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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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建立健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提高市局机关的工作绩效,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

市局机关各部门包括机关内设科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机关正式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计划的实施,对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并帮助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绩效,以达到总体绩效提高的管理过程。

第四条机关绩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组织目标与个人行为导向结合的原则。

通过目标的层层分解,按照不同管理层次提供个人行为的导向,使个人行为与组织目标趋向一致。

将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挂钩,实现个人与部门绩效的捆绑,使激励作用从个人向团队、组织自下而上传递,最终实现组织目标。

(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原则。

对各类考核指标,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不能细化的流程化。

能采用信息化手段考核的指标直接从相关软件提取数据考核。

(三)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

绩效管理既要注重过程管理,包括计划、实施、督导、考核和改进,也要注重绩效结果的考核和利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对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内容、结果等能够公开的全面实行公开;对考核中出现的争议,可逐级反映、解决,以促进考核结果的公正。

(五)以人为本、有效激励的原则。

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创优、奖金发放等结合起来,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六)人机结合的原则。

推广应用XX市局开发的绩效管理系统,将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和结果使用纳入系统,通过系统进行数据发布、提取和汇总计算,提高管理质效。

第二章绩效计划

第五条为了使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有机地结合,让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以及组织期望达到的结果和为达到该结果所期望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技能,部门和个人都要制定绩效计划。

(一)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省、市局思路和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细化,制定年度工作要点。

(二)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按月度进行分解,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形成月度绩效计划,次月10日前将月度绩效计划报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

(三)个人绩效计划须在部门绩效计划制订后,采用面谈的方式由部门负责人和本人协商确定。

第六条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XX市局考核的指标设置和我局工作重点,确定本部门关键业绩指标内容和标准,经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发布。

关键业绩指标确定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关键业绩指标必须是重要的、可衡量的、可控的指标。

区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

(二)关键业绩指标标准要高于XX市局考核确定的标准。

(三)定量指标采取约束性指标与激励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约束性指标,即不得超过设定的工作目标;激励性指标,即不得低于设定的工作目标。

(四)关键业绩指标需要调整的,须经机关绩效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

调整依据是总局正式文件或领导讲话,省局市局综合性会议精神、主要领导批示和办公会决议。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关键业绩指标情况,结合每月重点工作,将指标分解到每个人员。

个人关键业绩指标一般在每年部门关键业绩指标确定后设定。

如月度关键业绩指标有变化的,由部门负责人审定后进行修改,并及时报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绩效实施

第八条部门绩效实施。

在绩效计划执行过程中,上级对下属要进行必要的辅导,对绩效计划的执行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下属开展工作,根据绩效计划中存在的不足和疏漏及时修正绩效计划,调整绩效指标。

绩效实施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部门月度工作总结在机关内部发布,作为月度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个人绩效实施。

按照绩效计划抓好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随时做好绩效实施记录,作为部门负责人对个人岗位职责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部门绩效考核

第十条机关绩效考核分部门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

部门绩效考核由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部门绩效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其中日常考核每月基础分100分。

第十二条部门日常考核分部门职责考核40分、关键业绩指标考核30分、公共项目考核30分三部分。

同时,每月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得分不超过10分。

第十三条部门职责考核,指对各部门行使职能所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项目的考核。

部门职责考核由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组织各部门绩效管理员进行考核,对未按时完成计划或虽完成计划但未达到应有效果的,给予适当扣分。

第十四条关键业绩指标考核,指对各部门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的考核。

对能够通过数据平台提取数据的关键业绩指标,由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按月提取数据,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不能够通过数据平台提取数据的关键业绩指标,由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组织各部门绩效管理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实行扣分制,扣分不超过基础分。

第十五条公共项目考核,指对各部门为实现总体工作目标而应共同完成的工作目标和遵循的工作准则,包括机关作风、宣传信息、综合办公平台维护、会议管理、学习活动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内容。

(一)公共项目考核的指标和标准每年年初由负责公共项目考核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报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布。

(二)公共项目考核指标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指标。

指标设置要突出量化指标和激励性指标。

(三)公共项目考核标准按照指标基础分实行加扣分,加分不得超过本部门基础分的30%,扣分不超过本部门基础分。

(四)公共项目考核由负责公共项目考核的部门定期组织实施,及时通报结果,并于次月9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绩效管理办公室。

(五)部分未涉及到所有部门的公共项目指标考核,未涉及到的部门此项公共项目考核得被考核部门平均分。

第十六条月度民主评议分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两个层次,参照各部门报送的月度工作总结,对各部门月度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

季度评议一般在季度工作总结点评会后进行,季度评议分数作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评议分数。

第十七条部门年度考核项目包括:

部门日常考核汇总,部分年度指标的考核得分,XX市局常规考核、专项考核和综合奖惩考核情况得分,民主评议得分。

其中年度民主评议基础分100分。

第十八条部门日常考核汇总,指部门日常考核的得分汇总,由绩效管理办公室统计。

第十九条部分年度指标的考核,指对关键业绩指标和公共项目指标中的年度指标部分进行的考核。

第二十条XX市局常规和专项考核,指对各部门在XX市局对口科室的常规和专项考核结果进行的考核。

(一)名次得分。

在XX市局常规考核和专项考核中全市各县市局并列第一名且等于全市平均分的,加5分;并列第一名且和全市第三名分数相同高于全市平均分的,加10分。

在常规考核和专项考核中列全市各县市第一名且高于第三名分数的,分别加20分;列全市各县市第二名且高于第三名分数的,分别加15分;列全市各县市第三名且高于第四名分数的,分别加10分。

第四名以后不加不扣。

以上分数不累计得分。

(二)与全市第三名分数和平均分比较得分。

在XX市局常规考核和专项考核中,高于全市第三名分数的,按高出的分数8倍加分;低于全市第三名分数的,按低出的分数2倍扣分。

高于全市平均分的,按高出的分数2倍加分;低于全市平均分的,按低出的分数8倍扣分。

以上分数累计得分。

(三)专项工作非牵头部门,如果在XX市局对口科室常规工作考核中高于全市平均分,该部门XX市局专项工作考核分数为全局专项考核平均分;如果在XX市局对口科室常规工作考核中低于全市平均分的,该部门XX市局专项工作考核不得分。

(四)在XX市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对口科室考核的部门,按照市局对其在XX市局多个科室考核情况进行考核的得分和XX市局科室的权重,对常规和专项分别进行折算。

第二十一条综合奖惩,指市局对各部门在XX市局系统内表彰、系统外评价、特别扣分项目考核结果进行的考核,同时适当增加部分考核项目。

(一)以XX市局对XX市局综合奖惩情况给各部门2倍计分。

综合奖励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原则上分配不超过60%的分数,其他分数由牵头部门按照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分数,并征得配合部门同意后报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

如无法确定配合部门的,只保留牵头部门50%的分数,其他分数不作分配。

各部门获得荣誉在XX市局考核中加分的,对口部门原则上分配分数不超过20%。

(二)为鼓励各部门积极创先争优,除XX市局加分项目外,取得的其他XX市级荣誉,按单位和个人分别加2分、1分;取得的其他XX市级荣誉,按单位和个人分别加3分、2分;取得的其他省级荣誉,按单位和个人分别加4分、3分。

系统内分配的荣誉一律不加分。

(三)创新奖加分。

考核年度内获得省局创新奖的部门,每项加5分;获得XX市局创新奖的部门,每项加3分。

有配合部门的,适当分配配合部门分数,并征得配合部门同意,报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

(四)各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将获得的各类综合奖惩项目报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和市局办公室。

综合奖惩项目按照XX市局考核文件为准。

报送正式文件或荣誉的复印件,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前。

第二十二条年度民主评议,指对各部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的综合性评议。

(一)年度民主评议采取360度评议的办法,范围一般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局部门负责人、分局局长。

(二)年度民主评议权重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50%,部门负责人20%;分局局长30%。

(三)评议范围和权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第五章个人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个人绩效考核,指由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进行的考核。

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二十四条个人日常考核按月进行,包括岗位职责考核、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公共项目考核三部分,其中岗位职责考核40分,关键业绩指标考核30分,公共项目考核30分。

第二十五条个人岗位职责考核,指个人绩效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

部门负责人在次月10日前,根据所属人员上月绩效实施记录,评估个人工作量、工作难度和成效,进行考核打分。

第二十六条个人关键业绩指标考核,指对个人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的考核。

部门负责人在次月5日前,根据所属人员上月个人关键业绩指标实施记录,评估个人工作量、工作难度和成效,进行考核打分。

绩效实施记录不全或不记的不得分。

第二十七条公共项目考核,指对个人公共项目指标进行的考核。

部门负责人在次月5日前,根据上月市局对该部门公共项目考核情况,分解兑现到个人。

不兑现的返回重考。

第二十八条个人综合奖惩是在100分之外增加的一块特殊加扣分。

由部门负责人根据个人月度内参与重要工作项目的表现、有重要荣誉、突出贡献等指标进行打分,并说明原因。

加扣分不超过5分。

第二十九条为解决干少干多一个样,干多干差一个样的问题,在人数较多的部门可以实行定岗位系数、择岗、绩效考核的试点。

具体办法由部门研究提报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

(一)定岗位系数要按照责任大小、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确定。

系数在0.7-1.3之间浮动。

(二)工作人员自愿择岗,如有的岗位无人选择,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系数,或负责人指定。

(三)按照对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对个人打分考核,然后乘以岗位系数,得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第三十条按照个人绩效考核与部门绩效考核联动的原则,计算部门考核系数,得出个人日常绩效考核成绩。

(一)部门绩效考核系数=部门绩效考核实际得分÷100。

(二)个人绩效考核成绩=部门负责人对个人绩效考核打分×部门绩效考核系数。

第三十一条个人年度考核包括日常考核汇总、XX市局考核加扣分考核两部分。

各部门在XX市局考核结果公布后,及时将XX市局考核结果分解兑现到个人,10倍计分,并及时将得分情况上报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

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将个人日常考核和XX市局考核加扣分汇总,形成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第三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个人绩效考核,要认真负责,公平公正考核,发现以下问题,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提交机关绩效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对该部门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罚。

(一)对个人考核搞平均、平衡。

(二)发现个人未进行绩效记录或记录明显不全,部门负责人未合理打分。

(三)对关键业绩指标、公共项目考核、XX市局考核结果未分解兑现到个人。

第三十三条其他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成绩:

(一)部门负责人的个人绩效考核成绩=部门绩效考核成绩。

(二)有分管人员的部门副职绩效考核成绩=所分管人员绩效考核平均值。

(三)局长的绩效考核成绩=全局部门绩效考核平均值。

(四)其他局领导的绩效考核成绩=分管部门绩效考核平均值。

(五)机关其他科级干部绩效考核成绩=全局部门绩效考核平均值。

第六章绩效反馈

第三十四条绩效反馈,指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

分部门绩效反馈和个人绩效反馈两部分。

第三十五条部门绩效反馈。

绩效管理办公室将各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经绩效管理委员会审定后,适时向各部门反馈考核结果。

第三十六条个人绩效反馈。

部门负责人对个人的绩效考核情况要定期反馈,指出被考核人的成绩和不足。

被考核人要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不断提升个人绩效。

第三十七条部门绩效申诉和认定

(一)被考核部门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反馈后5日内,填写“考核结果复议申请表”,提报绩效管理办公室认定。

(二)绩效管理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的复议理由和相关证据,进行审定,报绩效管理委员会通过,调整考核结果。

(三)复议结束后,将复议结果向复议申请部门反馈,并作为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个人绩效申诉和认定。

个人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反馈后5日内,向部门负责人申诉并认定。

认定结果有变动的,要及时填写“考核结果复议申诉表”,提报绩效管理办公室修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第七章结果使用

第三十九条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等的重要依据。

(一)部门绩效考核前十名,有资格参与各类先进评选。

前三名的部门评为全市XX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二)在年终个人评比表彰中,给予前六名的部门增加一定比例,后六名的部门减少一定比例。

(三)市局绩效考核后3名,同时在XX市局考核中低于全XX市平均分的科室人员取消当年各类评比表彰和职务晋升资格。

(四)市局绩效考核后3名,同时在XX市局考核中低于全XX市平均分的部门负责人,给予诫勉。

连续3年在市局绩效考核后3名,同时在XX市局考核中低于全XX市平均分的部门负责人,予以免职。

第四十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评比表彰、干部使用、培训和奖金发放等挂钩。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低于1000分的,取消各类评选资格。

优秀公务员和各类先进个人的产生原则上按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推荐。

(二)在XX市局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不含并列),只要测评优秀票得票名次排被测评人数的一半以上的,科长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列第一的,按照优秀票得票情况和科室绩效考核结果,优先确定优秀等次,未确定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

(三)在本部门个人绩效考核位次靠前的,优先参加各类培训。

连续三年位次靠后的,调整现有岗位。

第四十一条将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考核奖发放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个人责任大小和工龄长短等设置个人考核系数,纳入考核奖的计算。

个人考核系数由基础系数和岗位职责系数组成。

基础系数设定为1,岗位职责系数根据行政职务和工龄等确定。

(一)个人考核奖以每月1000元为基数,依据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和个人考核系数计算,按季度兑现。

个人绩效考核奖数额=个人季度绩效考核得分×(1000÷100×3)×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二)个人考核系数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系数变动的,于下一考核期内更改其系数。

(三)调入调出人员按其在我局实际工作月份计发考核奖。

(四)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经机关绩效考核委员会认定,扣发相应的考核奖。

(五)除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外请假的,按照实际工作日扣除请假天数的考核奖。

长期病休假人员无考核奖。

第八章绩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十二条为加强对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关绩效管理职能机构由绩效管理委员会、绩效管理办公室、共同项目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个层次组成。

各层次构成及职责如下:

(一)绩效管理委员会。

由市局主要负责人、其他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绩效管理办法、考核内容和指标审定、决定重大管理考核事项,受理考核复议,决定考核结果及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的奖惩。

(二)绩效管理办公室。

设在市局机关党办,分管绩效管理的局领导为主任,机关党办负责人为副主任,对机关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

具体负责制定、修改绩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对机关考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报阶段性考核结果;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审核、反馈、复议受理和结果通报等。

(三)公共项目管理部门。

办公室、纳税服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办、税源管理二科、信息中心等负责对机关公共项目的管理考核工作,同时接受绩效管理办公室的考核。

(四)各职能部门。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和考核。

同时,各部门设1名绩效管理员,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对本办法已做原则规定,但尚无具体适用条款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由机关绩效管理办公室提出修订意见,机关绩效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机关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附表1:

XX市XX局机关

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姓名

岗位职责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每年1月20日前)

附表2:

XX市XX局机关部门关键业绩指标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关键指标

定量与定性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月度季度或年度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每年1月20日前)

附表3:

XX市XX局机关公共项目考核内容和标准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考核指标

月度、季度或年度

考核方法

计分方法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每年1月20日前)

附表4:

XX市XX局机关月度公共项目考核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部门名称

考核得分

加扣分说明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月度终了后10日内)

附表5:

XX市XX局机关

月度关键业绩指标配合部门加扣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部门名称

加扣分

加扣分说明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月度终了后10日内)

附表6:

XX市XX局机关

月度、季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姓名

考核

得分

考核

得分

考核

得分

加扣

分说

个人季度考核汇总

部门季

度考核

系数

个人季度

考核最终分数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月度、季度终了后10日内)

 

附表7:

XX市XX局机关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调整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新增发放考核奖人员情况

姓名

所在部门

考核系数

开始发放时间

停止发放考核奖人员情况

姓名

所在部门

考核系数

停止发放时间

发放考核奖人员系数调整情况

姓名

所在部门

调整后的考核系数

开始发放时间

备注:

附表8:

XX市XX局机关绩效考核结果复议申请表

申请单位

复议事项

 

复议理由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考核办公室公室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考核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考核结果反馈后两日内)

附表9:

XX市XX局机关年度民主评议测评票(A/B/C/D)

项目

部门

思想政治

业务技能

工作实绩

服务质量

遵章守纪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不了解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不了解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不了解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不了解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不了解

说明:

排名不分先后,请在相应的栏次内选择1个打“√”;对于不合格票,评议单位要说明理据;A、B、C、D票分别由市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其他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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