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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要求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成员

第三章例会制度

第四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职务调换制度

第五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罢免制度

第六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辞职制度

第七章人文科学分院值班人员职责

第八章人文科学分院处罚制度

第九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档案分类

第十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活动申报制度

第十二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活动赞助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部门工作职责

第十四章人文科学分院班级团干部工作职责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工作要求】

一、端正态度,要把学生会当成一面旗帜,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

二、树立学习意识,加强专业学习,同时要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班级的规章制度;

三、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和学院大事,服务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安全稳定大局;

四、要做好由一名普通同学到学生干部的思维转变。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学生的表率。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及其成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广西城市职业学院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如有违反章程的行为发生,分院团委、学生会将对当事部门和当事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正式成为学生会会员后不得随意退出,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章成员

一、凡承认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章程的人文科学分院全日制学生,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为会员。

二、成员的基本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由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4、对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工作具有批评、建议、咨询、监督的权利。

三、成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分院团委、学生会的章程,执行分院团委、学生会的决议;

  2、支持分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分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努力为分院团委、学生会服务;

4、维护分院团委、学生会以及分院全体学生的利益和荣誉。

四、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下设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生活部、纪检部、女生部、实践部等十一个职能机构。

主席团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各职能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并汇报工作。

五、各部长主要通过民意选举+综合考核测试产生,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部长若没有实现其应聘承诺,或者出现严重失职行为,学生会主席可以报请分院团委同意后适时解除其部长职务,并重新聘任该部部长。

六、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1、主席团是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的代表,对整个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2、执行各项制度政策,制定我分院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民主原则,对学生会工作实行集中领导;

3、指导、帮助、部署并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院、分院的相关工作指示和精神,关注全分院学生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组织、监督、听取、收集对分院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调查和研究,进而讨论并提出改进的方案以及组织实施;

5、负责学生会干部、各部门工作的考核,干部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6、做好老师与同学们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对学生会的工作制度进行完善。

七、各部门的所有活动必须经过主席团审批通过,并且落实主席团的意见和决定。

所有活动的时间安排应服从分院团委及分院学生会的整体安排。

八、部门间协调

 1、主席团与部门间的协调。

部长与主席团间应保持密切联系,积极进行工作交流与总结,以便于信息的及时沟通和快速传递。

在开展活动前,须与分管主席团成员共同策划协商。

若要求主席团成员参加,应尽早提出。

  2、部长间的交流。

各部长之间应定期进行相互交流、交换意见,避免安排工作上的冲突、重叠或对工作内容的误解,积极在部长例会上提出协作要求和协调建议等。

  3、协作要求。

若需要其他部门协作的,应尽早拟出协作方案,包括要求的人员,工作内容、协作时间等要素,并在征得主席团同意后尽早将方案交与协作部门的部长,并与协作部门的部长仔细商讨协作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尽快落实执行,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九、部门内协调,部长、副部长与部员应加强沟通和交流、增进友谊,了解统一活动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思想。

不定期特别是在活动前期应与部员进行深入交流,广泛征求部员的意见以及对所需工作伙伴的意愿和要求,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活动的质量。

十、协作部门在协作方案达成一致后,应服从时间调配与人员安排,尽快尽责地投入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不得有所延误或懈怠。

第三章例会制度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例会分为学生会全体大会例会、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统筹人例会、班干部例会五类。

一、学生会全体大会例会

学生会全体大会例会主要由主席团向大会汇报分院学生会在前段时间所做的工作,并向大会公布下阶段的工作计划,使学生会每位成员对分院学生会目前的各项工作、计划等总体发展方向等了然于心,同时对表现积极的学生进行表彰。

1、会议时间:

每周一次(星期一12:

00,放假返校第二天12:

00);

2、会议主持:

分院学生会秘书长;

3、出席对象: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分院团委书记、分院团委副书记、分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学生会主席团、部长例会

学生会主席团部长例会主要是对学生会的各项重大事务做出决策,检查指导分院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分院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

1、会议时间:

统筹人会议之后;

2、会议主持:

学生会主席;

3、出席对象:

主席团全体成员及部长。

三、统筹人例会

统筹人例会主要是由各部统筹人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度,同时向大会汇报下一阶段的工作规划;讨论协调分院大型活动在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听取各部门的工作协调规划,从而加强主席团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

1、会议时间:

每周一次(星期日21:

00,);

2、会议主持:

学生会秘书长;

3、出席对象: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长及各部门的统筹人;

4、会议流程:

各统筹人发言:

各统筹人汇报本部门前两周所负责的各项工作进展及本部门的团队建设情况,向大会点评部员在工作中的表现。

主席团成员发言:

主席团成员对各自分管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布置安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截止日期和具体要求。

各统筹人发言:

各部长向大会介绍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同时明确活动进程,以便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

会议讨论阶段:

对尚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讨论。

四、班干部例会

向各班级传达学院及分院的各项工作精神和近期的工作重点,密切分院团委、分院学生会与各班级班委之间的联系,加强分院团委、学生会对各班班委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1、会议时间:

以通知为准;

2、会议主持:

学生会相应部门成员;

3、出席对象:

学生会部长级以上人员、各班级团支书、班长;

 4、会议流程:

学生会成员发言:

传达学院及分院的各项工作精神和近期的工作重点,分配各班的工作。

各班班干部代表发言:

总结近期的班级活动,个别班级在活动中遇到困难的可向学生会提出,申请帮助。

会议讨论:

对尚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讨论,提出并解决问题。

5、会议要求

1、若有事假或病假不能到会者,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向联系人说明详情,并出示书面请假条以便办公室记录、安排。

部长例会请假需主席团成员签字,部门例会请假条需部长签字。

2、与会者须准时出席,例会无故迟到三次或未请假而未到会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3、会议中讨论的问题与会人员要积极参与,但要围绕讨论主题。

在其他人发言时要仔细听,不得交头接耳,并将要点记录下来。

4、会议中手机等通讯工具都应关闭或调静音,以免影响会议进程。

5、会议中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中途离开。

6、与会情况将作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各班干部评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职务调换制度

一、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职务的调换

 干部调配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学生干部本人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调换工作,另一种是主席团视其工作现状直接调配干部工作。

二、个人申请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在职干部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主席团书面申请调换职务:

1、对现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缺乏开展现有工作的能力和动力,而对其他部门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兴趣;

  2、不能很好地处理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

  3、有其他需要进行工作调配的特殊原因。

个人申请调换工作应先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调换的理由与调换意愿的部门,主席团经讨论研究决定后,做出是否批准其调配的决定。

正式调换干部后,应及时向秘书部及时备案。

第三条:

组织调配

主席团在直接调配干部工作时,必须事先征得干部本人和相关部门干部的意见,正式调配干部工作后,应及时向秘书部及时备案。

第五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罢免制度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的罢免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在职干部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席团应当及时罢免其所任职务:

 1、干部在任职期间严重失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玩忽职守或是能力有限,怠于履行或无法履行自己干部职责的;

  3、干部自我的日常言行、行为等不检点,在工作中严重损害分院或分院团委、学生会良好形象的;

  4、干部的学习成绩达不到分院学生会干部基本要求的;

  5、干部在具体的工作中,犯有相关的错误,经调查取证后情况属实的;

6、应当进行干部罢免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干部辞职制度

学生会干部辞职的申请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在职干部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主席团书面申请辞职,经主席团批准后即可离职:

  1、因个人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无法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3、自身领导和组织能力不够,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的;

  4、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同学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缺乏相应群众基础的;

  5、无法履行干部工作职责的其他原因的。

现任干部辞职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辞职理由。

主席团经研究决定后,做出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

如批准辞职,应及时报秘书部备案。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文科学分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人文科学分院值班人员职责制度

值班办公室职责:

1、登记值班签到、到团委办公室签到、值班人员整理办公室内务、协助老师完成办公室工作、提前联系下一位值班人员,并做好交接工作。

2、日常办公室工作:

收到邀请函登记,并通知主席团、整理办公室内务,打扫办公室,浇花。

3、办公室注意事项:

进办公室敲门,注意衣着整洁,对老师有礼貌,主动跟老师问好,主动向老师询问工作事宜。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的会务管理,本着民主集中和精简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此制度。

例会参加者职责:

1、提前五分钟到会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3、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且佩戴工作牌,并做好会议记录。

4、出席任何例会或活动,因有事不能参加者,需亲自向相应部门部长以书面形式请假,并递交到主席团,批准后,请假条方能生效。

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惩罚制度:

1、学生会成员挂科一次

2、学生会成员重修一次

3、处分一次

4、旷课一次

有以上情况者因人而异

学生会工作惩罚标准:

一、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

2、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

3、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

二、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无故缺席一次

2、会议精神未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

3、无故迟到、早退一次

4、学生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如:

穿拖鞋进入教学区,穿过分裸露的衣服,在教学区内吸烟)。

5、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相应部长

6、值班时不按时迟到

7、值班时无故缺勤

8、值班时无故早退

9、值班时不佩戴工作牌

三、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1、无故不参加者

2、无故迟到

3、现场工作不积极者

4、出席任何活动不佩戴工作牌者

5、出席活动时做出有损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者

有以上情况的写500—1000字检讨!

(不写者列入黑名单)

四、工作完成情况:

1、向上级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

2、获得分院级奖励

3、获得总院级奖励

4、部门工作出色相应部门成员(由部长裁定)

有以上情况者给与证书及相关奖励。

1、部门工作不理想,影响整体学生会工作开展,相应部门成员(由主席团裁定)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态度消极者经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该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

4、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并影响学生会整体工作开展者

5、工作出现失误,若是干事环节出错,相应部长承担连带受罚,若是部长环节出错,相应主席团成员受罚。

有以上情况者写2000字检讨,并停职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必须表现积极良好(不配合者直接上报老师给与开除,列入黑名单)

制定以上规则,望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继续努力。

第八章人文科学分院处罚制度

本细则共分三级:

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开除;

1、口头警告:

在学期内,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两次或迟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者予以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在口头警告下达之后,继续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或迟到者,以及在工作中犯有重大错误者予以书面警告。

给予书面警告的分院学生会成员,可视情况对其继续考察一个月。

考察期满以后,工作仍未得到改观的,作自动退出分院学生会处理;

3、开除:

在工作中有重大错误及其他严重违反院规、院纪,造成恶劣影响的,经分院学生会主席团研究讨论并报分院团委后决定其退出或作开除处理;

4、学生干部如在学期考试中有2门不及格课程即自动离职。

如因特殊情况需继续留任的,必须报经学生会主席团研究讨论决定;

5、学生会成员以权谋私,乱用职权者;

6、在考试中作弊或受到学院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成员予以开除;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文科学分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档案分类

分院学生会档案分类:

  1、各级文件类(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文件)

  2、会议记录和考勤登记类

 3、财务类

  4、人事资料类

 5、组织档案类

  6、各部门活动资料类

  7、其他类

三、学生会各部门对按照本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档案工作人员移交进行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遗失。

四、属于分院学生会的所有档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公布。

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五、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建立人事档案制度。

人事档案包括分院学生会干部、班干部的人事任免、调任、奖惩等情况。

人事档案由秘书部负责收集整理。

六、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建立组织档案制度。

组织档案包括分院学生会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消等情况。

组织档案由秘书部负责收集整理。

七、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建立活动档案制度。

各部门所组织的活动应当制定活动计划书(策划书),活动结束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将活动计划书(策划书)一份,连同文字材料(总结、宣传资料、倡议书等)装订成册后与图片材料一起上交分管部门的主席团成员。

分管部门的主席团成员在阅视活动计划书(策划书)后签字并将其交秘书部存档。

八、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建立电子档案,包括一切电子版图片和文字资料。

电子档案由秘书部负责收集、整理、排版和按要求存档。

九、分院学生会的其它文件及文字资料是否列入学生会档案,由秘书部决定。

第十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使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的财务状况合理明朗、公开公正,特制定分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经费用于分院学生会举办学术、文体、福利等各类活动及日常开支,不得用于与分院学生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各个部门使用经费须以“服务、节约”为原则,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

二、管理细则

1、预算

凡大型活动(预算金额大于等于200元)需进行全面预算,小笔金额,可口头征得团委分管老师同意后使用。

(一)全面预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活动的内容和时间;

2、活动所需经费;

3、所购物品的说明:

数量、单价和用途;

4、经手人:

实行经手人负责制,每张发票背后必须都有经手人的签名,并注明经手人的联系方法;

5、交表期限:

预算表必须在举办活动两周前交至主席审核。

(二)预算审核:

1、初核

2、初核由分院学生会主席负责;

3、审核内容为预算表的各项内容是否合理;

4、初核结束后由分院学生会主席签字。

5、终审由分院团委讨论审定。

6、领款:

终审合格并拨款后,经手人可通过秘书支取活动经费并做好财务登记。

2、报销

分院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到秘书部作报销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的需要作出书面说明秘书部必须在一周内结清帐目。

3、发票要求

1、发票应该是全国商业零售统一发票,需有发票专用章。

发票内容必须具体,开票时间必须在活动期内;

2、发票背面需有经手人和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签名并注明该笔款项的具体用途;

3、如无正规发票报销的,需自开相同金额的发票,冲账时需附带原始收据。

4、不得购买发票。

4、账本

1、分院学生会设账本;

2、账本由秘书部负责记录。

记录内容为报账时间、事项、金额、经手人;

3、监督管理:

秘书部每月末在部长例会中公布本月分院学生会经费使用状况,如有疑义,部长可于当时查询。

5、结算

分院学生会活动经费一月一结,在每月末由秘书长依经费报销登记和发票统一至分院团委分管老师处报销,报销金额在月末部长例会中返还各部部长。

1、结算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2、经费结算

要求写明活动名称,负责部门,物品名称、用途、数量、单价、总价、总计经费;

3、经费使用情况总结

要求各部长对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做总结,以“节源开流”为标准,总结好的经验并提出改进措施。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文科学分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公告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分院学生会公共财产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给我分院学生会工作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更好地完成每项活动的后勤工作。

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公共财产的管理作为实现公共固定财产和活动物质资料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第一条:

学生会的财产属于公共财产,统一注册后由学生会秘书部负责管理,一般常用办公室物品由学生会秘书部统一采购,并分类造册登记后交予专人单独管理。

如因管理不善受得损失的,由管理人员赔偿。

各部门所需物品应由本部部长到秘书部支领并登记。

第二条学生会公共财产外借流程:

1、写借条(包括借物部门,外借负责人,归还时间)。

2、学生会物资如需借出,必须经秘书部同意后方可借出,但是不得与学生会使用相冲突。

3、借条交由分院学生会秘书部,由秘书长签字,凭此借条借出物品,归还时拿回借条。

同时需在办公室领取《公共财产外借申请表》并填写,由办公室存档。

如需延期者,应向办公室负责人办理续借手续,续借需再填《公共财产外借申请表》如不按手续续借,而超期,严重者,除追回外借物外并酌情暂停其外借权利(由负责人负全责)。

第三条:

学生会秘书部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若发现有滥用、浪费或者借给私人使用的情况,需立即上报主席团处理。

第四条:

公共财产由秘书部安排专人负责清点和维护,每个月清理一次,并制成表格,注明公共财产的完好程度。

如出现任何异常情况需向学生会主席和分院团委领导及时汇报。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文科学分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活动申报制度

为使分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到程序化、系统化、规范化,提高活动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开展活动前向秘书部领取《活动申报表》一张,由部门成员递交活动计划书(宣传资料、申请书、策划书)附《活动申报表》予部长。

二、部长审查整理后认真填写《活动申报表》,拟定活动通知等材料交予分管主席团成员。

三、分管的主席团成员阅视后经主席团会议商讨并报分院团委审批,通过后在《活动申报表》中填写意见返还计划书(宣传资料、申请书、策划书)与《活动申报表》予该部门。

四、由部门负责开展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须进行总结,并将计划书(宣传资料、申请书、策划书)活动总结、《活动申报表》等所有图文材料于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周内整理成册,交秘书部存档。

六、各部门交于秘书部的材料将会作为部门评先推优的根本依据。

七、活动经费部分请详见《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文科学分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活动赞助管理制度

为了推动学生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进一步发展,规范活动中的商家赞助行为,使赞助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因此人文科学分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将活动赞助行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要求。

第一条:

在寻求商家赞助之前,必须由活动负责人提交以下内容的申请,赞助活动名称、物资用品等。

第二条:

负责寻求活动赞助的同学应在与商家达成合作意向后向分院团委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并取得以个人名义与赞助商家签订赞助协议的权利,签《赞助协议书》。

第三条:

活动赞助资金到位后须全额上缴秘书部,然后再秘书部按规定进行分配(赞助资金的50%用于活动的开展,30%上缴学生会秘书部作活动经费,20%用于奖励完成赞助任务的同学)。

该资金必须在整个活动结束后到秘书部签字领取。

《赞助协议书》和《赞助提成证明》需放入活动卷宗中。

第四条:

赞助商家所提出的要求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必须本着双方均自愿的基本原则和符合人民群众道德标准以及不损害双方的利益。

双方所有具体要求的内容须在协议上进行详尽说明。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文科学分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章人文科学分院学生会部门工作职责(试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分院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使我分院学生会成为全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队伍,真正切实地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主持起草学生会的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同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分院团委汇报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部长以及班干部等会议,掌握各部门的运行情况,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个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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