改革需要,专项规划主城拓展区(内环快速道与绕城高速之间)学校布局,合理设置中小学和幼儿园,满足新增城镇人口的教育需求。

制定“两江新区”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优化主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打造高等教育聚集区,满足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教育需求。

    13.调整区县城学校布局结构。

把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与建设纳入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统筹安排,按照“统筹发展、适度聚集、满足需要、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专项规划。

建立生源预测机制,在城镇化进程中,超前布局建设学校,扩大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数量,切实解决区县城学校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问题。

新建普通高中原则上布局在区县城或中心镇。

根据地方产业发展和就学需求,集中布局和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推进职业教育中心与产业园区合作共建。

    14.调整农村学校布局结构。

按照“幼儿园、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原则,布局农村学校。

农村乡镇根据需要布局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农村完全小学或村级小学。

具备条件的地区,小学向公路沿线集中,初中向集镇集中。

生源较少乡镇,布局九年一贯制学校,或邻近乡镇布局初级中学。

交通不便且人口居住分散的边远农村地区和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因地制宜布局寄宿制学校。

    第三节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15.推进渝东北地区教育持续发展。

落实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偿还移民迁建学校债务,建立学校地质监测机制,整治或迁建地质灾害损毁学校。

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特色经济走廊,推进三峡库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试验区建设,打造移民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基地。

支持渝东北地区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和旅游教育,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事业发展。

    16.提升渝东南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立足渝东南地区资源优势,推进民族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适度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增强渝东南地区教育发展能力,完善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帮扶政策。

在渝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对民族地区实行招生政策倾斜,适度增加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和专业。

加强民俗文化教育,推动特色经济和民俗生态旅游发展。

17.促进主城及周边地区教育协调发展。

科学定位主城及周边地区教育功能,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推进大学城建设,建设适应大都市发展需要的高等教育园区。

适应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要,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立以主城、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以专业集群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基地。

建立转户进城居民终身学习机制,为进城务工人员搭建学习平台。

第三章加快教育发展步伐

    第一节积极普及学前教育

    18.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人一生健康幸福、终身发展的奠基工程。

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入托。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学前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19.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建立普及学前教育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主城周边地区的农村乡镇以举办公办幼儿园为主,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探索乡镇中心幼儿园下设村级园(班)的办园模式,利用中小学和其他公共闲置资源改建幼儿园。

主城及周边区县城坚持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注重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

支持街道、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团体举办幼儿园。

加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城镇小区的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可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未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城镇小区,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20.加强幼儿园规范化建设。

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健全幼儿园准入制度。

加快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本办园条件。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办园行为。

加大对幼儿园的管理力度和对违规办园、违规收费的治理力度。

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教育部门监管、家长和社会监督的幼儿园质量监控体系。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提高幼儿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第二节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21.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政府优先保障的战略性任务。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标准、检测和保障体系。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健全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努力消除义务教育辍学现象。

全面加强学校基础设施、配套设备、师资队伍、课程教学等建设,稳步推行小班教学,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运动及休息时间,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着力实施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2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关键。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保障机制、督导评估机制,率先实现区县域义务教育在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逐步向更大范围推进。

教育资源配置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倾斜。

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有效化解择校矛盾。

全面加强乡镇中心校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辐射作用,提升村小办学水平。

    23.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

各级政府要把关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抓好。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安排转户进城市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转户进城市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后参加升学考试享有与城市学生同等的权利。

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关爱机制,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备设施,加强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设立农村贫困留守儿童扶助资金,推行“4+1”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4.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人才评价、教育质量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不得以升学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标准,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学生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规范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课程和安排课时,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纠正单纯以考试成绩衡量学生学业和评价教师业绩的倾向。

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三节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5.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

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和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于提高市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

坚持以扩大规模、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为重点,整体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

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以加快发展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协调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提高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

    26.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建设。

坚持改扩建为主、适度新建为辅的原则,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建设,满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

改善高中阶段学校设施设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办学水平。

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发挥其带动、辐射作用。

加快农村薄弱高中学校建设,逐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27.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推进特色高中学校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学校走内涵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特色普通高中学校。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采取多样化培养模式,丰富课程资源,提供多元化学习选择机会,满足不同潜质、不同个性学生的发展需求。

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鼓励普通高中教育引入职业教育资源,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深化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及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加强高中教育与大学教育的联系与合作,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性学习提供各种机会和平台。

    第四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28.提高职业教育地位。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服务社会的教育。

发展职业教育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化解劳动力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可转为城镇户口。

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依托行业、产业园区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建立技能型人才储备库,鼓励企业设立优秀技能型人才特殊津贴,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29.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统筹配置职业教育资源,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加快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

加强国家级、市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或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建设。

围绕重庆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强化对专门技能人才培养的调控。

加强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积极培育优势、特色专业。

推进区域性、开放式、资源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形成以综合性实训基地为龙头、专业性实训基地为骨干的实训网络。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教师专业知识及技能水平。

    30.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

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推动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改革职业院校学生成绩评价方式,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和动手能力培养,全面推行“双证制”,切实提高学生技能水平。

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本科教育、专业硕士培养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第五节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31.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是建设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人力资源强市的基本要求。

把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推进高等教育质量、结构、特色、效益协调发展。

以重点学科为引领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特色专业为主导稳步发展本科教育,以培养动手能力为核心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支持“985工程”学校加快建成国际知名大学,支持“211工程”学校建成国内一流大学,建设一批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水平领先的大学和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等职业院校。

    32.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优化高等学校结构,形成办学层次、类型更加科学,学科、专业更加合理的高等教育格局。

加强大学城“五个一体化”建设。

优化区域中心城市高等学校布局,增设农林、环保、中医药、艺术、体育等高等学校。

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学分类,特色定位,错位发展,形成优势。

推进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构建国家、市级、学校三级和基础、应用、交叉新兴学科三类学科体系。

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庆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信息监测预警机制,调整高等学校专业结构,加强国家级、市级特色专业建设,扶持高等学校优势和特色专业发展。

    33.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建立有利于各类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开展各类大学生技能竞赛,培养一大批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强化博士和硕士点建设,形成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富有特色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支持有条件的市属高等学校列入新增博士学位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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