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世茂#地块一期A标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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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世茂#地块一期A标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新
A.0.4
园区世茂06#地块一期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2014年5月18日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专业工程特点
工程概况:
本工程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世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工程勘测单位:
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工程监理单位:
南京建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工程监督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园区世茂06#地块一期A标工程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石莲街东西侧、金鸡湖大酒店及东延路以北。
本工程设计为别墅及地下车库、其中111#为物业管理用房、231#为幼儿园,建筑面积68984.27㎡;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1985国家高程。
别墅±0.00设计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
3.700米,室内外高差:
0.200米;地下车库±0.00设计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
3.700米,室内外高差:
0.20米;111#(物业管理用房)±0.00设计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
3.800米,室内外高差:
0.300米;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丙类;结构类型:
框架;抗震等级:
四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乙级;231#(幼儿园)±0.00设计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
3.700米,室内外高差:
0.150米,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丙类;结构类型:
框架;抗震等级:
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乙级;基坑开挖深度-7.3米(相对标高),相当于开挖深度4.85米(从整平地面算起)。
局部电梯、消防电梯井部位挖深较大,基坑标高为-7.3米(相对标高),配电间基坑标高为-9.5米,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
施工场地地质条件复杂,场地范围内存在暗河区,地质情怳复杂,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该区域的土质质量,发现反常现象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及时与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
施工现场东侧靠近石莲街有管线,在临近基坑影响范围内,建设单位已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施工时要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釆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对影响基坑支护结构施工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移除施工。
根据总体施工进度安排,本工程总工期412天。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一)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项目及质量标准
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保
2
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证
项
3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目
4
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
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
允许偏差(mm)
允
项目
柱基、基坑、
挖方、填方、场地平整
排水沟
地(路)
许
基槽、管沟
人工施工
机械施工
面基层
偏
1
标高
+0、-50
±50
±100
+0、-50
+0、-50
差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0
-0
-0
+100
-0
-
项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
目
4
表面平整度
-
-
-
-
20
(二)土方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1组织现场勘察,掌握熟悉图纸
⑴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下埋设物、地上障碍物和邻近建筑;
⑵了解水、电供应、市政排水管网和运输道路情况;
⑶核算土石方工程量;
2审定施工方案及土石方调配计划的合理性
⑴土石方作业方式
大面积或深基坑作业宜采用机械施工,一般桩基、基槽和沟槽土方宜采用人工作业,岩石开挖,山地大型土石方宜采用爆破作业。
⑵根据作业方式制定作业方案
采用人工作业应确定适宜的流水区段、合理的循环顺序、科学的作业参数。
包括:
沟槽开挖宽度(设计宽度加上工作宽度)、开挖边坡控制坡度、过坡临时加固或支撑措施、弃土堆放和运输措施。
分层回填的虚土厚度、夯实厚度和夯实机具。
采用机械作业应根据工程规模,不同的现场条件和装备条件选择尽量合理的土方机械和辅助机械,并确定适宜的运行路线和开挖方法,(如正向开挖或侧向开挖、分层开挖或多层开挖、中心开挖或沟端、沟侧、沟角开挖等)。
机械碾压应确定铺土厚度和碾压遍数。
⑶场地排水
施工区域应做临时排水系统。
临时排水系统应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配合,但应注意在作用中不得因淤泥沉积等降低永久性排水设施效率。
排水系统,如设计无要求时,场地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2%0的坡度,临时排水沟的纵向坡度一般不小于3%0(平坦地区不应小于1%0)。
临时排水沟的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施工期内最大流量确定。
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深确定,一般为1:
0.7~1:
1.5。
临时排水沟的位置和出水口应选择合理,出水口应远离建筑物或构筑物,设置在低洼地点,保证排水畅通。
⑷降低地下水方案
当开挖基坑(槽)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措施降低开挖区域地下水位,降水方法可分为集水井降水和井点降水两类。
确定地下水位除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外,还应注意因降雨、干旱等气候因素造成的地下水位波动。
集水井降水是常用的简易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基坑(槽)开挖时,在基础范围之外,地下水走向的上游设置集水井,在坑底的周围或中央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集水井中,然后用水泵抽走。
抽出的水应予引开,以防倒流。
雨季施工时应在基坑四周或水的上游开挖截水沟或修筑土堤,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
根据地下水量大小,基坑平面形状及水泵能力,集水井每隔20~40m设置一个。
集水井的直径或宽度一般为600~800mm,其深度随着挖土加深而加深,要经常低于挖土面0.7~1.0m,井壁可用竹木等简易加固。
当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井底应低于坑底1~2m,并铺设碎石滤水层,以免在抽水时间较长时,将泥砂抽出并防止井底的土被搅动。
集水井降水由于设备简单和排水方便,采用较为普遍;宜用于粗粒土层和渗水量较小的粘性土;但当土为细砂或粉砂时,地下水渗出时会发生流砂现象使边坡坍塌,坑底冒砂凸起,此时常采用井点降水的方法进行施工。
井点降水方法有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管井井点、深井泵及电渗井点等,可根据土渗透系数、降低水位的深度、工程特点及设备条件参照下表选择。
其中以轻型井点采用较广。
项次
井点类别
土的渗透系数(m/昼夜)
降低水位深度(m)
1
单层轻型井点
0.1~50
3~6
2
多层轻型井点
0.1~50
6~12
3
电渗井点
<0.1
根据选用井点定
4
管井井点
20~200
3~5
5
喷射井点
0.1~2
8~20
6
深井井点
10~250
>15
3检查施工区域三通一平的情况
基础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理。
对于妨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坟墓、树干等进行妥善处理,包括拆除、拆迁或改建迁移等清理措施。
对于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应事先做好加宽、加固工作,修筑好施工临时道路及供水供电临时设施。
护坡桩已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按方案完成了现场排水和降水设施。
4定位放线的验收
根据规划部门给定的建筑红线(桩),按设计要求的座标和标高确定单体建筑的实际轴线位置(中心线),并应在轴线延长线外设置半永久或永久的控制桩,以便上层施工及各层复核检查时使用。
按设计的基础大样图的底宽加上放坡及操作位置尺寸,计算出基槽开挖宽度。
按这些尺寸放线,同时将这些尺寸、标高一一标志地设于附近的建筑物上或龙门板上(龙门板是土方、基础施工的重要设施,操作中要注意保护以保证施工和检查验收的需要)。
基槽开挖的验收标准为:
主轴线交角误差:
±20″
建筑物各轴线距离相对误差:
1/2000
轴线投测误差:
±5mm
标高投测误差:
±5mm
三、监理工作要点
1无护坡桩措施的开挖边坡控制
在开挖中或回填前不允许边坡塌陷,发现塌陷后应立即停止施工,清除并修坡或设置支撑加固。
为了预防边坡塌陷,现场要注意纠正三个问题:
⑴开挖边坡顶部附近加荷过重。
一般是由于抛土过近,堆料过多或有较大外力振动等造成较大侧压力。
⑵放坡或坑壁支撑不良。
只有当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其挖土过坡可作成直立壁不加支撑;挖土深度应根据土质而定,并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在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坑基稳定情况。
直立壁不加支撑的挖方深度
土类名称
挖土深度(m)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
1.0
硬塑、可塑的轻亚砂土和亚粘土
1.25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
1.5
坚硬的粘土
2.0
在水文地质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土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最陡坡,按下表采用。
深度在5m以内的基坑边坡的最大坡度
边坡坡度
土的类别
坡顶无荷载
机械在坑底挖土,坡顶有静载,堆土(材料)距离边缘0.8m以外,堆高1.5m以下
机械在坑上边挖土(或有汽车运输作业)
中密的砂土
1:
1.0
1:
1.25
1:
1.50
中密的碎石土(充填物为砂土)
1:
0.75
1:
1.00
1:
1.25
硬塑的轻亚粘土
1:
0.67
1:
0.75
1:
1.00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
0.33
1:
0.50
1:
0.67
干黄土
1:
0.1
1:
0.25
1:
0.33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
0.50
1:
0.67
1:
0.75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
1.00
--
--
当超过上述范围时,则应设置坑壁支撑,支撑按其形式有断续支撑与连接支撑两种,选用要根据土的情况及基槽深度而定,一般可按下表的规定采用。
基槽支撑选用
土的情况
基槽开挖深度
支撑形式
天然湿度的粘土类土、地下水很少
3m以内
断续支撑
天然湿度粘土类土、地下水很少
3~5m
连续支撑
松散和湿度很高的土
不论深度
连续支撑
松散和湿度很高的土、地下水很多
不论深度
采用集水坑降水、并用板桩支撑
⑶开挖放坡应注意:
如附近有主要建筑物时,最大坡度为1:
1.0~1:
1.5,当排水不良、开挖时间长、坑边荷载较大时,边坡应平缓些,土质变化大时,可采取折线形放坡。
⑷发生软化、流砂等现象,地基土丧失承载力,一般是由于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的。
地基土含水量增加,土体由半固态转为塑性状态,继而转为流动状态,使边坡失稳。
对于颗粒较细的地基土,在动水压力作用下也会形成流动状态,使边坡失隐。
为防止地基土丧失承载力,应采取正确的排水、降水措施,必要时采用钢板桩或挡土板进行支撑加固。
2不允许扰动老土
基槽开挖中绝不允许超挖后再撒土找平,发现超挖的基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按照规范规定采取加深基础或夯实的补救措施。
基槽局部加深应用阶梯衔接,土质松软时台阶高度不应大于0.5m,高度与长度之比不应大于1:
2;为防止扰动老土,人工开挖应在边坡设置标高桩,控制基槽底的平整,机械开挖应留出最后200~300mm,改用人工铲平;基坑挖好后,最好能及时做基础或垫层,如不可能,由应在坑底保留厚200mm左右的土层,等做基础或垫层时再临时铲去。
这些预防措施对于软土更为重要。
基础作业前如发现基槽被雨雪或地下水浸软,必须将浸软的土挖去后,按超挖处理。
3基槽底部要平整
常见通病是基底不清理有浮土等,或基底为萝卜坑,致使地基造成应力集中,降低地基的承载能力。
补救措施是进行二次清理。
4开挖断面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评标准规定允许偏差值为-0,即底部宽度、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基础底边尺寸。
对于基槽上限验评标准没作规定;考虑施工方便,基槽底部宽度应为设计基底宽度、工作面宽度与四周支撑宽度之和。
四周支撑一般每边宽100mm,工作面宽度,基础设垫层为0,砌砖、砌石每边为150~200mm,钢筋混凝土每边为300mm,大面积开挖(地下室)每边1m左右。
在保证满足三个宽度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基槽开挖宽度。
实际验收要先用经纬仪重新复核中心线,基槽断面尺寸,要从轴线向两边量。
5开挖标高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评标准规定允许偏差值为+0mm,-50mm,验收以水准控制点为标准,用水准仪直接检查,验收中应结合检查基底是否平整。
6地基复查记录
基槽开挖好后,应对地基土进行全面、详细、审慎的检验,要对照设计或地质资料复核土层分布情况和走向,复核地耐力,要观察土的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有否局部过松,要沿基底行走一周,注意行走是否有颤动感觉,观察有无局部含水量异常现象,分析土层走向和土质变化,判断基底是否到老土。
要探明地基土质是否均匀,基底有无空洞、墓穴、枯井及其它对建筑物不利的情况存在,并做好记录。
探明基底的检验方法一般有钎探和洛阳铲探孔两种。
7基槽隐蔽工程记录(验槽记录)
要全面记录基槽施工检查情况,包括平面位置、开挖断面尺寸、基底标高、边坡坡度、地耐力复查结论,基槽底下异常地质处理施工情况、设计变更或扰动老土基底处理情况、排水降水施工措施等。
8回填土控制及验收
土方施工中回填质量往往被忽视,轻则造成室内管沟积水,室内地面、室外散水空鼓下沉,台阶、花台沉陷开裂;重则可能回填土挤动墙体,回填土透水使基础耐久性减弱或引起地基下沉,甚至地基结构迅速破坏导致建筑物结构下沉、开裂以至破坏,因此必须十分注意回填的质量要求。
⑴回填土土质要求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表层以下可采用碎石类土、砂土(粗砂、中砂),表层或基槽室外回填应用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土、亚粘土等不透水土,必要时,也可用2:
8或3:
7的灰土。
不得采用有机质含量大于6%的土、石膏或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大于2%的土、膨胀土、淤泥质土、冻结土等。
回填土的干土颗粒不应较大,较多,否则受水浸湿,沉陷大。
回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
如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时,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置于下层。
不宜将各种土混在一起作用。
⑵基槽清理
回填前应将基槽中的木屑、建筑垃圾、松土等杂物清理干净,排除积水并防止地面水流入。
⑶基础保护
回填应在基础具有一定强度下进行,并在两侧同时夯填,高差不应超过300mm,以免挤动基础造成基础松散和轴线位移,影响基础结构受力性能。
如遇暖气沟或室内外回填土高差较大的外墙等单侧夯填土时,应将不回填一侧同步加侧支撑。
⑷夯填要求
回填要求分层夯实,采用动力打夯机械,虚铺厚度不大于300mm,每层压实遍数,采用平辗时为6~8遍,采用蛙式打夯机时为3~4遍。
人工夯实不大于200mm,夯打要求一夯压半夯,每层夯打3~4遍。
采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用回填石料时,为保证夯实,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铺填厚度的2/3。
⑸粘性土的最优含水量
回填粘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含水量过小时,土料由于颗粒之间的摩阻力减小,从而不易被压实。
这个适当的含水量称为最优含水量。
一般为12%~23%,可由击实试验或凭经验选定,也可查地质勘察报告中土工试验所提供的物理性质指标数据,找出塑限WP(%),则最优含水量WY=WP+2。
超过最优含水量,回填土过湿成为弹簧土(也叫橡皮土),夯实时颤动,体积不能压缩,受夯击处下陷而四周鼓起形成软塑状态。
因此,施工规范要求:
“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4~+2)%范围内”,填土前应检验含水量,“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或吸水性填料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增加压实遍数等措施”。
⑹特殊处理
房心土回填深度较大时(大于1.5m)需在房屋外墙基槽回填时采取防渗水措施,可采用不透水粘土、灰土回填或在房屋外墙基础外侧加抹水泥砂浆。
台阶、花台下和混凝土垫层下表面回填,可夯填300~600mm厚砂或级配砂石代替土方,消除冻胀。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边坡塌方
⑴未根据土质按规定放坡或加支撑;
⑵坑槽上口无挡水措施,地表水浸泡坑邦、基底;
⑶防水措施不当,地下水浸泡坑邦、基底;
⑷边坡顶部活荷载过大,或堆荷距坑边太近;
⑸附近有打桩等动荷载;
⑹旧房基础在基坑上方,距离太近;
⑺冬施按冻土放坡,开春化冻;
⑻地下管线渗漏;
⑼旧人防坑道,旧地下管线未堵,下雨灌水,突发性泄入基坑;
⑽放坡不够或槽底挖偏、挖小,在无防塌方措施的情况下随意掏挖坑邦。
2基坑(槽)受冻
⑴未能连续施工,坑底暴露时间过长;
⑵未预留一定翻松层对基坑(槽)保温;也未采取覆盖措施;
⑶垫层、底板、暖沟未覆盖而被冻透,地基冻胀;
⑷基础未及时回填,地基冻胀。
3基坑(槽)超(欠)挖,基底土扰动
⑴测量不准、机械开挖与人工清底配合不好;
⑵机械开挖预留量过小而超挖;
⑶施工运输机具直接进入坑底持力层,基底扰动;
⑷坑底暴露时间过长,受雨、雪及地面水、地下水浸泡。
土方回填通病
1素土回填(包括房心填土)不符合要求
⑴回填前基底未清,草皮树根、淤泥、耕土等未除,软弱土层未清至要求深度、范围;
⑵地下水、地表水未排除;
⑶土质不合格,用淤泥、耕土、冻土、垃圾、膨胀土等回填;
⑷回填土颗粒太大;
⑸不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的影响深度达不到要求,夯填遍数不够,边角漏夯;
⑹用推土机回填及碾压,分层不清,数据不准,难达密实度要求,或回填后用水沉;
⑺不按规范留槎;
⑻夯填密度达不到要求;未经设计、试验室确定密实度要求;未在各层取点试验或平面取点太少;数据不真实;
⑼边回填边取点,取点代表范围不清,无严格认可手续制度;
⑽环刀取样部位不对,未在该层厚度2/3处取样;
⑾含水量较大,未采取吸水措施,夯成橡皮土,未采用翻晒凉干再夯或换土措施;含水量太小,未适当洒水;
⑿基槽回填不认真,造成室内地面与室外散水下陷;
⒀未考虑基础两侧对称回填,造成基础挤偏。
2灰土回填不符合要求
⑴土质不合格,使用杂土、砂土、耕土、冻土(应用粘土或亚粘土);
⑵土未过筛(粘径不宜大于5mm);
⑶石灰未熟化透,未过筛(粒径不宜大于5mm);
⑷拌合不匀,甚至土、灰分层铺撒;配比不过斗;
⑸未控制含水量(应达到手握成团,落地开花程度);
⑹未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影响的深度达不到要求。
分层留槎,接槎不符合要求;
⑺夯填数据不合格,未经设计或试验室确定密实度要求;或未达到规范规定标准;或数据不真实;
⑻未各层取点试验或平面取点太少。
顶面标高、表面平整度不符合允许偏差要求;
⑼环刀取样部位不对,未在该层厚度2/3处取样;
⑽回填前基底未处理;
⑾地基周围灰土夯填不符合要求,不能起防水作用;
⑿回填过程中保护不当,长时间日晒、雨淋或受冻。
3天然级配砂石回填通病不按规定测密实度,或取样数量不符合要求。
4砂土回填通病不随浇水随振捣,或取样数量不符合要求。
5重锤夯实地基不符合要求
⑴土质不适宜(适用于轻亚粘土、砂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及分层填土及地下水位以上稍湿的粘性土地基);
⑵当地下水位高于粘性土中有效夯实深度,未采取降水措施夯成了橡皮土;
⑶未考虑对邻近建筑物影响;夯填边坡太陡,造成塌方;
⑷施工前未作试夯以选定各种参数(如锤重、底面直径、落距,最后下沉量及相应最少夯击遍数,总下沉量),试夯后未检查夯实效果;
⑸未考虑对最佳含水量的控制措施,夯成了橡皮土;
⑹不按规定的施工顺序,一夯挨一夯夯实;
⑺夯击时落距不一,夯位不正;
⑻分层夯填时,虚铺过厚,超过夯击影响深度;
⑼夯后未测密实度,或测点过少(一般基槽每3m2一点,大面夯填每50m2一点);
⑽总下沉量少于试夯总下沉是的60%,最后一遍下沉量大于试夯规定;
⑾未找平顶面标高,及超过允许偏差。
6强夯地基不符合要求
⑴土质不适宜强夯(应适用于碎石、轻亚粘土、砂土、粘性土、湿陷性黄土、人工填土及地下水位以上稍湿的粘性土等地基加固工程);
⑵施工前未清理场地,未核查处理地下管线;
⑶未考虑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
⑷未根据试验选定合适参数(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间距、击数、遍数、间歇时间、平均夯击能量,加固范围、深度)。
试夯后未检查夯实效果;
⑸不符合试夯结果要求的参数;
⑹未结合土壤特性检验强夯效果,或急于检查验收(一般应1~4周后检验);
⑺夯后未作标准贯入、静力角触探(或轻便触探),检验未作静载试验或检验数据不合格;
⑻夯击中心位移超过允许偏差;
⑼冬季未考虑冻土损耗能量,雨季未考虑土壤含水率变更影响夯实效果。
南京建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园区世茂06#地块一期项目监理部
二0一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