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围护与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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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围护与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合同号
批准人
编制人
编制日期
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监理组
二期基坑围护及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自然特点
该工程位于XXXXXXX,南临XX路,北邻XX路,西临XX路,东临XXX路。
二期包含8栋18层高层住宅,1、8#楼±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5.800m,2、3、6、7#楼±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6.100m,4、5#楼±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5.650m,高度小于60米,为剪力墙结构体系;1栋3层商铺,框架结构体系,±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8.600m;1座单层地下机动车停车库,±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6.100m,为框架结构体系,平时为地下车库,战时为常六核六级人员掩蔽体人防工程。
本工程(以下文字中本工程均为基坑围护工程)自然地面标高5.1~5.3m左右,地下车库基础底板顶标高为+0.5m,板厚为450mm;其余8幢高层建筑物基础底板顶标高为+0.5m,板厚为400mm,垫层厚为150mm,基坑长约156米、宽约127米,大开外深度为5.15~5.85m(算至垫层底面),局部电梯井位置开挖深度为7.25m,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
周边环境及设计特点:
本工程东侧及东南侧为圆渡河,局部距离河岸较近,约6m,首先对河道进行围堰,其次为卸土后采取放坡进行支护;基坑西侧采用一级放坡开挖并增设拉森钢板桩一道,放坡坡度为不小于1:
1.4,放坡距离约为18米,坡面进行素混凝土喷护,混凝土厚度为80mm;拉森钢板桩型号为SKSP-Ⅳ型,设计桩长12米,桩顶标高为+1.500,具体位置为Q轴~D轴之间;基坑南侧采用二级放坡开挖并增设拉森钢板桩两道,拉森钢板桩之间设支持梁。
放坡距离约为20米,第一级与第二级放坡坡度为1:
1,高度为2.5米,平台宽度约为9米,坡面采用100厚钢筋混凝土喷护,并插入长度为6米,梢径不小于120mm松木桩,间距为500mm。
第二级放坡设Φ48*2.5钢管土钉2道,土钉长度为9米。
拉森钢板桩型号为SKSP-Ⅳ型,设计桩长15米,桩顶标高为+1.400;钢围檩采用H型刚型号为700*300*13*24。
钢支撑采用610*16预应力钢管;基坑东侧以及临近园渡河位置,距离河岸边线1.5~2米位置设围堰带,围堰带靠地下室侧土方卸土至+1.950标高,然后采用1:
1.5放坡开挖至坑底标高。
放坡面设置6米松木桩,局部离河岸较近位置增设拉森钢板桩以及斜撑;局部电梯井位置由于开挖较深,在原搅拌桩加固土体的基础上电梯井四周插入长度为6米,梢径不小于120mm松木桩、长度为9米32B#槽钢。
坑顶设钢管支撑;南北两端采用钻孔灌注桩加角部内支撑支护;北侧距离征地红线较近,红线外为育贤路,采取土钉墙护坡,坡面设置两道土钉,并增加两排木桩进行支护。
基坑开挖深度内以淤泥质土为主,基坑采用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及双排桩进行支护,坑内采用水泥搅拌桩进行加固。
二、基坑围护工程质量控制依据
1.基坑围护设计文件
2.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J10036-2000)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5.《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2.相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13.浙江或绍兴地方关于住宅质量验收和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标准、图集和管理规定
14.监理规划
15.本工程专家论证批准的基坑围护、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三、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1.基坑支护
1.1钻孔灌注桩及压顶梁
本工程钻孔灌注桩及压顶梁的施工是基坑支护安全的根本保证。
重点控制灌注桩的钢筋品种、规格、钢筋笼长度、钢筋焊接,混凝土的品种、浇筑质量保证充盈系数、桩头高度,桩身长度、垂直度,不得出现塌孔、缩颈,孔底沉渣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控制灌注桩进入压顶梁的锚固长度,压顶梁的几何尺寸、轴线位置、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锚固长度以及混凝土的品种、浇筑、振捣。
1.2水泥搅拌桩
复合土钉墙支护就是通过水泥土搅拌桩帷幕、超前锚杆等措施的落实,提高土体自立的稳定性、增强其抗地下水渗流及喷射面层与土体粘结强度的能力,并以水平方向压密注浆及二次压力注浆的办法加固土体,增强土钉抗拔能力,以相对较长的插人深度解决基坑的隆起、管涌和渗流等问题。
本工程深层水泥搅拌桩的主要作用是止水、支护。
基坑支护方案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止水的成功与否,因此,水泥搅拌桩的施工是监理工作的重点。
重点监控项目包括:
搅拌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提升或下降时间是否过短、水泥浆水灰比及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等。
鉴于本工程深层水泥搅拌桩在较深部位的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因此,深层水泥搅拌桩施工是监理的难点。
1.3喷锚土钉墙支护
喷锚土钉墙支护结构在本工程支护结构中占较大比重,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大面积基坑侧壁的安全,因此是本工程监理的重点。
重点监控项目包括:
1)锚管施工:
锚杆位置、入射角度、锚杆长度、水泥浆水灰比、注浆压力等。
2)喷射混凝土面层:
网筋绑扎及固定、喷射混凝土配合比、实际喷射混凝土厚度等。
1.4河道围堰施工
河道围堰施工重点控制松木桩的桩径、桩长,入土深度,桩顶标高以及排距、加固。
松木桩施工完毕后严格控制彩布条的放置严密,回填土的密实。
围堰施工完毕后必须在外侧抛石,监控有无渗漏情况,如果出现渗漏,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基坑土方开挖
基坑土方开挖应与护壁结构尤其是喷锚支护结构交替进行,应按规定的顺序,分层分段开挖,无序开挖或局部超挖将危及基坑及围护结构的安全。
因此,土方开挖顺序是监理工作的重点。
重点监控项目包括:
开挖顺序(总体顺序及局部顺序)、施工段划分、分层开挖厚度、每层开挖起始时间等。
四、施工监理控制
1.施工前监理要点
1.1.施工方案的审查
审核施工单位内部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是否复合工程实际,是否已由专家组进行论证并且附有专家论证报告,确定方案的可行性,应具有针对性,质量保证措施应完善;根据专家论证报告进行方案的完善补充。
1.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承包范围、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审查管理人员、测量人员及特种岗位上岗证。
1.3.考查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调查资料。
1.4.督促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熟悉掌握和运用本工程的测量规范规定及有关技术要求。
1.5.检查进场原材料水泥、钢筋及其它制品的复验报告,严禁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中使用,严格按照报验程序验收、见证。
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
所有进场的商品混凝土应具有配比单,附原材料(水泥、石子、砂、外加剂等)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
混凝土进场后,检查混凝土表观质量,如是否离析、凝结,并对混凝土的塌落度进行抽查。
1.6.机械及人力准备情况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7.熟悉掌握设计文件,准确把握设计中各技术参数及施工质量要求。
2.施工过程监理要点
2.1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要点
2.1.1成孔质量:
保证成孔孔径、深度,采用测绳检查孔深,偏差允许值100mm,桩径允许偏差为50mm,成孔垂直度允许偏差为8%;孔底沉渣厚度应小于200mm。
2.1.2钢筋笼制作:
钢筋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接头应采取焊接,在同一截面内的钢筋接头不得超过主筋总数的50%,两个接头的竖向间距不小于500mm,焊接长度单面焊为10d,双面焊时为5d。
焊缝质量应饱满、连续,不得有气孔、夹渣、虚焊、焊瘤;钢筋笼长度偏差为100mm;主筋及箍筋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箍筋固定应无脱焊;保证运输过程的成品保护,钢筋笼不得散架、变形。
2.1.3混凝土浇筑
成孔后必须扫孔,成孔完毕至灌注混凝土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4小时;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得出现缩颈甚至断桩现象;混凝土的规格、级别为商品水下C25混凝土;水下混凝土应有较好的和易性,坍落度为180mm-220mm,每50m3混凝土留置一组试块;桩身标高应高于设计的桩顶标高1000mm,凿出泛浆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
2.1.4凿桩不得出现破损桩身。
2.2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理要点
2.2.1水泥搅拌桩在施工前对每根支护桩、加固桩做好编号,便于施工中记录,预防施工中遗漏。
2.2.2桩定位应准确,施工前桩点按图纸放样后,填写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测量成果报验,桩身垂直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桩位偏差过大或桩身垂直度偏差过大,不能保证平面搭接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并导致相邻桩在距地面一定深度后错位,止水效果降低甚至止水失败。
深层搅拌桩的桩位偏差不应大于50mm,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
监理应对桩机就位调整完毕后的对中情况及桩机机身垂直度进行抽检。
2.2.3后台水泥浆拌制应有可靠的计量措施,根据配比制定每盘材料用量的详细数据,并挂牌明示,保证施工班组的操作性、实用性。
2.2.4.水泥品种应符合要求(3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严格控制水泥浆的水灰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搅拌桩止水桩及支护桩采取水泥掺量为16%,水灰比0.5,外掺SN201A和生石膏粉,掺量分别为水泥重量的0.15%和2%,水泥搅拌桩内部加固桩水泥掺量为13%,水灰比0.45,外掺生石膏粉,掺量为水泥重量的2%,
2.2.5.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确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确保“两喷四搅”,确保喷浆量,使每米搅拌桩的水泥用量满足设计要求,保证水泥浆与土体充分搅拌。
最后一次提升搅拌宜采用慢速提升,提升速度不大于每分钟0.5m。
每一段桩应连续施工,每一段桩内最长间隔不得超过24小时。
2.2.6质量检验
1).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施工记录,检查重点是:
水泥用量、桩长、施工过程中有否断桩现象、搅拌提升时间和复搅次数。
对检查不合格的桩,应根据其位置、数量等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分别采取补桩或加强邻桩等措施进行处理。
2).搅拌桩应在成桩后7天内进行质量检验。
宜用轻型动力触探所附专用贯入器取桩身水泥土样,观察搅拌均匀度,并初步判断桩身强度,检验桩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
2.3土钉墙支护
喷锚结构施工中,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
2.3.1施工工艺试验
锚管正式施工前,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抗拔试验,试验数量在每一典型土层中应不少于3根。
2.3.2钢管锚杆定位与制作
1).锚管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前端锚头封闭、钻小孔、倒钩),钢管、钢筋的规格、型号、长度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2).锚管应定位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锚杆钻孔水平方向孔距在垂直方向误差不宜大于100mm,偏斜度不应大于3%。
监理工程师抽查总数不小于5%。
3).锚杆入土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因地质原因造成锚杆未全部打入时,应根据情况在临近位置重新加设锚杆。
锚杆长度应经监理检查签认。
2.3.3钻孔(引孔)
1).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土质情况较差,多为砂层(细砂、中砂)及淤泥层,因此应先喷射第一层混凝土后再成孔安设锚杆。
2).成孔完毕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安设锚杆,并及时注浆以防止塌孔。
成孔允许偏差:
间距±100mm;孔深±100mm;孔径±10mm。
2.3.4注浆
1).注浆前,应将孔内的残留及松动的废土清除干净,开始注浆前或中途停顿时间超过30分钟时,应先用清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其管路。
2).注浆用浆液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本工程注浆材料采用32.5R新鲜普通硅酸盐纯水泥浆,水灰比为0.5,可以加入适量速凝剂和减水剂。
3).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稳压时间符合要求,以确保每根锚杆的注浆量,本工程设计规定注浆压力0.5-0.8MPa,注浆终了压力不小于0.3MPa,并维持1-2分钟。
4).注浆时,注浆管孔底距离为250~550mm,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
2.3.5钢筋网施工
1).面层钢筋网直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段网片间钢筋搭接或焊接长度符合规范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
2).钢筋网在喷射混凝土前要固定牢固,保证喷射混凝土时不移位。
2.3.6喷射混凝土施工
1).喷锚结构的顶部地面应做混凝土护顶,护顶宽度按照设计要求,坡顶和坡脚做好排水措施。
2).面层混凝土喷射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面上埋设控制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标志,并进行检查;标志间距不宜过大,一般以2m为宜,便于喷射混凝土时参照。
3).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应对配合比进行检查。
水泥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MPa。
宜采用中砂,石子粒径不宜大于15mm(5-10mm)。
4).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一次喷射厚度不应超过规定值,且与预设的厚度控制标志吻合,在两个标志点间可拉线检查。
作业面上有明显出水点时,可埋设导管排水。
5).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2.3.7质量检验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锚杆土钉长度
mm
±30
用钢尺量
2
锚杆锁定力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
一
般
项
目
1
锚杆或土钉位置
mm
±100
用钢尺量
2
钻孔倾斜度
度
±1
侧钻机倾角
3
浆体强度
设计要求
试样送检
4
注浆量
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检查计量数据
5
土钉墙面厚度
mm
±10
用钢尺量
6
墙体强度
设计要求
试样送检
1)锚杆的质量检验,除常规材质检验外,还应进行浆体强度检验和锚杆抗拔力检验。
①浆体强度检验试块数量每30根锚杆不少于1组,每组砂浆或水泥净浆试块数量为6块。
②锚杆抗拔力试验应在锚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后进行。
试验数量为锚杆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本工程土钉抗拔力不小于3nkN(n为土钉长度)。
2).喷射混凝土质量检验
①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试块数量为每500m2取一组。
②喷射混凝土厚度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
喷射厚度可用冲击钻孔法或其它方法检查.
检查数量为每100m2取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
喷层厚度合格条件为:
全部检查孔处厚度的平均值应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③喷射混凝土外观检查,应无漏喷、离鼓现象。
2.4土方开挖
开挖条件:
必须确保水泥土搅拌桩桩身质量达到80%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2.4.1基坑土方开挖前,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监理应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资料进行审核。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
开挖方案、进度计划、急剧配置、劳动组织、监测方案、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
基坑开挖方案应明确开挖分区段及分层要求、开挖顺序、出土路线、排水措施等。
2).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支护结构的龄期或放坡要求、基坑开挖时间、分区开挖区域及分段开挖深度、监测要求、其它质量和安全要求等。
2.4.2基坑土方开挖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开挖方案进行开挖。
1).基坑土方开挖应分区域、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控制分区开挖面积、分层开挖深度和开挖速度,及时设置锚杆或支撑。
对采用喷锚支护的工作面,基坑土方开挖应配合支护结构的施工,与支护结构交替进行,且在支护结构达到规定的强度值后方允许开挖。
严禁提前开挖,严禁超挖。
2).基坑开挖过程中应确保基坑周围的地面排水沟、上下水管道及煤气管道不裂不漏,防止水涌入坡后土体或流入基坑内,防止煤气管道破裂造成危害。
3).对基坑周边清孔进行巡查,严禁超堆荷载,如材料、弃土和重型设备等,基坑西侧不得超过20KN/m2,其余不得超过15KN/m2.
4).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5).开挖过程中如出现可能危及基坑工程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明原因和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无异常后,方可继续挖土。
6).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做好降排水工作。
25基坑排水
鉴于本工程场地地下水水位较高,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做好排水工作。
2.5.1基坑排水
1).检查施工单位在基坑周边地面设置的排水沟是否符合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排水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基坑内。
2).对放坡开挖面,应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按施工图要求在坡面设置排水沟,坡顶、坡脚的排水沟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开挖至设计标高面后,应在坑底周边及基坑中间一定间距做好排水明沟及集水井,在集水井内安设潜水泵及时抽排坑壁渗水。
2.5.2基坑降水
基坑围护设计要求:
若实际开挖过程中,土层渗水量较大,通知设计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降水措施。
2.6基坑监测
基坑支护工程是为了保证建筑基坑的安全,并为相邻建筑物和地下设施提供可靠保护,主要通过对基坑土体采取支档、加固和保护措施而控制基坑变形,保持基坑稳定性。
一旦变形过大将影响周围环境、工程桩基和地下室施工,因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基坑变形进行监测控制。
本基坑围护工程设计要求监测内容:
①围护体沿深度的侧向位移监测,特别是坑底以下的位移大小和随时间的变化情况。
②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观测
③周围道路、附近建筑沉降、裂缝的产生与发展
④坑内水平支撑的轴向力随基坑开挖的变化情况
⑤竖向立柱的垂直度位移与侧移
1)基坑变形控制的重点应放在现场监测上。
基坑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监测单位制定严密、合理、可行的监控方案。
没有监控方案或监控方案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不得批准施工单位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2)监控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测量仪器及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记录制度、监测结果处理要求以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3)监测点的布置必须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4)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该监测项目的原始值。
5)设计报警值作为现场监测报警的标准,指标如下:
①坑外土体水平总侧移值达到30mm,或连续三天位移达3mm/d或单日位移5mm②地面沉降值达到20mm,或连续三天沉降速率达3mm/d或单日沉降5mm③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达到0.5m/d。
6)变形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工程测量规范》有关变形测量的规定。
观测精度不低于三等精度,即水平位移变形点的点位中误差为±6.0mm,沉降观测点高程中误差为±1.0mm,相邻点高差中误差为±0.5mm。
7)在基坑开挖和地下室工程施工期间,督促施工单位按监控方案对基坑变形实施监测,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观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将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以便设计人员根据实际变形情况对原设计进行核验并适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
8)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基坑监测资料并报送监理一份。
监测资料应有专人负责整理,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交一份完整的基坑施工全过程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监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监测结果评价。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施工过程关键工序、隐蔽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2、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验收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或《监理通知》,提出整改指令,跟踪整改过程,确认整改结果。
3、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问题。
4、从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和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的管理制度;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和要求等方面审查施工单位拟定承担施工试验的试验室。
5、依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查签认工序、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
6、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跟踪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
7、确认合格工程实物量。
8、编写《监理月报》中本专业的内容,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9、审核施工单位的桩基竣工资料。
六、监理工作资料控制
验收资料包括:
桩位测量放线图及测量复核单;原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混凝土测试试验报告;成桩质量检查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和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桩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等资料。
1.土建工程施工方案报审表2.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报验表
3.隐蔽工程报验表4.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
5.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6.监理巡视旁站检查记录
7.监理日记8.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9.监理工程师回复单
10.监理工作联系单
七、监理工作流程图
1、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2、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分包单位各项管理工作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情况,各项准备工作符合要求后,桩机施工单位便可进行桩机施工。
3、钢筋、混凝土等施工用材料监理工作流程如下:
4、按照要求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放样,重点复核基础轴线、场地标高。
轴线无误后,施工单位便可依据轴线放也桩位,进行灌注桩的施工。
5、水泥搅拌桩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检验批、分项工程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开工前检查*目测法
*工序交接检查*实测法
*隐蔽工程检查*试验检查
*停工后复工前检查整改措施
*随班或跟踪检查*口头通知
*主控项目检查*发监理通知
*一般项目检查
*质保资料检查
*发工程暂停令
附拉森钢板桩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一、控制依据:
1、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中冶梧桐园工程基坑围护设计施工图纸;
3、勘察单位提供的《中冶梧桐园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二、拉森桩概况
本工程深基坑支护采用SKSP-Ⅳ型9米、12米、15米拉森钢板桩。
沉桩采用机械式打拔桩机,钢板桩的结构采用单层结构,单层结构形式由定位桩、导梁及钢板桩组成。
锁口形状为套型锁口,钢板桩两侧均为勾状形,防水防流沙性较好。
开挖基坑,钢板桩类型采用拉森拉森IV桩9米、12米、15米拉森钢板桩。
围檩采用700x300x13x24帯肋板H型钢,H型钢沿钢板桩周长方向设置双拼,围檩标高设在钢板桩桩顶下一0.5米(上层),纵桥向设置Ф610cm、t=16mm钢管支撑,每隔6米一拫,围堰设置1道,纵桥向每开挖12米左右把垫层浇好垫层浇紧帖钢板桩,以防土壤窿起。
基坑西侧采用一级放坡开挖并增设拉森钢板桩一道,放坡坡度为不小于1:
1.4,放坡距离约为18米,坡面进行素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