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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白河县人民政府

 

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白河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总则1

一、规划目的1

二、规划任务1

三、规划依据2

四、规划范围3

五、规划期限3

第二章规划背景4

第一节白河县概况4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6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8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12

第三章规划原则和目标16

第一节规划原则16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17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8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21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21

第二节农用地结构调整22

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2

第四节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5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7

第一节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27

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28

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32

第四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33

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布局35

第六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36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8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38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38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39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40

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41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用地保护41

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43

第三节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45

第四节土地整治47

第八章土地利用用途分区与管制53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53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54

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55

第四节独立建设用地区55

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56

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56

第七节林业用地区57

第八节牧业用地区58

第九章乡(镇)主要用地调控59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59

第二节各乡(镇)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60

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64

第一节交通建设项目64

第二节水利建设项目65

第三节电力能源项目65

第四节环保项目65

第五节旅游项目66

第六节工业项目66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8

第一节法律措施68

第二节行政措施68

第三节经济措施69

第四节技术措施70

第五节公众参与71

第十二章附则72

附表

1、白河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2、白河县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白河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4、白河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5、白河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白河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7、白河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附图

1、白河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2、白河县土地利用规划图

3、白河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4、白河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5、白河县土地整治规划图

6、白河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7、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8、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前言

《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称上一轮规划)实施至今已经六年,期间白河县域经济持续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但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土地资源供给和需求矛盾也日益突出,同时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制订了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上一轮规划已难以适应白河县产业发展战略和城乡建设的要求,迫切需要根据白河县近远期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土地利用中面临的问题,对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对土地利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变传统土地利用模式,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资源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白河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文件),编制了《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确定了本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的分区管制、耕地和生态用地的保护、城乡建设用地的控制与优化调整、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安排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本轮规划修编的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协调部门间的用地矛盾;建立由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土地利用机制,实现辖区范围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全县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编制中期和年度计划与审批用地提供依据。

根据白河县的土地利用现状、未来发展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白河县的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任务

1、落实市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的土地利用政策、各业用地上的矛盾;

2、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

3、统筹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

5、分析土地利用整治潜力,重点安排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并提出土地整治措施;

6、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7、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9、《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10、《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白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白河县行政辖区内的城关、中厂、构扒、卡子、茅坪、宋家、西营、仓上、冷水9个镇,桃园、四新、双河、小双、大双、麻虎6个乡,土地总面积145505.3公顷。

五、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近期目标年:

2010年。

远期目标年:

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白河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大巴山东段,北依秦岭,南踞巴山,属长江水系汉江流域,长江最大的支流汉江沿县城北侧而过,素有“秦头楚尾”之称。

地理位置介于北纬32°32′30′′-32°55′00′′,东经109°37′50′′-110°12′15′′之间。

东、南、北三面分别与湖北省郧县、竹山县和郧西县接壤,西与陕西省旬阳县相邻。

全县东西长53.5公里,南北宽41.5公里。

县城距安康市150公里,距十堰市100公里。

二、自然条件

白河县地处秦岭褶皱带东南,大巴山加里东弧形褶皱东北部、西郧隆起之间,地形由南向北逐渐倾斜,地势南高北低。

境内群山叠嶂,河溪交错,地形复杂破碎,坡度较陡,切割较深,坡度多在25-40°之间。

白河县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气候带,属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2.2-16.5℃,极端最高温42.6℃,最低气温-10.3℃,年均>10.0℃有效积温4955℃,年均日照时数为1850.5小时。

年平均降水量787.4毫米,降水量地理分布和季节分配差异很大,一般南多北少,夏秋多雨。

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大小河流沟溪765条,总长1897公里,直接汇入汉江的一、二级支流有白石河、冷水河、麻虎沟三条,境内汉江总流长39.2公里,平均径流深300毫米,平均径流量4.35亿立方米。

全县水资源丰富,水质良好。

白河县地下蕴藏着丰富的优质矿产。

全县现有矿种20余种。

土壤为黄棕壤土类的普通黄褐土,土层瘠薄,厚度多在20-35CM之间。

境内植物种类繁多,以常绿落叶针阔混交林为主。

三、交通区位

白河县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是沟通西北、西南和华东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是关中、江汉、成渝三大经济区的最佳辐射区。

铁路、国道和汉江航道在县城交汇,县、乡、村公路网络已经初步形成。

汉江上游安康至丹江口段航道被交通部列为四级航运通道。

随着汉江流域梯级开发工程的建成,将形成一条通江达海的黄金水运通道,为白河县创造了良好的水上交通条件。

四、社会经济

白河县辖9镇6乡,124个行政村,3个社区,558个村民小组。

2005年全县总人口20.5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5万人,农业人口14.09万人,县政府所在地是城关镇。

2005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7.75亿元,是1996年生产总值的2.59倍;其中第一产业占36.5%,第二产业占20.9%,第三产业占42.6%。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3766元。

实现财政收入415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487万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998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47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86元。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上轮规划确定,白河县201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6600.0公顷。

2005年末全县实有耕地面积27668.0公顷,现有耕地保有量比规划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少8932.0公顷,比1996年末的耕地面积36597.5公顷减少了8929.5公顷。

耕地保有量目标未能实现。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上轮规划确定,白河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0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54.6%。

2005年末白河县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0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现。

(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上轮规划确定1997-2010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66.7公顷,1997-2005年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71.4公顷,相当于规划控制指标的107.0%,年均占用耕地为规划控制年均指标的166.4%。

规划期内实际建设占用耕地进度超出上轮规划指标。

(四)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

上轮规划确定,1997-2010年全县开发未利用地6501.5公顷。

1997-2005年全县实际开发未利用地4576.4公顷,是规划控制指标的70.4%。

规划期内实际开发未利用地进程基本符合上轮规划。

二、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一)社会效益

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政府按规划管地、用地的意识增强,协调了各业用地矛盾,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发挥了积极的宏观调控作用;规划有效地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的改革,提高了土地节约和集约效益,切实保护了耕地;同时规划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经济效益

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据统计,全县单位土地GDP由1996年的1.45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5.82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1996年的4.74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21.04万元/公顷。

(三)生态效益

全县林地面积从1996年的88931.5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9576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61.2%提高到65.8%。

园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1996年的1.2%提高到2005年的5.2%。

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规模及结构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05年白河县土地总面积145505.3公顷,其中:

农用地面积136455.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3.8%;建设用地面积233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未利用地面积6712.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

(一)农用地

1、耕地。

2005年白河县耕地面积27668.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0.3%,在白河县耕地分布较广,分布破碎,各乡镇均有分布。

由于白河县多山,耕地主要分布在河谷以及坡度较小、水土条件相对较好的山地。

2、园地。

2005年白河县园地面积7522.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5%,在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城关、卡子、中厂和大双等乡镇。

3、林地。

白河县林地分布广泛,2005年林地总面积95765.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0.2%。

4、牧草地。

2005年白河县牧草地面积1089.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8%。

牧草地零星分布于各乡镇,主要集中在城关、中厂、宋家等乡镇。

5、其他农用地。

2005年白河县其他农用地面积4411.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2%。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面积为1925.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3%。

其中,城镇177.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2%,人均城镇工矿用地46.2平方米。

城镇工矿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关,茅坪、卡子、冷水、西营和仓上等乡镇也有分布;农村居民点用地1717.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9.2%,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92.3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分散,在各乡镇均有分布;采矿用地30.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6%,主要分布在城关和卡子。

2、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面积为410.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7.6%。

其中铁路用地17.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4.2%;公路用地390.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95.1%;交通用地主要集中在北部的城关、麻虎和冷水三个乡镇;水工建筑用地2.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0.7%,主要为城关镇的防洪堤。

3、其他建设用地。

仅有特殊用地,面积2.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1%,位于城关镇。

(三)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2090.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1.2%。

主要包括汉江、白石河和红石河的河流水面及沿岸滩涂。

自然保留地面积4620.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8.8%。

自然保留地零星分布于各乡镇。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地域差异明显

白河县地处北亚热带向温暖带过渡气候带,由于相对高差大的山地地貌形态,导致垂直型气候特征明显,形成了丰富的山地型气候带谱,这种地貌类型决定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多样性。

白河县基本上包含了除盐田以外的所有用地类型,并且土地利用类型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

从全县来看,耕地多集中分布在汉江及其支流两岸的河谷,林地则主要集中在中高山区,园地主要分布在城关、中厂等人口密度较大,经济技术基础较好的乡镇,城镇和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溪谷两侧相对宽敞地带。

(二)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中林地比重大

2005年底白河县农用地面积为136455.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3.8%,在农用地中大部分面积为林地,面积为95765.0公顷,占农用地的70.2%,这主要是由白河县以山地、丘陵为主的地形决定的。

(三)耕地分布零散,耕地坡陡土薄

全县农用地因沟壑密度较大,造成地表破碎,分布零散,由低海拔向高海拔逐渐减少,引、蓄、提水浇灌难度极大。

根据2005年土地坡耕地坡度分级汇总表可知,全县25º-35º的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最大,达到54.20%,其次是15º-25º的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比例为22.19%,坡度>35º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8.64%,坡度<15º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97%。

(四)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671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

,其中有37.1%的未利用土地是难于利用的裸岩石、裸土地和河流水面等类型,而滩涂等类型面积很小,仅占3.1%,同时这类土地类型起着重要的生态作用,因此可供开垦为耕地的只有荒草地。

荒草地有40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主要分布在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的地方,其开发难度大,投资多,在短期内难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2005年,全县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93.8%,其中耕地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0.3%,园地占5.5%,林地占70.2%,园地和林地比重偏大。

全县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4.95%,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6%,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3.4%,城镇规模较小,农村居民点比重偏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较小、空间布局零散。

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分散在124个行政村,居民点内部结构松散,聚集程度较低,资源共享性较差,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村镇土地利用率不高。

(二)耕地面积减少,人地矛盾突出

由于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原因,1997-2005年白河县耕地减少8930.1公顷,上轮规划实施至2005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的耕地面积仅为155.7公顷。

2005年人均耕地2.0亩,略高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但是白河县耕地质量比较贫瘠,坡度在25°以下的宜农人均耕地仅0.5亩,随着人口增加,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建设用地呈增加趋势,人地矛盾及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三)土地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白河县未利用地面积671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

在这些土地中的裸土地、裸岩、石砾地暂时难以耕种,作为最大后备资源的是荒草地开发,但开发后宜耕宜林的后备资源是极其贫乏的。

耕地后备资源总体潜力有限,投资成本较高,使得白河县土地利用开发难度较大。

(四)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

白河县全年光热丰富,雨量充沛,但降水量季节分配不均,其中7-9月份3个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以上,往往造成春旱秋涝的现象。

由于全县坡度>25º的耕地占耕地面积的72.8%,致使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频发,据调查,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69处,其中滑坡158处,崩塌10处,泥石流1处。

水土流失严重,据统计水土流失面积103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5.7%,水土流失严重,造成土地质量差,生产潜力低。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规划期间,白河县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必须应对更为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土地利用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一)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提供了良好契机。

规划期间,白河县要强力发展工业经济,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立足实际,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

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将为白河统筹城乡发展带来机遇。

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强化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和体制改革,为白河县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白河县规划实施“1630”城乡建设体系,即:

以县城为中心,以构扒、卡子、茅坪、西营、仓上、冷水6个区域大镇为重点,以十天高速和环县路线30个社区化生态新村为主体的城乡建设体系。

(三)国家大型工程建设的陆续实施

襄渝铁路扩能改造,西部地区高等级公路网络建设和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的实施,将大大提升白河县基础设施条件。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启动,为白河县保护环境提供了良好契机,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将有利于改善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

(四)陕南绿色产业基地建设

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陕南以绿色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实现突破发展,为县域生态环境建设带来机遇。

二、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严竣

白河县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县,由于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需求进一步加大。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项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占用大量耕地,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也需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由于白河县适宜整理开发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日益减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较大,加剧了未来白河县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耕地保护的形势将更加严竣。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白河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32.0%和42.0%,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将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支撑。

但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更加困难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

未利用地开垦方面,为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内还需开发一定数量的未利用土地,由于未利用土地大多分布在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建设用地增加方面,今后十几年是白河县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各项建设用地需求仍将是刚性的,建设用地增加必将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直接结果是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

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做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四)统筹各业和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全县行业间、城乡间和区域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

根据部门和乡镇已经或正在编制的相关规划,规划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已经大大超过全县土地资源的总体供给能力,未来协调土地利用矛盾和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另外,一些行业和乡镇从局部利益出发,盲目扩大用地规模、无序竞争、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矛盾。

第三章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

白河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是: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白河”总体目标,加快发展主题,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加大力度。

按照“优化一产、加快二产、拉动三产”的思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壮大实力,扩充总量,逐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二产拉动三产的良性循环。

一、经济目标

到2010年,全县GDP达到14.0亿元以上,年增长12%左右,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分别占生产总值的34%、34%、32%;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666元。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5亿元以上;财政收入达到7300万元以上,年均增长12%左右。

到2020年全县GDP达到35.0亿元,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1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9亿元。

二、社会目标

到2010年,全县人口达到21.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8‰以内,城镇化率达到32.0%。

居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00元,年均增长5.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年均增长7%。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到2020年,全县人口达到22.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2.0%。

居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万元。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第二节规划原则

一、落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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