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违约处罚细则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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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违约处罚细则概要
Q/HNGD
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管理办法
Q/HNGD-JG10-2012
果多水电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违约处罚细则(试行)
2012-5-10发布2012-5-10实施
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1总则-2-
2原材料检测违约处罚-2-
3开挖与支护工程违约处罚-3-
4混凝土工程违约处罚-4-
5灌浆工程违约处罚-7-
6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违约处罚-8-
7砌筑及填筑工程违约处罚-8-
8其它违约违章处罚-8-
9附则-10-
前言
为加强和规范果多水电工程分包及外协队伍的使用管理,保证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严格履行,全面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依据相关合同条款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果多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规定由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批准。
本规定由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工程部归口管理。
本规定起草部门:
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工程部。
本规定由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首次发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果多水电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违约处罚细则(试行)
1总则
1.1为了有效地开展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监督工作,强化质量管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方针,确保果多水电工程达到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结合果多水电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1.2由果多水电工程监理人对现场施工质量违约进行处罚,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包人)监督监理人实施本细则。
1.3发包人对发现的质量违约可直接实施本处罚细则,违约处罚单可由相关部门签发,也可交监理统一发出。
1.4由于监理人现场把关不严,执行不力造成的质量违约,监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将参照本细则,对监理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以不大于对承包人罚款的1/10为准。
1.5质量违约处罚应在承包人行政或质量管理人员在场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罚款应落实到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1.6自接到处罚单起,限7日内以现金方式交到发包人财务部,凡不按期缴纳的,发包人财务部可直接从当期支付款中2倍扣除。
1.7对质量违约处罚上缴的款项,由发包人财务部设立专用帐户,该款项经果多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同意,可用于本工程的相关质量管理活动或奖励。
2原材料检测违约处罚
2.1工程所用的钢筋、钢绞线、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止水材料等必须按相关规程规范进行检测,检测频次每少一组罚款500~1000元,不检测每项罚款1000~2000元,且不得使用。
2.2砂石骨料必须按相关规程规范进行检测,检测频次每少一组罚款500~1000元。
2.3细骨料的细度模数、石粉含量、含水率不满足设计或合同要求的限期整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未满足相关要求,按每项次罚款500~1000元;粗骨料的超径、逊径、中径筛分余量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限期整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未满足相关要求,每项次罚款500~1000元。
(数据主要以监理、中心试验室或联合抽检为准)
2.4细骨料的细度模数、石粉含量、含水率检测批次合格率达不到70%,每项次罚款1000~3000元,并承担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粗骨料的超径、逊径、中径筛分余量检测批次合格率达不到70%,每项次罚款1000~3000元,并承担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
(数据主要以监理、中心试验室或联合抽检为准)
3开挖与支护工程违约处罚
3.1开挖面残孔率按不同围岩类别应达到相关设计或合同要求,孔壁应无爆破拉裂痕迹,平均坡度应不陡于设计边坡,达不到要求则每茬炮罚款1000~2000元。
3.2坝基开挖质量按要求进行声波检测和质点振动速度监测,并提交真实符合要求的资料,不做检查、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真实,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2000元;建基面部位的岩体爆前、爆后波速的衰减率不大于10%,否则判断为爆破破坏,每发生一次罚款2000~5000元,并承担相关损失。
3.3开挖爆破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质点振动速度监测,并严格控制质点振动速度,未做监测、不提交资料,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2000元;质点振动速度超限,每发生一次罚款2000~5000元,并承担对结构混凝土破坏的所有损失。
3.4喷混凝土未严格按照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强度检测未达到设计值或喷混凝土厚度不满足要求,每次罚款1000~2000元,对屡教不改者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3.5锚杆布置、规格不符合要求或锚杆砂浆不合格,每次罚款500~1000元;锚杆注浆密实度无损检测合格率不小于合同规定值,每降低1%罚款500~1000元。
3.6锚索(预应力锚杆)布置、孔深、规格不符合要求,水泥净浆(砂浆)不合格,灌浆或张拉出现异常情况,每次罚款2000~5000元;原位监测的锚索预应力值损失超过设计允许值,每降低1%罚款500~1000元。
3.7排水孔布置、孔深、孔径、结构形式不符合要求或排水孔被堵塞,每次罚款200~2000元。
4混凝土工程违约处罚
4.1混凝土必须按监理工程师审核的配料单进行拌制,混凝土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按规程规范的频次检测,检测频次每少一组,每项次罚款500~2000元。
4.2混凝土强度或其它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满足规范要求,每组罚款1000~2000元;混凝土强度或其它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也不满足规范要求,并每组罚款2000~5000元,并限期按要求处理。
4.3混凝土永久面必须做到平整光滑,如出现麻面、扭面、鼓包、凹陷、气泡密集、蜂窝等视情节罚款500~5000元;错台每出现一处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
混凝土临时施工缝面应按规范要求执行,未达到要求的,按永久面规定标准的一半进行处罚。
4.4混凝土任何缝面严禁出现“狗洞、架空”,如出现不论大小,罚款5000~10000元,并按《混凝土质量缺陷处理管理办法》处理。
4.5混凝土体形控制(合同另有规定按合同为准):
永久面为±10mm,施工缝面±15mm,混凝土分缝误差不大于10mm,否则每处视情节罚款500~1000元,变形超过20cm以上另行处理。
混凝土过水面要光滑平顺,用2米靠尺检查不平整度不能超过3mm,永久面2米靠尺检查不平整度不能超过5mm,否则每处罚款2000~5000元。
4.6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规范规程进行,严禁表面出现裂缝,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裂缝:
出现龟裂现象每一仓号罚款1000~2000元,出现冷缝每一条裂缝罚款2000~5000元,出现浅表性裂缝每一条裂缝罚款2000~5000元,贯穿性裂缝另行处理。
4.7永久混凝土外露面棱角不能有掉角破边现象,如出现掉角、破边每处罚款1000~2000元;对于混凝土拆模过早,造成混凝土表面质量缺陷,每次罚款2000~5000元。
4.8混凝土严禁滚仓浇筑,浇筑过程中应及时清除仓内污染物和仓内积水,否则每次罚款1000~2000元。
4.9廊道、竖井等采用预制混凝土模板的部位,预制件接缝不得有明显错台。
否则,发现大于2cm的错台每条接缝罚200~1000元。
4.10在混凝土面上进行任何操作都应以不损伤混凝土内外质量为前提,混凝土表面应根据所处的环境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保护,否则每损坏一处罚款1000~5000元。
4.11钢筋规格和安装的间排距、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或钢筋搭接、焊接、连接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1000~5000元。
4.12预埋件均应固定牢靠,接头平整,位置准确,标记明显,表面无污物,并做好防护,对预埋件没有进行有效保护,而造成损坏,视破坏程度每处罚款200~1000元;管路每堵塞一根罚款2000。
4.13大坝及其它永久建筑碾压混凝土仓号开仓前须由监理签发开仓证,无施工工法和仓面设计不允许开仓,强行开仓罚款1000~3000元;对照仓面设计进行检查,发现仓面资源配置不足,每仓罚款1000~2000元。
4.14拌和楼出机口及仓内VC值、温度每2h测一次,每少一次罚款200元;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每次罚2000元。
4.15碾压混凝土运输车辆(机具)未加遮阳、防雨蓬或虽配备而未使用,入仓前未清洗干净,每台车罚款500元;高温季节铺筑碾压混凝土,未采取有效的仓面覆盖、喷雾等措施,每仓罚款1000~5000元。
4.16采用斜层平推法铺筑时,斜层坡脚要避免形成薄层尖角,水平施工缝面在铺砂浆前应严格清除二次污染物,否则,每次罚款500~2000元。
4.17仓面混凝土料VC值>12S时即视为废料,如发现将不合格料卸入仓中,除立即清除外,每车罚款500元。
4.18未将料堆旁分离骨料均匀散布到混凝土中,或平仓厚度过厚、不平整,碾压方向不正确、碾压遍数未达到要求、振动碾行走速度未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碾压条带间搭接宽度、端头部位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200~1000元。
4.19压实容重检测:
每铺筑100~200m2碾压混凝土至少应有一个检测点,每一铺筑层仓面内应有六个以上检测点;所测容重低于规定指标时,应立即重复检测、查找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否则,每次罚款1000~5000元。
4.20各种设备在碾压完毕的混凝土面上行走时,应避免损坏已成型的层面或造成二次污染,如发生要及时采取修补措施或进行清除,否则,每次罚款200~1000元。
4.21碾压混凝土层间间隔时间超过规定的要求,已无法保证层间结合质量而未作为冷缝处理继续铺筑,每发现一次,除立即进行处理外,罚款2000~5000元;施工缝和冷缝必须进行缝面处理,清除表面浮浆和松动骨料,冲毛时间不得过早,否则每次罚款500~2000元。
4.22因故造成施工中断时,应及时对工作面按要求处理,否则除按要求处理外,每次罚款500~2000元。
4.23碾压混凝土的成缝应保证分缝位置准确,否则,视偏差情况每仓罚款200~2000元。
4.24变态混凝土铺洒灰浆应用标定的计量器具,发现未做此项工作或控制不当,每次罚款500~2000元。
5灌浆工程违约处罚
5.1灌浆孔布置、灌浆压力、浆液稠度、浆液稠度变换或灌浆分段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500~2000元。
5.2固结灌浆、帷幕灌浆结果检查无检查措施,检查孔压水试验结果合格率小于规定值,或岩体固结灌浆后波速平均值未达到设计要求值,每次罚款2000元。
5.3固结灌浆、帷幕灌浆及锚索注浆(包括固壁灌浆)全部采用三参数全自动记录仪,严禁采用二参数自动记录仪,否则每次罚款2000~5000元,且对已灌工程量不予计量。
5.4固结灌浆、帷幕灌浆及锚索注浆(包括固壁灌浆)除按规定全部采用三参数全自动记录仪外,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0-200000元,且对已灌工程量不予计量。
6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违约处罚
6.1金属结构设备(包括压力钢管)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防腐处理或防腐处理不合格,罚款1000~5000元。
6.2金属结构(包括压力钢管)焊接前未制定焊接工艺规程,对一、二类焊缝未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焊缝内部探伤检测存在缺陷,缺陷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或金属结构焊后消除热应力处理未达规范要求,每次罚款1000~5000元。
6.3启闭机试运行期启闭运行不正常,罚款2000~5000元;静荷载试验、动荷载试验未作,罚款10000~50000元。
6.4金属结构埋件控制尺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工作表面扭曲或组合处错位超过规范要求,每一处罚款500~2000元。
6.5金属结构设备(包括压力钢管)安装精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每次罚款2000~5000元,并按要求处理。
7砌筑及填筑工程违约处罚
7.1砌筑砂浆采用人工拌制、砂浆未按配合比拌制、砌体所用块石(砖)不符合要求、砂浆不饱满或未按正确的工艺施工,每次罚款1000~2000元,对屡教不改者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7.2填筑工程施工前未进行碾压工艺试验、填筑料不符合要求、施工中未按有关参数控制或检测频次不足,每次罚款2000~10000元。
8其它违约违章处罚
8.1承包人未严格履行质量“三检制”或“三检制”不健全,每发生一次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8.2现场指挥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每发生一次处以2000~5000元罚款,造成质量缺陷或留下质量隐患的,每发生一起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8.3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明或未作相关试验,未经监理批准而将原材料用于果多工程施工中,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8.4施工工序违约作业,处以500~2000元罚款;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根据情节和后果处以2000~200000元罚款,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进一步追究责任。
8.5需经监理检查验收的工序,在未经监理检查验收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除对所做工作返工外,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8.6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监理实施细则和设计颁发的施工技术要求,监理批复的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组织施工或无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情节轻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8.7特殊工种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每人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8.8对存在的质量隐患或缺陷,在收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通知书》后,逾期不采取有效措施,处以3000~10000元罚款。
8.9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隐瞒不报擅自处理,除对处理工作及隐患、缺陷作返工外,同时处以2000~5000元罚款。
8.10不服从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常、合理的指令,每次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8.11对于以上同类违约重复发生且屡教不改者,按情节轻重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8.12对于发生停工整改的项目,且经停工整改后又再次发生同类质量违约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处以5000~50000元罚款。
9附则
9.1本细则适用于对质量缺陷和违约行为的处罚,质量事故的处理不在本例,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9.2本细则实施过程中的处罚不代替监理人对受处罚单位的整改要求。
9.3本细则规定的违反事项,原则上不允许对同一事件进行重复处罚。
9.4本细则规定的监理人开具的单张违约处罚金额超过3000元及以上的,必须有总监或授权副总监签字;本细则规定的发包人开具的单张违约处罚金额超过5000元及以上的,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字。
9.5本细则未列违约事项参照类似条款或监理根据违约情况酌情予以处罚。
附录A:
果多水电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违约处罚通知单
果多水电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违约处罚通知单
合同名称及编号
违约处罚单编号
承包人
日期
工程部位
质量违约
情况简要
说明
(处罚原因)
1、…
2、…
3、…
其它……
依据《果多水电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违约处罚细则(试行)》、、……。
处罚金额
小写:
元(大写:
万仟佰拾元)
整改要求
1、…
2、…
3、…
其它……
监理人
(或发包人)
签发
(盖章)
注:
此处罚单一式四份,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财务部和安全质量环保部各一份;处罚单由监理工程师、总监或授权副总监(处罚金额超过3000元及以上)签字并盖章后有效,或由发包人管理部门项目工程师、主管、专责、部门领导(处罚金额超过5000元及以上)签字并盖章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