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扶持政策解读.ppt
《工信部扶持政策解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信部扶持政策解读.ppt(2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工信部扶持政策解读.ppt](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4/55471b18-7c3b-4468-a2c1-6e2cfd23c336/55471b18-7c3b-4468-a2c1-6e2cfd23c3361.gif)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童有好2014年11月,企业扶持资金政策解读,三、企业资金政策-工信部: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三、企业资金政策-工信部:
两化融合与安全生产,三、企业资金政策-工信部:
物联网专项资金,三、企业资金政策-工信部: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三、企业资金政策-工信部:
集成电路企业认定,三、企业资金政策-工信部:
电子发展资金,三、企业资金政策-工信部: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三、企业资金政策-工信部:
中药材项目,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金太阳示范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三、企业资金政策-财政部,三、企业资金政策-财政部:
太阳能建筑,三、企业资金政策-财政部:
金太阳能工程,三、企业资金政策-财政部:
秸秆能源化利用,内涵:
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资金。
方式:
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
部门:
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情况,行业:
支持中小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及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国际科研合作项目除外)。
方式及金额:
运用无偿资助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按照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4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创新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技术创新,目的:
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中的统筹和协调作用,鼓励加快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避免盲目重复引进及恶性竞争。
中欧合作:
与欧盟企业、研究单位等在节能减排相关领域开展科研合作:
1.促进国内中小企业与欧方合作机构联合研究开发国际尖端节能减排技术。
2.引导国内中小企业转化中欧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合作成果。
3.鼓励国内中小企业从欧方合作机构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节能减排技术。
4.推动国内中小企业与欧方合作机构加强节能减排技术交流与合作。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际合作,资助方式:
运用无偿资助方式,对科研合作项目给予支持。
研发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4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交流项目:
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国际差旅费(仅包括国际交通费、会议费)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际合作,财政部:
综合考虑本年度专项资金预算规模、相关部门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确定各类支持方向的年度预算规模。
中央相关部委:
分别会同财政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在每年3月底前下发工作通知,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等事项。
地方省级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所属单位,按照本办法等规定,在工作通知下发40日内组织项目申报。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管理,1.改善小企业集聚区创业环境。
重点支持小企业集聚区运营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创业实施的原有厂房改扩建,服务场地和相应公用工程更新改造,服务机构软硬件服务设备和设施购置等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小企业集聚区运营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减免租金服务,各类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政务代理、人才、仓储物流、管理咨询、融资咨询等服务的业务奖励项目。
2.改善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服务环境。
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提供服务的机构购置软硬件设备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提供工业设计、产品研制、工程设计、生产线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等服务的业务奖励项目。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服务体系,3.改善信息服务与运行监测环境。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机构购置和租用服务设备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信息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数据共享、信息咨询等服务,满足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需要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等相关信息的采集、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和应用等服务的业务奖励项目。
4.改善培训服务环境。
重点支持培训机构为提升中小企业培训能力而实施教学设备购置、培训场地改扩建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培训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技能培训和管理者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等服务的业务奖励项目。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服务体系,5.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
重点支持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开展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设、社会化考核测评、资质评价和认证等工作。
6.鼓励中小企业参展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
重点支持我国境内及港澳台中小企业参加2014年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博会。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服务体系,1.无偿资助。
对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2013年度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新征用土地费用不得纳入项目申报范围。
对第十一届中博会给予补助,减免境内及港澳台中小企业的参展费用。
每个标准展位,展位费补助不超过3000元。
补助标准展位数量不超过4000个。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服务体系,2.业务奖励。
对服务机构业务补助项目,综合考虑其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2013年度实际服务成本40%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政府购买服务。
向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购买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服务,购买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可同时申请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两种不同方式的支持。
项目申报机构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合计最高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服务体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