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南京住宅区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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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南京住宅区结构设计统一技术条件
南京莲花村住宅
结构设计统一技术规定
审定:
尚志海
审核:
张惠江、李绪华
编制:
张永刚、覃嘉仕
北京京诚华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结构所
二○○九年三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河西地区,由B地块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等组成,地上建筑面积为859160㎡,地下建筑面积为105920㎡。
建筑主要分为:
18层~34层的住宅楼、商业裙楼、社区配套设施用房,其中部分地下室为人防地下室兼地下停车库,人防抗力级别为核5级和核6级。
2.编制说明
为使本工程结构设计在满足建筑功能并严格执行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统一,做到技术先进、受力合理、降低造价且便于施工,特编制本统一技术规定,在设计中严格执行。
设计人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本技术规定进行设计,设计人对本技术规定中不合理或不适用的条文可以提出建议,通过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公司项目主管讨论后决定是否修改。
3.设计依据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2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32/J12—2005)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注:
该标准已于今年改为地方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阶段)
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4.设计参数
4.1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2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4.3重要性系数γ0为1.0;
4.4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4.5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5.荷载取值
5.1楼面活荷载:
5.1.1楼面活荷载按GB50009—2001(2006年版)表4.1.1采用,对较大
设备荷载应按实际情况考虑。
5.1.2楼梯间的活荷载均按消防疏散楼梯考虑,其活荷载标准值按GB50009-2001(2006年版)表4.1.1第11(3)项取为3.5kN/m2。
5.1.3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楼面活荷载应按GB50009-2001(2006年版)第4.1.2条的规定乘以折减系数。
5.1.4GB50009—2001表4.1.1第(8)项的消防车荷载,系指消防车直接驶于楼面上时的等效均布荷载,当地下室顶板之上有覆土时,其等效均布荷载应按照《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以下简称北京细则)附录一采用。
5.1.5公建结构商业楼面活荷载:
普通商业按规范取值,仓储式商业暂按10kN/m2。
5.1.6公建结构楼(屋)面应考虑吊载,取值为0.5kN/m2,对具体的吊挂设备应取实际值。
5.2住宅中的非承重隔墙:
5.2.1按A地块经济适用房工程,非承重的外墙采用混凝土多孔砖(自重取14kN/m3),内墙采用加气混凝土块(自重取8kN/m3),厨房及厕所也采用混凝土多孔砖。
5.2.2隔墙下当条件允许时应尽量布梁。
5.3公建中的非承重墙体:
外墙同住宅;内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5.4楼、屋面建筑面层荷载:
楼、屋面建筑面层荷载按建筑专业提供的构造做法计算,但住宅不得小于1.5kN/m2,公建不得小于1.5kN/m2,其中楼面荷载含轻质隔墙荷载1.0kN/m2。
5.5结构自重:
5.5.1计算楼板自重时,混凝土的自重取25kN/m3。
5.5.2除楼板外,计算其它构件自重时,需考虑装修材料的影响,为简化设计,混凝土的自重按27kN/m3考虑。
5.6外门窗的重量:
5.6.1外门窗的自重(按立面面积计算)统一取1.0kN/m2。
5.7风荷载:
5.7.1对高度不超过60米的建筑,其基本风压值w0为0.40kN/m2;对于高度超过60米的建筑,其基本风压值w0为0.45kN/m2。
5.7.2风荷载体型系数取为1.4。
5.7.3考虑A地块经济适用房工程,地面粗糙度取为B类。
5.8人防荷载
人防荷载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的规定采用。
5.9雪荷载
基本雪压s0为0.65kN/m2,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按下列公
式计算:
sk=μrs0
雪分布系数μr根据荷载规范表6.2.1取值
按荷载规范4.3.1条,屋面均布活荷载,不应与雪荷载同时组合,不上人屋面活荷载为0.5kN/m2,小于雪荷载标准值0.65kN/m2,因此屋面活荷载应取0.65kN/m2。
5.10水、土荷载
5.10.1水、土压力荷载分项系数取1.3。
5.10.2计算地下室外墙时,按静止土压力计算,静止土压力系数按0.5,土的浮重度取11kN/m3,水位顶标高按相对标高-1.500m。
5.10.3抗浮验算及计算防水板配筋时,水位顶标高按-1.000m。
6.抗震设计参数
6.1基本参数:
6.1.1根据GB50011—2001附录一的规定,南京市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本加速度值为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为0.08。
6.1.2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工程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特征周期为0.45s。
6.1.3本工程均采用混凝土结构,建筑结构的阻尼比取为0.05。
6.2抗震设防分类
根据GB50223-2008中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幼儿园的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其余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
6.3结构抗震等级
6.3.1幼儿园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二级;
6.3.2商业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三级;
6.3.3住宅为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二级(高度>80m)、三级(高度≤80m)。
7.材料选用
7.1住宅结构选材:
7.1.1混凝土
(1)地下室及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其中地下室底板、外墙及人防顶板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其抗渗等级为S6;
(2)上部结构:
水平构件采用C25混凝土
楼梯采用C25混凝土
竖向构件≤C35,尽量不超过C30,采用C30~C25变化布置;
7.1.2钢筋
(1)本工程采用HRB335级钢筋及HRB400级钢筋;
(2)本工程基础采用HRB400钢筋;框架柱(暗柱)、框架梁纵筋采用HRB400级钢筋;框架结构的箍筋采用HRB400钢筋;剪力墙结构的暗柱,连梁,框架梁箍筋采用HRB335钢筋
(3)除吊环外,本工程不采用HPB235钢筋。
8.结构体系及相关规定
8.1住宅结构
8.1.1本工程采用剪力墙结构,根据户型设计情况,设计时应与建筑专业密切合作,在充分了解建筑师设计意图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建筑和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尽量减小结构的刚度和自重。
8.1.2设计时应采取以下减少裂缝发生的措施:
(1)地上部分应严格按照JGJ3—2002第4.3.12条的规定设置伸缩缝,本工程地上部分原则上不采用“超长”结构;根据建筑要求及结构所开会讨论,A01~07楼长54.6米不设伸缩缝;幼儿园及商业均不设缝。
(2)地下部分可采用“超长”结构,不设置伸缩缝。
(3)未设缝的超长结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a.设伸缩后浇带;
b.地下超长结构的外墙、板配筋率不小于0.25%(单层单向);框架梁架立筋与支座受力筋按搭接长度设置。
(4)主楼与车库间不设沉降后浇带。
(5)楼板采用HRB335钢筋;
(6)屋面板应采取双层双向配筋,钢筋按最小配筋率通长配置。
8.1.3剪力墙的厚度,根据层数进行确定(括号内为内墙厚度):
(1)当层数不超过18层时,1~18层剪力墙厚度为200(160)mm;
(2)层数为20~22层时,1~4层为200(200)mm,5层及以上各层200(160)mm;
(3)层数为28~30层时,1~12层为200(200)mm,13层及以上各层为200(160)mm。
(4)层数为34层时,1~5层为200(200)mm,6~16层为200(200)mm,17层及以上各层为200(160)mm;
(5)地下室外墙厚度300mm,内墙厚度200mm且不小于地上一层的墙厚;
(6)按上述
(1)~(5)项确定的墙厚如小于JGJ3-2002第7.2.2条第2款规定的墙厚,应按JGJ3—2002附录D计算墙体的稳定,如不满足稳定要求尚应加大墙厚度直至满足要求。
另外墙厚尚需根据计算情况作适当调整。
8.1.4剪力墙墙肢端部的边缘构件应符合JGJ3-2002第7.2.16条及7.2.17条的规定。
8.1.5剪力墙的分布钢筋:
1)剪力墙的厚度为250mm时,其竖向及水平分布钢筋为ф12@200;
2)当墙厚为200mm时,其竖向及水平分布钢筋均为ф10@200;
3)当墙厚为160mm时,当为底部加强区时,其竖向及水平分布钢筋为
ф10@200。
其它部位的竖向及水平分布钢筋分别为ф10@200、ф8@200;
4)顶层墙体分布筋,其竖向及水平分布钢筋分别为ф10@200、ф8@150;
5)当上述配筋小于计算所需配筋时,应按计算结果配筋;
6)地下室墙配筋,本工程主楼与车库相连,因此大部分墙为内墙,其配筋采用ф12@200。
对临土的地下室外墙其水平分布筋(在竖筋外侧)采用ф12@150,竖向钢筋按计算确定,间距不大于150;
7)地下室外墙(临土侧)钢筋保护层厚度按当地要求取50mm,设计中应在外侧保护层中附加钢筋网片,具体做法可按当地习惯做法(本工程地下人防部分委托当地设计院设计);
8)当剪力墙不可避免形成小肢墙、截面高度不大于厚度的4倍时,应按框架柱设计,箍筋全高加密。
8.1.6楼盖部分:
1)楼板的厚度不小于120mm;
2)卫生间、厨房、阳台(阳台采用梁板式)楼板厚度取100mm。
厨房及卫生间应在楼板周边(门洞处除外),应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
3)本工程±0.000楼板厚度采用180mm,人防顶板厚度根据人防等级确定;
4)板配筋
a.±0.000处按最小配筋率0.25%(间距不大于150)双层双向
通长配置;
b.屋面板按不小于ф8@150(端开间除外)双层双向通长配置;
c.建筑物两端端开间及变形缝两侧端开间楼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不小于ф8@100,外墙阳角处应设置放射钢筋7ф10,其长度不小于2000.
d.在楼板急剧变宽度等易引起应力集中处,底部钢筋应不小于ф8@100,板顶面钢筋不小于ф8@150;
5)本工程纵向长度均大于20m,楼板纵向钢筋间距不大于150;
6)为满足建筑功能要求,卫生间结构板标高降低50,厨房和阳台结构标高降低30;
7)混凝土强度等级:
±0.000及以下楼板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30,其余层楼板采用C25。
8.1.7楼层梁的设置尽量支承在剪力墙平面内,尽量避免平面外支承,当无法避免时对梁跨度超过4m的应增设墙体暗柱,暗柱宽可取梁宽加200。
8.1.8单元内的轻质隔墙下未设置楼面梁的应在对应楼板内增设附加钢筋2ф12。
8.2公建部分
8.2.1框架体系:
1)尽量避免采用错层、夹层结构,错开的楼层应各自参加结构整体计算,错开处的框架柱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2)框架梁和柱中心线宜重合,如偏心距大于该方向柱宽的1/4时,应采取措施;
3)设计中保证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的要求;
4)框架角柱应按双向偏心构件进行受弯计算。
8.2.2商业部分:
(1)结构体系采用框架结构形式,楼层梁按正常梁设计,板厚度取不小于120mm;
(2)当商业部分与主楼相邻时,商业框架柱设于抗震缝处,地下与主体墙浇筑在一起,伸至主楼基础。
(3)屋面板钢筋按最小配筋率双层双向拉通。
8.2.3幼儿园部分:
(1)结构体系采用框架结构形式,因抗震设防类别属已类,应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采取抗震措施,确定抗震等级及抗震构造措施等;
(2)楼层梁按正常梁设计,板厚度取不小于100mm。
屋面板不小于120厚。
(3)屋面板钢筋按最小配筋率双层双向拉通。
9.地基基础
9.1主要岩土层简介(自上而下):
9.1.1③2淤泥质粉质粘土4.5~26.0m(平均11.24m),处于流塑状态,对桩基成孔及基坑支护会造成不利影响。
9.1.2③5稍密状态的粉砂,厚度0.8~13.6m,此层不能作为PHC桩桩端持力层,设计时需穿越。
9.1.3③6中密状态的粉砂,厚度0.6~21.0m,此层作为PHC桩桩端持力层。
9.2桩型
9.2.1主楼采用直径800mm的钻孔灌注桩,桩端持力层为⑤2中风化含砾砂岩。
9.2.2商业裙房和地下车库采用直径400mm的PHC管桩,桩端以③6中密状态的粉砂为持力层。
9.3单桩承载力取值
9.3.1钻孔灌注桩,Quk=7500kN、Ra=3750kN
9.3.2PHC管桩,Quk=2400kN、Ra=1200kN(抗压),Ta=400kN(抗拔)
9.3.3布置桩时,桩间距宜大于3d,部分可以按不小于2.5d考虑。
9.4桩基检测
9.4.1承载力检测
以静载荷试验检测桩承载力,灌注桩检测数量每栋楼不少于桩总数量的1%并不少于3根;裙楼、地下室管桩检测数量不少于桩总数量的1%。
9.4.2桩身完整性检测
采用低应变动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桩总数量的20%。
9.5基础
9.5.1主楼
采用墙下布桩,条形承台加防水板,墙下条形承台按构造配筋,无墙时条形承台需进行受弯、受剪计算;防水板计算考虑抗裂缝计算w≤0.2mm。
9.5.2裙楼、地下车库
采用独立基础加防水板,桩布置于独立承台之下,沿外墙则布置于条形承台之下;防水板计算考虑抗裂缝计算w≤0.2mm。
9.5.3防水板下可不采用聚苯板。
9.5.4地下室外墙与防水板连接做发应有详图。
10.结构计算及相关参数
10.1结构计算简图必须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构计算书内容应完整,引用数据应有可靠依据。
所有计算结果应经过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才能用于工程设计。
计算书应整理成册,相关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
10.2主楼设计时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按基础嵌固考虑。
10.3计算中须考虑土对地下室的约束作用,土对地下室约束相对刚度比取3。
10.4在确定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高度时,剪力墙的高度均按室外地坪至剪力墙顶面计算;当基础顶面为嵌固部位时,地下室高度范围内的剪力墙应视同底部加强部位。
10.5所有高层建筑的上部结构均应采用考虑扭转耦连振动影响的振型分解法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水平地震作用分析,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结构均应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高层建筑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2)对质量与刚度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计算双向地震作用。
10.6计算地震作用时,所采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体刚度的影响予以折减,折减系数对框架结构取为0.8,剪力墙结构取为0.95。
10.7进行多遇地震作用计算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5。
10.8抗震设计时,连梁刚度可折减,折减系数取0.7,如有必要还可减小,但不应小于0.5。
10.9在进行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内力和位移分析时,一般情况下均可采用楼板在其平面内刚度无限大的假定,对楼板开大洞等楼板比较薄弱的情况,应按楼板在其平面内的实际刚度进行内力计算,但在计算层间位移和位移比时,仍应采用楼板在其平面内刚度无限大的假定。
10.10在进行结构计算时,应将梁柱重叠部分简化为刚域。
10.11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可不考虑活荷载的不利布置。
10.12在竖向荷载作用下,梁应按塑性内力重分布设计,梁端弯矩调幅系数取0.8,梁端弯矩减小后,应相应加大梁的跨中弯矩。
10.13在竖向荷载作用下,楼板应按塑性内力重分布进行计算,支座弯矩与跨中弯矩的比值可采用1.4。
对平面形状不规则的楼板,宜采用有限元方法进行受力分析。
楼板计算采用理正软件(审查用计算书可以采用PKPM生成的文件),楼板端部支座按简支计算。
10.14应控制剪力墙平面外的弯矩,当楼面梁与无扶壁柱的剪力墙在墙的平面外方向相连时,应将楼面梁的支座假定为铰接。
10.15楼面次梁与主梁相连时,应将次梁支座假定为铰接,主梁不考虑承受次梁支座产生的扭矩。
次梁支座钢筋应满足跨中计算纵筋面积的1/4。
10.16应考虑楼板对梁抗扭的有力作用而将梁的扭矩进行折减,其折减系数取0.4。
10.17在内力和位移计算中,梁的刚度可考虑混凝土板的有力作用予以增大,中梁的刚度增大系数取1.6。
10.18跨高比不小于5的连梁按框架梁设计,此时刚度不再折减。
10.19在进行结构计算时,所有钢筋均按HRB335级钢筋进行计算,当算出的钢筋量较大时,应按强度相等的原则以HRB400级钢筋代换后绘制施工图。
10.20在进行结构计算时,可先假定剪力墙竖向钢筋的配筋率为0.30%,底部加强区剪力墙竖向钢筋的配筋率为0.35%。
7.22当地下室存在上浮问题时,可参照北京细则第3.1.8条第(5)项进行验算,当验算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采取措施,如抗拔桩等方案。
11.构造要求
11.1基本规定:
11.1.1本工程结构构造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G101系列图集,包括03G101—1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支剪力墙、03G101—2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04G101—3筏形基础、04G101—4现浇混凝土楼板及屋面板进行设计,除非本技术规定另有要求,其构造详图均按该图集的规定执行。
11.1.2对G101系列图集中未涉及的结构构造,可按北京细则执行,亦可按照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的混凝土结构构造手册(第三版)执行。
11.1.3当钢筋直径d≥25时应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对于直径d≤22的钢筋,可以采用机械连接接头,也可采用绑扎接头。
除此以外,本工程不采用其它形式的焊接接头。
12.其它注意事项:
12.1施工图设计完后按结构所新规定进行审核。
12.2施工图审查意见返回后,相关设计人员应及时配合项目负责人进行
修改调整,人工改图纸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草书,同时电子版图纸要同步修改。
12.3图纸绘制按统一绘图要求绘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