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施工组织设计概述地下水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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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施工总布置

1.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饶阳县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第十二标段。

建设地点:

衡水市饶阳县。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

10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1.2施工临时设施布置

施工平面布置以即满足施工需要、又符合创建文明施工为前提,充分利用现有对外交通等自然条件,综合考虑主体工程规模、施工方案、工期、造价等因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8-89)标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快速安全、经济可靠、易于管理地规划生产生活区、对内对外交通、供水供电、料场等。

场地布置既要便于施工,又要不影响施工区现有设施,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及要求,充分利用现场条件以减少临时占地。

施工临时布置主要包括项目部、施工道路、施工供水、供电、生产区、管理及生活区、机修厂、施工仓库等。

详见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

(1)生产生活营地的位置及布置

生产生活营地的位置布置在建筑物附近位置,整个营地计划占地面积为500m2。

(2)施工生产、生活用水及用电

施工用电采用网电和自备柴油发电机供电,并架设必要的线路以满足生活和施工要求。

(3)对外交通条件

本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好,以县乡为中心向四周幅射的公路四通八达,利用公路可直达施工现场附近,公路到达不到的工区修宽3-5m临时进场施工道路以便于施工

(4)场内施工道路

由于场地地质条件较好,可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时可采用机动翻斗车及自卸汽车进行场内运输。

1.3施工临时排水

在施工中,要及时作好排水工作,为防止雨水等必须挖好截水沟、排水沟将积水排出,特别是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及临时便道,更应做好排水,以防止遇水泥泞,影响施工。

在场地开挖过程中,要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潜水泵等设备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

 

第二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1土方开挖

2.1.1概况

适用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开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土料场、砂砾料场、公路、房屋基础以及其他的土方明挖工程。

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

施工准备、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

2.1.2施工准备

(1)工程复测:

开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控制桩点,做认真细致的复测。

复测内容包括控制轴线、平面位置、水准点高程、现场地面标高等及复核横断面,计算工程量。

(2)以经复核的基准点为基础,布设一条一级导线作为施工平面控制基线,作为施工放样的基准。

(3)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

做好施工基面清理后的施工断面测量工作,做好桩、点保护。

(4)调查研究: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地调查和踏勘,为编制施工方案提供实际依据。

(5)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学习招标文件和监理程序,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方案。

2.1.3施工程序

详见“土方工程施工质量流程图”。

施工测量放样→铲除杂草、灌木→排水、开挖→弃土运至指定点→检查验收。

2.1.4施工方法

2.1.4.1场地清理

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

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

(1)植被清理

1)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障碍物。

2)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米距离。

3)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予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米的距离。

4)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避免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

5)场地清理范围内,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6)凡属无价值可燃物,应尽快将其焚毁。

在焚毁期间,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7)凡掩埋物不得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

(2)表土清挖、堆放和有机土壤的使用

1)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按监理人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地区堆放。

防止土壤流失。

2)堆存的有机土壤应利用于工程的环境保护。

按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环境整体规划,合理使用有机土壤。

2.1.4.2土方开挖

(1)开挖区域的临时道路

按监理人根据本技术条款规定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结合施工开挖区的开挖方法和开挖运输机械的运行路线,规划好开挖区域的施工道路。

(2)旱地施工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主体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旱地进行施工

2.1.4.3雨季施工

在雨季施工中,有保证基础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有效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和侵蚀地基土壤。

2.1.4.4临时边坡的稳定

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开挖。

保留较长的临时边坡,经监理人检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

2.1.4.5弃土的堆置

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必须在边坡上部堆弃置土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并经监理人批准。

在冲沟内或沿河岸岸边弃土时,应防止山洪造成的泥石流或引起河道堵塞。

2.1.4.6机械开挖的边坡修整

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

2.1.4.7边坡面渗水排除

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

2.1.4.8边坡的护面和加固

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

2.1.4.9施工期临时排水

(1)临时性排水措施设计

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

(2)提前做好排水设施

沿山坡开挖的工程,为保护其开挖边坡免受雨水冲刷,应在边坡开挖前,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开挖并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施工。

对其上部未设置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边坡面,应自行加设临时性山坡土质截水沟,并经监理人批准后,在边坡开挖前予以实施。

(3)及时排除地面积水

在场地开挖过程中,应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包括按监理人要求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

(4)保护永久建筑物和永久边坡免受冲刷

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

(5)平凹地区开挖的排水

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作业时,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入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

(6)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

1)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需要在旱地进行开挖时,可根据基坑的工程地质条件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降低基坑地下水位的施工技术措施,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

其施工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

排水孔、排水井或排水洞布置,抽排水设备配置以及基坑开挖措施等。

2)采用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械进行基坑开挖时,应保证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米以下。

3)在基坑开挖期间,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应对基坑及其周围受降低水位影响的地区进行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观测。

应按监理人指示将观则点布置、观测仪器设置和定期观测记录提交监理人。

2.1.4.10开挖土料的利用和弃土处理

(1)可利用土料专用于本工程

对本工程开挖获得的可利用土料进行统一规划,土料应专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及场地平整等。

(2)可利用土料和弃置废渣应分类堆存

开挖时,将可利用土料和弃置废渣分别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

严格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堆料地点、范围和堆料方式进行堆存,保持土料堆体的边坡稳定,并有良好的自由排水措施。

(3)可利用土料的保质措施

对监理人已确认的可用料,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保质措施,保护该部分土料免受污染和侵蚀。

2.1.5质量控制

2.1.5.1土方开挖前的质量控制

土方开挖前,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

(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

开挖剖面放样成果,应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

(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2.1.5.2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

2.1.5.3土方明挖工程质量控制

(1)主体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

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

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基础面检查清理与其上建筑物砌(铺)筑前的基础清理作业是检验目的和性质不同的两次作业,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这两次作业合并为一次完成。

(2)永久边坡的质量控制

1)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

2)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

(3)建筑物砌(铺)筑前基础面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对基础面进行检查清理后,保证基础面无积水或流水,不使基础面土壤受扰动。

2)作为永久建筑物土基的基础开挖面,在坝体(或砌体)填筑前应清除表面的松软土层或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压实。

受积水侵蚀软化的土壤应予清除。

2.2土方填筑

2.2.1概况

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堤身恢复及建筑物的回填施工。

其工程内容包括:

土方料物平衡;现场生产试验;建筑物基础换基土料的加工、备料;土料开挖利用、运输、填筑、碾压和接缝处理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2.2.2土方开挖和填筑平衡

(1)选定土方填筑料开采区

根据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及土料开挖施工顺序,取用可利用开挖的土料。

(2)土方填筑料场的开采与平衡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和选定的土料场开采区,做好土料开挖和工程填筑计划的平衡,在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列出详细的土方填筑料物的开采和填筑的平衡计划,以确保土方填筑工程供料的可靠性和均衡性。

(3)土方填筑的现场生产性试验

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根据监理人指示,在选定的料场开采区开挖坝料、进行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仿的以下各项现场生产性试验,并根据试验成果确定填筑施工参数,试验成果报告应报送监理人。

(4)土料的碾压试验

土料进行装料、运输、卸料和碾压夯实试验,并还需进行含水量调整试验。

土料碾压夯实试验后,应检查压实上层之间以及土层本身的结构状况,如发现疏松土层、结合不良或发生剪切破坏等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

(5)土料运输

设备:

采用自卸自车运输,因施工需要而改用其他广度运输时,经过论证,提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运输土料的车辆相对固定,并经常保持车厢、轮胎的清洁,防止残留在车厢和轮胎上的泥土带入料源及填筑区。

措施:

土料运输与取料、装料和卸料、铺料等工序持续和连贯进行,以免周转过多而导致含水量的过大变化。

监理人认为不合格的土料,坚决不用。

2.2.3填筑前的准备

(1)完成土方填筑部位的基础清理和排水工作。

(2)完成土体填筑部位的全部基础处理工作。

(3)完成土料的土工试验,完成现场土料碾压实验,确定土方填筑的施工参数。

(4)土堤恢复填筑的基础,由监理人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填筑。

(5)建筑物基础进行换基回填的土料,在填筑前进行掺砾加工,其砾料掺量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2.2.4土料回填

2.2.4.1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

制定方案→测量放样→装运卸料→铺平→按实验参数碾压→监理验收→下一层施工。

详见“土方填筑施工程序工艺流程图”。

2.2.4.2填筑要求

(1)填筑前,在与基础岩石或混凝土垫层和喷混凝土层接触处,按施工图纸要求的尺寸铺设一层纯黏土接触带。

(2)堤身恢复土料填筑施工参数和压实标准按下表的规定执行;建筑物的土方回填压实要求可相应降低。

土料填筑施工参数

施工参数项目

堤体

填筑含水量

与最优含水量差值±3%

铺土厚度

30-50cm

碾型、碾重和碾压遍数

振动碾、12t以上,不少于8遍

干容重

1.5g/cm3以上

(3)土方填筑每一填土层按规定参数施工完毕,并经监理人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铺筑上一层。

在继续铺筑上层新土之前,应对压实层表面残留的、被碾子凸块翻松的半压实土层进行处理(包括含水量的调整),以免形成土层间结合不良的现象。

(4)压实土体不应出现漏压虚土层、干松土、弹簧土、剪力破坏和光面等不良现象。

监理人检查认为不合格时,返工至监理人认可为止。

(5)铺土面应尽量平起,以免造成过多的接缝。

若由于施工需要进行分区填筑时,其横向接缝坡度不得陡于1:

3。

外坡回填不得留纵向接缝,若需留纵向接缝时,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应采取经监理人批准的专门处理措施。

(6)在接合的坡面上,应配合填筑的上升速度,将表面松土铲除至已压实合格的土层为止。

坡面须经刨毛处理,并使含水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然后才能继续铺填新土进行压实。

(7)为保持土料正常的填筑含水量,降雨量大于1.0mm时,应停止填筑。

当风力或日照较强时,在坝面上进行洒水润湿,以保持合适的含水量。

(8)土体填筑面应略向上倾斜,以利排除积水。

下雨前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下渗,雨后应将填筑面含水量调整至合格范围,才能复工。

(9)雨季停工前,填土表面应铺设保护层。

(10)在负温条件下进行填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2.5质量控制

2.2.5.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土方填筑前,会同监理人进行填筑前用于计量的填筑体平、剖面测量资料的复核检查;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2.2.5.2施工期的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中,会同监理人定期进行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查。

(1)对填筑土体的相对密度、空隙率进行抽样检查。

(2)对每一填筑面,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

2.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3.1概况

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工程项目:

施工图纸所示建筑物的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混凝土工程。

2.3.2模板

2.3.2.1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移位,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有足够的密封性,避免漏浆。

2.3.2.2模板采用现场制作顶型木模板,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控制在规范的规定标准之内;支架材料采用钢脚手架,模板的金属支撑材料应符合金属支撑要求。

2.3.2.3模板木材的质量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惩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2.3.2.4木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cm,析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他表面缺陷。

2.3.2.5安装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满足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结构混凝土模板安装的模板允许偏差,遵守规范的规定。

2.3.2.6模板的清洗和涂料

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他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若发现在已浇筑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2.3.2.7拆除

(1)模板拆除时限,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遵守下列规定:

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而损伤时,方可拆除,在混凝土强度不低于3.5Mpa时,方可拆除。

底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下表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底模拆模标准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2

75

>2

100

(2)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的拆除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3)经计算和试验复核,混凝土结构物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实际荷载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能提高前拆模。

2.3.3普通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

2.3.3.1材料

(1)水泥

1)水泥品种按各种建筑物部位施工图纸的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各种水泥均应按技术条款指定的国家和行业的现行的标准。

2)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

3)运输:

水泥运输过程中,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4)贮存:

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批号,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袋装水泥不应超过1个月,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2)水

凡适宜饮用的水均可使用,拌和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水的PH值、不溶物、氯化物、磷酸盐、硫化物的含量符合的规定。

物质含量极限

项目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4

>4

不溶物mg/L

<2000

<5000

可溶物mg/L

<5000

<10000

氯化物(以cl-计)mg/L

<1200

<3500

硫酸盐(以so42-计)mg/L

<2700

<2700

(3)骨料

混凝土骨料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料源进行生产,对含有活性成分的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1)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和混泥土,装卸时,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应在大于3m,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坏

2)细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规定如下

a)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应在2.4-3.0范围内,测试方法按SD105-82有关的规定进行,

b)砂料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使用山砂,行细砂应经试验论证;

天然砂料按粒径分为两级,人工不可不分级;

c)砂料中有活性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

d)其他砂的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SDJ207-82中的规定

3)粗骨料质量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粗骨料应质量坚硬,并符合规定级配。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起过40mm,钢筋混凝土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2/3及构件断面最小边长的1/4,素混凝土板厚的1/2,对少筋或无筋结构,应选用较大的粗料粒径:

b)施工中应装骨料按粒径分成下列几种级配:

二级配:

分成5-20mm和20-40mm,最大粒径为40mm;

三级配:

分成5-20mm、20-40mm和40-80mm,最大粒径为80mm;

四级配:

分成5-20mm、20-40mm、40-80mm和80-150mm,最大粒径为150mm(或120mm);

c)含有活性骨料、黄锈等的粗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后,才能使用;

d)其他粗骨料的质量要求符合SDJ207-82的规定。

(4)外加剂

用混凝土中的外加剂质量符合DL/T5100-1999的规定。

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其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

2.3.3.2配合比

1)各种不同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SDJ105-82的有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5天,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的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

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通过室内试验成果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

水灰最大允许值见下表。

水灰比最大允许值

混凝土部位

寒冷地区

温和地区

上、下游水位以上(坝体外部)

0.60

0.65

上、下游水位变化区(坝体外部)

0.50

0.55

上、下游最低水位以下(坝体外部)

0.55

0.60

基础

0.55

0.60

内部

0.75

0.70

受水流冲刷部位

0.50

0.50

混凝土胶凝材料的最低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

混凝土坍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钢筋含量、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决定,尽量采用小的坍落度,见下表。

建筑物的性质

标准圆坍落度(cm)

水工素混凝土或少筋混凝土

3~5

配筋率不超过1%的钢筋混凝土

5~7

配筋率超过1%的钢筋混凝土

7~9

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使用振捣器)

4)混凝土取样试验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按SDL105-82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在出机口和浇筑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试验。

向监理人提交资料:

材料及其产品质量证明书;试件的配料、拌和和试件的外形尺寸;试件的制作和养护说明;试验成果及其说明;不同水灰经比与不同龄期的混凝土强度曲线及数据;不同掺和料掺量与强度关系曲线及数据;各种龄期混凝土的容重,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极限拉伸值,弹性模量,泊松比,坍落度和初凝、终凝时间等试验资料

2.3.3.3混凝土拌和

(1)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现场试验室提供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配料单

(2)采用固定拌和设备,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本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所有的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劾都应有尽有防尘措施,设备称量应准确,其称量偏差不得超过SDJ207-82的规定,按监理人的指示定期校核该称量设备的精度

(3)混凝土拌和符合SDJ207-82的规定,拌和程序和时间均应通过试验确定,且纯拌和时间不应少于下表的规定。

混凝土纯拌时间(min)

拌和机进料容量(m3)

最大骨料粒径(mm)

坍落度(cm)

2-5

5-8

>8

1.0

80

-

2.5

2.0

1.6

150(或120)

2.5

2.0

2.0

2.4

150

2.5

2.0

2.0

5.0

150

3.5

3.0

2.5

(4)因混凝土拌和及配料不当,或因拌和时间过长而报废的混凝土应弃置在指定场地。

2.3.3.4运输

(1)混凝土出拌和机后,应迅速运达浇筑地点,运输不应有分离、漏浆、和严重泌水现象。

(2)混凝土入仓时,应防止离析,最大骨料粒径150mm的四级配混凝土自由下落的垂直距不应大于1.5m,骨料粒径小于80mm的三级配混凝土其垂直落距不应大于2m。

2.3.3.5浇筑

(1)说明

1)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8h(隐蔽工程为2h),必须通知监理人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地其处理,已浇筑混凝土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插筋、冷却系统、灌浆系统、预埋件、止水和观测仪器等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等,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都应将该部位的混凝土浇筑的配料单提交监理人审核,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基础面混凝土浇筑

1)建筑物基面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岩基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均应清除,应冲洗干净并排干积水,清洗后的基础岩面在混凝土浇筑前应保持洁净和湿润。

3)易风化的岩基础及软基,在立模扎筋前应处理好在地基临时保护层,在软基上进行操作,应力求避免破坏原状土壤。

4)基岩在浇筑仓,在浇长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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