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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基本规律案例电子教案

 

逻辑的基本规律-案例

案例  

某学生在《观后感》中写道:

“我看了电影(园丁之歌》,很受感动。

我长大后也要做一个园丁,为绿化祖国作贡献。

”《园丁之歌》这部电影是赞美人民教师的,这里的“园丁”指的就是教师。

而这个学生在作文中却把“园丁”混同于“绿化工人”,使“园丁”这个概念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未能保持自身的同一。

张炼强先生在《修辞理据探索》中写道: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

晓来谁染霜林醉?

总是离人泪。

’乍一看来,‘晓来谁染霜林醉?

’问得稀奇,‘总是离人泪’答得更是不近情理。

但细想一下,这‘无理’之中,也仍有‘有理’之处。

‘霜林’是红的,故可‘染’而‘醉’,‘眼泪’是液体,故可用以‘染’物。

若无此二者,则恐怕这里要表现的离情别绪,就失去了必要的依托了。

”由此可见,有些别具一格的修辞现象所呈现出的美感是建立在逻辑的真实上的,有深邃的逻辑基础,而不是脱离真而去片面地追求一种浅层次上的美,修辞与逻辑有一种内在的同一性。

逻辑上的同一律认为: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个问题的同一个方面,每一思想自身都具有同一性。

也就是说,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概念、判断是确定的:

一个概念如果反映了事物的某种性质,那么就应该反映这种性质;一个判断如果断定了事物有某种性质,那么就应该判定它有这种性质;一个判断如果是真的,那么它就应该是真的。

如果违反了同一律的规则就会犯“偷换概念”或“转移论题”的错误。

同一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保持一致。

有这样一个故事:

几个朋友聚会,甲朗诵了一首“自己”写的诗,众人称妙。

乙却说,这是从一本诗集中“偷”来的。

甲大怒,认为

乙侮辱他,令乙道歉。

乙无奈,出去一会儿,回来说:

“真是对不起,是我说错了,我查过,那首诗还在那本诗集里,并没有被你偷走,请你原谅。

”有人认为,这是偷换概念,其实不然。

正如陈宗明、周自厚所说,这是“巧换”,它不但不违反同一律,相反,正是语言表达所追求的效果之一。

我们认为,分析这个问题,必须联系说话的语境,从各种复杂的关系中挖掘隐藏的逻辑命题。

乙说的第一个“偷”其含义是“抄袭别人的文章”,第二个“偷”却是它的基本义:

“私下里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

”很明显,这是一个语词表示两个概念,形式逻辑告诉我们,同一语词可以表达两个概念。

表面上看,乙否定了前面的观点,实际上他却利用这种一词表示两概念的关系,虚设了一个实际不存在的“偷”(基本义),并加以否定,收到了很好的修辞效果。

这里乙的前后思想并没有改变。

从语用方面考虑,乙并未违反同一律。

上文中提到的“巧换”这种修辞方式,也有人称为修辞上的语义转换,即利用一些词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的这一特色,在相关联的上下文中,两次或多次使用可以表达不同概念的同一词语,暗暗变换词语的含义以引起某种联想和想象,造成幽默或讽刺的效果,有种滑稽美。

再如:

  甲:

小伙子,大娘我这么大岁数了,老胳膊老腿的,再这样折腾,我可不找你照啦!

乙:

那你找谁照哇?

甲:

我要找大夫照,看看骨头折没折。

(相声《如此照像》)

例中第一个“照”指的是在照像馆留影照像;第二个“照”是指的到医院透视照像。

通过对词义的巧妙转换产生了幽默的修辞效果。

这种转换绝不是反对和否定同一律,恰恰相反,它正是在承认偷换概念是一种逻辑错误的前提下进行的,同一律从正面强调思维要确定,不能偷换概念,而语义转换是通过一些典型例子,强调了偷换概念这种错误的可笑,从反面告诉人们

偷换概念不对,可见,它并未违反同一律。

辞格中的飞白、拈连、仿词三者在语用中临时改变了词义,并借助这种改变达到出奇制胜的修辞效果。

有人也认为这是违反同一律,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①(宝玉黛玉)二人正说着,只见湘云走来,笑道:

“爱哥哥,林姐姐,你们天天一处玩,

我好容易来了,也不理我理儿。

”黛玉笑道:

“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叫不上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红楼梦》)

②兴隆县兴隆起来了。

③读者定会觉得这是一条“新闻”吧,其实却是一条“旧闻”。

(毛泽东《质问国民党》)

例①②③分别为飞白、拈连与仿词。

飞白主要为“音”变,拈连主要为“义”变,仿词主要为“形”变。

这三种辞格都是在含义上偏离了对照词,才造成修辞效果。

那么它们是否违反同一律呢?

按照同一律的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个问题的同一个方面,任何一个思想只能是它自己,而不能是它以外的任何东西。

但这三个辞格虽然与先行对照词共处同一个思维过程的同一个问题,但例①由表称呼的“二”哥哥转为表感情的“爱”哥哥,例②由县名转为表经济的繁荣,例③由读者的感受转到实际状况,都不再是“同一方面”了,而是另一个方面了。

因此三者并没有违反同一律,反而有种美言作用。

大家知道修辞中的双关是有意将言语的明义、暗义双管齐下,且又以暗义为主的修辞方式。

但由于明义、暗义不尽相同,常常被人误认为违反了同一律。

如:

①……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红楼梦》)

②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李商隐《无题》)

例1借“雪”与“薛”谐音,明义指雪大,暗义指薛家财大气粗;

例2例②借“丝”“思”同

例3音,烛“泪”与人“泪”同形,明义讲“蚕不死丝不断,烛不完泪不干”,暗指情侣的相思情、相思泪到死才会了结。

这些字词一语双关,利用谐音或同用一个语词表示不同概念,是处在不同思维过程中的,并不存在违反同一律的问题,相反却产生了意味深长的审美效果。

例4

此外,辞格中的比拟、移就、移觉有人也认为违反了同一律,其实也不然,它们是处于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同问题的不同方面,不存在偏离同一律的问题,而是表达了一种流动、通达之美。

关于此三者可以另外找些例子,在此我们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逻辑规律是运用概念,构成判断,进行推理论证必须遵守的普遍规律,是人们的言语交际得以进行的基础,自然作为言语活动之一的修辞也不例外地要以此为基础。

同一律是逻辑的四大规律之首,通过对它与修辞之间关系的探讨可以打开了解修辞与逻辑谐合关系的一个切口,为我们今后更深入的修辞逻辑研究提供可能。

给出一命题:

(括号内的句子是假的),问:

这个句子是真的还是假的?

首先说一下同一律:

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

公式是:

甲是甲或甲等于甲。

举例说明:

“马是吃草的”,这个命题是正确的,但有人会反驳说:

“错,海马就不吃草”,在这里,反驳者将“马”的概念偷换成了“海马”,而事实上二者是不同类别的(海马不属于马)。

或者反驳者说:

“死马不吃草”,在这里,反驳者将“马”换成了“死马”,立场不一致,也同样是偷换概念,也即是违反了同一律。

 

在某个城市中有一位理发师,他的广告词是这样写的:

“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

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

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

”来找他刮脸的人络绎不绝,自然都是那些不给自己刮脸的人。

可是,有一天,这位理发师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胡子长了,他本能地抓起了剃刀,你们看他能不能给他自己刮脸呢?

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他就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要给自己刮脸,而如果他给自己刮脸呢?

他又属于“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不该给自己刮脸。

混淆概念是无意地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甲概念理解成乙概念。

如:

   白头翁是鸟,老王头是白头翁,所以,老王头是鸟。

   这是把不同概念的“白头翁”混为一谈,导致三段论推理错误。

   偷换概念是有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故意把甲概念换成乙概念。

如:

   古希腊的一个诡辩论者欧布利德对他的朋友说:

“你没有失掉的东西,那么你就有这件东西,是不是这样?

”对方回答说:

“是这样。

”诡辩论者接着说:

“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吧?

那么你的头上就有角了。

   这里,“没有失掉的东西”应指“原本有现在还未失掉的东西”,不能指“从来未有的东西”。

人头上的角是从来没有的,何谈“失掉”“未失掉”呢?

这是故意偷换概念,让对方上当受骗。

   阿凡提有一天同几个朋友一块吃抓饭,朋友们尽挑选羊肉吃,不过都是一块一块地吃,于是阿凡提就两块两块地吃起来,朋友们急了,便问:

“阿凡提,你怎么两块两块地吃肉呀?

”阿凡提回答说:

“我的嘴里放不下三块怎么办?

   阿凡提明知对方问话的用意,但由于这个问话很不周密,有漏洞,于是他就故意作出这样的回答,你能说他的回答是错误的吗?

   

《古今谭概》中有这样一个小故事:

   石动筒(注:

北齐人)尝诣国学,问博士曰:

“孔门达者七十二人,几人冠?

几人未冠?

”博士曰:

“经传无文。

”动筒曰:

“先生读书,岂合不解?

冠者三十人,未冠者四十二人。

”博士曰:

“据何文解之?

”动筒曰:

“《论语》云:

‘冠者五六人’,五六三十也;‘童子六七人’,六七四十二也。

岂非七十二人?

”座中大悦,博士无以应对。

   在《论语·先进》中,当孔子向几个弟子问及有何抱负时,曾析说:

“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

风乎舞雩,咏而归。

”石动筒故意将“五六人”“六七人”作了别解,转移了概念。

这是用偷换概念的方法开玩笑。

在修辞学中,对词语的有些别解(故意转移语义)就是通过故意偷换概念、违背同一律,以达到幽默风趣的效果的。

如:

四十而不惑——一个女人到了四十岁就没有了诱惑力。

白骨精——白领、骨干和精英。

编写相声往往用故意偷换概念的方法,以“抖包袱”。

如传统相声《歪批三国》中就有这样一段:

   甲:

我问你周瑜他姥姥家姓什么?

诸葛亮他姥姥家姓什么?

张飞他姥姥家姓什么?

   乙:

不知道

   甲:

周瑜他姥姥家姓纪,诸葛亮他姥姥家姓何,周瑜临死时候说:

既生瑜何生亮?

这边就是说,纪氏老太太生的周瑜,何氏老太太生的诸葛亮。

   乙:

那张飞的姥姥家呢?

   甲:

张飞姥姥家姓吴。

无事生非嘛!

吴氏老太太生的张飞。

   甲:

赵云做过小买卖,你知道吗?

在《天水关》这出戏里,姜维唱道:

“这一般五虎将俱都丧了,只剩下赵子龙老迈年高。

”他老卖年糕。

   这段相声就是利用口语的同音异义现象来偷换概念,胡乱解释,牵强附会,信口开河,以发挥相声中抖包袱的效果,故谓之“歪批”。

老板真会算账

郑衍文/文

一天,我找到老板,要求请一天假。

老板略加思索,给我算了一笔细账。

老板说:

“我们来算一算,你这一天假到底从哪里出。

全年是365天。

一年有52周,每周你已休息了两天,这就是104天。

一年还剩下261天的工作时间。

你每天有16个小时不在单位,这样,又用去了174天。

现在,一年中你能工作的时间还有87天。

每天,你还有30分钟的咖啡时间,一年下来就是23天。

这样,剩下的工作时间还有64天。

每天午餐时间是1个小时,这又用去46天,你剩下的工作时间就只有18天了。

你通常每年要请两天病假,那你剩下的工作时间还有16天。

每年法定节假日是5天,你能工作的时间就只有11天了。

我们素来注重人文关怀,公司每年给员工10天的自由假。

你算一算,你每年能工作的时间只有1天。

难道你还要请假吗?

老板的话让我无言以对。

《报刊精萃》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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