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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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街头绿地、路灯的规划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县的测绘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

承办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依法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勘察设计市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质量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不含工矿企业及交通、水利、国土等专业工程),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控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审查、报批及相关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依法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负责指导、监管全县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城防汛排涝工作。

  7、负责拟订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的发展规划,负责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住房和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职权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10、负责本系统档案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

  12、承担省、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

一是以脱贫攻坚为主战场,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建设。

为确保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实现,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锁定全县9410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精准脱贫户8317户。

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局系统干部职工全程参与,到岗到位;二是按照异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计农村安全住房图集16套,供建房户选择。

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在困难建房户评定中制定了“八不评”,严格按照“四审四公示”评定程序进行评定;三是强化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将住建局工作人员分13个片区设立质量安全巡查小组,并通过购买服务邀请驻县监理企业参加质量安全指导管理,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的全程指导、服务、监管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获得省、市的充分肯定,全省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保障现场观摩会于今年9月份在我县大堰乡召开。

同时,我局定点帮扶的长坪镇三邑村、王家镇红庙子村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确保预期脱贫目标实现。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打造住建务实形象。

行政审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不断加强窗口建设,通过组织学习专业技能,不断提高窗口工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高了群众对于住建窗口服务的满意度,打造了住建踏实肯干,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形象。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提高市场准入,完善企业资质。

2016年共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7份,竣工验收备案备案22份,施工面积115.958万平米,竣工面积71.34万平米,完成了27家施工承包企业、8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换证工作,149名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全县建筑公司460名“九大员”继续教育和换证工作,420余名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工作。

二是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稳定。

通过开展“双百整治”、“安全生产月”、“质量两年行动治理”、“百安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提高从业人员认识,并通过拉网式排查、隐患大整治等措施,从根源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住建领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城市规划进一步完善,提高城市控规率。

一是完善城市总体控规,完成县城总规第五次修编工作前期评估工作,满福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满福坝片区景观规划。

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规划,通过竞选业绩方式组建了由袁枚、张尚武、高黄根、陈其兵和叶盛东等5名教授组成的南部县城乡规划顾问团,不断提高我县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项目规划编制,我县控规覆盖率已达75%。

五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部城市化进程。

一是完善城市道路建设,缓解滨江路交通压力,拆除滨江路红电处的三角绿化带和广告牌,铺设沥青路面,变原双向两车道为双向六车道,有效缓解滨江路交通压力;启动全长385米,宽18米,投资约700万元的桂博西路工程,打通桂博园与幸福路连接通道;启动全长200米,宽24米,投资约300万的幸福小学市政配套道路工程,解决幸福小学师生上放学出行难问题。

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投资3500万启动天津亿联配套道路;投资4520万元进行三岔河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等建设;三是加强管网建设启动老城区两溪排污管网改造项目,该项目投资4.6亿元,总长度18公里,今年拟完成二环路至中心村段。

该项目建成后能有效解决解决中央银座、五里小区、河西工业园等周边5万人污水收集及排放难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住建局本年收入合计26762.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6751.3万元,占99.96%。

2016年住建局本年支出合计268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42.7万元,占4.6%;项目支出25640.3万元,占95.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住建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6885万元。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89.08万元,增长6.6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6.3万元。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1.26万元,减少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住建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9.9万元,占8.6%;城乡社区支出10045.1万元,占8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76.6万元,占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2(款)01(项):

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1169.9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221(款)01(项):

2016年决算数为98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

2016年决算数为184.7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

2016年决算数为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住建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2.9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8.3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83%。

(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_4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0万元,占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0万元,占5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万元,其中:

2016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万元。

主要用于建筑工程、城乡规划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3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住建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75.1万元。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5.2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公开4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建局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8.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无此项内容的单位则不解释,下同)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

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介绍收入类型、来源)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指……。

8.教育(类)…(款)…(项):

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

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指……。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

附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附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01表

部门: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度

 

 

金额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6,751.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其中: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15,475.10

二、外交支出

31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2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六、其他收入

7

11.6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84.7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6,776.6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9,921.7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2

26,762.90

本年支出合计

51

26,883.0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3

 

结余分配

5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4

122.10

其中: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53

 

其中: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5

122.10

转入事业基金

54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5

2.10

 

27

 

其中: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6

2.10

 

28

 

 

57

 

总计

29

26,885.00

总计

58

26,885.00

注:

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附表二

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1-1表

部门: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度

金额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6,762.90

26,751.30

 

 

 

 

11.6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4.70

184.7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8.80

178.8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7.70

127.7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1.10

51.10

 

 

 

 

 

20808

抚恤

1.10

1.10

 

 

 

 

 

2080801

死亡抚恤

1.10

1.10

 

 

 

 

 

20811

残疾人事业

4.80

4.80

 

 

 

 

 

2081104

残疾人康复

4.80

4.8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6,656.60

16,644.90

 

 

 

 

11.6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181.50

1,169.90

 

 

 

 

11.60

2120101

行政运行

624.60

624.60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200.00

200.00

 

 

 

 

 

2120109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356.90

345.30

 

 

 

 

11.6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77.90

13,077.90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

13,077.90

13,077.90

 

 

 

 

 

21210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397.20

2,397.20

 

 

 

 

 

21210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397.20

2,397.2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921.70

9,921.70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9,845.10

9,845.10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

9,845.10

9,845.1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6.60

76.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6.60

76.60

 

 

 

 

 

注:

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附表三

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1-2表

部门: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度

 

 

 

 

金额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6,883.00

1,242.70

25,640.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4.70

184.7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8.80

178.8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7.70

127.7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1.10

51.10

 

 

 

 

20808

抚恤

1.10

1.10

 

 

 

 

2080801

死亡抚恤

1.10

1.10

 

 

 

 

20811

残疾人事业

4.80

4.80

 

 

 

 

2081104

残疾人康复

4.80

4.8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6,776.60

981.50

15,795.2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181.50

981.50

200.00

 

 

 

2120101

行政运行

624.60

624.60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200.00

 

200.00

 

 

 

2120109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356.90

356.9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198.00

 

13,198.00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

13,198.00

 

13,198.00

 

 

 

21210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397.20

 

2,397.20

 

 

 

21210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397.20

 

2,3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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