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农补贴政策效应评价及改进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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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农补贴政策效应评价及改进对策

 

财政惠农补贴政策效应评价及改进对策

项目负责人:

董运来

项目批准号:

09C009

所在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

内容提要: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相对于非农产业的劣势越来越明显,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下降。

同时,中国加入WTO后,农业的全球竞争不断加剧,国外的廉价农产品对我省农业的冲击逐渐显现,农产品贸易逆差呈扩大趋势。

政府支持和保护我省农业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

在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课题系统总结了近年来辽宁出台的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

我省农业补贴政策不断得到完善,补贴领域不断扩大,已涉及农、林、牧、渔等各领域;补贴力度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强不断加大;不同的补贴项目的补贴资金来源有很大差别;补贴政策的受益面不断扩大;补贴政策存在区域差异。

制定科学、完善的农业补贴政策需要明确农业补贴的目标。

根据我省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本课题将我省农业补贴目标设定为粮食安全、农民收入、环境保护、农业竞争力等四大目标。

本课题提出完善我省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包括根据不同的目标制定相应的农业补贴政策;明确各级政府在农业补贴中的职责;制定有关农业补贴的法规或条例;完善农业补贴的管理;落实执行农业补贴政策的工作经费;防止农业补贴阻碍农业市场化进程。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相对于非农产业的劣势越来越明显,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下降。

同时,中国加入WTO后,农业的全球竞争不断加剧,国外的廉价农产品对我省农业的冲击逐渐显现,农产品贸易逆差呈扩大趋势。

政府支持和保护辽宁省农业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

近年来,辽宁省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先后出台了包括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生猪补贴、生态公益林的效益补偿等在内的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这些补贴政策对于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稳定粮食和肉类等主要农产品供给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辽宁省的农业补贴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补贴措施差异很大,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如何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提高农业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农业发展中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是贯彻中央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精神,从农业补贴政策的理论、辽宁省农业补贴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等角度全面探讨辽宁省农业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农业补贴经验,提出完善辽宁省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对于丰富农业补贴政策研究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完善辽宁省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农村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第一章辽宁农业补贴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针对全国粮食产量不断下滑、农民种粮比较收益低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严峻形势,自2004年以来,中央政府相继出台了包括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以及最低收购价政策在内的措施。

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分别从收益、成本、装备、科技以及市场等不同角度和环节相互补充,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初步形成了粮食综合性收入补贴和生产性专项补贴相结合,兼顾种粮农民收入和国家粮食安全的粮食补贴政策体系。

辽宁根据中央的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陆续出台了包括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在内的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我省进入了全面农业直接补贴阶段。

下面对我省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出台的背景、发展历程和主要特点做简要阐述。

1.1种粮直接补贴政策

1.1.1中央种粮直接补贴政策

种粮直接补贴是由国家粮食风险基金出资,在全国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选择适宜的补贴计算方法,按确定补贴依据和标准逐级直接落实到种粮农户的补贴制度。

中央的种粮直接补贴最早可追溯到2002年进行的粮食补贴试点。

2002年,安徽、吉林省选择了3个县(安徽2个、吉林1个)进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河南、湖北省也减少对粮食流通环节的补贴,增加对生产环节的直接补贴。

从2004年起,国家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同时全面推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粮食补贴与流通环节脱钩,补贴转入生产过程,由“暗补”变“明补”,由间接补贴变为直接补贴。

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目标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004年全国当年的补贴金为116亿元,2009年达到了190亿元,2010年和2011年稳定在151亿元。

1.1.2辽宁种粮直接补贴政策

2004年辽宁省共组织发放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5.08亿元,补贴标准为18.82元/亩。

补贴范围包括所有粮食生产者,补贴品种包括玉米、水稻、小麦、高粱和杂粮,以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进行补贴,受益农民达1800万人。

2005年辽宁省安排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规模为6.35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亿元,全省统一建立粮食直补最低标准,即享受直接补贴的粮食亩均补贴不得低于6.70元,目的是防止补贴标准相差过于悬殊,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

2006年辽宁省安排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达到6.58亿元,全省粮食综合直接补贴最低标准由上年的6.7元/亩提高到10元/亩。

2007年辽宁省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总额为6.94亿元。

2008年,全省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已达31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共有2124万农民受益。

2009年全省共有600万户、2048万农民领取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共34亿元,补贴面积为5147万亩;户均补贴达到567元,亩均补贴达到66元。

2010年粮食直补资金达到34亿元。

2011年辽宁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将一次性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财政厅共安排37.7亿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专项资金下拨,比上年增加4亿元。

为做好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辽宁省财政厅、农委、农信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辽财流【2011】962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方案。

第一,补贴资金规模。

2012年全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规模为37.67亿元(2011年增量资金4亿元作为基数今年继续安排),其中粮食直补资金7.3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0.37亿元。

第二,补贴发放范围和依据。

补贴范围为全省从事粮食等农作物生产的农民(包括农业、农垦、林业、监狱、劳教系统、部队、油田等国有农场种粮职工)。

对县级以上国有农场种粮职工的补贴,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其所在地县级财政和农业部门按当地统一标准发放。

对种粮农民发放补贴的依据为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的实际耕种面积。

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尚未完成的地区,以及未实行土地承包的国有农场,以原计税面积中的实际耕种面积为补贴发放依据。

农民承包地实施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户,承包方与流转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对因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出台政策,实施生态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发生土地面积调整的,由市政府统筹研究,结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以及基层政府和组织与农民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予以落实。

1.2农资综合直补政策

1.2.1中央农资综合直补政策

农资综合直补是指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

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可追溯到2006年。

当时,中央为了降低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和种粮积极性的不利影响,决定在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种粮补贴力度,对种粮农民给予农资综合补贴。

1.2.2辽宁农资综合直补政策

2007年,辽宁省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为10亿元,比上年新增规模近5.6亿元。

辽宁省对市核定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包括两部分:

一是存量规模,即以各市2006年农资综合直补基本规模内实际补贴标准为基础,以农业部门提供的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及国有农场耕地面积为依据,核定2007年粮食综合直补基本规模,其中对测算规模低于上年的市,按上年规模核定。

为充分体现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的政策,省政府决定对全省23个重点产粮县补助规模继续保持上年水平不变;二是增量规模,按可供分配的增量资金和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及国有农场耕地面积,按照统一标准核定各市增量规模。

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具体发放办法及对种粮农民的补贴依据的确定仍然按照当年粮食直补办法,即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采取一折通发放补贴资金。

为切实缓解农资价格上涨给春耕生产带来的压力,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务院决定增加农资综合直补规模,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08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通知》(财建(2008)93号)精神,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三年粮食作物平均播种面积,核增我省2008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45580万元。

第一,省、市、县资金分配。

省以各市2008年已公示发放粮食综合补贴的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包括补贴范围内国有农场种粮职工耕地面积)为依据,按全省统一标准核定各市新增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

市也要按省对市的分配办法将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到所属县(区)。

第二,县对乡镇资金分配。

以新增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和2008年已公示的实际发放补贴面积为依据,按全县统一标准,计算分配各乡镇新增农资综合直补资金。

2009年辽宁省共有600万户、2048万农民受益于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补贴面积为5147万亩。

为保证惠农资金真正落实到位,辽宁采用了“一折通”的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即通过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种粮农民的存折账户中,减少中间环节。

1.3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1.3.1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农作物良种补贴是指国家通过建立良种推广示范区,对农民选用农作物良种并配套使用良法技术进行的资金补贴,目的是支持农民积极使用优良作物种子,提高良种覆盖率,增加农产品产量,改善产品品质,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

中央的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于2002年开始实行,当时的补贴品种为大豆;2003年设立小麦良种补贴;2004年国家正式推广良种补贴项目,目前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已经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

2004年国家良种补贴资金为28.5亿元,之后逐年增加,2011年达到了220亿元。

1.3.2辽宁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玉米和水稻是辽宁省两大优势粮食作物,常年播种面积占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80%左右,单产水平高,品质好。

大豆常年播种面积在26.67万-33.33万公顷,高油品种推广种植面积较大。

辽宁省承担国家的良种补贴项目共涉及3项作物,分别是高油大豆、专用玉米和优质水稻。

从2002年起,辽宁省开始承担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项目,2004年起,增加了专用玉米和优质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

4年累计落实良种补贴面积178.6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161.30万公顷,省级4万公顷,市级13.33万公顷。

落实补贴资金35492.95万元,其中,国家资金32892.95万元,省级资金600万元,市级资金1600万元,县区级资金400万元。

辽宁省2007年承担农业部专用玉米良种推广补贴项目300万亩,高油大豆良种推广补贴项目80万亩。

全省各项目县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制度管理,做到了品种、面积、技术、订单落实,统一供种、典型示范、档案管理、资金发放到位,发挥了补贴政策对推广良种、促进种植结构调整的作用。

全省专用玉米项目区共建设万亩方39个、面积44.9万亩,千亩片311个,面积58.4万亩。

高油大豆项目区建设高产示范点92个。

辽宁省下发了2008年粮食作物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

在保持补贴区域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把2008年承担的国家粮食作物良种推广补贴任务进行分解,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农民种植优质专用粮食品种。

2008年全省承担国家粮食作物良种推广补贴面积1429.66万亩。

其中,专用玉米300万亩,落实在11个市的26个玉米主产县市、区;高油大豆130万亩,落实在5个市的10个高油大豆主产县市;优质水稻999.66万亩,落实在14个市的77个县市、区。

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辽宁省农作物良种补贴4.27亿元,比上年增加8230万元,增长23.8%,补贴农作物良种面积3855.51万亩。

为落实国家良种补贴政策,2010年辽宁省重点安排水稻、高油大豆和专用玉米三个作物给予良种补贴,以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增加品种的产量和质量。

辽宁省农业厅与财政厅已经分别下达良种补贴项目计划和补贴资金。

其中水稻按实际面积每亩补贴15元,首批下达的745.7万亩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安排在集中产区、高产稻区和商品量高的地区,1.1亿多元水稻良种补贴已经发放,按实际核查面积,未补部分逐级申报,争取国家安排第二批补贴;高油大豆良种补贴面积140万亩,项目区内每亩补贴10元,平均亩产要达到170公斤以上;专用玉米良种补贴面积150万亩(包括50万亩青贮玉米),项目区内每亩补贴10元,专用玉米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青贮玉米亩产量达到4000公斤以上。

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对象为当年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民,高油大豆和专用玉米良种推广补贴对象为项目区计划内种植高油大豆或专用玉米的农民。

非项目区、项目区内非专用品种,项目区非经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和乡镇政府、村委会核定的专用品种不能享受补贴。

2010年水稻生产重点推广辽粳294、辽优7号等优质品种,加大超级稻和优质杂交稻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专用玉米重点推广高油玉米、优质蛋白玉米、高淀粉玉米和青贮专用玉米。

高油大豆重点推广辽豆11、辽豆14等7个含油率在21%以上的品种。

2012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对全省水稻、玉米、大豆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扶持政策,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玉米、大豆每亩10元。

1.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惠农政策之一。

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内涵中的描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指将中央财政预算内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和要求,用于补贴农民个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买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的农业机械的一种财政支持手段。

1.4.1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最早可追溯到1998年。

当时,针对全国大型拖拉机日益老化,保有量不断减少,造成土壤耕翻能力下降的实际情况,为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经国务院批准,1998年至2000年,中央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资金,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南、内蒙古和新疆7省区,对农民更新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实行了补助政策。

从2001年开始,为了适应我国农业结构调整需要,中央财政在“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更新补助专项资金”实施三年的基础上,设立了“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补助经费”,补贴范围由原来的以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为主,扩展到联合收割机、秸秆还田机、牧草收获机械及小型饲草料加工机械等优势农产品发展急需的农业机械。

2003年,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原项目更名为“新型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补贴范围扩展到南方水稻主产省水稻栽插、收获机械,北方牧业大省的牧草收获、青贮及饲草料加工机械,以及部分地区的玉米收获机械、油菜收获机械,实施省份由7个扩大到11个,增加了江苏、四川、湖南和重庆4省市,中央财政投资总规模仍保持在2000万元水平。

2004年,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中央财政投入该专项4000万元,资金规模比上年增加了一倍,实施范围扩大到16个省(区、市),同时,安排3000万元用于垦区农机购置补贴。

2005年,中央财政投入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达到3亿元,全国有三分二的省(市、区)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达8亿元左右,是2004年的两倍多。

全国地县两级财政投入达到3.7亿多元,占地方购机补贴投入总量的46%多。

农民自筹购机资金达50多亿元。

农机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超过50%。

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近20万台。

其中省级资金投入量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有吉林、黑龙江和江苏3个省,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辽宁、重庆、四川和陕西等13个省、市。

2006年,中央财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比上年翻了一番,增加到6亿元,实施范围由500个县扩展到全国1126个县(场),辽宁纳入了中央财政的补贴范围。

辽宁省农业厅和财政厅于当年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辽宁省2006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及资金规模、补贴对象及优选条件、补贴机具和补贴额、补贴对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和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2007年,国家加大购机补贴资金投入,中央财政预算里拿出了12亿元作为农机具购置补贴,根据各个地方的情况,特别是农民的需要,年中、年末又增加了8亿元,使得2007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达到20亿元。

农机购置补贴实现“五扩大”:

一是实施范围扩大。

购机补贴在全国2/3以上的农业县实施,并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联系村倾斜,并将国务院确定的血吸虫疫区县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二是补贴机具种类扩大。

由2006年的6大类19种,增加到7大类24种。

国家对丘陵山区和血防区农民购买手扶拖拉机、水田耕整机等中小型农机具给予补贴,在干旱缺水地区,有选择地开始进行节水灌溉机具及设备补贴。

三是补贴试点范围扩大。

国家积极稳妥地扩大玉米收获机械、马铃薯种植与收获机械补贴试点,花生收获机械补贴试点启动。

四是县均投入规模扩大,并向粮食大县和农牧业大县倾斜。

五是单机补贴额度将适当扩大,并适当提高血防区农机补贴的比例。

2008年,由于农民对农机具的需要迫切,需要量很大,而且钢铁价格上涨导致农机具价格上涨,中央财政对农机具的购置补贴在上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达到了40亿元,带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16.5亿元。

购机补贴政策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实施县(场)比上年增加937个,达到2653个,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03万台(套),受益农户数达到96万户。

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从上年的7大类24种扩大到9大类39种。

另外,各省(市、区)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增加5种补贴的农机具品种。

补贴标准适当提高,按照分类管理单机补贴上限的办法,一般类型农业机械继续执行单机补贴最高限额为5万元的规定,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限额提高到8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0万元。

2009年中央财政拟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30亿元,比上年增加90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将覆盖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补贴机具种类由2008年的9大类18小类50个品目扩大到2009年的12大类38小类的128个品目,大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机具。

其中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为新增加的补贴种类。

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在全国补贴的12大类38个小类128个品目外,自行增加不超过10种品目的其它机具列入《非通用类机具补贴目录》,可使用中央资金进行补贴。

用于这10种品目的中央补贴资金不能超过年度下达资金总额的15%。

补贴标准有两个方面:

一是全国总体上继续执行30%的补贴比例。

血防疫区继续执行“以机代牛”50%的补贴政策,将汶川地震重灾区县补贴比例提高到50%。

二是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根据实际需要,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

所有补贴机具的销售价只能等于或低于该企业在该地区2008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且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该产品的同期市场价。

2010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标准维持购机价格的3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不变,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20个品目。

2011年,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到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定额补贴按不超过各省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预计20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

补贴按不超过各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

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

为支持2012年春耕备耕,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指标已于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

1.4.2辽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在国家及省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激励下,尤其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农民购机积极性空前高涨,辽宁省的农业机械保有量逐年增加,为辽宁省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统计,截至到2011年底,全省共落实8.2亿元(含大连市0.4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同比增加1.1亿元,带动农民投入16.6亿元,直接受益农户达到10万户以上,同比增加2.5万户以上。

购置各种新型机械17.8万台(套),包括种植机械、排灌机械、耕整地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装备等。

机户拥有拖拉机数量达到了44.7万台,相配套的机具达到了64.9万台(套),同比增加3.2万台和5.1万台(套)。

与此同时,随着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增加,我省农机作业面积也显著扩大,据统计,我省机播面积达4273.3万亩,机收面积达1925.4万亩,机耕面积达5574.4万亩,分别增加620万亩和320万亩、280万亩。

全省机耕、机播和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0.9%、69.9%和31.5%,比上年提高1.9个、4.9个和6.5个百分点。

同时,农业机械在其他方面也表现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包括在抵御自然灾害、抢农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机械的增加也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了辽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日,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2】87号),对2012年全省农机直接补贴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确定了实施范围、规模及补贴机具、补贴标准,规定了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标准和办法,明确了直接补贴的操作方式、程序以及做好农机直接补贴工作的五项措施。

关于补贴机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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