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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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级及相当

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

相当职务人员

(相当职务人员指五级以上含五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红色、橙色级)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

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

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坐飞机的,需经院长审批(如飞机票价低于高铁或其他交通工具,可直接乘坐,不需审批)。

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铁车票价格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原则上不允许自驾私家车公出。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厅局级相当职务人员指五级以上含五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处级及以下人员住标准间。

第十四条 

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800元;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80元;

处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天310元。

第十五条 

省外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执行(见附件2)。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出差人员为同级别双数且同性人员的,应两人住宿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计划财务处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七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八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补助(见附件2)。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若对方安排单次就餐,按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分餐补助。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比赛、带学生实习等,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次160元报销;

工作人员外出调研、考察、拓展市场等,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收取相关凭据。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由学院派公车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履行审批手续,差旅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因公出差审批表、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等相关凭证,并对提供的相关凭证真实性负责。

住宿费、机票、车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省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带学生外出参加比赛的,学生补助参照标准减半执行。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六条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七条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费用,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强化经费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差旅费规模,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财务处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规合法,内容真实完整。

第二十九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一)未执行出差审批规定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 

附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学院不予报销;

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报销。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起执行。

原《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晋综职院财字 

[2008]5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差审批表

附件2:

省外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申请部门(加盖公章)

 

出差人姓名

及职务/职称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出差类型

会议 

培训 

调研 

考察 

其他

出差地点

乘坐交通工具

汽车 

火车 

轮船 

飞机 

乘坐飞机原因

出差事由

经费预算

合计 

万元 

,包括

经费来源

年初预算 

专项经费 

科研经费 

其他经费

部门负责人意见

  

二级学院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学院领导意见

注:

本表可自行打印或复印。

请于公出前办理审批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需携带本表,作为报销依据。

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单位:

元 

省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普通套间)

厅局级及相当职级人员、(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

(标准间)

北京

800

500

350

100

天津

450

320

河北

310

山西

480

内蒙古

460

辽宁

330

大连

490

340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470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120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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