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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09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意见

的通知

各县市团委、州直属各团组织:

现将《关于印发〈共青团红河州委2009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团委、州直属各团组织征求意见。

请于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修改意见传真至团州委办公室。

如有修改意见,只须传修改的地方,并盖章。

如无修改意见的请在首页右下角签署“无意见”,盖章后传真。

传真:

3730188

红青字〔2009〕号

关于印发《共青团红河州委2009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团委、州直属各团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团十六大和州六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完善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形成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开创我州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团州委决定对2009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现将绩效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团委、州直属各团组织根据办法规定,细化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

1、《共青团红河州委2009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2、《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与标准》(县市团委);

3、《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与标准》(企业团委);

4、《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与标准》(学校团委);

5、《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创新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红河州委

2009年2月15日

附件1:

共青团红河州委2009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市团委、州直属各团组织

二、考核内容

(一)重点工作

团州委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

(二)日常管理

包括决策批示落实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和日常工作。

(三)综合评议

为掌握工作实绩,由考核组向地方或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群众、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代表发放评议表,对县市团委或州直属团组织进行评议。

(四)创新工作(加分项目)

立足工作实际,开拓创新、形成特色,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工作。

创新工作目标原则上不少于1项、不超过2项.创新工作最高得分为每项5分。

三、考核时间

各项考核内容的时间范围均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方式

重点工作实行单项工作达标制考核,以每项工作开展的规模、范围、方式和成效为依据进行评分,未开展不得分;创新工作目标实行核验制考核,年终考核时由考核组实地验收;日常管理目标实行减分制考核,在单项中扣减,扣减完为止,由团州委各部室负责记录;综合评议选择不同层面评议主体进行评价,按综合评价结果赋分。

五、考核办法

(一)自评自查。

各地、各单位在年底实事求是地写出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团州委。

(二)考核组综合考评。

由团州委考核组到各地、各单位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考核单位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和组织、团员青年和基层团组织及社会各界代表,给考核对象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

(三)平时上报团州委的工作材料作为主要评分依据。

六、考核原则

(一)项目细化。

考核任务下达后,各地、各单位要对工作项目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抓住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

(二)结果公开化。

考核结果在团州委全会或年度工作总结会上通报,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和分管领导,营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促进积极健康的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三)考核激励一体化。

各县市团委、州直属各团组织在工作考核中名列一等奖的,在各项评选表彰、项目安排、团干部学习考察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七、奖惩办法

(一)表彰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考核实际得分授予“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

一、二、三等奖的数量原则上按照考核单位总数的30%、40%、30%的比例确定。

(二)设立“红河共青团工作创新奖”。

主要表彰在工作中能结合当地实际,开拓创新、形成特色,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团组织。

参加评选的单位应在2009得3月10日前上报《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创新项目申报表》,年度考核的同时形成自己的申报材料,团州委根据申报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评选。

(三)表彰“红河州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对于信息报送及时,上报信息材料丰富充实,注重队伍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的集体予以表彰。

信息工作考核方法另行发文。

(四)通报。

团州委将定期、不定期对单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出通报,以便各地、各单位了解全州工作进展。

八、考核机构

(一)团州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余玉龙同志任组长,杜应昆、兰菊同志任副组长,团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日常考核工作由团州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完成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分析。

(三)年终考核检查评比,由书记班子带队,机关各部室参加,抽调各县市团委、州直各团组织负责同志参加共同实施。

附件2:

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与标准(县市团委)

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办法

重点工作

65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5分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广大青年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青春建功新农村

5分

深入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培育新青年、推广新技术、展示新风采、建设新农村。

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5分

深化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技能培训、技能大赛、技能鉴定等措施,帮助青年提升职业技能。

青马工程

5分

争取党政支持,将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纳入当地干部培训教育规划,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不断提高团干素质。

青年就业创业

10分

积极争取党政、金融系统、社会各界对青年就业创业的扶持,通过设立青年创业基金、青年创业指导中心等,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机会,搭建平台。

基层组织建设

5分

加强团建创新,积极探索联合建团、区域建团、产业建团、网络建团等建团模式,全面推进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团的工作“两个覆盖”的目标。

重点工作

65分

希望工程

5分

各县市团委务必于2009年上半年建成各县市希望工程网站,拓展筹资渠道,加大希望小学建设、贫困学生救助等希望工程实施力度。

大调研

5分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2个调研课题,并向团州委上报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信息化

建设

5分

各县市团委必须于2009年上半年建成本县市共青团工作信息网站,并按照“数字云青网”的要求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青少年维权建设

5分

通过建设12355青少年维权服务平台、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岗等方式,全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重大节日庆祝活动

5分

以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建国60周年、少先队建队60周年等为契机,结合实际广泛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团结吸引凝聚青少年。

少先队

工作

5分

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制度、队伍和阵地建设,深化“手拉手”活动,广泛开展少年儿童“一对一”互助活动。

日常管理

30分

决策批示落实工作

10分

团州委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到期未办结也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的,每次减2分;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最终未报送办理结果的,每次减1分。

信息宣传工作

10分

按团州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评分折算计分。

各地、各单位信息工作得分=本单位信息积分/信息工作积分最高单位的积分×10。

日常工作

10分

1、严格会议纪律。

未请示团州委主要领导同意,不参加团州委召开的会议,每人每次减1分,工作人员替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减0.5分。

2、不按要求报送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每次减2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减1分。

3、不按要求报送工作材料、统计表格、图片资料的,每次减2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减1分。

综合评议5分

干部群众

评议

1分

评议主体为县市、乡镇干部职工、城乡居民代表(包括外地户籍务工人员)。

综合评价设为“比较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5个等次,分别赋以“10、8、6、3、0”分值,加权平均后得出综合测评分,即综合测评分=(比较满意票数×10+满意票数×8+基本满意票数×6+不太满意票数×3+不满意票数×0)÷总票数。

管理服务对象评议

1分

评议主体为乡镇团委负责人、县级团组织代表、各行各业青年代表。

综合测评按不同等次进行加权平均。

社会各届代表评议

1分

评议主体为县市群团部门负责人、县市党代表、县市人大代表、县市政协委员、县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等。

综合测评按不同等次进行加权平均。

领导评议

2分

评议主体为分管和联系工作的县市委领导、县市人大领导、县市政府领导、县市政协领导。

领导评议内容为各单位工作目标及县市委、政府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考评标准设置“6—10分”五个档次。

领导评议得分=各位领导评议得分÷总票数。

加分项目

创新工作

5分

创新工作任务加分项目共赋分值5分。

根据创新工作的创意、难度、效果和受益面评分。

争取政策

凡争取同级党委制定有利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决策并发文颁布的,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新建立项、重大改扩建项目或其它重要硬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每项加1分。

受到表彰

本单位或单项工作获得团中央表彰的加3分,获得团省委、州委、州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

推出典型

在团中央、团省委和团州委有关会议做过典型发言和书面交流的,每项给予1分奖励。

凡受到州级以上表彰的青少年,在团内影响较大,州级以上新闻媒体给予宣传报道的,对推报典型的县市团委和直属团组织给予1分奖励。

附件3:

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与标准(企业团委)

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办法

重点工作

65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5分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广大青年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创新创效实践活动

5分

组织青工开展创新创效实践活动,提高企业竞争力。

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5分

深化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技能培训、技能大赛、技能鉴定等措施,帮助青年提升职业技能。

青马工程

5分

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

青年就业创业

10分

设立大中专生见习实习岗位,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机会,搭建平台。

基层组织建设

5分

积极探索联合建团、产业建团、网络建团等建团模式,加强本单位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

65分

安全生产

5分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大调研

5分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2个调研课题,并向团州委上报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信息化

建设

5分

按照“数字云青网”的要求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有条件的企业团委可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开辟企业共青团工作专题网页。

帮扶活动

5分

积极开展各种帮扶和慰问活动,切实帮助青工解决实际困难。

重大节日庆祝活动

5分

以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建国60周年、少先队建队60周年等为契机,结合实际广泛开展青工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团结吸引凝聚青年职工。

青年文明创建

5分

积极争创国家、省、州级青年文明号,加强青年文明号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日常管理

30分

决策批示落实工作

10分

团州委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到期未办结也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的,每次减1分;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最终未报送办理结果的,每次减0.5分。

信息宣传工作

10分

按团州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评分折算计分。

各地、各单位信息工作得分=本单位信息积分/信息工作积分最高单位的积分×10。

日常工作

10分

1、严格会议纪律。

未请示团州委主要领导同意,不参加团州委召开的会议,每人每次减1分,工作人员替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减0.5。

2、不按要求报送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每次减2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减1分。

3、不按要求报送工作材料、统计表格、图片资料的,每次减2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减1分。

党委评议

5分

党组织评议

5分

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共青团工作进行评议。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创新工作

5分

创新工作任务加分项目共赋分值5分。

根据创新工作的创意、难度、效果和受益面评分。

争取政策

凡争取同级党委制定有利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决策并发文颁布的,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新建立项、重大改扩建项目或其它重要硬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每项加1分。

受到表彰

本单位或单项工作获得团中央表彰的加3分,获得团省委、州委、州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

推出典型

在团中央、团省委和团州委有关会议做过典型发言和书面交流的,每项给予1分奖励。

凡受到州级以上表彰的青少年,在团内影响较大,州级以上新闻媒体给予宣传报道的,对推报典型的县市团委和直属团组织给予1分奖励。

附件4

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与标准(州直属学校团委)

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办法

65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5分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广大团员青年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组织建设

5分

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工作,基层团的组织建设有创新、见实效;积极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创建活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规范;业余团校建设规范,能正常开展活动。

思想道德教育工作5分

加强中央、省、州各种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大力开展青少年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青少年,坚定广大青少年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青马工程

5分

争取党政支持,将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纳入学校干部培训教育规划,举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加大对教师青年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培训培养。

学生社会

实践5分

积极推进学生就业创业计划;组织实践小分队、优秀学生社团开展“三下乡”活动,开展义务家教、文明宣传、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和文明建设。

志愿服务

工作5分

积极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并规范管理运作,完善招募、培训、管理、表彰、激励等各项工作机制;形成一批有本校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学生会

工作5分

主动指导、帮助学生会独立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定期组织培训;学生会工作规范,档案齐全。

遵守州学联章程,积极参加州学联组织的活动,开展与其他院校联谊、交流学习活动。

学生社团

5分

重视学生社团建设,大力组建、发展各类学生社团,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社团在校园文化中的突出作用;社团建设规范,有章程、制度,活动丰富有成果。

大调研

5分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2个调研课题,并向团州委上报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教工团支部

5分

班子齐备、制度健全,活动正常,团委有专门研究教工团支部工作的会议。

数字云青年工程

5分

按照“数字云青网”的要求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帮扶活动

5分

正确引导大学生勤工俭学,并积极为其创造有利途径,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校园扶贫帮困。

关心特困大学生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有效的帮助。

重大节日庆祝活动

5分

以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建国60周年、少先队建队60周年等为契机,结合实际广泛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团结吸引凝聚青少年。

日常管理

30分

决策批示落实工作

10分

团州委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到期未办结也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的,每次减2分;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最终未报送办理结果的,每次减1分。

信息宣传

工作10分

按团州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评分折算计分。

日常工作

10分

1、严肃会议纪律。

未请示团州委领导同意,不参加团州委召开的会议,每人每次减1分,工作人员替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减0.5分。

2、不按要求报送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每次减2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减1分。

3、不按要求报送工作材料、统计表格、图片资料的,每次减2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减1分。

综合评议5分

管理服务对象评议

2分

评议主体为学校各团支部负责人或团员。

社会各届代表评议

1分

评议主体为学校各有关部门领导或干部等。

领导评议

2分

评议主体为分管和联系工作的分管领导。

领导评议内容为各单位工作目标及学校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加分项目

创新工作

创新工作任务加分项目为每项分值5分。

根据创新工作的创意、难度、效果和受益面评分。

争取政策

凡争取学校党委制定有利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决策并发文颁布的,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新建立项、重大改扩建项目或其它重要硬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每项加1分。

受到表彰

本单位或单项工作获得团中央表彰的加3分,获得团省委、州委、州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学校表彰的加1分。

推出典型

在团中央、团省委和团州委有关会议做过典型发言和书面交流的,每项给予1分奖励。

凡受到州级以上表彰的青少年,在团内影响较大,州级以上新闻媒体给予宣传报道的,对推报典型的给予1分奖励。

附件5:

2009年度红河州共青团工作绩效考核

创新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

目标

名称

目标内容

目的意义

工作任务

目标来源

□团州委部署□县委、县政府要求□自创

创新创优

类型

按内容分

□体制机制□理念方法□手段技术

□业务管理□其他

创新创优预期达到指标

创新创优亮点或突破口

实施时间

启动时间

年月

完成时间

年月

预期效果

受益面

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时间步骤、方法措施等,请另附文。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宁可辛苦一阵子,不要苦一辈子。

2、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3、蔚蓝的天空虽然美丽,经常风云莫测的人却是起落无从。

但他往往会成为风云人物,因为他经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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