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部门职责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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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部门职责登记表

桃城区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

桃城区商务局主要领导签字:

张奔填报人签字:

孙春霞电话:

2023637填报时间:

2015年6月25日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拟定局工作制度,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及党建党风建设及局日常政务等。

拟订局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综合协调、文电运转、文书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保密、机关考勤等日常政务;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和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承办人大、政协提案及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和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工会、妇女、共青团、统战、民兵和计划生育工作。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政治和相关业务的学习;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纪教育及商务系统的党务工作;负责行业纠风和全系统行风评定。

办公室

2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我区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负责全区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涉及我区的进出口贸易争端、纠纷的相关工作,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

指导、协调全区商品进出口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

外经贸科

负责配合省市商务系统做好涉及我区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

外经贸科

负责全区重要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有关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组织起草全区有关国内外贸易方面的管理办法;承担涉及我区的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外经贸科

3

研究提出全区商品、物资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负责收集、整理市场信息,开展信息交流,组织市场调查,预测预报供求趋势,提供宏观指导调控依据。

商务信息化科

规划并实施商务局电子政务工作。

商务信息化科

研究制定促进直属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推进企业间联合。

商务信息化科

4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研究拟订我区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定;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

市场改革发展科

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核准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旧机动车流通市场秩序。

市场改革发展科

指导和组织各类商品展销、交流交易活动。

拟订全区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

市场改革发展科

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市场改革发展科

5

起草全区商品流通、物资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章,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负责成品油、酒类、肉类、调味品等主要生活用品的流通和拍卖、典当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规范旧机动车流通市场秩序。

协调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市场秩序整顿办公室

负责对畜禽屠宰、酒类商品、调味品、成品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秩序整顿办公室

承担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向区政府、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

市场秩序整顿办公室

6

参与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奖惩;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内外资投资统计;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调度考核认证及招商项目筛选、发布;建立招商项目库、客户库。

招商办

组织、协调区政府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或承办重点项目的洽谈、签约;组织指导与有关地区对口支援工作。

招商办

负责科技项目统计、上报;指导和管理全区吸引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区开放任务目标的下达、国外和省外投资统计上报工作,搞好统计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招商办

核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负责对外投资统计工作;受理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提供政策、法律和业务咨询服务。

招商办

7

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区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捐赠工作。

承办企业外贸经营权及其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登记工作。

外经贸科

 

指导并管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先进技术和产品出口企业的确认和考核。

外经贸科

承担联合国等组织对我区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对我区的赠款)。

外经贸科

负责外派劳务项目的审查,发放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书,并实施年度审核和管理工作。

外经贸科

8

  组织指导监督以衡水市桃城区名义举办的各种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组织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等活动;拟订并实施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组织指导监督以衡水市桃城区名义举办的各种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组织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等活动;拟订并实施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外经贸科

9

负责全区驻境外企业(机构)人员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驻境外企业(机构)人员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外经贸科

10

指导全区商务系统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和与学校等的合作工作。

指导全区商务系统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招商办

负责全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

招商办

11

负责依法保护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受理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提供政策、法律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区直三资企业集中收费管理;负责全区三资企业的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三资企业的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

招商办

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招商办

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招商办

12

指导、协调区直商贸企业的经营和社会服务活动。

协调区直商贸企业的经营、社会服务活动。

市场改革发展科

负责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在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落实;负责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督查;

市场改革发展科

13

负责区直商业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机关及下属企业信访隐患的摸底排查并作好有关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组织本系统信访工作的学习培训。

市场改革发展科

14

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预决算编报、经费、内部审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资产管理工作及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会计报表、统计数字的汇总、编报。

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预算、决算的编报及经费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老干部政策、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医疗、养老、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会计报表、统计数字的汇总、编报;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

财务审计科

15

负责收集整理市场信息、信息交流等,制定先关政策,实施电子政务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市场信息,开展信息交流,组织市场调查,预测预报供求趋势,提供宏观指导调控依据。

商务信息化科

研究制定促进直属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推进企业间联合。

商务信息化科

规划并实施商务局电子政务工作。

商务信息化科

16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

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附件2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部门名称:

桃城区商务局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区商务局

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组织做好参加外经外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跨地区传播扩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为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我省成立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卫生部门牵头的办公室,根据我省工作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分工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区卫生局

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加强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教育局

负责学校疫情监测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视情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防护工作。

区科技局

负责组织科研力量开展防治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区公安局

负责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部门依法追查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加强网上巡查,依法处置各类有害信息,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网络传谣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交通工具一旦出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负责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做好疫点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区文广新局

负责建立重大体育赛事的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区环保局

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对应对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指导,进行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附件3

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部门名称:

桃城区商务局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服务我区外贸、外资企业

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帮助外贸、外资解决实际困难。

活动载体包括:

组织我区部分外经贸企业参加市贸促工作会议、集中走访调研外经贸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提供相关政策扶持等。

招商办

2065298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

成品油经营企业事项监管

单位名称:

桃城区商务局

为了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市场秩序,从源头上确保油品质量安全,保障成品油生产、生活供求需求,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桃城区域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含加油点)。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一)监督检查内容

1、对被检查人成品油相关资质、证照手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被检查人成品油购销情况、供油协议进行监督检查;

3、对被检查人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被检查人油品提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加油站成品油灌装零售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指标

1、日常督查:

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巡查不少于3家成品油经营企业。

2、专项督查:

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面不少于30%。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针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二)针对隐患大的成品油灌装零售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三)根据公众投诉、举报,组织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根据上级部署、群众举报、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成品油企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二)局指定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人员向被检查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四)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人履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情况逐项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交当事人确认签字;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五)发现被检查人存在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制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一)发现被检查人有成品油管理违法情形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二)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油品、加油机具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三)对成品油经营领域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发现被检查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5)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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