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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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宁市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管理办法海宁市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概述1什么是社会保险答: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 伤残失业 死亡等情况下 ,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 而不能获得报酬。

2、5、实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后有哪些变化从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我市社会保险费实行缴费单位缴 费基数和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相分离的征缴办法。
缴费单位按照单位上月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实际发生的工资 总额和各险种规定的征。

3、义乌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义乌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义乌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为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规范管理行为,方便缴费人参保缴费,明确征缴双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

4、第八条 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为1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事业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4)。
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为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失业保险费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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