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票据网上银行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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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票据网上银行操作手册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用户手册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三、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五、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日是指出票人记载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出票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拒绝付款日是指驳回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追索行为的发生日是指追索通知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承兑、背书、保证、质押解除、付款、追索清偿等行为的发生日是指相应的签收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六、每个业务环节都历经提示、签收:

对每一笔业务的发起,均需向对方做“提示”;对每一笔业务的接受或拒绝,均需做“签收”。

七、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八、使用我行电子商业汇票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2、注册杭州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专业版,并做好相应的操作员权限、授权模式设置;

3、在我行柜面签署《杭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第二章出票及承兑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则:

1、出票人类别必须为企业;

2、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撤票六个业务子流程。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

其他的出票业务子流程由票据当事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3、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撤票;

4、出票人必须在票据逾期前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5、承兑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出票及承兑简要流程:

1.出票登记-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授权;

2.等待银行审核并办理手续;

3.提示收票-提示收票授权。

若票据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收款人无法收票,操作步骤如下:

1.撤票-撤票授权;

2.出票登记(填写正确的票据信息)-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授权;

3.等待银行客户经理重新办理手续;

4.提示收票-提示收票授权。

一、出票登记业务处理

(一)出票人发起出票登记处理

操作步骤:

1.出票人登陆“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出票-出票登记”

2.

出票人应自行填写出票申请信息。

出票申请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出票人账号

(2)

(3)票据种类:

银票/商票

(4)

(5)出票日:

必须大于当前营业日期;

(6)

(7)到期日:

不得超过出票日起一年内;

(8)

(9)收票人类型:

行内/行外;

(10)

(11)收票人名称;

(12)

(13)收票人账号;

(14)

(15)收票人开户行;

(16)

(17)承兑人名称:

若为银票,填写承兑银行名称,若为商票,填写承兑人名称;

(18)

(19)承兑人开户行;

(20)

(21)票据金额;

(22)

(23)转让标记:

可再转让/不得转让;

(24)

(25)交易合同号:

即银票对应的贸易合同号;

(26)

(27)备注。

(28)

出票人可点击“查询收票行”、“查询承兑人开户行”查询相应行号。

出票人可选择填写“交易合同号”和“备注”事项。

3.点击添加完成票据信息编辑;

4.

若票据信息有误,可点击修改进行票面信息修改;

可点击复制进行票据信息的复制编辑。

5.选择需要出票登记的票据,输入支付密码,点击提交,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该步骤不需要授权。

6.

(二)出票人批量出票的处理

出票人可以通过excel表批量导入票据信息,节省逐笔录入票据信息的时间和人力。

操作步骤:

1.出票人登陆“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出票-出票登记”;

2.

 

3.输入方式选择“文件导入”,选择账号、票据类型,录入总金额和总笔数,浏览文件,点击导入。

4.

5.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

7.excel模板可在温馨提示中点击获取,出票人在excel表中一次编辑相关信息。

票据金额

出票日

票据到期日

能否转让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

收款人是否我行客户

承兑人名称

承兑人开户行行号

承兑人账号

承兑人是否我行客户

交易合同号

备注

二、提示承兑业务处理

(一)出票人发出提示承兑

操作步骤

1、出票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出票——提示承兑”。

2、录入员选择已开通电票业务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全部状态为“出票已登记“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提示承兑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5、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出票-提示承兑指令”功能,查询需要提示承兑的待授权指令,进行授权;

注意事项:

1、允许银承和商承混合提示承兑;

2、允许批量提示承兑;

3、必须在票据到期日前完成;

4、显示“待授权”的票据需要授权员授权;

5、商票可在承兑人未进行提示承兑签收前,进行“提示承兑撤销”交易。

 

(二)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申请(商票)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的业务处理

操作步骤:

1、承兑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出票——承兑签收(商票)”。

2、录入员选择已开通电票业务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全部状态为“提示承兑待签收“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提示承兑签收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5、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出票-提示承兑指令”功能,查询需要提示承兑签收的待授权指令,进行授权;

三、出票人提示收票业务处理

(一)出票人发出提示收票

出票人在票据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时,可向收票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

操作步骤

1、出票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出票——提示收票”。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全部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提示收票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5、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出票-提示收票指令”功能,查询需要提示收票的待授权指令,进行授权;

常见问题

1、问:

为什么我的“提示收票”菜单下,查询不到需要操作的票据?

答:

可能有以下原因,请逐一核实:

(1)所选的查询账号是否错误,该账号没有与我行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

(2)你可以通过“票据查询——票据信息查询”交易,查看票据的提示承兑结果及当前的票据状态。

只有“提示承兑已签收的票据”才能进行提示收票。

如状态为“出票已登记”,请重新进行提示承兑。

如状态为“提示承兑待签收”,请通知您的承兑人进行提示承兑签收。

2、问:

为什么收票人说没有收到票据?

答:

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你可以通过“票据查询——票据信息查询”交易查看票据信息,如果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说明业务发起已经成功,请对方咨询其所在开户银行如何进行提示收票签收;

(2)如果票据状态为“承兑已签收”,说明业务发起失败,请核对对手方账号、户名信息是否正确,重新发起交易。

(二)收票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

1、收票人回复提示收票申请的业务处理

收票人在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时,可进行提示收票签收。

操作步骤

1、出票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收票”。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全部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或“背书待签收”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提示收票签收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5、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出票-提示收票指令”功能,查询需要提示收票签收的待授权指令,进行授权;

常见问题

1、问:

为什么我的“收票”菜单下,查询不到需要操作的票据?

答:

可能有以下原因,请逐一核实:

(1)所选的查询账号是否错误,该账号没有与我行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

(2)与出票人联系,确认该张票据的票据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

(3)与背书人联系,确认该张票据的状态为“背书待签收”。

四、出票人撤票业务处理

出票人在票据出票信息登记成功后,收票人对提示收票申请进行签收前,可以对票据状态处于“出票已登记”、“提示承兑已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作撤票处理。

操作步骤:

1、出票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出票——撤票”。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允许撤票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撤票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5、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出票-出票/撤票指令”功能,查询需要撤票的待授权指令,进行授权;

第三章背书业务处理

企业之间基于商品交易、债权债务清偿或其他合法事由,可办理电子商业汇票背书业务。

背书应遵守以下规则:

1、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必须是企业;

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3、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一、背书人发起背书申请

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处于以下状态时,可向被背书人发出背书申请:

1、提示收票已签收;

2、背书已签收;

3、质押解除已签收;

4、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

操作步骤:

1、背书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背书——背书申请”。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允许背书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背书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录入员填写背书信息,点击“背书”,背书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被背书人类型;

(2)被背书人名称:

可从背书人名册中导入;

(3)被背书人账号;

(4)被背书人开户行;

(5)转让标志;

(6)备注;

5、录入员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6、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背书-背书指令”功能,查询需要背书待授权指令,进行授权;

注意事项

1、背书申请只能单笔操作。

常见问题:

1、问:

为什么我的“背书申请”菜单下,查询不到需要操作的票据?

答:

可能有以下原因,请逐一核实:

(1)所选的查询账号是否错误,该账号没有与我行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

(2)您不是票据的当前权利人,请与您的上手联系,核实票据基本信息。

(3)该张票据是由对方背书给您的,您是被背书方,请在“背书签收”菜单下进行签收。

2、问:

我发起了背书申请,为什么对方说没有收到?

答:

可能有以下原因,请逐一核实:

(1)您的授权员是否对该笔背书交易进行了授权。

(2)通过“票据查询——票据信息查询”,查看人行返回处理结果,票据状态是否“背书待签收”。

如果不是,请重新发起背书交易。

(3)对方账号、户名等信息存在错误,请与对方核实后,重新发起。

二、被背书人回复背书申请

操作步骤:

1、被背书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背书——背书签收”;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状态为“背书待签收”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背书签收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录入员输入支付密码,选择对背书申请“同意签收”或“拒绝签收”,验证证书签名;

5、、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背书-背书指令”功能,查询需要背书待授权指令,进行授权。

注意事项:

1、背书签收允许批量操作。

常见问题:

1、问:

为什么我的“背书签收”菜单下,查询不到需要操作的票据?

答:

可能有以下原因,请逐一核实:

(1)所选的查询账号是否错误,该账号没有与我行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

(2)您不是票据的当前权利人,请与您的上手联系,通过他行系统核实该张票据状态是否是“背书待签收”,并向对方提供您正确的账号、户名等信息;

(3)您是该张票据的收票人,请在“出票——提示收票签收”菜单下签收票据;

(4)您想将该张票据背书给其他人,请在“背书——背书申请”菜单下操作。

 

第四章贴现业务处理

贴现基本规则:

1、贴现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目前我行只允许买断式贴现。

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票据行为方式。

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票据行为方式。

办理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时,贴出人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

3、贴出人必须为企业,贴入人必须为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

4、贴现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5、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6、行内贴现只能选择线下清算方式,行外贴现不控制线上线下。

选择何种清算方式,由贴入行规定。

一、贴出人发起贴现申请

当持有票据为以下状态时,可向银行、财务公司申请贴现。

1.提示收票已签收;

2.背书已签收;

3.质押解除已签收;

4.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

操作步骤:

1、贴出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贴现——贴现申请”。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允许贴现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贴现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录入员填写贴现信息,点击“贴现”,贴现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被贴现人类型;

(2)贴现方式:

买断式/回购式

(3)贴现利率:

此处为年利率;

(4)清算标志:

线下清算/线上清算;如果贴入人是我行,只允许线下。

(5)贴入行名称;

(6)贴入行行号;

(7)入账账号;

(8)备注;

(9)赎回开放日:

回购式需填写;

(10)赎回截止日:

回购式需填写;

(11)赎回利率:

回购式需填写;

5、录入员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6、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贴现-贴现指令”功能,查询需要贴现待授权的指令,进行授权;

第五章保证业务处理

保证业务的基本规则:

1、保证业务包括出票阶段出票人发起的保证申请、承兑人发起的保证申请和流转阶段背书人发起的保证申请,不同阶段的保证业务流程一致;

2、同一被保证人可有多个保证人,但被保证人不能同时向多个保证人发起保证申请。

同一被保证人只有在收到保证申请回复或撤销保证申请后,才能向其他保证人发起保证申请;

3、保证人必须在被保证人作出其他票据行为之前完成保证业务处理。

一、被保证人发起保证

被保证人在电子商业汇票处于以下状态时,可以向保证人发出保证申请:

(1)出票已登记;

(2)提示承兑已签收;

(3)提示收票已签收;

(4)背书已签收;

(5)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6)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

(7)回购式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

(8)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

(9)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

(10)回购式转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

(11)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

(12)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

(13)回购式再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

(14)央行卖票已签收;

(15)质押解除已签收。

操作步骤:

1、被保证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保证——保证申请”。

2、录入员选择保证类型、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允许保证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保证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录入员填写保证信息,点击“下一步”,保证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保证人类型;

(2)保证人名称;

(3)保证人账号;

(4)保证人开户行;

(5)备注;

5、录入员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6、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保证-保证指令”功能,查询需要保证待授权的指令,进行授权;

二、保证人回复保证申请

操作步骤:

1、保证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保证——保证签收”;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状态为“保证待签收”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保证签收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录入员输入支付密码,选择对保证申请“同意签收”或“拒绝签收”,验证证书签名;

5、、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保证-保证指令”功能,查询需要保证待授权的指令,进行授权。

第六章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的基本规则:

1、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2、持票人可在票据到期日前或提示付款期内发起提示付款;

3、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按照逾期提示付款进行处理,在票据到期日后2年内可发起逾期提示付款,需要输入逾期提示付款理由;

4、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

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5、提示付款可以选择线上清算方式或线下清算方式,其中承兑人为我行账户的票据,只能进行线下清算。

若选择线上清算方式,则承兑人签收时大额支付系统必须为日间处理状态;

6、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付款或拒绝付款。

7、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收到提示付款请求,且在收到该请求次日起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仍未应答的,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应按其与承兑人签订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进行如下处理:

(一)承兑人账户余额在该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截止时足够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同意付款,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应扣划承兑人账户资金支付票款,并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开始时代承兑人作出付款应答并代理签章;

(二)承兑人账户余额在该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截止时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应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营业开始时代承兑人作出拒付应答并代理签章。

一、持票人发起提示付款

电子商业汇票在到期日前或提示付款期内,且票据在以下状态时,持票人可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1)提示收票已签收;

(2)背书已签收;

(3)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4)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

(5)回购式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

(6)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

(7)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

(8)回购式转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

(9)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

(10)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

(11)回购式再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

(12)质押解除已签收;

(13)质押已至票据到期日;

(14)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拒付追索);

(15)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

(16)央行卖票已签收。

操作步骤:

1、持票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提示付款——提示付款申请”。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允许提示付款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提示付款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录入员填写提示付款信息,点击“下一步”,提示付款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逾期标志;

(2)清算标志;

(3)备注;

(4)逾期原因:

逾期提示付款填写;

 

5、录入员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6、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指令”功能,查询需要提示付款待授权的指令,进行授权;

二、承兑人回复提示付款申请

操作步骤:

1、承兑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提示付款——提示付款签收”;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状态为“提示付款待签收”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提示付款签收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录入员输入支付密码,选择对提示付款申请“同意签收”或“拒绝签收”,验证证书签名;

5、、授权员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指令”功能,查询需要提示付款待授权的指令,进行授权。

第七章撤回业务

原票据行为发起人可对自己发起的且未被行为接收方回复的票据行为进行撤销。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交易不得撤销。

可以发起撤销的票据行为包括:

提示承兑、提示收票、转让背书、贴现、质押、质押解除、保证、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追索通知、同意清偿。

在票据处于以下状态时,可以发起交易撤回:

(1)提示承兑待签收;

(2)提示收票待签收;

(3)转让背书待签收;

(4)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5)回购式贴现待签收;

(6)回购式贴现赎回待签收;

(7)买断式转贴现待签收;

(8)回购式转贴现待签收;

(9)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待签收;

(10)买断式再贴现待签收;

(11)回购式再贴现待签收;

(12)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待签收;

(13)质押待签收;

(14)质押解除待签收;

(15)保证待签收;

(16)提示付款待签收;

(17)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

(18)拒付追索待清偿;

(19)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

(20)非拒付追索待清偿;

(21)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

(22)央行卖票待签收。

一、票据行为撤回

操作步骤:

1、持票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选择票据业务各交易下的撤回交易,如“提示承兑撤回”、“提示收票撤回”、“背书撤回”等;

2、录入员选择已签订电子票据业务协议的账号,点击“查询”。

查询选项可默认为空,查询允许撤回的票据信息。

3、录入员可以点击票据号码,查看票据的正反面信息,选择需要交易撤回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4、录入员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证书签名,点击“确认”。

5、授权员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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