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方案局办理各项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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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方案局办理各项说明
项目名称:
详细规划(涉及管线综合)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专家会论证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分管局长审定
签发、行文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涉及总平面规划)需提交:
1.申请报告
2.《详细规划审查》申请表
3.已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4.规划设计文献:
涉及文本阐明及关于附件
规划设计图纸:
涉及区位图、规划地块现状图、规划地块周边关系图、规划总平面图、竖向图、管线综合图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
5.凡属调节规划需提交调节理由及专家论证意见
6.与审批关于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
村镇建设规划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专家会论证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分管局长审定
签发、行文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详细规划审查》申请表
3.已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4.规划设计文献:
涉及文本阐明及关于附件
规划设计图纸:
涉及区位图、规划地块现状图、规划地块周边关系图、规划总平面图、竖向图、管线综合图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
5.凡属调节规划需提交调节理由及专家论证意见
6.与审批关于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
选址意见书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分管局长审核
签发、行文
报市政府审批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提交:
1.选址申请报告,涉及选址地块基本状况并简要阐明工程地质状况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大型建设项目选址需附筹划部门《项目建议书》和有规划资质单位编制选址报告书及专家论证意见,选址规模在2公顷以上中小型项目需附项目可研报告(筹划部门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项目除外)
4.有污染工业项目、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域保护区)以及有污染市政基本设施选址需附环保部门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农用地转用需符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附土地部门转让筹划
6.部队用地转为民用或开发用地,需附部队土地管理部门意见
7.土地转让意见书及土地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8.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9.用地范畴1:
500地形图(特殊状况可使用1:
地形图)一份,并标示位置边界范畴
10.外资合伙或外资独资项目需提交关于部门批准文献
注: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时附规划设计条件
2、上述时限不涉及市政府批准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允许(新办)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A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大厅工作人员审查、签发
缴费
出图、出证
B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分管局长审定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需提交:
1.申请用地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申请表一份
3.已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一份
4.已经批准详细批复文献及规划图(含管线综合图)或总平面图
5.我局委托测绘部门测量用地范畴四界坐标成果资料和用地范畴1:
500(或1:
)地形图
6.属于行政划拨用地需附筹划部门当年投资筹划
7.与土地产权单位订立合同书、土地产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8.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9.招标、拍卖、挂牌所得土地需附土地部门出让合同书
10.土地出让、转让补办《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附土地部门出让、转让文献,涉及到文物、环保附有关部门意见
11.外资合伙或外资独资项目需提交关于部门批准文献
注:
A类为局授权业务处直接办理,由处长签发案卷。
B类为除A类以外其他项目案卷。
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允许(延期)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大厅工作人员审查、签发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延期需提交:
(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一年内未到国土部门办理关于手续,须在有效期内提前一种月提出申请)
1.申请用地延期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延期申请表一份
3.原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及附图附件(原件)
4.本年度有效筹划投资批文(自筹资金项目除外)
5.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后工作进展(拆迁、补偿等)关于证明资料及附件(复印件):
(1)拆迁进度证明文献
(2)征用集体用地应提交与本地农民签定拆迁合同书
(3)征用都市国有土地应提交与征用土地范畴内单位或居民签定拆迁合同
6.已获得国土部门批准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条件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专家会论证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总工、分管局长审定
签发、行文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提交: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报告需阐明拟建工程地点、功能性质、层数、总建筑面积等
2.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原件、复印件)
3.必要时提供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4.设计方案编制所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和批复文献或《建设工程设计条件告知书》和附图
5.建设用地1:
500现状地形图壹份。
申请者应在地形图上标画土地使用证件用地界限和拟建工程用地界限和建设工程位置
6.设计单位建筑设计资质允许文献(图纸盖资质章可视为提供)或单体建筑设计资质允许文献
7.送审设计方案二个以上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设计方案应涉及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文字阐明等(含管线平面及竖向设计图)
8.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提交建筑工程单体模型、效果图或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
9.其他关于文献、图纸,如涉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和合同等。
二、办理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需提交:
1.市政管线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设项目涉及范畴内地形图(1:
500或1:
)一份,并标注工程设计方案平面位置
3.设计方案(普通不少于两个)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4.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复印件)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条件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A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大厅工作人员审查、签发
缴费
出图、出证
B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分管局长审定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需提交:
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报告
2.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3.土地权属单位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4.用地范畴内1:
500地形图,并在地形图上表达土地使用界线
注:
A类为局授权业务处直接办理案卷。
B类为需由业务处提交局业务联审会审定案卷。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条件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A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签发、行文
缴费
出图、出证
B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分管局长审定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需提交: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报告需阐明拟建工程地点、功能性质及其他内容)
2.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3.建设用地1:
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申请者应在地形图上标画土地使用证件用地界限、拟建工程用地界限和建设工程位置
4.其他关于文献
二、办理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需提交:
1.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2.建设项目涉及范畴内地形图(1:
500或1:
)一份,并标注现状管线位置,划示拟建管线位置
3.省、市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应附送省、市关于部门对工程批复
4.其他关于文献及审查意见、合同书
注:
A类为局授权业务处直接办理案卷。
B类为需由业务处提交局业务联审会审定案卷。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涉及管线工程)规划允许(新办、变更)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A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签发
缴费
出图、出证
B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分管局长审定
缴费
出图、出证
C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分管局长审定
签发、行文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需提交: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申请报告需阐明拟建建设工程地点、功能性质、层数、总建筑面积等以及施工图设计所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规划)图纸和批复文献(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告知书及附图、附件)2.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3.必要时提供《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4.建设工程投资筹划文献(按筹划部门规定)
5.建设用地1:
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申请者应在其上标画土地使用证件用地界限、拟建工程用地界限和建设工程位置
6.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两套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图纸应涉及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7.管线平面设计图三套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管线平面位置需标注在现状1:
500地形图上
8.设计单位建筑设计资质允许文献(图纸盖资质章可视为提供)或单体建筑设计资质允许文献
9.有关部门审查意见或合同(原件、复印件)
10.市规划局核发关于建筑工程文献和附图(原件)
11.其他关于资料
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允许证》变更需提交: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原件及附图
3.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4.办理变更,需要筹划部门文献
5.其他关于资料
注:
A类为局授权业务处直接办理,由处长签发案卷。
B类为除A、C类以外其他项目案卷。
C类涉及暂时《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变更和加层及退件解决案卷。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涉及管线工程)规划允许(新办、变更)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A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签发
缴费
出图、出证
B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分管局长审定
签发、行文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市政)需提交:
1.《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市玫)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献(小型建设工程除外)
3.管线平面设计图三份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管线平面位置必须标注在现状地形图上,地形图比例如下:
(1)都市规划区内:
1:
500
(2)都市规划区外:
1:
500或1:
(3)大型工程需附总平面布置图:
1:
或1:
10000
4.大型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需附纵、横断面设计图、设备安装图各一份
5.工程设计阐明
6.管线工程概预算书
7.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原件、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建筑)、《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及其附件、附图(都市公用管线除外)
9.经批准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或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图
10.关于合同文献
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允许证》(市政)变更需提交:
1.《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变更)申请表
2.已批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原件、复印件)及附图
3.变更施工图三套,CAD14.DGW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原审批位置和变更位置需绘制在1:
500地形图上。
注:
A类为局授权业务处直接办理,由处长签发案卷。
B类为除A、C类以外其他项目案卷。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涉及管线工程)规划允许(延期、注销)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大厅工作人员审查、签发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延期或注销需提交:
1.申请报告或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原件及附图
3.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4.办理延期,需要筹划部门文献
5.其他关于资料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市政管线工程)延期或注销需提交:
1.《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延期或注销)申请表
2.已批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原件、复印件)及附图三份
3.建设项目筹划批准文献(小型工程、注销项目除外)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A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大厅工作人员审查、签发
缴费
出图、出证
B类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分管局长审定
签发、行文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原批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副本及附图、平立剖面图
3.建设工程项目定位、验位图、竣工测量地形图
4.《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合格证书》或《建设项目档案移送书》
注:
A类为局授权业务处直接办理,由处长签发案卷。
B类为需由业务处提交局业务联审会审定案卷。
上述时限不涉及违法建设惩罚过程中听证及交罚款时间。
(用超链接)
项目名称:
户外广告设立、雕塑、灯饰、立面整饰建设工程规划允许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大厅工作人员审查、签发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户外广告设立《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需提交:
1.申报表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广告经营允许证》并获得户外广告发布经营权(原件、复印件)
3.户外广告设施设立阵地使用权证明文献(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标告知书、合同出让合同书)、阵地单位使用合同书
4.户外广告设施施工图、效果图各两份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5.1:
500地形图一份
6.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其他关于资料
二、办理户外广告设立《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变更、延期、注销、转让阐明:
1.设立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按照批准地点、时间、规格、设计图、效果图实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应当按照申请设立审批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2.户外广告设立期满后,设立人应当自行拆除。
期满需延长设立,应当于到期之日前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自审核批准之日起半年内设立、逾期未设立,其审批即自行失效。
4.经批准设立户外广告设施,不得擅自转让。
确需要转让,设立人应向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注:
凡合同出让户外广告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程序执行。
项目名称:
户外广告设立、雕塑、灯饰、立面整饰建设工程规划允许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专家会论证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分管局长审定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都市雕塑《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需提交:
1.申报表
2.场地使用证明
3.雕塑效果图两份、能反映雕塑整体效果模型一种
4.1:
500地形图一份
5.其他关于资料
注:
小型建设项目不需要专家论证会。
项目名称:
户外广告设立、雕塑、灯饰、立面整饰建设工程规划允许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专家会论证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分管局长审定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灯饰、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需提交:
1.申报表
2.原批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涉及附图、附件、房屋产权证明
3.装饰效果图、施工图各两套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4.1:
500地形图一份
5.其他关于资料
注:
小型建设项目不需要专家论证会。
项目名称:
暂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和暂时建设工程规划允许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局务会整顿印发纪要
分管局长审定
签发、行文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办理暂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需提交:
1.申请用地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申请表1份
3.涉及集体土地需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征用、转用地指标
(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筹划
4.涉及国有土地需有土地产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5.我局委托测绘部门测量用地范畴四界坐标成果资料和用地范畴1:
500(或1:
)地形图
项目名称:
暂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和暂时建设工程规划允许
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有关部门并联会审
分管局长审定
签发、行文
缴费
出图、出证
申报材料:
一、办理暂时《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需提交: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声明请报告需阐明拟建建设工程地点、功能性质、层数、总建筑面积等以及施工图设计所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规划)图纸和批复文献(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告知书及附图、附件)
2.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3.必要时提供《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
4.建设工程投资筹划文献(按筹划部门规定)
5.建设用地1:
500现状地形图一份,申请者应在其上标画土地使用证件用地界限、拟建工程用地界限和建设工程位置
6.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两套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图纸应涉及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7.管线平面设计图三套及CAD14.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管线平面位置需标注在现状1:
500地形图上
8.设计单位建筑设计资质允许文献(图纸盖资质章可视为提供)或单体建筑设计资质允许文献
9.有关部门审查意见或合同(原件、复印件)
10.市规划局核发关于建设工程文献和附图(原件)
11.其他关于资料
二、办理暂时《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变更需提交: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原件及附图
3.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4.办理延期,需要筹划部门文献
5.其他关于资料
项目名称:
都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初审)
审核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分管局长审定
上报
申报材料:
1.《规划设计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
2.主管部门批准成立规划设计单位文献(复印件)
3.单位法人代表和重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请文献(复印件)
4.技术装备状况
5.本单位承担过规划编制及设计成果
6.单位住所证明
7.关于质量、技术、财务、行政管理制度
项目名称:
都市规划测绘单位资质(初审)
审核部门:
市规划局
审批程序:
大厅窗口受理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大厅工作人员审查
分管局长审定
上报
申报材料:
1.《测绘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
2.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测绘单位文献(复印件)
3.单位法人代表和重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请文献(复印件)
4.重要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5.当年在职人员正式记录报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测绘成果成图或者技术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个体测绘业者,应当同步提交资产证明和乙级以上测绘单位技术担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