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机器视觉技术应用实验室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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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职业大学机器视觉技术应用实验室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模板

编号:

JSHCZX-********号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0机器视觉技术应用实验室平台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XX公司

2020年11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

第四章项目需求25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职业大学]的委托,XX公司就[扬州市职业大学2020机器视觉技术应用实验室平台采购]([JSHCZ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0机器视觉技术应用实验室平台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HCZX-********

2.项目名称: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0机器视觉技术应用实验室平台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4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

5.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扫描后上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2日。

2.方式:

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com,联系电话:

********)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2日23:

59。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0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XX公司开标室,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扬州市职业大学

地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联系人:

宋老师

联系方式:

********

2.XX公司信息

地 址:

XX公司招标代理部一部,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联系人:

蒋玉娟

联系方式:

********;********

八、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

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十、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

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XX公司

2020年11月0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JSHCZX-********号项目。

2、投标人

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

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

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

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培训计划;

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

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开标

23.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共资源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资格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8.1.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8.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8.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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