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普查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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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普查技术方案
***工业用地调查
技术方案
**国土资源局
**年*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5]63号)精神,确保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工业用地调查工作任务,全面掌握全市工业土地利用现状,进一步提高全市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工业企业亩均产出水平,保证该项目的进度、质量按照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保证项目的技术方法、路线和技术指标统一,编写该项目技术方案。
1.项目区概述
1.1.地理位置
......
1.2.行政区划
......
1.3.自然地理
.......
2.调查对象和内容
2.1.调查对象
(1)工业园区内进行全覆盖调查区,工业园区内各类用地情况,各宗地坐落位置、用地性质和该宗地上房屋的建筑面积,工业用地投入、产出和用工情况。
(2)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用地、投入、产出和用工情况。
(3)核实1999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村镇)分批次建设用地、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供地情况和实施情况。
2.2.调查内容
工业园区调查内容:
园区名称、主导产业、营业收入、上缴税金、从业人员、规划范围、开发范围、建成范围、四至边界中的东南西北道路(河流)名称。
企业单位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基本信息。
包括:
使用权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身份证、出让合同号或划拨决定书、土地证号、土地登记面积、土地坐落、所属开发区、所属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用途、权属性质等。
(2)单位基本信息。
包括:
所属产业、所属行业、是否标准厂房、是否上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营业收入、上缴税金、从业人员等。
3.已有资料
3.1.控制资料
(1)调查区内有**省地理信息局,市国土局和市测绘院先后布设的控制点,点位基本覆盖整个测区,可作为本次项目的测绘基准。
(2)调查区内有**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建设的连续运行卫星导航综合服务系统(JSCORS)覆盖整个测区,可用以加密图根控制点及进行地块界址测量。
3.2.基础数据
调查区内有2014年3月0.3米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数据、2014年遥感影像,可用于用地范围线进行核准、内业采集、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3.3.其他数据
(1)调查区内有**国土资源局和各分局、县局提供的城镇地籍数据(图形数据)、土地登记发证数据、一张图工程数据(建设用地报批、供地数据)等;
(2)**统计局提供的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分类、注册地址、单位名称信息。
(3)**商务局提供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
4.作业依据
4.1.技术规范依据
(1)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
(2)CH/T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3)CJJ/T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规范》;
(4)GB/T12898-200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5)GB/T15967-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6)GB/T20257.1-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简称《图式》;
(7)GB/T14268-200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
(8)GB/T13923-2006《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4.2.检查验收依据
(1)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3)《**工业用地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4)《**工业用地调查技术方案》。
5.主要技术指标
5.1.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
1980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20°,高斯-克吕格投影。
(2)高程基准:
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系统为正常高,高程值单位为“米”。
5.2.精度要求
(1)比例尺
测图比例尺采用1:
1000为主比例尺。
(2)图根控制点精度要求
图根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相对于起算点≤±5cm。
(3)界址点精度
级
别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相邻界址点间距误差(cm)
中误差
允许误差
一
±5.0
±10.0
二
±7.5
±15.0
三
±10.0
±20.0
注1:
土地使用权明显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一级,隐蔽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二级。
注2:
土地所有权界址点可选择一、二、三级精度。
(4)地形地物平面位置精度要求
序号
项目
图上中误差
(mm)
图上允许误差(mm)
备注
1
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
±0.3
±0.6
荒漠、高原、山地、森林及隐蔽地区等可放宽至1.5倍。
2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
±0.3
±0.6
3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
±0.3
±0.6
4
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
±0.4
±0.8
5
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
±0.5
±1.0
6.总体技术路线与技术流程
6.1.总体技术路线
6.1.1.调查作业
(1)调查工作组发放企业土地产出情况调查表至调查范围内各企业单位。
调查表格表式见附表。
(2)单位必须按照表中要求认真仔细填写,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印章。
(3)调查工作组统一收回,对每个企业单位进行编号汇总。
(4)作业队伍做好前期准备(包括现有地形图资料,测绘仪器等)。
(5)调查工作组对每天需要调查的企事业单位预先做好联系工作,保证调查过程中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调查现场。
(6)作业队伍根据各单位所填写的调查表,协同调查工作组对各单位地形、实际用地范围进行实地调查。
企事业负责人协助作业队伍,确定本企业实际用地范围界址。
(7)作业队伍根据现有地形图比照实地,对地形中房屋,界址有变化的部分予以标注,待实地调查完毕后,对变化的部分集中进行地形更新测量。
6.1.2.测量作业
(1)测量内容
①图根控制测量:
采用RTK布设图根控制点,布设前后通过已知点进行检核,RTK布设的图根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5cm。
②各企业单位实际用地界址范围。
③建筑物和永久性的构筑物(即房屋、棚房、厂区内主要道路等)。
(2)测量方法
①比较已有的地形地籍图与实际地形,发生变化的进行新测或修补测。
②没有地形地籍图的,实地采集地籍、地形要素。
6.1.3.数据处理
(1)采集和成图软件
采集软件和建库由各作业单位自行选择,建库标准必须符合《**工业用地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2)图形处理
①内业编辑成图前,应检查野外采集的检查数据是否符合精度要求如超过限差要求需查明原因,或到野外重测。
②数据符合精度要求的计算数据展点,与现有地形图检查比对。
③编辑成图时应仔细对照野外草图,利用采集建库系统绘制地物,及时配置各类符号及注记。
(3)数据录入
内业成图结束后,对照各企业单位所填写的**工业企业单位用地情况调查表和用地范围图,将表中所填信息以及用地范围图中信息“**工业企业单位用地信息采集系统”,形成MDB数据库。
6.2.技术流程
6.2.1.技术流程
图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流程图
6.2.2.外业调查与测量程序
(1)村(居)委发放企业土地产出情况调查表至调查范围内各工业用地单位;
(2)用地单位按照表中要求认真仔细填写,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印章;
(3)用地单位情况调查表由村(居)委统一收回,统一提供作业单位;
(4)村(居)委对每天需要调查的用地单位预先做好联系工作,保证调查过程中各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调查现场协助调查;
(5)对补测或整体勘测区域,作业单位根据各用地单位所填写的调查表,协同村(居)委对各用地单位地形和用地范围进行实地测量、调查。
各工业用地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助作业单位,确定本单位实际用地界址范围;
(6)对现场调查核对区域,作业单位依据已有地形、地籍图实地比照,对地形、地籍图中的建筑物、界址发生变化的部分予以标注,待实地调查完毕后,对变化的部分集中进行地形地籍要素变更测量。
6.2.3.内业处理与入库程序
内业处理与入库程序如下:
(1)根据外业实际调查和测量的情况,内业补充完善和整理相关调查表格、测量数据;
(2)测量图形数据编辑、成图;
(3)图形数据检查与入库,调查表数据入库与检查;
(4)数据总体检查,面积计算,统计汇总;
(5)成果编辑、制作、输出。
7.调查测绘方案
7.1.工作准备
成立由市、区国土资源局牵头组成“工业用地单位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由镇政府(办事处)、国土所、财政所、作业单位等负责的“工业用地调查办公室”,协调乡镇(街道)、村(居)委、作业单位工作,技术指导部门全程跟踪、指导、监督、检查整个调查测绘过程。
作业单位应成立现场指挥系统,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和质量管理网络,组成强有力的项目部。
对参与调查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主要针对本次调查工作的目的、任务、技术方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等,重点学习本次调查的工作(实施)方案、技术设计书,并经现场实习合格后方可从事调查工作。
7.2.权属调查
权属现场调查:
对未变化的宗地,需工业用地单位确认无误,并进行权属调查,采集、收集权属来源资料,同时认真填写相关表,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印章;对变化的宗地,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权属调查。
7.2.1.调查通知
按调查计划的时间安排,以工业用地的宗地为单位逐宗发送情况调查表(由镇(街道)、各园区统一联系和发放),明确调查时间,同时要求准备好权源资料、身份证明、印章等。
7.2.2.界址调查
(1)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以用地批准界线为宗地界线;无合法用地手续的,以工业用地的宗地实际占用土地范围作为宗地界线。
(2)对与原有资料发生变化的宗地,界址的认定应由本宗地与相邻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到场共同指界。
(3)出席指界者应是法人代表或户主,并出具身份证明(单位为法人代表证明书,个人为户主身份证明书)。
当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应由委托代理人指界,除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户主身份证明)外,同时出具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2.3.界标设置
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界标按《城镇细则》执行。
7.2.4.权属资料收集
收集以下资料并扫描:
签字盖章后的调查表、土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其他批准用地文件。
以上证件采用影像扫描或相机拍摄的方式取得。
资料收集后,以各镇(街道)、村、宗地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并存储。
当一个宗地内有多个单位时,宗地号加后三位的,在大宗地文件夹内再建立文件夹存储。
7.3.地籍测量
7.3.1.图根控制测量
建筑物密集区采用常规图根导线方法布设图根点;空旷地区可采用GPS-RTK布设图根控制点,在布设前要通过已知点进行严格检核。
常规图根导线的布设应符合《地籍调查规程》的各项规定。
GPS-RTK平面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等级
平面精度要求
与基准站的距离(km)
观测次数
观测方式
图根点
两次点位互差≤5cm
≤7
2
单基准站
碎部点
/
≤10
1
单基准站
注:
(1)当采用单基准站观测时,必须检测周边已有同等级以上平面控制点。
检测高等级控制点时,其点位互差≤5cm。
检测同等级控制点时,其点位互差≤7cm。
(2)当采用单基准站观测时,必须检测周边已有同等级以上高程控制点,检测高等级控制点时,其高程互差≤4cm,检测同等级控制点时,其高程互差≤5cm。
(3)双基准站观测方式是指在不同的基准站上对同一流动站点进行的观测。
7.3.2.碎部测量
碎部测量包括工业用地的界址测量与相关地形测量。
其中界址的测量包括工业用地实际用地界址范围的测量和改变用途范围的测量;地形测量包括地形地物、永久构筑物等(房屋、厂区内主要道路等)。
新增或变更的工业用地单位的界址测量、单位内的所有建筑物、主要地形的测量,采用全站仪全野外数据采集,隐蔽点可采取丈量相关距离方法,用距离交会法、延长线法等。
界址点发生变化的,一般采用全站仪采集界址点数据进行变更。
对单位内部地形、地物(房屋、厂区内主要道路等)的变化可采用全站仪和丈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修补测。
7.3.3.编辑成图
(1)内业编辑成图前,检查外业采集的数据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2)对数据符合精度要求的数据展点后与已有地形、地籍图比对,检查是否符合地籍测量的精度要求;
(3)编辑成图时,仔细对照外业草图,利用采集建库软件绘制地形、地物,及时配置各类符号及注记;
(4)利用采集建库软件绘制的地物已基本具备属性,对地籍图中不具备属性数据的地物按Cass成图软件代码手工叠加属性数据;所有地形、地物图形数据按分层要求建立数据库。
8.建库方案
8.1.外业数据检查、整合
为保证建库数据的质量,在数据入库前必须对工业用地调查资料和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检查,确保资料内容的完整性,精度与参数的准确性。
(1)资料完整性检查
检查资料内容是否齐全、完整,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满足建库要求。
(2)资料精度检查
检查外业调查成果精度、数学基础等是否满足内业建库要求。
(3)资料规范性检查
检查外业调查成果是否满足规程及技术设计书要求。
8.2.图形处理
(1)内业编辑成图前,应检查野外采集的检查数据是否符合精度要求如超过限差要求需查明原因,或到野外重测。
(2)数据符合精度要求的计算数据展点,与现有地形图检查比对。
(3)编辑成图时应仔细对照野外草图,利用成图系统绘制地物,及时配置各类符号及注记。
8.3.数据库检查
为了保证数据建库的质量,在数据建库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建立详细的数据检查机制,及时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早修改,避免重复劳动或返工。
数据库检查主要包括结构完整性和符合性检查、图形数据检查、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检查、图属一致性检查和接边检查等。
8.3.1.结构完整性和符合性检查
结构完整性和符合性检查主要检查数据是否满足建库标准要求。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图层完整性检查、图层类型正确性检查、数据分层及命名正确性检查、数据属性表结构检查等。
8.3.2.图形数据检查
图形数据检查主要是确保数据不存在拓扑错误、图形错误,并且图层间具备严格的拓扑结构。
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图形拓扑检查
检查图层中各图斑、线物之间存在的错误,包括要素重叠或缝隙、自相交、悬挂点、图层之间空间关系的正确性等。
(2)错误图形检查
该项主要检查图形自身是否存在错误,如自相交图形、悬挂点等,对于错误记录,可以使用Arcgis的图形修复工具进行修复或者重新构建该图形。
(3)组合要素检查
组合要素检查主要检查图形是否存在组合要素图形。
对检查出来的组合要素,使用拆分复合要素工具进行拆分。
8.3.3.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检查
检查数据的表结构是否与标准严格一致,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和正确(通过程序检查辅以人工判断的方式)。
(1)必填字段非空检查
检查一些记录的必填字段是否录入数据。
如在宗地层表中,分类代码、街坊代码、宗地编号、单位代码、权属性质等必填字段是否填写。
(2)字段唯一性检查
按照数据规范要求对不能有重复记录的字段进行检查。
如在宗地层中宗地号是唯一编号字段,在界址点层中界址点号是唯一编号字段,均进行逐一检查。
(3)字段值范围检查
检查数据中有些字段的取值是否超出规范范围。
如面积字段不能出现负值,必须大于零等。
(4)枚举字段检查
检查数据中枚举字段是否合法。
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包括划拨、出让、入股、租赁、授权经营、其他等,不在该范围的值属于非法值。
(5)地籍调查表检查
调查表数据是地籍数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土地登记发证的基础数据来源,所以调查表数据的准确性尤为重要。
调查表检查主要包括关键字段的非空检查、正确性检查及主表和各子表逻辑关系检查等。
8.3.4.图形与属性一致性检查
图形属性一致性检查就是检查图形和属性之间的匹配性。
(1)有表无图、有图无表数据检查,即冗余数据检查;
(2)检查图形表示是否与所标识地类名称一致;
(3)检查宗地以及界址点对应的调查表是否存在;
(4)检查宗地与界址线、界址点关系,如宗地节点数是否等于它的界址点个数。
8.4.成果编制、输出
8.4.1.图件编制
按照规范要求,利用建库软件的图件输出功能,编制输出企业用地范围图、工业园区企业分布图。
8.4.2.报表输出
数据库检查无误后,利用建库软件的报表输出功能,输出相关统计报表。
9.提交成果
9.1.调查成果
(1)企业土地产出情况调查表;
(2)工业园区调查表;
(3)外业原始采集数据。
9.2.数据成果
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库。
9.3.图件成果
(1)企业用地范围图;
(2)工业园区企业分布图。
9.4.报告成果
(1)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
(2)工业用地调查技术方案;
(3)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报告;
(4)工业用地调查技术报告;
(5)企业用地情况分析报告。
10.质量保证
10.1.质量控制目标
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开展**工业用地调查,确保项目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品率达到90%以上。
10.2.质量控制原则
(1)全过程质量管理原则
构建全面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并重点监控调查中的重要内容、首件成果、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
(2)标准统一原则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规范,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统一和有效。
(3)科学质量评价原则
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工作必须遵循统一制定的标准,确保质量评价结果符合省、市要求、客观公正。
10.3.质量检查内容
根据项目生产各阶段工作内容不同,过程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1)收集资料的检查。
对收集的各类资料进行检查与分析、整理,检测收集到的控制点可靠性。
(2)权属调查检查
检查权属调查正确性、完整性;检查工业用地权属界线是否正确,权属及证明材料的齐全性;《工业园区调查表》、《企业土地产出情况调查表》填写的规范性、正确性;企业用地地块确界及勾绘正确性等。
(3)地籍测量检查
检查工业用地精度是否符合要求等;检查工业用地地形地籍要素测量是否齐全,图上符号、线划等表示是否符合《地籍调查规程》要求。
(4)数据成果质量检查
包括文字报告成果、簿册成果、图件成果、元数据成果及调查电子成果等的检查。
10.4.两级检查及检查比例
作业单位作为过程质量控制的主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各工序和关键节点,并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为此,我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项目质量。
(1)作业员自查
作业员自查是指作业员在数据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自己的作业成果逐项进行检查,修改作业中遗漏的问题与错误,检查比例100%。
(2)作业员互查
不同作业员对作业要求的理解、作业精度的把握等方面可能会存在差异,作业员互查可以发现其他作业员由于理解和作业上的偏差产生的错误,检查比例100%,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
(3)项目组检查
项目组安排专职检查员,对作业员提交的、经过自查互查的成果数据按照相关要求,对数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比例100%。
项目组检查员要对检查结果编写检测报告,对发现的错误、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该过程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①内业成果资料应进行100%检查,外业成果检查比例100%;
检查出的问题、错误,复查的结果应在检查记录中记录;
过程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调查作业人员应认真修改,修改后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以示负责;
过程检查的检查记录随调查成果资料一并提交最终检查部门;
经过程检查不合格或未达到质量指标要求的,调查成果资料应全部退回返修;
返修后的调查成果资料须重新实施过程检查,直至合格。
(4)生产单位级最终检查
项目组将自查合格的所有成果提交给生产单位质检部门进行最终检查,生产单位级检查包括全查和抽查,全查是对整体情况和重要环节进行全查以及对抽查样本的全查,并出具检测报告,给出检查结论。
抽查是对所有数据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检查。
经检查合格后,即可提交甲方进行检查验收。
该过程质量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调查成果通过过程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最终检查;
最终检查对内业成果资料应进行100%检查,外业成果检查比例100%;
检查出的问题、错误,复查的结果应在检查记录中记录;
最终检查应审核过程检查记录;
最终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调查单位应认真组织全面修改,修改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以示负责;
经最终检查不合格或未达到质量指标要求的,调查成果资料应全部退回返修。
返修后的调查成果资料须重新履行过程检查,直至合格方可再次提交最终检查;
最终检查完成后,应进行单位成果质量等级评定,并编写检查报告,检查记录及检查报告随成果一并提交验收。
10.5.首件产品试生产
为了保证**工业用地调查项目的顺利生产,在项目全面开展之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面积较小的区域开展试点生产。
在试点完成,经过项目承担单位两级检查后,申请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工业用地调查工作。
10.6.人员培训
在项目人员进场之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了解项目调查区的地理、地形等自然状况和经济状况并编写技术设计书,完成技术设计后,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学习本项目技术手设计书、相关规程、规范。
附表
工业园区调查表
园区名称:
主导产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上缴税金
国税
万元
地税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规划范围
开发范围
建成范围
调查者:
调查日期:
填表说明:
1、工业园区调查表以园区为单位填写,每个园区填写一张表格;具有多地块的工业园区,分别填写表格;规划范围、开发范围、建成范围按照四至范围分别填写;
2、园区名称按XXX开发区(高新技术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产业园)填报,而不是园区运行机构名称;
3、主导产业:
按园区规模最大的行业填报,行业按机械、纺织、冶金、石化、电子、轻工、建材、医药和其他划分;
4、营业收入:
按2014年园区内全部二、三产企业营业收入合计数填报;
5、上缴税金:
按2014年园区内全部二、三产企业实际缴纳税收合计数填报;
6、从业人员:
按2014年园区内全部二、三产企业的从业人数合计数填报;
7、规划范围:
指个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确定的开发建设(工作规划)范围;
8、开发范围:
指已经完成土地整理(九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范围;
9、范围四至:
以道路为边界的填列道路名称,以河道为边界的填列河道名称等;
企业土地产出情况调查表
地块编号:
土地
基本
信息
使用权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
出让合同号或划拨决定书
土地证号
土地登记面积
房产证号
房产登记面积
土地坐落
乡(镇)村委(路)
所属开发区
所属工业集中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分摊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用地类别
实际用途
批准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