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汇编.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0504015 上传时间:2023-05-26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6.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故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9页
事故汇编.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9页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事故汇编.docx

《事故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故汇编.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事故汇编.docx

事故汇编

部分化工企业事故汇编

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

编者按: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警示高悬,我们对近年来国内化工行业及危化品领域部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搜集、分析,并编印成册。

希望全市广大化工及危化品从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切实引以为戒,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目录

1、“7.16”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爆炸事故4

2、“10.24”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储罐火灾事故11

3、“7.16”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减压蒸馏塔火灾事故13

4、“8.29”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柴油储罐爆炸火灾事故15

5、“6.2”大连石化公司储罐火灾事故17

6、“1.9”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点爆炸事故24

7、“3.5”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储水槽爆炸事故25

8、“3.29”青州市豪俐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火灾事故27

9、“7.27”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火灾事故28

1、“7.16”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

爆炸事故

简要情况

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

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轻伤、1名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受重伤。

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在大连保税区的原油库建有20个原油储罐,总库容185万立方米。

2010年5月26日,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合署办公)签订了原油代理采购确认单。

在原油运抵大连港一周前,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得知此批原油硫化氢含量高,需要进行脱硫化氢处理,于7月8日与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辉盛达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天津辉盛达公司提供“脱硫化氢剂”,由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祥诚公司)负责加注作业。

7月9日,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油部向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下达原油入库通知,注明硫化氢脱除作业由上海祥诚公司协调。

7月11日至1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和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共同选定原油罐防火堤外2号输油管道上的放空阀作为“脱硫化氢剂”的临时加注点。

7月15日15时45分,外籍“宇宙宝石”号油轮开始向原油库卸油。

20时许,上海祥诚公司人员开始加注“脱硫化氢剂”,天津辉盛达公司人员负责现场指导。

16日13时,油轮停止卸油,开始扫舱作业。

上海祥诚公司和天津辉盛达公司现场人员在得知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将剩余的约22.6吨“脱硫化氢剂”加入管道。

18时02分,靠近加注点东侧管道低点处发生爆炸,导致罐区阀组损坏、大量原油泄漏并引发大火。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上海祥诚公司违规承揽加剂业务;天津辉盛达公司违法生产“脱硫化氢剂”,并隐瞒其危险特性;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认真执行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审核制度;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全审核就签订原油硫化氢脱除处理服务协议;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及其下属石油储运公司未提出硫化氢脱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大连市安全监管局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检查不到位。

处理结果

(一)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孙利,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员工。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8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2、王勇,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员工。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8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3、李伟,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4、张立辉,上海祥诚公司石化部经理助理。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5、戴小兵,上海祥诚公司石化部经理。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6、迟红军,天津辉盛达公司技术员。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7、田仲明,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助理。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8、张德胜,天津辉盛达公司总经理。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同年9月9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刑事拘留。

同年9月16日,被依法逮捕。

9、张海军,天津辉盛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同年9月9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刑事拘留。

同年9月16日,被依法逮捕。

同年10月9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10、张永常,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生产安全员。

2010年8月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11、甄炜,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生产调度员。

2010年8月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12、刘昌东,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经理。

2010年8月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13、唐军,中燃油公司市场处副处长。

2010年8月27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14、沈璠,中燃油公司市场处处长。

2010年8月27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陈石,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刘玲,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党支部委员,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胡殿明,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安全总监、党委委员,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孙宏伟,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张景福,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依法免去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和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戚韫,中共党员,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部执行岗业务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李闯,中共党员,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部副总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耿健,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部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郑骏,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部总经理、党支部委员,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朱世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公司健康安全环保(HSE)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1.孙厚刚,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总经理、党支部委员,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赵勇,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吕建池,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党委委员,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王立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杨玉玲,中共党员,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苏震,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党委委员,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李久杰,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郑明禹,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9.孙国鹏,中共党员,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马用祥,中共党员,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1.聂成均,中共党员,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副经理兼安全总监,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迟晓斌,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宋伟,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党支部书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4.贺荣芳,中共党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监、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安全总监、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总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5.刘宏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副总裁、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6.廖永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副总裁,给予记过处分。

27.李新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给予记过处分。

28.蒋洁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给予警告处分。

29.江毅,中共党员,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四处处长,给予记大过处分。

 

2、“10.24”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储罐火灾事故

2010年10月2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在拆除“7·16”事故损毁的103号储罐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已计入“7·16”事故损失。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施工人员违反拆除方案要求,擅自切割储罐浮船底板,引燃浮船底板下残留的油污等可燃物,导致储罐内起火。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施工单位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制定的拆除施工方案存在缺陷,且未按拆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总承包单位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管理和施工监理单位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业主单位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对作业过程安全监管不力。

处理结果

1.李兴荣,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施工现场2机组气焊工,解除劳动合同。

2.张波,中共党员,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一公司金属储罐公司一队副队长、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部作业二班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张玉明,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大连分公司副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部生产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刘岩,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兼党支部副书记、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孙树山,中共党员,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总工程师兼安全总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程显东,中共党员,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李冰,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热力工程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施工部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王永新,中共党员,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大连保税油库一期恢复工程项目执行经理兼安全总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李明辉,中共党员,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恢复重建项目副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王铸,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施工监理部总监,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1.郭忠民,中共党员,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PMC安全总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2.王金泉,中共党员,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PMC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3.刘亚平,中共党员,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4.张景福,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鉴于该同志在“7·16”事故调查中还被认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与“7·16”事故一并处理。

3、“7.16”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减压蒸馏塔火灾事故

2011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联合装置减压蒸馏塔塔底换热器泄漏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7.8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换热器管箱法兰检修更换的垫片不符合设计要求,且垫片安装不正,经7月13日、14日2次紧固后,垫片局部被“压溃”,造成原油泄漏。

泄漏的原油流淌到泄漏点下方的换热器高温表面被引燃。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在设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以及检修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施工单位大庆石化建设公司对垫片保管、领取、安装管理不到位;大连七星监理公司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大连市甘井子区北方石化机械配件厂制造垫片的工艺存在问题,造成垫片存在固有缺陷。

处理结果

1.徐春吉,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部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宋仕运,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部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高士栋,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生产新区设备主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李鸿刚,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新区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张野,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杨毅,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处处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刘栋,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予以通报批评。

8.郭强,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予以通报批评。

9.王洪涛,大庆石化建设公司执行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0.徐伟,大庆石化建设公司施工员,予以行政撤职处分。

11.杨家乐,大连七星监理公司监理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8.29”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柴油储罐爆炸火灾事故

2011年8月29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储运车间柴油罐区一台2万立方米柴油储罐在进料过程中发生闪爆并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89.0473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由于事故储罐送油造成液位过低,浮盘与柴油液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造成空气进入。

正值上游装置操作波动,进入事故储罐的柴油中轻组分含量增加,在浮盘下形成爆炸性气体。

加之进油流速过快,产生大量静电无法及时导出产生放电,引发爆炸。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未认真执行生产运行管理中“浮顶罐和内浮顶罐正常操作时,其最低液面不应低于浮顶、内浮顶(或内浮盘)的支撑高度”的规定;在储罐收油过程中,未重视油品流速过快造成静电过大的风险;未能有效辨识上游装置操作变化带来的安全风险;对储罐维护保养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关海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储运车间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文继明,储运车间设备副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刘勇,储运车间生产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周才江,储运车间技术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谢广斌,储运车间设备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王剑,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第五联合车间副主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杨殿臣,第五联合车间工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张家栋,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生产运行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张野,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处副处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0.焦玉瑞,中共党员,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蒋凡,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上一年收入30%的罚款。

 

5、“6.2”大连石化公司储罐火灾事故

2013年6月2日14时27分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三苯罐区小罐区939#杂料罐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物料着火,并引起937#、936#、935#三个储罐相继爆炸着火,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林沅公司作业人员在罐顶违规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爆炸。

2、间接原因

⑴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在承揽939#储罐仪表维护平台更换项目后,非法分包给没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林沅公司,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没有对现场作业实施安全管控。

⑵林沅公司未能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取得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就非法承接项目;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动火;未对现场作业实施有效的安全管控。

⑶大连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认真不严格,检维修管理、动火管理和承包商管理严重缺失。

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大连石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大连石化公司反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视不够,对大连石化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和动火、承包商管理严重缺失等问题失察。

⑸大连市安监局对大连石化公司反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监管执法不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对大连石化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失察。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⑴姚忠利,林沅公司工人,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⑵陶崇海,林沅公司工人,电气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⑴王大庆,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安全员。

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审批时,擅自更改动火作业日期,并代他人签名,且现场安全防控措施不落实。

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⑵杨福顺,林沅公司总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负责公司全面管理工作。

未认真履行其安全职责,企业没有取得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非法承接劳务作业分包项目;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前,未按要求进行风险辨识和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控。

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⑶贾立志,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经理,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在对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前,未按要求组织作业风险辨识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非法分包给林沅公司部分检维修项目。

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⑴刘世伟,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安全员。

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时,没有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⑵尹辉,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安全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时,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⑶叶永光,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生产经理,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

在对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前,未按要求进行风险辨识和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⑷徐立泉,中石油七建公司安环部部长。

作为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大连项目部作业过程安全监管不力,对存在的违规作业等问题失察。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⑸周子玉,中共党员,中石油七建公司安全总监。

作为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大连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指导不力,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严重失察。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⑹郝春生,中共党员,中石油七建公司总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大连项目部将项目违法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检查不力。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⑺慈军,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动火监护人。

在对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监护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处分。

⑻潘登科,大连石化公司安全环保处防火监察员,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过程监管不力。

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⑼曲帅卿,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副主任,分管工艺安全工作。

在对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过程中,未能全面制定和落实现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⑽王雷,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安全总监。

在对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过程中,没有对现场工艺及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核实。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⑾邓雪峰,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设备副主任。

作为车间分管检维修工作的负责人,在对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过程中,未能全面制定和落实现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⑿王振龙,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党支部书记。

开展组织安全教育不到位,未能协助车间主任及时发现和堵塞车间安全管理漏洞。

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⒀王明福,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主任,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前,未按规定组织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⒁张野,大连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处长,负责设备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

未发现承包商非法分包行为,对承包商监管不得力。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⒂林吉宏,大连石化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对公司动火管理工作监管不严、不细、不实。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⒃焦玉瑞,中共党员,大连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机动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包商管理、检维修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不力。

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⒄马强,大连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对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严重漏洞失察,对动火管理工作监管不力。

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