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课钢结构防锈和防火及基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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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课钢结构防锈和防火及基础版

钢结构的防锈与防火设计

钢结构的防锈设计

1.钢结构的防锈与涂装设计应遵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046与《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YB/T9256的有关规定,凡钢结构工程设计中,均应有防锈涂装设计的内容。

2.钢结构防锈及涂装设计应隔阂考虑结构的重要性、环境侵蚀条件、维护条件及使用寿命,以及施工条件与工程造价等因素,合理的选用或确定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除锈方法与等级(《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涂装等级》GB8923)、涂装与涂装要求以及涂装施工的质量检验要求(《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5-2001)等。

3.环境侵蚀类别

4.构件所用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的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弱侵蚀及中等侵蚀性环境中的构件,不应采用表面原始侵蚀等级低于B级的钢材。

2)重要的承重结构及使用中很难维护的承重结构,不应采用表面原始锈蚀等级低于B级的钢材。

3)不论何种构件,均不得采用表面原始锈蚀等级为D级的钢材。

5.

6.在中等侵蚀作用环境中的承重钢构件,当其形状较复杂或体型较特殊时,亦可采用酸洗除锈方法。

酸洗应有专门的工艺控制保证(不宜用盐酸),应附加缓蚀剂,并清洗到位,确保角、凹部位不致积酸,引起材质氢脆变异。

7.经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在检查合格后,应在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涂装。

其防锈涂料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防锈涂层一般应由底漆、中间漆及面漆组成,选择涂料时应考虑漆与除锈等级的匹配,以及底漆与面漆的匹配组合。

钢结构工程中所用防锈底漆、中间漆与面漆的配套组合可见下表。

2)对于一般涂装要求的构件,并采用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时,可采用两道底漆、两道面漆的做法。

对涂装要求较高的构件,并采用喷射除锈时,宜采用2遍底漆,1~2遍中间漆及2遍面漆的做法。

漆膜总厚度不宜小于120微米(弱侵蚀)及150微米(中等侵蚀)、200微米(较强侵蚀的重要构件)。

需加重防腐的部位,可适当增加涂层厚度20~60微米。

3)对涂层的耐磨、耐久和抗渗性能有较高要求时,宜选用玻璃鳞片面漆的配套涂料,如环氧富锌底漆(1遍)+环氧玻璃鳞片涂料(1~2遍)+环氧清漆(1~2遍)的配套组合,或环氧富锌底漆(1遍)+聚氨酯玻璃鳞片涂料(1~2遍)+聚氨酯清漆(1遍)的配套组合。

4)新建钢结构工程一般不采用带锈涂料(有化学除锈作用)作防腐涂料。

5)需作防火涂层的钢材表面,可除锈后只作底漆涂层。

当要求底漆为耐高温漆(400°C)时,宜选用有机硅富锌底漆或溶剂型无机富锌底漆。

8.在较强侵蚀环境中的重要承重构件,或表面需特别加强防护防锈的重要承重构件,当有技术经济合理依据时,也可采用钢材表面热喷涂锌(铝或锌、铝复合)涂层,并外加封闭涂料的长效符合涂层的防护做法。

其工艺应符合《热喷涂锌及实验方法》GB9793-9794、《热喷涂铝及实验方法》GB9795-9796的要求。

热喷涂层总厚度可为120~150微米,其面层封闭涂料可按环境条件分别选用乙烯树脂类、聚氨酯类、氧化橡胶或环氧树脂涂料。

9.在室外腐蚀性环境中的承重钢结构,也可采用耐候钢,采用耐候钢时表面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除锈及涂装。

10.受侵蚀环境影响而需防锈防护的钢结构构件,其设计与构造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1)中等侵蚀环境中的承重结构,不宜采用拉杆式悬索式结构、格构式结构及薄壁型钢构件。

应尽量选用表面积和重量比较小的管型封闭截面,以及较规则、简单,便于涂装、维修的实腹式(工字型、T型)截面。

2)由角钢组合的承重桁架,其弦杆、端斜杆等重要构件及节点板的厚度不应小于8mm,其他杆件厚度不应小于6mm。

由钢板组合的杆件厚度不应小于6mm,闭口截面的板件厚度不应小于4mm。

3)主梁、柱及桁架等重要构件的传力焊缝,应采用连续焊缝。

角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应小于8mm及所焊板件的厚度(当板件厚度小于8mm时)。

在室外或室内湿度较大的侵蚀环境中,构件的螺栓连接处,应增设防水垫圈、防水帽或以防水油膏封闭连接处缝隙。

4)钢结构节点及连接构造应避免易于积灰和积湿的角、槽,连接零件之间应有可供检查与维修的空间(净空间不宜小于120mm)。

5)钢柱脚埋入地下部分,应以C10级混凝土包覆(厚度不小于50mm),并爆出地面120~150mm。

所埋入部分表面应做除锈处理,但不做涂料涂装,当地下有侵蚀作用时柱脚不应埋入地下。

6)钢构件直接与铝金属制品等接触,会引起接触腐蚀时,应在构件接触表面涂1~2遍铬酸锌底漆及配套面漆阻隔,或设置镀锌层、绝缘层隔离。

其相互间的连接紧固件应采用热镀锌的紧固件。

7)钢结构所在市内环境额定湿度不宜过高,一般宜控制在长期环境湿度≤75%。

当为高湿作业环境时,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排湿措施。

11.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应按《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的要求更严格地防锈与涂装措施,并遵守本节各条款及以下注意事项:

1)中等侵蚀环境中的承重构件不宜采用壁厚t≤3mm(封闭截面)或t≤4.5mm(非封闭截面)的厚度。

2)薄壁型钢构件所用钢材表面的原始锈蚀等级不应低于B级。

当壁厚t≤4mm时,其表面除锈宜采用钢丝刷清除浮锈的方法。

3)对除锈防护要求较高时,冷弯型钢檩条等构件,可采用热浸镀锌薄板直接加工成型(一般不外加其他涂层)。

当镀锌面层外尚需加防护涂层时,应按规范附录选用锌黄类底漆及配套面漆。

12.压型钢板的防腐设计应遵守有关规定及以下注意事项:

1)非临时工程用压型钢板均应采用热浸镀锌板做基板。

2)镀锌压型钢板可用于无侵蚀或弱侵蚀环境,其镀锌量分别不小于220g/㎡(双面)及275g/㎡(双面);带彩涂层的镀锌压型钢板可用于无侵蚀、弱侵蚀与中等侵蚀环境,其镀锌量应分别不小于180g/㎡、220g/㎡、275g/㎡(均为双面)。

3)用于屋面压型钢板的刚基板厚度不应小于0.6mm,用于墙面的刚基板厚度不应小于0.5mm。

4)压型钢板配套使用的钢质连接件及固定支架必须进行镀锌防护。

钢结构防腐涂装工艺标准(508-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钢结构工程用的防腐蚀施工工艺。

施工准备

2.1材料

2.1.1建筑钢结构工程防腐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腐蚀材料有底漆、面漆和稀料等。

建筑钢结构工程防腐底漆有红丹油性防锈漆、钼铬红环氧酯防锈漆等;建筑钢结构防腐面漆有各色醇酸磁漆和各色醇酸调合漆等。

各种防腐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指标的规定,还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2主要机具:

喷砂枪、气泵、回收装置、喷漆枪、喷漆气泵、胶管、铲刀、手砂轮、砂布、钢丝刷、棉丝、小压缩机、油漆小桶、刷子、酸洗槽和附件等。

2.3作业条件:

2.3.1油漆工施工作业应有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

2.3.2防腐涂装工程前钢结构工程已检查验收,并符合设计要求。

2.3.3防腐涂装作业场地应有安全防护措施,有防火和通风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和人员中毒事故。

2.3.4露天防腐施工作业应选择适当的天气,大风、遇雨、严寒等均不应作业。

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基面清理→底漆涂装→面漆涂装→检查验收

3.2基面清理:

3.2.1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油漆涂装应在钢结构安装验收合格后进行。

油漆涂刷前,应将需涂装部位的铁锈、焊缝药皮、焊接飞溅物、油污、尘土等杂物清理干净。

3.2.2基面清理除锈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涂层质量的好坏。

因此涂装工艺的基面除锈质量分为一级和二级,见表5-25的规定。

钢结构除锈质量等级表5-25

等级质量标准除锈方法

1钢材表面露出金属色泽喷砂、抛丸、酸洗

2钢材表面允许存留干净的轧制表皮一般工具(钢丝刷、砂布)清除

3.2.3为了保证涂装质量,根据不同需要可以分别选用以下除锈工艺。

3.2.3.1喷砂除锈,它是利用压缩空气的压力,连续不断地用石英砂或铁砂冲击钢构件的表面,把钢材表面的铁锈、油污等杂物清理干净,露出金属钢材本色的一种除锈方法。

这种方法效率高,除锈彻底,是比较先进的除锈工艺。

3.2.3.2酸洗除锈,它是把需涂装的钢构件浸放在酸池内,用酸除去构件表面的油污和铁锈。

采用酸洗工艺效率也高,除锈比较彻底,但是酸洗以后必须用热水或清水冲洗构件,如果有残酸存在,构件的锈蚀会更加厉害。

3.2.3.3人工除锈,是由人工用一些比较简单的工具,如刮刀、砂轮、砂布、钢丝刷等工具,清除钢构件上的铁锈。

这种方法工作效率低,劳动条件差,除锈也不彻底。

3.3底漆涂装:

3.3.1调合红丹防锈漆,控制油漆的粘度、稠度、稀度,兑制时应充分的搅拌,使油漆色泽、粘度均匀一致。

3.3.2刷第一层底漆时涂刷方向应该一致,接槎整齐。

3.3.3刷漆时应采用勤沾、短刷的原则,防止刷子带漆太多而流坠。

3.3.4待第一遍刷完后,应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隙,防止第一遍未干就上第二遍,这样会使漆液流坠发皱,质量下降。

3.3.5待第一遍干燥后,再刷第二遍,第二遍涂刷方向应与第一遍涂刷方向垂直,这样会使漆膜厚度均匀一致。

3.3.6底漆涂装后起码需4~8h后才能达到表干、表干前不应涂装面漆。

3.4面漆涂装:

3.4.1建筑钢结构涂装底漆与面漆一般中间间隙时间较长。

钢构件涂装防锈漆后送到工地去组装,组装结束后才统一涂装面漆。

这样在涂装面漆前需对钢结构表面进行清理,清除安装焊缝焊药,对烧去或碰去漆的构件,还应事先补漆。

3.4.2面漆的调制应选择颜色完全一致的面漆,兑制的稀料应合适,面漆使用前应充分搅拌,保持色泽均匀。

其工作粘度、稠度应保证涂装时不流坠,不显刷纹。

3.4.3面漆在使用过程中应不断搅和,涂刷的方法和方向与上述工艺相同。

3.4.4涂装工艺采用喷涂施工时,应调整好喷嘴口径、喷涂压力,喷枪胶管能自由拉伸到作业区域,空气压缩机气压应在0.4~0.7N/mm2。

3.4.5喷涂时应保持好喷嘴与涂层的距离,一般喷枪与作业面距离应在100mm左右,喷枪与钢结构基面角度应该保持垂直,或喷嘴略为上倾为宜。

3.4.6喷涂时喷嘴应该平行移动,移动时应平稳,速度一致,保持涂层均匀。

但是采用喷涂时,一般涂层厚度较薄,故应多喷几遍,每层喷涂时应待上层漆膜已经干燥时进行。

3.5涂层检查与验收:

3.5.1表面涂装施工时和施工后,应对涂装过的工件进行保护,防止飞扬尘土和其它杂物。

3.5.2涂装后的处理检查,应该是涂层颜色一致,色泽鲜明光亮,不起皱皮,不起疙瘩。

3.5.3涂装漆膜厚度的测定,用触点式漆膜测厚仪测定漆膜厚度,漆膜测厚仪一般测定3点厚度,取其平均值。

质量标准

4.1保证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品种、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4.1.2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经化学除锈的钢材表面应露出金属色泽。

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无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

检验方法:

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4.1.3不得误涂、漏涂,涂层应无脱皮和返锈。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2基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涂装工程的外观质量:

合格:

涂刷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气泡,附着良好。

优良:

涂刷应均匀,色泽一致,无皱皮、流坠和气泡,附着良好,分色线清楚、整齐。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2.2构件补刷漆的质量:

合格:

补刷漆漆膜应完整。

优良:

按涂装工艺分层补刷,漆膜完整,附着良好。

检查数量:

按每类构件数抽查10%,但均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3涂装工程的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干漆膜要求厚度值和允许偏差值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但均不应少于3件,每件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约50mm的测点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干涂膜厚度的允许偏差项目和检验方法表5-26

顶目检验方法

构件制造的干漆膜厚度

干漆膜总厚度

成品保护

5.1钢构件涂装后应加以临时围护隔离,防止踏踩,损伤涂层。

5.2钢构件涂装后,在4h之内如遇有大风或下雨时,应加以覆盖,防止粘染尘土和水气、影响涂层的附着力。

5.3涂装后的构件需要运输时,应注意防止磕碰,防止在地面拖拉,防止涂层损坏。

5.4涂装后的钢构件勿接触酸类液体,防止咬伤涂层。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涂层作业气温应在5~38℃之间为宜,当天气温度低于5℃时,应选用相应的低温涂层材料施涂。

6.2当气温高于40℃时,应停止涂层作业。

因构件温度超过40℃时,在钢材表面涂刷油漆会产生气泡,降低漆膜的附着力。

6.3当空气湿度大于85%,或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宜进行涂层作业。

6.4钢构件制作前,应对构件隐蔽部位、结构夹层难以除锈的部位,提前除锈,提前涂刷。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的质量记录:

7.1钢网架结构底漆涂层产品合格证。

7.2钢网架结构面漆涂层产品合格证。

7.3钢网架结构涂层的质量检查记录和报告。

钢结构的防火设计

1.钢结构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等的有关规定。

建筑需要确定工业建筑物的防火类别与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必要时应与消防部门共同商定设防标准。

2.钢结构构件的防火设计原则,是在设计所采用的防火措施条件下,能保证构件在所规定的耐火极限时间内,其承载力仍不小于各种作用产生和组合效应。

建筑物等级所要求的承重构件耐火时限如下表所示

3.民用建筑及大型公用建筑的承重钢结构宜采用防火涂料防火,一般应由建筑师与结构工程师按建筑物耐火等级及构件耐火时限,根据《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选用涂料的类别(薄涂型或厚涂型)及构造做法,并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1)喷涂防火涂料前,钢材表面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除锈,并进行1~2遍底漆涂装,底漆成分性能不应与防火涂料产生化学反应。

当防火涂料同时有防锈功能时,可采用喷射除锈后直接喷防火涂料,涂料不应对钢结构有腐蚀作用。

2)各类防火涂料的特性及适用范围见下表,选用时宜优先选用薄涂型防火涂料,选用厚涂型涂料时,其外需做装饰面层隔护。

装饰要求较高的部位可选用超薄型防火涂料。

3)防火涂料的厚度,宜直接采用实际构件的耐火试验数据。

当构件的截面尺寸或形状与实验标准构件不同时,应按现行《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附录三的方法,推算所需防火涂层的厚度。

4)实际工程中选用的防火涂料必须有国家检测机构对其耐火性能认可的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

防火涂料的施工应由专业队伍承担,并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及《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检查验收。

5)不得将饰面型防火涂料(适用于木结构)用于钢结构的防火保护。

4.室外环境的钢结构,一般不考虑防火防护。

但石化企业的室内、外钢结构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进行防火防护设计。

当室外钢结构需防火保护时,应采用专用的露天用防火涂料,并以防锈底漆打底。

当环境条件尚有防腐要求时,宜选用薄涂型露天用防火涂料,再加防锈面漆的外漆层,所用底漆与面漆均不得与防火涂料有化学反应。

5.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防火设计应除遵守本规定外,还需要符合《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规定。

6.办公与居住建筑的钢结构,当同时有防火与装修要求时,亦可在钢材表面做除锈及涂底漆(粘贴面可不涂底漆)后,采用以防火板(如ALC板)等专用的、可模制定型的装饰性板材外包防火构造。

其板材不同厚度与不同构造的耐火性能、时限等,均应由国家检测机构的检测认定。

可供初步设计参考的防火构造耐火时限见后表。

无装饰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亦可根据造价、施工条件等因素,采用板材外包防火构造。

其板材可用石膏板、石棉板、硅酸钙板、珍珠岩板等硬质防火板,其性能及耐火时限亦均应经国家检测机构检测认定。

7.重型工业厂房的主要承重钢结构(柱、吊车梁、屋架等),其可能受到短时间炽热气体或溶液作用的部位,宜采用砖、混凝土或硬质防火板材作隔热、防火的保护。

金属构件表面长期受辐射热150℃以上的部位,亦应采取相同隔热措施。

8.当有技术经济依据时,重要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钢外加防火涂料的防火做法,其防火设计及对材料性能、构造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可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的规定。

9.钢结构的防火设计与构造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1)凡有防火要求的钢结构工程设计,应包括防火设计的内容,包括构件耐火时限的确定、防火涂料或板材类别、厚度、构造与计算选定,对防火材料的性能、施工、验收等技术要求以及所依据的防火设计施工或材料规范等。

2)应慎重并合理的确定设计项目的防火类别与建筑物防火等级,必要时应与消防部门共同商定设防标准。

3)重要的钢柱构件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一般应采用厚涂型防火涂料,且节点部位宜做加厚处理。

当所用防火涂料的粘接强度小于或等于0.05MPa时,涂层内应设置与钢构件相连接的钢丝网。

当采用防火板材外包防火时,应采用硬质防火板材,当包覆层数等于或大于12层时,各层板应分别固定,其板缝应项目错开不小于400mm。

4)承重钢梁构件采用厚涂型防火涂料时,其重要节点部位宜加厚处理。

当为下列任一种情况时,涂层内应设与钢梁相连的钢丝网。

a)受振动作用的梁;

b)涂层厚度大于或等于40mm的梁;

c)梁用防火涂料粘结强度小于或等于0.05MPa时;

d)梁腹板高度超过1.5m时。

5)有防火要求的屋盖钢结构,宜选用实腹式截面,若采用桁架结构时,宜采用T型钢截面(或圆管方形、矩型管截面)的杆件,不宜采用双角钢组合带节点板的T形截面或双槽钢组合带节点板的工字型截面。

6)组合楼盖中以压型钢板兼做钢筋承重并有防火要求时,应选用有自耐火性的板型,其整体耐火时限应满足承重楼盖的耐火要求(并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认证),而不必再以防火涂料防护。

同时,若楼盖下空间用不燃性板材封闭时,该压型板亦可不做防火处理。

7)屋盖、楼盖钢构件的防火材料宜采用薄涂型涂料或轻质防火板材,必要时应将防火材料的质量计入结构计算荷载之中。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

90

主编单位: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

审查单位:

全国工程防火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

批准单位: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批准日期:

1990年9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建筑防火规范,使用防火涂料保护钢结构,提高其耐火极限,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钢结构防火保护涂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1.0.3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应用,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及其他现行规定。

第二章防火涂料及涂层厚度

第2.0.1条钢结构防火涂料分为薄涂型和厚涂型两类,其产品均应通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选用。

第2.0.2条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表2.0.2

项目

指标

粘性强度(MPa)

≥0.15

抗弯性

挠曲L/100,涂层不起层、脱落

抗振性

挠曲L/200,涂层不起层、脱落

耐水性(h)

≥24

耐冻融循环性(次)

≥15

耐火极限

涂层厚度(mm)

3

5.5

7

耐火时间不低于(h)

0.5

1.0

1.5

 

第2.0.3条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3的规定。

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表2.0.3

项目

指标

粘结强度(MPa)

≥0.04

抗压强度(MPa)

≥0.3

干密度(kg/m3)

≤500

热导率〔W/(m·K)〕

≤0.1160(0.1kcal/m·h·℃

耐水性(h)

≥24

耐冻融循环性(次)

≥15

耐火极限

涂层厚度(mm)

1520304050

耐火时间不低于(h)

1.01.52.02.53.0

第2.0.4条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裸露钢结构、轻型屋盖钢结构及有装饰要求的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及以下时,宜选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二、室内隐蔽钢结构、高层全钢结构及多层厂房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以上时,应选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三、露天钢结构,应选用适合室外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2.0.5条用于保护钢结构的防火涂料应不含石棉,不用苯类溶剂,在施工干燥后应没有刺激性气味;不腐蚀钢材,在预定的使用期内须保持其性能。

第2.0.6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可按下列原则之一确定:

一、按照有关规范对钢结构不同构件耐火极限的要求,根据标准耐火试验数据选定相应的涂层厚度。

二、根据标准耐火试验数据,参照本规范附录三计算确定涂层的厚度。

第2.0.7条施加给钢结构的涂层质量,应计算在结构荷载内,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第2.0.8条保护裸露钢结构以及露天钢结构的防火涂层,应规定出外观平整度和颜色装饰要求。

第2.0.9条钢结构构件的防火喷涂保护方式,宜按图2.90选用。

图2.0.9钢结构防火保护方式

(a)工字型柱的保护;(b)方型柱的保护;(c)管型构件的保

护;(d)工字梁的保护;(e)楼板的保护

第三章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钢结构防火喷涂保护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施工队施工。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要求,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3.1.2条当钢结构安装就位,与其相连的吊杆、马道、管架及其他相关连的构件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火涂料施工。

第3.1.3条施工前,钢结构表面应除锈,并根据使用要求确定防锈处理。

除锈和防锈处理应符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

第3.1.4条钢结构表面的杂物应清除干净,其连接处的缝隙应用防火涂料或其他防火材料填补堵平后方可施工。

第3.1.5条施工防火涂料应在室内装修之前和不被后继工程所损坏的条件下进行。

施工时,对不需作防火保护的部位和其他物件应进行遮蔽保护,刚施工的涂层,应防止脏液污染和机械撞击。

第3.1.6条施工过程中和涂层干燥固化前,环境温度宜保持在5~38℃,相对湿度不宜大于90%,空气应流通。

当风速大于5m/s,或雨天和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宜作业。

第二节质量要求

第3.2.1条用于保护钢结构的防火涂料必须有国家检测机构的耐火极限检测报告和理化性能检测报告,必须有防火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方的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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