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课件(带内容).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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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重点要点内容学习PPT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课件(带内容).pptx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年3月30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前言,条例解读,条例全文学习,01,02,目录,目录,条例解读,修订后,条例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法定职责进一步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任务清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等,乡镇和街道一级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

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并统筹区域布局和空间布局,推进各功能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确的新兴行业、领域,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按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条例从两个层面进行完善。

政府和监管部门层面,新增建立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两个清单”制度,细分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责的部门分工,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明确设立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等。

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细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考核奖惩要求,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一些重点行业、领域,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条例还规定,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取组建安全生产管理互助帮扶联合体、委托相关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条例突出关键人员,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事故隐患管理,突出重点环节,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比如,针对关键人员,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事故隐患管理上,新增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等制度。

重点环节上,新增建立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将船舶修造、船舶拆解单位和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纳入建立班前会制度的行业领域范围中。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也把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科技兴安提高本质安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融入了条例。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曹斌介绍,条例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有最高管理权、决策权的其他人员,要求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分别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以及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区队)、生产班组负责人和各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落实岗位职责,并且向全体从业人员公示,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围绕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条例完善了监管体系,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专业监管力量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

条例还明确,对新招录人员、长期离岗或者换岗后重新上岗人员以及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后的新上岗人员,应当在上岗前进行专门知识的培训,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等。

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本次修订后,条例在多处增加了表彰和奖励的条款。

对此,曹斌表示:

“安全生产需要社会共治。

建立安全生产的表彰奖励制度,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以便及时发现并清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

”着眼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公开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受理从业人员报告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报告事故隐患的从业人员给予表扬、奖励,激发员工主动发现隐患的积极性。

加强政策引导,条例明确,政府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或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020年7月,江苏省安委办、省政务办合作共建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受理全省所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截至目前,该省累计办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65124件、发放奖励共841万元。

条例进一步树立鼓励社会监督的鲜明导向,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等。

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的接收、核查、处理、移送、回复等处置流程,及时处理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以表彰奖励促进社会共治,条例全文学习,总则,第一部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有最高管理权、决策权的其他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义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按照职责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特点,设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省应急、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粮食物资储备、人防、铁路、通信、邮政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发展改革、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商务、卫生健康、国资等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财政、司法行政、广播电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其他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责的部门。

新兴行业、领域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未组建工会的生产经营单位,由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代表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九条,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地方标准。

鼓励社会团体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设区的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教育实践基地,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形式。

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相关技能考核和就业培训内容。

地方行政学院应当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纳入教学计划。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培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才。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类媒体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

第十一条,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的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勤联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体系一体化建设,强化重大安全风险联合防控、应急救援预案衔接与协同救援处置,开展跨区域安全生产执法联动。

第十二条,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或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奖惩,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情况向全体从业人员公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变更管理、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存在安全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的,还应当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小型、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包括前款规定内容的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二)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完善管控措施;(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五)每年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向从业人员报告或者通报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个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接受从业人员监督。

第十五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二十人以下且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取组建安全生产管理互助帮扶联合体、委托相关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计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总数。

国家对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面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月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组织或者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督促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分级管控措施;

(二)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或者参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三)对在本单位区域内作业的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四)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9)楼梯及走廊保洁一、楼内外走廊及入口区域1、地面清洁,无污迹,无水痕,无纸屑。

2、柱面无灰尘,防火门亦无灰尘。

3、扶手梯、栏杆上无灰尘。

4、场内椅子、花盆上无尘、无污。

5、玻璃清洁无污迹,无水珠,无手印。

6、垃圾箱经常保持清洁,无过多垃圾,对垃圾筒进行定期消毒。

7、指示牌上无灰尘。

8、咨询台上无灰尘。

二、楼道清洁

(1)早上对单元门走道、各楼层走道地面和大理石台阶清扫一次,用湿拖把拖净地面污迹。

(2)清扫电梯轿箱内地面并用拖把拖干净,按不锈钢清洁保养程序清洁电梯内壁。

(3)备扫把、垃圾铲、胶袋、胶桶、拖把各一只,从底层至顶层自下而上清扫楼道梯级,将果皮、烟头、纸屑收集于胶袋中然后倒入垃圾车;用胶桶装清水,洗净拖把,拧干拖把上的水,用拖把从顶层往下逐级拖抹梯级,拖抹时,清洗拖把数次。

(4)备抹布一块,胶桶(装水),自下而上擦抹楼梯扶手及栏杆,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

(5)清洁消防栓、管:

备扫把一把,胶桶(装水),抹布两块(干、湿各一块)。

先用扫把打扫消防管上的灰尘和蜘蛛网,再用湿抹布擦抹消防栓及玻璃,然后用干抹布擦抹玻璃一次,按上述程序逐个清洁。

(6)清洁墙面、宣传板、开关:

备干净的长柄胶扫把、胶桶(装水)、抹布和刮刀。

先用扫把打扫墙上的蜘蛛网,再撕下墙上贴的广告纸。

如有残纸时,用湿抹布抹湿残纸,慢慢用刮刀刮去,撕下宣传板上过期的资料和通知,用湿抹布擦抹干净;将抹布清洗干净,尽量拧干水分,擦抹各楼道灯开关板。

(7)清洁电子门:

备梯子一个,胶桶(装水)和抹布。

用湿抹布从上往下擦抹电子门和信报箱一遍。

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然后用干抹布抹信报箱以及电子门上的号牌和按钮。

(8)用干抹布擦抹配电箱、电表箱上的灰尘和污迹。

(9)清洁窗户玻璃:

备玻璃刮,清水一桶,清洁剂,按玻璃门、窗、镜面的清洁进行作业。

(10)每小时巡视检查楼道内外卫生一次,将广告纸、垃圾清扫干净。

清洁卫生标准

(1)每日清扫、擦抹一次。

梯级每2天用拖把拖抹一次,窗户玻璃每月清洁一次。

(2)目视楼道:

无烟头、果皮、纸屑、广告纸、蜘蛛网、积尘、污迹等。

安全注意事项擦抹配电箱时禁用湿毛巾,不得将配电箱门打开以防触电造成意外。

三、楼层通道地面1、清洁范围所有楼层通道地面,包括大理石地面、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不包括楼梯冋)。

2、清洁作业程序

(1)每天上午用扫把对各楼层走道地面和后楼梯台阶清扫一次。

(2)每周用拖把拖走道地面和后楼梯台阶一次。

(3)每月用长柄手刷沾去污粉,对污迹较重的通道地面彻底清刷一次,再用拧干的湿毛巾,抹净墙根部分踢脚线。

(4)大理石地面每两月打蜡一次、抛光一次。

3、清洁标准

(1)大理石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有光泽。

(2)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无污迹。

4、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事项洗刷楼道时,防止水流入电梯门和住房门内。

四、楼道楼梯保洁清洁范围楼道楼梯、扶手、墙面、楼道门、信报箱、配电箱、消防栓、消防管道、楼道门窗、楼道灯开关及灯具的清洁。

清洁作业程序

(1)备扫把、垃圾铲、胶袋、胶桶、拖把各一只,从底层至顶层自下而上清扫楼道梯级,将果皮、烟头、纸屑收集于胶袋中然后倒入垃圾车;用胶桶装清水,洗净拖把,拧干拖把上的水,用拖把从顶层往下逐级拖抹梯级,拖抹时,清洗拖把数次。

(2)备抹布一块,胶桶(装水),自下而上擦抹楼梯扶手及栏杆,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

(3)清洁消防栓、管:

备扫把一把,胶桶(装水),抹布两块(干、湿各一块)。

先用扫把打扫消防管上的灰尘和蜘蛛网,再用湿抹布擦抹消防栓及玻璃,然后用干抹布擦抹玻璃一次,按上述程序逐个清洁。

(4)清洁墙面、宣传板、开关:

备干净的长柄胶扫把、胶桶(装水)、抹布和刮刀。

先用扫把打扫墙上的蜘蛛网,再撕下墙上贴的广告纸。

如有残纸时,用湿抹布抹湿残纸,慢慢用刮刀刮去,撕下宣传板上过期的资料和通知,用湿抹布擦抹干净;将抹布清洗干净,尽量拧干水分,擦抹各楼道灯开关板。

(5)清洁楼道门:

备梯子一个,胶桶(装水)和抹布。

用湿抹布从上往下擦抹门和信报箱一遍。

擦抹时,清洗抹布数次。

(6)用干抹布擦抹配电箱、电表箱上的灰尘和污迹。

(7)清洁窗户玻璃:

备玻璃刮,清水一桶,清洁剂,按玻璃门、窗、镜面的清洁进行作业。

(8)每小时巡视检查楼道内外卫生一次、垃圾清扫干净。

(9)楼道文化装饰:

挂画牢固、不歪不斜、挂画玻璃和窗框无灰尘和污迹,装饰品摆放整齐,表面无灰尘。

(10)楼梯扶手:

不污染、无尘。

清洁标准

(1)每星期清扫、擦抹两次以上。

楼梯每日用拖把拖抹一次,窗户玻璃每日清洁一次。

(2)目视楼道:

无烟头、果皮、纸屑、广告纸、蜘蛛网、积尘、污迹等。

安全事项擦抹配电箱时禁用湿毛巾,不得将配电箱门打开以防触电造成意外。

(10)电梯保洁一般为每日清洁一次,并进行巡回保洁,每日巡回保洁次数可根据人流量的大小和具体标准要求而定。

(1)清洁程序准备工作+清洁轿厢内壁一清洁轿门内槽、轿厢地面一清洁电梯轿厢门+检查、16清理。

在电梯轿厢的清洁过程中,一般应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依次进行。

(2)方法电梯的清洁工作应安排在晚间或人流量较少的时间内进行,-般应在相连的楼层清洁前进行,操作方法如下:

1)准备工作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用具,如抹布、干毛巾、水桶、清洁剂、扫把、拖把、吸尘器和按要求需要更换的地毯等。

通知电梯工停止电梯运行,切断电源。

2)清洁轿厢内壁将抹布浸入配制好清洁剂的水桶中,拿起后拧干,沿着轿厢内壁从上往下用力抹擦。

若壁上沾有较顽固的污垢或污迹,可用铲轻刮或直接喷上清洁剂后用抹布用力来回抹擦。

用另一块抹布浸透清水后,拧干抹擦。

将抹布过清永后用力拧干,再彻底清抹i遍。

用半干湿毛巾抹净电梯按钮及显示屏。

轿厢天花板可每周清洁一次,除照明灯饰镜面和摄像探头要用半干湿毛巾轻轻清抹外,其他部位的清洁方法与轿厢内壁清洁方法相同。

3)清洁轿门内槽、轿厢地面用铁钩将轿门内槽的杂物勾起,亦可用吸尘器吸净轿门内槽的沙粒。

若轿厢地面铺有每天更换的地毯,则只需将旧地毯掀起,用半干湿拖把将轿厢地面拖净,待湿气挥发后再铺上干净的地毯。

若轿厢地面为固定地毯,则可用吸尘器吸干净地面的沙粒、杂物,每周一次用洗地机(地毯机)配合清洁剂清洁一遍。

若轿厢地面为木质或合成塑料,则可先用湿地拖配合清洁剂拖抹,再用清水拖抹,最后用干地拖将水迹抹干。

4)清洁电梯轿厢门电梯轿门材料-般是不锈钢,清洁时先喷上少许不锈钢喷剂,然后用棉质软布由上而下抹净,使电梯轿门洁净光亮。

清洁作业完毕,应环视整个电梯轿厢一遍,检查是否有遗漏和清洁不彻底之处,如有应立即补做,最后通知电梯工重新启动电梯。

(3)巡回保洁方法在电梯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用夹子夹起电梯间地面上的垃圾或杂物,用干毛巾抹擦按钮、显示屏及脏污印迹。

(11)院内车棚保洁确保院内车棚清洁整洁、车道畅通,保持良好的卫生清洁环境。

保洁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清扫院内车棚地坪、斜坡车道、车道应使用尘推、扫帚、畚箕、拖把、推水器、刷子、全能清洁剂等用具。

2、清洁院内车棚地坪、斜坡车道依次从一头的出入口至另一头的出入口清扫。

清扫时,应集中思想,注意安全,身穿反光背心。

清扫应先当中后两边;3、为减少空气中灰尘,可适当喷清水。

清扫时,发现烟蒂、杂物要及时清除,发现地面有油迹、污迹,可用全能清洁剂和刷子去除,再用清水过洗后将地面拖干净。

在清扫中,发现业户保养车辆搞湿地面,要及时处理,保证地坪卫生。

车库地坪要求无明显油迹、无杂物、烟蒂、纸屑、干净、无积灰。

4、斜坡车道,每二天用拖把拖清一次。

若碰到地坪积水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拖净扫清。

5、清洁车道地坪用尘推依次从一头的出入口至另一头的出入口推尘,在推尘中,应集中思想,注意安全,若碰到地坪积水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拖净扫清,待地坪干后再用尘推推尘。

雨天用推水器或干拖把清除环氧树脂地坪上残留的水迹,勤巡视。

要求每天至少上、下午二次推尘,及时扫去推出的垃圾。

(12)宣传栏保洁作业程序:

(1)先兑有中性清洁剂的溶液抹在宣传栏表面;

(2)用无绒毛的毛巾抹净宣传栏表面的水珠;(3)面积大的可以用手动喷雾枪将油喷在表米娜,然后用干毛巾擦拭。

保洁标准:

(1)哑光表面的无污迹、无灰尘,半米内可以照出人物景象;

(2)镜面光亮。

注意事项:

需要使用干净的干毛巾,防治沙粒划伤表面。

(13)会议室保洁方案一、目的规范室内清洁工作,确保办公室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会议室清洁工作。

三、职责保洁员负责依照本程序进行清洁作业。

四、物品准备吸尘器、水桶、毛巾、家具蜡、全能清洁剂、卫生酒精、空气清新剂、清洁工具车、扫帚、簸箕、尘推等。

五、工作程序1.用毛巾浸湿后拧干,从里向外、从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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