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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全局事业的发展,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组织开展“双争”目标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机工委[XX]6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党总支成立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

*** ** *** 。

由**同志任组长。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6个方面的工作(共计100分):

    

(一)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好;    

(二)活动正常,制度保障好;    (三)围绕中心,服务意识好;    (四)干净干事,工作作风好;    (五)群众信任,党员队伍好;    (六)领导重视,党建环境好。

    三、考核办法    

(一)党总支负责对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每季考核一次,考核得分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

各党支部负责对所辖党小组的考核,并报党总支备案。

各党小组负责对党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优秀党员的依据之一。

    

(二)对考核内容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较大问题向党总支书记汇报,并已主动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可从轻扣分或不予扣分。

考核中对加分项目应提出具体事例,加分部分不计入等级考核分,但可作年终评比先进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各党支部每季度应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打分,并对加分和扣分项目进行说明,在下季度第一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及对所辖党小组的本季考核结果书面报党总支组织委员。

    

(二)党总支组织委员对考核材料整理、汇总后交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照考核内容对各支部进行逐项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党总支书记或总支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党总支考核小组在下季度第一月中旬前对各支部考核完毕,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各党支部。

    五、考核依据    

(一)各党支部、党小组日常工作的各种记录。

    

(二)局领导反馈的情况。

    (三)党总支委员反馈的情况。

    (四)考核小组成员检查的情况    (五)机关党工委反馈的情况(六)其他情况反馈六、考核等级及公布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7分以上为优秀,90一96分为合格,86—89分为基本合格,8 5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按季在党团活动室及局域网“党团园地”栏目中予以公布。

七、奖惩措施   

(一)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支部,对该支部书记及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当季按以下规定予以扣奖:

    1、支部书记    扣奖总额=行政考核基数奖金×l.3×[1-支部考核分(不含加分)/90分]×5o%    2、总支书记、副书记    扣奖总额=各支部书记扣奖额之和/支部总数    其中总支书记承担扣奖总额的60%,副书记承担总额的40%。

    

(二)在每季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每年采取各支部自评、互评和考核组考评、党总支综合评定的方法评选1个先进党支部、2~3个先进党小组。

凡当年因党员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党风廉政建设发生严重问题、违法违纪受处分、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小组的评比资格。

 (三)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或先进党小组的,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

《**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类别考  核  内  容基本分加分、扣分标准

(一)组织健全 班子建设好12分 l、支部班子健全,配备合理,能按期换届,并做到随缺随补。

2支部班子配备不全、配备不合理扣2分;换届、补选不及时扣2分。

(基本分扣完为止,下同)2、支委分工明确,设有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职责落实。

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敬业奉献,凝聚力、战斗力强,富有开拓进取精神。

2支委未进行明确分工或职责不落实扣2 分:

班子成员不团结协作或敬业精神差扣2分。

3、班子成员熟悉、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维护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2每项未做到扣1分。

4、组织支部和党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有关任务。

4未完成任务扣3-4分,组织不力或完成不好扣2分。

5、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帮助解决有关困难。

2党员不积极支持和参加工、青、妇组织举办的有关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

(二)活动正常 制度保障好36分6、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2次、支委会全年不少于4次、党课不少于4次、支部(党小组)组织活动每季不少于1次并每半年不少于3次、民主生活会全年不少于2次。

6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活动少一次扣2分;各项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健全每次扣1分。

7、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集中教育,坚持落实周三晚上的固定学习日制度。

3集中教育每缺一人扣1分;没有坚持周三晚上理论学习的每次扣2分;分组学习组织不得力,每缺一人扣1分;学习质量差扣1分,无学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扣1-2分。

8、及时制订和上报本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学习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和“凝聚力”工程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4各类工作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各类计划、总结、资料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每次扣1分;计划中的各项工作未按时落实每项扣1分。

9、认真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每季按时对本支部及所属党小组工作自查考核一次,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党总支组织委员。

3没有开展自查考核的扣3分;开展考核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

10、支部党建工作按照《党建手册》运行,认真落实《党建手册》有关规定。

5内审发现观察项一个扣1分,不符合项一个扣2分,严重不符合项一个扣5分。

11、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开展“一帮一”活动。

支部党员发展有计划,有过程,及时掌握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按规定的要求做好考察培养工作。

3没有开展“一帮一”活动的扣2分;没有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的扣2分:

发展手续不齐全或材料不齐全的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党员转正手续的扣1分。

类别考  核  内  容基本分加分、扣分标准 12、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坚持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认真落实党员谈心制度。

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汇报一次支部党员及群众思想、工作、廉政情况。

3没有分析党员、干部和职工思想状况的每次扣2分;没有按要求开展谈心活动的每次扣1分;没有向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汇报的扣2分。

13、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并于每月10日前上交总支组织委员,按月在《党费证》上登记签字。

3没有及时、足额收缴党费的每次扣2分;党费收缴没有按月登记签字的每次扣1分。

14、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现代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管理以及与本单位岗位职责相关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会议、理论辅导讲座和各种培训、竞赛等活动。

3没有按照局党总支规定的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知识竞赛的每少一人次扣1分。

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受通报表扬或取得好成绩的,视情加1—3分。

15、重要活动开展后要有信息上报;每季上报一篇以上党建工作信息。

3党建工作信息每少上报一篇扣2分;开展重要活动未上报信息材料每次扣2分。

党建信息或论文在《机关党建》及其他党刊发表的,加2-3分。

(三)围绕中心 服务意识好18分16、协助各部门行政领导完成局年度岗位目标制定的各项任务;党员带头做好本职工作。

6所属部门未完成任务或发生严重质量差错扣2-4分;党员带头作用不好扣2分。

完成任务出色受通报表扬的,加1-2分。

17、协助部门领导抓好“文明单位”、  “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4党员在创建工作中不积极或有不良反映的扣2分;发生违反《治安条例》的每人次扣2-4分;有违反计划生育的,扣4分。

18、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积极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经常与结对户保持联系;活动记录完整,全年走访慰问不少于4次,帮扶资金不低于规定标准。

4扶贫活动记录不完整扣1分;走访每少一次扣1分;帮扶资金不足的扣1分。

19、紧紧围绕所在部门的中心工作,每年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一项有意义的活动。

4支部没有活动计划的扣2分;没有开展活动的扣4分;活动质量不高的扣1-2分。

(四)干净干事 工作作风  好12分20、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党风廉政教育和一次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并做好记录。

3未做到每项扣2分。

类别考  核  内  容基本分加分、扣分标准 2l、党员无违反廉政规定,对违纪党员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认真处理。

3党员在廉政建设中发生问题扣3分;对违纪党员隐瞒不报扣3分;未按规定认真处理扣2分。

党员在廉政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局以上通报表扬或书面表扬的加1-2分。

22、党员带头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要求穿着制服,仪表端庄。

3违反劳动纪律、着装规定的每人次扣1分。

23、党员干部带头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规范用权行为;文明待人接物,全年没有发生因作风问题造成工作上的失误,没有发生因越权、渎职引起企业或群众投诉、举报现象。

3因用权行为、服务用语不规范、暗箱操作等作风问题造成工作失误、引起企业或群众投诉、举报,每项扣2分。

(五)群众信任 党员队伍好12分24、党员年终民主评议均在合格以上;所在部门人员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3民主评议党员有基本合格的扣1分,有不合格的扣3分;部门考核有基本称职的扣1分,有不称职的扣2分。

25、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搞小团体。

党员队伍中没有发生参加xx组织、迷信活动和嫖娼、赌博活动等现象。

4有理想信念不坚定、闹不团结、欺骗党组织的行为每例扣2-4分;有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等行为的每人次扣2分;有参与嫖娼或xx组织的扣4分。

26、党员富有奉献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支部党员测评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党员作用不明显,群众有不良反映的每次扣1分;党员测评基本满意率达不到90%的扣3分。

27、党员在工作时间外严格自律,积极参加社区有关党组织活动,遵守社区(住宅区)有关管理规定。

2社区(住宅区)、群众对党员有不良反映扣2分。

(六)领导重视 党建环境好l0分 28、党支部负责人由中层或相当于中层以上的党员干部担任。

2未做到的扣2分。

29、党支部书记把党务工作作为实质性工作来抓,对支部年度工作、重大活动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检查。

4查有关记录,未做到每例扣1分。

30、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支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各项活动。

认真落实和督促局党组成员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2局党组成员无故缺席本党小组活动的每次扣1分;没有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每次扣2分。

31、主动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2未做好每例扣1分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规章制度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

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

(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

(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

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征求意见制度1、在大街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1、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政府办主任通报政府办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政府办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办公室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xxxx”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办公室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八、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

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九、党员谈心制度;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十、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

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十二、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1、为全面加强办公室支部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

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

考核成绩为:

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

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调离本单位。

为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按照《信访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要求,局信访办负责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向上级或本局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其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有关部门或局属二级单位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上访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登记1、所有来访都应进行登记。

有登记能力的来访人员,应自行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规定的登记事项;无登记能力的由接访人员代为填写。

2、对确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须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来访人。

(二)接谈1、对下列情况,确定接谈:

(1)集体访,代表人数5人以下;

(2)属本系统处理的个体初访;(3)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解决而未解决的个体重复访;(4)其他需要接谈的。

2、对确定接谈的,接访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核实《来访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以及与有关地方或部门研究处理的情况,并签署接访人姓名。

3、接谈后,需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

对要求过高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信访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4、对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集体访、异常访,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前来接待处理。

5、对需要呈报局领导接待的来访问题和重要来访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对其中需要报领导审定后答复的问题,要写出答复提纲,报领导审定。

(三)1、上报上报的载体有《重要信访呈报》、《要情专报》、《信访工作情况》。

(1)对群众进京赴省来局上访反映的问题,需要局级领导阅批或亲自协调处理的;市级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和有关单位、部门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等,编写《重要信访呈报》。

(2)对有关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方面的重要意见、建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反映;设计群体利益的政策性、地方性情况和问题;重大的违法违纪问题;群众集体访、突发异常等情况,编写《要情专报》。

(3)定期对上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专题调研,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编写《信访工作情况》。

2、交办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和合理的诉求,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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