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法律顾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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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法律顾问合同
聘用法律顾问合同
篇一: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聘请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
(二)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企业有关人员;
三、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乙方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三)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四)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五)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五、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法律顾问费元。
费用按年缴纳,于合同签订日交清。
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减半。
八、乙方为甲方工作办案的办案经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打印费、邮寄费等)由甲方负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年。
期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合同条款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或者书面通知对方不拟续签合同;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并可按此方法一直延续下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
篇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
(2)条。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
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
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公司企业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XX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同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任
应甲方聘请,乙方指派XXX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第二条原则及目的
法律顾问依法执行职务,遵循“诚实、守信、尽责”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服务期间
服务期间由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服务时间为非节假日的8时至17时。
第四条工作配合
1、法律顾问每月定期赴甲方处,协助甲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汇报为甲方工作之进展。
特殊原因不能如约前往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遇节假日的顺延。
2、如有非正常情况,急需法律顾问出面解决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职员协助法律顾问做些辅助性工作,给法律顾问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等。
第五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工作计划
若甲方能提供具体工作计划的,按双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计划执行。
(二)服务内容
1、解答甲方法律询问;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甲方有关经济业务洽谈,提供法律帮助;3、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4、对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5、草拟、审查、修改标的额大、内容复杂的经济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
6、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企业进行资信调查;
7、代办公证手续,进行律师见证;
8、代理申请营业执照,代办法人登记;
9、代办股票上市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11、协助甲方进行有关项目招标、投标;
12、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六条服务报酬
1、专业顾问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第五条
(二)款之1-5项服务为专业法律顾问业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元,甲方须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业务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五条
(二)款之6-12项服务,参照乙方正常收费标准,另行优惠收费。
3、其它费用
法律顾问到本市区外为甲方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差旅费、电话费、翻译费等可以即时清结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违约一方须对守约一方之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2、甲方未按第六条之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3、甲、乙双方公司解散、停止经营等。
终止前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保障及赔偿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业务不能与甲方协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执行本合同之责任,甲方于合同期内应补偿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一切诉讼、索偿及质询所引起之有关费用及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师蓄意或严重疏忽、过失,违约或违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条之规定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由此所发生的合理支出、费用及终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赔偿乙方余下服务期间应得的报酬。
第九条其它事项
1、转让本合同应约束双方当事人及分别的承继人和承让人,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包括具体法律顾问人选之更换)。
2、保密除经甲方许可或于执行职务时必须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间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3、合同完整本合同中部分条款若因双方不能协调一致或因法律、当事人权利变更而不能执行或无效,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合同修改本合同一切条文必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修改、删除和增加。
5、争议解决本合同双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合同到期,如无一方书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约顺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协议由以上各方于年月日签署于。
篇四:
行政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单位(乙方)
住所地: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
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
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
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
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篇五:
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1
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
甲方:
白沙镇人民政府
乙方:
白沙法律服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聘请白沙法律服务所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律师可提供以下服务工作:
1、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可提交法律意见书;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
4、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法律审查重大的经济(合作)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可配合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对全民所有(集体)资产或国有(乡镇)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法律诉讼;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条聘请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条乙方律师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师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地点,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乙方律师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适地点为甲方工作,但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及安全的工作环境,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费用承担及支付:
1、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1、2、3、4、5、6、7项业务的法律顾问费用为叁万元人民币/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贰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贰万元人民币。
鉴于乙方律师是“应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务,故甲方不得以
乙方律师未提供工作服务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顾问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8、9、10项业务,另行与乙方约定收费。
3、以上本条1、2项乙方收取的费用是指律师的法律顾问费和代理费。
不包括办理业务时由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收取的费用。
4、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业务发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和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大额招待费用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可向甲方预借必要的工作费用;乙方律师须及时持票报销。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为乙方律师履行义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律师应当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研究,按照公认的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标准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3、乙方律师必须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供甲方决策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时间:
年月日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地点:
篇六: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法律服务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受聘律师及服务范围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