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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航海学院学生会

规章制度(修订)

 

航海学院学生会

2008年10月

目录

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学生会章程------------------03

航海学院学生会活动组织制度----------------------06

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承办活动组织制度--------10

航海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12

航海学院学生会文件管理制度----------------------14

航海学院学生会公共物品管理制度------------------15

航海学院学生会经费管理制度----------------------16

航海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17

航海学院学生会考核评分标准----------------------18

航海学院学生会奖励与纪律处分制度----------------20

航海学院学生会活动动签到表----------------------21

航海学院学生会请假专用表------------------------23

航海学院学生会考核评分表------------------------24

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承办活动申请表----------25

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承办活动计划书----------26

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承办活动总结书----------29

航海航海学院学生会复印凭据------------------------------------------32

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学生会是在航海学院党委领导和航海学院分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隶属于航海学院分团委,是西北工业大学学生会的分会组织。

  第二条 航海学院学生会代表和维护航海学院同学的广大利益,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航海学院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学院同学校园生活,促进学院同学全面发展。

  第四条航海学院学生会积极加强与校团委、校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组织和各学院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本会在学校学生组织中作用和影响,树立本会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航海学院学生会支持和引导学院各班级团支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 凡是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在校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并在其中担任工作的,可以加入本会。

  第七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接受同学监督。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本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批评和要求;

  

(二)参加本会有关会议,阅读本会有关文件,参加有关工作问题的讨论;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本会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第九条 航海学院学生会是在航海学院分团委直接指导下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第十条 学生会机构由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组成。

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学习实践部、生活部、体工部、文艺部。

各部门在主席团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同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

  

(一)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学生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航海学院学生会;

  

(二)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能有:

完善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计划和总结总体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管理学生会财务;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监督、考核和培训。

  第十二条 学生会部长

  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的职能有:

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对本部门部员进行监督和培训;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会部员

  学生会部员的职能有:

具体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

  第十四条 航海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分为班级承办类活动、学生会主办类活动、参加学校比赛类活动和承办学校比赛类活动。

  

(一)班级承办类活动是指在学生会指导下由学院一个班级或若干班级联合承办的面向全年级或全学院的适合班级开展的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

  

(二)学生会主办类活动是指由学生会组织的面向全院或某一年级的学习、科技、文体、培训、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院级活动;

  (三)参加学校比赛类活动是指由学校某部门主办的或由其他学院承办或主办的要求我院组织代表队参加比赛的校级竞赛活动;

  (四)承办学校比赛类活动是指由学校某部门主办我院承办的或直接由我院主办的面向全校各个学院或直接面向全校学生的校级竞赛活动。

第五章学生会的纪律

  第十五条 学生会的纪律是维护学生会团结务实、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任何成员必须遵守学生会各项纪律。

  第十六条 学生会对于违犯纪律的成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注重实效的精神,以情节轻重论处,严重的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学生会的纪律处分有:

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查看、开除四种。

  第十八条 对学生会成员的纪律处分应持以谨慎的态度,处分决定必须经过学生会主席团和学院分团委同意。

第六章学生会的经费

  第十九条 学生会的经费用于学生会日常办公、组织各项活动、宣传和外联、奖励等用途,不得用于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用途。

  第二十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有:

学院拨款、学校拨款、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管理经费使用情况,并向学生会全体大会汇报。

第七章学生会会徽

  第二十二条 航海学院学生会会徽为西北工业大学学生会会徽和“航海学院学生会”字样组成的图案。

第二十三条 航海学院学生会会徽是航海学院学生会的象征和标志,必须按规定制作和使用会徽。

航海学院学生会活动组织制度

一、班级承办类活动

(一)申请

1、学生会面向全院班级公示可开展的此类活动,有意承办某项活动的班级可向学生会提出承办申请。

班级也可申请承办在学生会公示以外自身有能力承办的活动。

2、可以由一个班级独自承办或若干个班级联合承办某项活动。

3、申请承办活动的班级应首先填写活动项目申请表,并制定活动计划。

活动计划应包括组织活动的基本程序、人员安排、经费预算等主要内容。

4、如果有一个以上班级申请承办同一项活动,申办班级应先在学生会部长会议上答辩竞标,再由部长讨论并经主席团同意决定出中标班级。

(二)制定计划

1、学生会可向班级提供帮助,指导班级制定完成活动计划。

2、学生会部长会议上讨论申办班级的活动计划,经讨论通过并经主席团、分团委同意后班级按计划开展活动。

(三)活动实施

1、由班级独立组织开展活动。

2、学生会可指派相关部门向班级提供帮助,现场指导班级组织活动。

(四)总结

1、班级承办类活动所需经费由分团委提供。

2、班级在开展活动时应先使用班级经费,活动结束后在可在规定时期内凭有效发票向分团委报销。

3、班级在活动结束后应在规定时期内向学生会提交活动有相材料的副本,学生会办公室对活动有关材料存档。

4、班级可在学生会全体例会上做活动总结报告。

二、学生会主办类活动

(一)申请

1、部门组织活动应先提出申请,填写活动项目申请表交主席团审议。

2、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交分团委审议,分团委批准后部门方可策划开展。

(二)制定计划

1、部门制定详细活动计划。

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意义和目的、活动概况、活动的宣传联系和通知、活动具体组织过程、人员任务安排、详细经费预算。

2、部长会议对活动计划进行论证和修改,直到方案决定。

部门填写活动经费预算表、活动责任人表,确定正式活动计划。

经主席团同意后按计划组织活动。

(三)布置工作

1、活动主管部门在部长会议上对各部门分配任务和工作。

2、各部门在部门会议上布置本部门人员工作。

(四)宣传和联系

1、按照计划进行宣传。

2、按照计划进行联系和通知。

联系相关媒体,通知活动相关班级、人员。

(五)组织实施

1、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活动。

2、活动的纪律

(1)活动中应按时出勤、坚守岗位、完成工作,如有出现迟到、早退、缺勤、擅离职守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2)活动中由主席团主管监察的副主席负责记录考勤和监督工作。

3、活动的组织

(1)活动的主管部门对活动总负责,其他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工作,主席团对活动总体指导。

(2)学生会成员应按计划要求负责本人工作,不得擅离岗位。

(六)总结

1、活动结束三日以内填写活动经费决算表、完成工作总结,将活动有关材料交办公室存档。

(1)材料可以是副本,打印版材料必须连同电子版一起存档。

(2)活动有关材料应包括活动项目申请表、经费预算、决算表、活动责任人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和活动其他有关材料。

2、活动结束七日以内将活动相关发票交主席团主管财务的副主席报账,过期不予办理。

3、在全体例会上主管部门对活动进行工作总结。

三、参加学校比赛类活动

(一)传达参赛通知

1、分团委接比赛通知后下达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分配任务到相关部门执行计划。

2、相关部门接到参赛通知后制定参赛计划。

3、参赛计划应包括组织参赛人员、组织培训和训练、参赛程序、经费预算、人员安排等主要内容。

4、部长会议对参赛计划进行论证和修改,直到方案决定。

部门填写活动经费预算表、活动责任人表,确定正式活动计划。

经主席团同意后按计划参加比赛。

(二)培训和训练

1、相关部门应按计划面向全院同学认真选拔人员参加比赛。

2、相关部门应按计划组织参赛人员培训和训练。

在培训和训练中应做好考勤和培训成绩的记录。

(三)参赛

按计划参加比赛。

(四)总结

同学生会主办类活动总结。

四、承办学校比赛类活动

(一)申请承办

1、分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制定校级比赛活动计划向校团委提出主办或承办申请。

2、经校团委批准后启动组织程序。

(二)制定计划

1、学生会主席团进一步制定详细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意义和目的、活动概况、活动的宣传联系和通知、活动具体组织过程、人员任务安排、详细经费预算。

2、部长会议对活动计划进行论证和修改,直到方案决定。

主席团填写活动经费预算表、活动责任人表,确定正式活动计划,按计划组织活动。

(三)布置工作

同学生会主办类活动布置工作。

(四)宣传和联系

1、按照计划进行宣传和联系。

2、按照计划向各学院传达比赛通知,邀请参赛。

(五)组织实施

同学生会主办类活动组织实施。

(六)总结

同学生会主办类活动总结。

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承办活动组织制度

一、申请程序

1、班级承办活动由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负责。

2、学生会面向全院班级公示可由班级承办开展的活动,有意承办某项活动的班级可向学生会提出承办申请。

班级也可申请承办在学生会公示活动以外自身有能力承办的活动。

3、可以由一个班级独自承办或若干个班级联合承办某项活动。

4、申请承办活动的班级应首先填写《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承办活动申请表》,并制定活动计划,按要求填写《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班级承办活动计划书》。

5、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申请承办同一项活动时,申办班级应先在学生会部长会议上进行承办答辩,再由部长讨论并经主席团同意决定出承办班级。

二、制定计划

1、学生会可向班级提供帮助,指导班级制定完成活动计划。

2、学生会部长会议上讨论申办班级的活动计划,申办活动班级负责人可参加会议讨论。

经讨论通过并经学生会主席团、分团委同意后班级可按计划开展活动。

三、活动实施

1、由班级独立组织开展活动。

2、学生会可指派相关部门向班级提供帮助,现场指导班级组织开展活动。

四、活动经费

1、班级承办活动所需合理经费由分团委提供。

2、班级在开展活动时应先使用班级经费,活动结束后在可在规定时间内凭正式发票向分团委报销。

3、发票报销相关规定:

(1)报销发票必须为正式发票,收据等非正式发票不予报销。

(2)报销发票应在物品内容中填写详细物品名称、单价、数量,物品内容模糊不清者不予报销。

(3)报销发票者应在发票背面详细注明经手人的姓名、班级、开票时间。

(4)报销发票应在活动结束后七日以内一次性将所有活动发票交给分团委进行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五、活动总结

1、活动承办班级应在活动结束后三日以内填写《航海学院分团委学生班级承办活动总结书》,并连同其他活动图片、文字资料向学生会组织部提交。

学生会办公室对活动有关材料存档。

2、活动承办班级负责人可在学生会全体例会上做活动总结报告。

航海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全体例会

1、每学期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体例会标志着该学期学生会工作的开始和结束。

2、全体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下可顺沿召开。

3、全体例会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可由副主席主持。

4、全体例会的会议内容有:

新一届学生会成立;决定主要人事任免;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计划和总结学生会长期和近期工作;安排学生会活动组织工作;讨论各部门有关问题等等。

5、办公室负责做例会记录。

记录应包括全体例会的时间、地点、会议主题、主持人、与会人员、考勤情况、会议详细内容和有关决定等。

6、全体例会要求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

7、全体例会实行点名签到制。

二、部长会议

1、部长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下可顺沿召开。

2、部长会议由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3、部长会议的会议内容有:

计划学生会近期工作、讨论各部门有关问题、安排学生会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进行教育和培训等。

4、部长会议要求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参加。

5、部长会议实行点名签到制。

三、各部门会议

1、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不定期召开。

部长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部门会议。

2、部门会议的会议内容有:

研究工作情况、传达通知、布置工作任务、交流信息、培训教育等。

四、会议纪律要求

1、与会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按照会议议程参加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要求发言和参与讨论,维持会场秩序。

2、会议请假者应出具书面请假材料,经主席团同意有效。

无书面请假材料者按缺席论处。

3、特殊情况下可口头请假,经主席团同意有效。

请假后应补齐书面请假材料。

4、会议严禁迟到、早退、缺席情况出现。

按有关规定对以上情况进行处理。

航海学院学生会文件管理制度

一、管理和保存

1、学生会文件资料由办公室(王秀婉)统一管理。

2、办公室应做好保存与使用记录,定期整理资料。

3、学生会成员可按规定借阅各项文件资料使用,必须按期归还并做好借阅记录。

二、文件资料包括人事档案资料、活动资料、规章制度文件。

1、人事档案资料的保管

(1)人事档案信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两部分。

①基本情况包括学生会成员的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班级、学号、职务、联系方式等。

②工作情况包括学生会成员入会申请书、学期个人工作计划、个人工作总结、退会申请书、离会证明、学期考核评分表、奖惩情况等。

(2)人事档案资料由学生会主席团提供。

2、活动资料存档

(1)活动资料包括活动项目申请书、活动计划、经费预算表、责任人表、活动总结、经费决算表,以及活动相关通知、照片、新闻稿等与活动有关的图片、文字资料。

(2)负责部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日以内将活动相关资料交办公室存档。

3、规章制度文件的整理

(1)办公室整理汇编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

(2)对于新实行的规章制度,办公室应善于总结条目,领会精神,做好上传下达的作用。

(3)规章制度由学生会主席团制定,经分团委同意和学生会全体例会通过实行。

航海学院学生会公共物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

1、航海学院学生会公共物品用于学生会日常办公、组织活动、宣传联系、后勤服务等用途。

任何个人不得将公共物品挪为私用。

2、公共物品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负责登记物品购买记录、物品的存放情况、使用和归还情况。

3、办公室应制定公共物品存放详表,以便查用。

详表应包括物品名称、存放地点、数量等信息。

4、办公室应定期整理学生会公共物品,及时更新物品存放详表。

二、借用和归还

1、任何部门和个人借用学生会公共物品必须在存放物品处的登记薄上登记使用。

2、使用公共物品必须按期归还,并在登记薄上登记归还。

3、登记应包括借用和归还种类、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时间、物品名称、数量、归还时间等信息。

航海学院学生会经费管理制度

一、经费管理

学生会经费由主席团主管财务的副主席管理。

经费管理包括账目记录、购买物品和票据管理。

二、账目记录:

1、所有账目登记形式为“现金账”及“明细账”两种。

(1)现金账记录支出款项的使用日期、票据号码及类型、票据金额、用途及使用人,记录收入报销款项的金额,用途以及发款人,需发款人签名有效。

(2)明细账记录支出款项的使用日期、物品单价、数量、票据金额、用途及使用人,记录收入报销款项的金额,用途以及发款人。

2、每期结账一次。

结账时,账本上的“余额”一栏应为“0”,即“借款”总额等于“贷款”总额,达到收支平衡。

3、定期在全体例会上公布账目情况,接受监督。

定期进行财务核算。

4、分团委备用“现金账”一份,以便核对。

三、购买物品:

1、活动前必须填写活动经费预算表,说明需要新购置的物品,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购买。

2、需要临时购买的物品,必须经主席团口头批准。

3、活动结束后三日以内应填写活动决算表,内容包括物品单价、数量、用途、等信息。

四、票据管理:

1、购买物品应开具正式发票。

凡不能开具正式发票时,经主席团同意可开具收据,否则不予报销。

2、应在票据物品内容中详细注明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

物品内容较多时可附纸,附纸需加印公章。

物品内容模糊不清者不予报销。

3、应在票据背面注明经手人的姓名、开票时间。

票据若出现问题由经手人负责。

4、在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超市购物可开小票直接报销。

小票背面应注明经手人的姓名、开票时间。

5、活动结束后七日以内应将所有票据一并收齐交主席团报销。

6、所有票据必须以复印件存档。

航海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生会各部长和部员。

二、考核方法

1、主席团对部长进行考核,部长对部员进行考核。

2、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方式。

3、每学期进行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两次考核办法相同;期中考核成绩的30%与期末考核成绩的70%之和作为总考核成绩。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活动表现、纪律表现三部分。

其中工作表现12分、活动表现8分、纪律表现10分。

总考核成绩30分。

四、考核指标

1、工作表现的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建言献策、创新精神4项。

每项3分。

2、活动表现的考核包括积极性、岗位责任、完成任务、活动善后4小项。

每小项2分。

3、纪律表现的考核包括会议出勤和活动出勤2项。

每项5分。

两项计分办法相同。

4、详细考核评分方法参阅《航海学院学生会考核评分标准》。

航海学院学生会考核评分标准

一、工作表现

1、工作态度

(1)热心学生会工作、表现积极、进取心强得3分;

(2)关心学生会工作、表现一般得2分;

(3)工作消极怠慢得1分。

2、工作质量

(1)完成工作效率高、质量高、效果好得3分;

(2)完成工作质量一般、效率低得2分;

(3)不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得1分。

3、建言献策

(1)能够积极主动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想法,并能取得实效得3分;

(2)能够主动提出不同的建议和想法得2分;

(3)不能够主动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想法得1分。

4、创新精神

(1)能够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改善工作方法、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得3分;

(2)能够在指导下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得2分;

(3)工作循规蹈矩,缺乏创新精神得1分。

二、活动表现

1、积极性

(1)组织活动时积极、主动、热心得2分;

(2)组织活动时松懈、怠慢得1分。

2、岗位责任

(1)组织活动时能够坚守岗位,完成所负责任务得2分;

(2)组织活动时擅离职守得1分。

3、完成任务

(1)组织活动时能够高质量、高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得2分;

(2)组织活动时不能够完成所负责任务得1分。

4、活动善后

(1)活动结束后能够按要求积极完成收理工作得2分;

(2)活动结束后擅自离开,不听从安排得1分。

三、纪律表现

1、纪律表现包括会议考勤和活动考勤2项,计分方法相同,每项5分。

2、在请假、迟到、早退、缺勤栏中填写次数,计算出换算缺勤次数;换算缺勤次数即为纪律表现得分应扣除的分数。

3、换算考勤次数计算方法

(1)请假1次记为1/4次缺勤;

(2)迟到1次记为1/2次缺勤;

(3)早退1次记为1/2次缺勤;

(4)缺勤1次记为1次缺勤;

(5)总缺勤次数取整的结果即为换算缺勤次数。

航海学院学生会奖励与纪律处分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对学生会成员的奖励主要以总考核成绩为依据。

2、奖励内容有优先评选优秀部员、优秀部长;优先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入党;加学分;奖品奖励等。

3、每学期根据总考核成绩以30%至40%的比例评选优秀部员、优秀部长。

4、学生辅导员可根据总考核成绩考虑优先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先发展入党。

5、学生会成员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加学分。

6、可适当给予奖品奖励。

二、纪律处分制度

1、对学生会成员的纪律处分主要以考勤记录为依据。

2、纪律处分有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查看、开除四种。

3、纪律处分评定标准

(1)换算缺勤次数达到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2)换算缺勤次数达到6次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换算缺勤次数达到8次或违犯校纪校规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巨大损失者给予停职查看处分;

(4)换算缺勤次数达到10次或严重违犯校纪校规,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开除处分。

4、被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取消优秀部员、优秀部长评选资格。

5、警告处分在部门内部通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在全体例会通报。

6、学生会部员期末考试中如有挂科视其自动退出学生会。

7、学生会成员如在班级成绩排名前三名者,学生会将给予物质奖励。

(每学期执行一次)。

三、决定与执行

1、奖励与纪律处分决定必须经分团委同意。

2、决定由学生会主席宣布。

3、凡奖励与纪律处分决定必须在办公室存档备案。

航海学院学生会活动签到表

活动名称

活动类别

□学生会主办类□参加学校比赛类□承办学校比赛类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主办部门

签到负责人

人员签到

部门

姓名

签到时间

结束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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