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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现场会

 

国务院扶贫办

二○一一年八月陕西·商洛

 

目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吉林省扶贫开发办

(1)

2、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9)

3、科学运筹,稳妥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河南省扶贫办(16)

4、“瞄准”与“衔接”,比资金更迫切的扶贫基础工程

……………………………………………………………湖北省扶贫办(23)

5、加大工作力度,构建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湖南省扶贫办(29)

6、全力以赴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扎实推进两项制度

有效衔接

………………………………………………………广东省扶贫办(36)

7、规范程序,大胆创新,六大举措惠及贫困农民

………………………………………………………重庆市扶贫办(44)

8、加强领导,严格程序,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陕西省扶贫办(51)

9、认真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科学识别扶贫工作

瞄准对象

………………………………………………………甘肃省扶贫办(59)

10、强化领导抓协调,积极探索求实效,全力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扩大试点工作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66)

11、瞄准贫困农户,加快减贫步伐

………………………………………………中共商洛市委市政府(73)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吉林省扶贫开发办

去年2月国务院扶贫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总结会后,我省对扩大试点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在全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开展了试点。

8个重点县的86个乡镇、950个村全部开展了试点工作,扶贫对象信息录入低收入农户管理系统并上传了数据。

目前,已录入贫困农户12.9万户、32.6万人,识别出纯扶贫对象22.9万人,无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口7.6万人,扶贫和低保交叉对象1.99万人,五保户1747人。

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已对部分扶贫对象落实了帮扶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确保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

为把这一战略部署组织落实好,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研究讨论有关政策,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试点经验。

(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提高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重要保证

目前,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0.6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8.6%,扶贫开发任务仍然艰巨。

农村扶贫工作的重点转向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贫困人口识别问题更加突出。

只有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贫困群众的基本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制定和实施我省新一轮扶贫规划的基础性工作

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是建立起与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匹配的战略体系和政策体系的平台,是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和质量的保障,是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奋斗目标的基础,必须抓好落实。

(三)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构建我省大扶贫格局加快实施富民工程的关键所在

2010年,吉林省委九届十次全会通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富民工程”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中低收入群众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社会收入增长幅度,到2015年实现现有110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脱贫。

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贫困人口资源共享的管理系统,是搭建“大扶贫”工作平台的有效途径,对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快富民工程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合力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是扶贫开发的一项全新的、重要的工作。

领导重视、部门支持、高位推进,是搞好试点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构成立到村

国办〔2010〕31号文下发后,王儒林省长作出了批示,省发改委(扶贫办)牵头制定了国办发〔2010〕31号贯彻意见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施方案。

成立了吉林省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省发改、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从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统计局、残联和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等部门分别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作指导和实施。

各试点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县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监督小组、村实施小组。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部门协调配合紧密

我们建立了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共同推进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具体工作中,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沟通,就试点工作的具体事宜反复协商,直到形成一致意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在人口规模上与省民政、统计部门反复研究,明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人口规模控制原则。

二是在识别程序上与民政部门搞好衔接。

三是在资金保障方面与财政部门协调。

省财政将省级试点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并要求各试点县(市)财政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是在贫困人口识别上与残联协调。

省残联主动提出参与群众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监督、审核确认等工作。

(三)周密研究部署,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省扶贫办多次赴各试点县进行调研,解读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加强调度检查,对具体试点工作给予经常性指导。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责任,加强本系统的工作落实和推动。

各试点县(市)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明确领导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精干队伍做好关键环节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做好关键环节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我省先后组织8个试点县(市)有关人员参加了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培训会和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班,特别对各项登记表的录入和指标解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

针对前期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半年联合六个部门举办了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培训会。

我省的通榆、龙井、靖宇、大安等县(市)对从外部门抽调的人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短期强化培训,确保了参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和方法。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我们把宣传工作的主战场放在试点县的最基层。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印发政策宣传单、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强调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解读有关政策。

我省的镇赉县在开展试点工作之前,印制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宣传单5万份,发放到乡村贫困群众手中,下派干部面对面宣传达1200余人次。

安图县建立了试点工作QQ群,开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业务咨询热线和投诉热线,及时在网上解答相关问题,把握关键环节,跟踪指导工作,接受群众投诉,充当基层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的后盾。

(三)科学识别,力求公正

2010年,我省低保人口开始进行重新确认,实行“两级管理、三级联审”的低保管理制度。

与民政厅认真协商研究后,确定了我省的对象识别程序与低保人口的识别程序相一致的原则。

各试点县(市)扶贫办与民政局密切协作,在认清各自工作对象的同时,弄清两类对象交叉部分的农户。

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步骤:

贫困户申请。

由贫困户本人直接向乡(镇)政府申请,一改以往向村申请的程序,排除了村里大户的影响,实现了识别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信息比对。

试点县(市)扶贫、民政和残联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收入信息进行比对,初步判断其是否符合贫困和低保条件。

联合入户。

对于经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扶贫和民政部门对乡镇和村联合初审家庭进行100%入户复查,并对初审结果进行确认,存在不实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资格评议。

由试点县(市)扶贫和民政部门主持,入村召开公开评议会,成立“联合审查组”,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初步确定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条件。

公开评议过程中适当征求参与旁听的村民意见。

资格公示。

试点县(市)扶贫和民政部门委托行政村将资格评议结果和申请人信息张榜公示7天,公开征询群众意见。

资格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符合帮扶条件的贫困人口,由试点县(市)扶贫办核发《扶贫证》,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由试点县(市)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

在试点中,各县(市)能够针对本县的情况灵活掌握方法步骤。

我省的和龙市在农户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个人向乡(镇)申请,并依据贫困农户申报条件进行筛选,确定了“一报二评三查四审五公示”的程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区分识别对象,将好事办好,确保稳定。

汪清县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以户为单位识别确定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杜绝部分农户将老年人分立户头进入的现象发生;坚持按照家庭收入标准,杜绝优亲厚友的现象发生;坚持以民主评议方式确定识别对象,充分体现公平、公正。

(四)瞄准对象,落实措施

对已确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的扶持对象,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对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民政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享受国家低保政策。

对农村扶贫对象,通过资金扶持、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惠农政策优先倾斜、社会扶持等方式实行差异化扶持,做到扶持规划到户、扶持项目实施到户、扶持资金落实兑现到户。

安图县明确要求以工代赈项目50%以上资金要投入到贫困程度较深的边远地区,产业扶贫资金的60%要用于识别出的贫困对象上。

2010年,试点对象的收入明显增加,在严重的洪涝灾害面前仍能保证生活水平不下降。

四、认真总结,强化落实,不断深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一)总结先期试点工作

按照我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去年上半年我们先在每个试点县选择了有代表性的3个村开展先期试点。

9月份在通榆县召开了吉林省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总结暨现场会,省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试点县(市)民政、扶贫(发改)、财政、统计(统计调查总队)、残联和先期试点乡镇参加,总结交流了各县(市)试点经验,实地考察了通榆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扶贫和民政部门对下一步扩大试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试点工作转入全面展开阶段。

(二)研究政策落实

按照“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要求,对认定的低保对象、贫困户,坚持分类扶持,确定具体的、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帮扶措施。

省里已明确在连片开发、扶贫贴息贷款、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扶贫、互助资金等方面对扶贫对象优先扶持。

对于既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又是扶贫对象的农村贫困人口,可同时享受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扶持政策。

(三)深化试点工作

总的看,我省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国家确定的我省贫困人口数与我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数差距很大。

二是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之间在政策力度和到户能力上都有一定差距。

三是试点工作经费紧张。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组织推动力度,与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协调联动,研究探索动态管理和扶贫瞄准机制,搞好政策衔接,促进各项扶贫政策更准确地覆盖贫困人口。

 

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去年4月,我省在6个区市的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正式启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两项制度试点工作),各级政府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截至2010年11月底,全省21个重点县全面完成了试点各项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了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

一、基本做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一是成立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专门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江西省调查总队、省残联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21个试点县也相应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涉及的422个乡镇成立了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村设立了试点工作办公室。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扶贫和移民部门具体负责扶贫对象、扶贫和低保交叉对象的识别和动态管理,制定落实贫困户扶持政策和措施;民政部门负责低保户的识别、动态管理和扶持,积极配合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财政部门提供扶持资金和试点工作经费的支持;统计(调查)部门负责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贫困人口分解方案、扶持对象识别指标和方法;残联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三是签订基层党委、政府责任状。

相关县市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乡镇相关部门职责。

如我省莲花县委、县政府与14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合理分解乡镇贫困人口规模指标,并就两项制度衔接各环节工作做出明确要求。

四是实行“领导挂村负责制”,提高试点工作效率。

各试点县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扶贫部门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实行每个领导分片挂村负责制,直接落实各项工作,强化县对村试点工作的督导。

五是建立“示范村培育机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我省要求每个县至少抓5个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典型培育,试点县分别按不同地域、致贫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树典型。

建立示范村,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总结经验。

(二)举措有力,部署清晰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

去年4月19日召开了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在我省6个设区市的21个重点县启动试点工作。

同时,积极与省民政、财政、统计、调查总队及残联等部门制定相关实施意见。

7月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109号),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将试点的四个阶段工作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表,在工作原则、方法、步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省办按照1196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根据省调查总队提供的统计数据,将764413人的贫困人口核定指标分解到各试点县,作为贫困户对象识别控制指标。

全省在贫困对象识别工作中做到“四个注重”,即:

一是注重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联合识别对象,贯彻实践“大扶贫”的理念;二是注重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注重识别重点人群;四是注重贫困对象识别的科学动态管理。

2、注重宣传培训,确保试点阳光操作。

宣传发动实行“两个层面共抓制”,将宣传工作做到行政村全覆盖,相关工作人员全覆盖。

一是开展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

全省共培训各级扶贫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6303人次,基本掌握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政策和基本工作要求,掌握了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规范。

二是直接对贫困农户进行政策宣传。

各试点县扶贫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政策的基本内容。

试点县接受政策宣传的农民达51944人次,政策宣传覆盖了全省5042个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关注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各级扶贫部门及时将工作情况编辑成简报,不定期发布。

截至11月30日,全省各县编印试点专项工作简报63期。

识别步骤严格按照“五步法”(一报二评三查四审五公示)的程序,识别方式采取“排除法”和“比较法”。

在申请对象比较多的村,评议小组提出“九不评”,将在城镇有商品房、家庭有贵重家用电器及农业机械、有好逸恶劳、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违反计划生育等九种情况的农户排除在外;对收入和家庭状况相近的农户,采取“五比五看”的办法,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环境;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将瞒报或少报收入的农户排查出来。

(三)落实经费,创造条件

去年4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时,省办集中采购了27台(套)试点工作专用电脑、打印机和移动硬盘,统一配置给21个重点县及6个设区市扶贫部门,专门用于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信息录入和数据传送。

统一印制了全套试点工作表册、资料,下发各试点县。

6月,联合省财政下拨试点工作专项经费215万元。

8月,继续下拨试点工作专项经费105万元。

省级投入试点工作经费累计达380万元。

同时,各试点县也对试点工作给予了较大的财政支持,全省各级财政累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超过500万元,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抓好环节,强化监督

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即:

以广泛宣传发动为工作前提,以合理确定扶贫对象规模为工作基础,以规范扶贫对象识别程序为工作关键,以帮扶措施落实到户为工作根本,以严格检查考核为工作保证。

我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扶移字[2010]28号),建立联络员制、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开展试点工作交流制、推行督导检查制。

二、主要成效

(一)对已识别确认的贫困对象完成建档立卡

我省本次试点全面覆盖了21个重点县420个乡镇的4559个行政村。

截至2010年11月30日,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的国家扶贫标准,共识别确认农村低收入户256683户830596人,占21个县总人口8681403人的9.57%,其中:

扶贫户164807户581493人,占70%;低保户42049户108135人,占13.02%;扶贫低保户44059户133959人,占16.13%;五保户5768户7010人,占0.85%。

实际确认的贫困人数比省按国家统计部门核定分配到县764413人多出66183人,超出分配指标数8.66%。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中“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的要求,21个试点县对以上识别确认的四类农村贫困对象全部完成了建档立卡工作,并将省办统一印制的贫困户卡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各试点县统计数据已经通过全国贫困户信息系统上传到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服务器。

(二)建立了完整的贫困户信息数据库,实现对贫困户全面动态管理

对贫困户的全面调查登记,内容包括贫困户基本情况、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情况、文化教育及就业情况、扶贫需求情况等,实现了贫困户基本情况全面覆盖。

各试点县已将审核后的贫困户数据及时与民政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实现了工作衔接、信息对接、成果共享。

(三)充分利用信息成果,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措施

1、帮扶措施明细,直接落实到户。

省办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对试点县制定帮扶计划进行指导。

各地深入分析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信息,及时制定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帮扶措施,内容具体明细,可操作性强。

2、结合地方产业,带动脱贫增收。

 各地充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要求,制定了可行的扶持措施,为实现“因户施策与项目带动并举”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3、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一是增加资金总量,做大扶贫资金“蛋糕”。

修水县整合资金860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903万元,集中用于六大扶持措施的落实,对识别出来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交纳部分(30元/年*人),全部由财政资金支付。

通过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1300万元,缓解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

二是扩大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规模,让扶贫资金细水长流。

试点单位增加了互助资金试点村,鼓励动员扶贫对象参加互助社,免交入社基准金,由到村财政扶贫资金中缴纳,并适当提高借款金额。

三是加大贷款贴息政策执行力度,落实扶贫项目贷款贴息政策。

寻乌县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提高比重为80%。

4、组织社会力量,结对帮扶办实事。

在制定扶持措施过程中,扶贫部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和部门、全体党员和干部、各级组织和个人等社会资源,形成了一股巨大的社会帮扶力量。

三、有关建议

一是实事求是核定贫困人口规模。

各地根据国家扶贫标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经过严格识别程序,反复公示审核确认的贫困人口即使突破国家确认的贫困人口规模,也应该实事求地予以确认,给予扶持。

同时,对因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返贫人口应该纳入识别范围,不受原定的贫困人口规模限制,同步进行识别确认。

二是尽快制定扶持到户相关政策。

目前,低收入对象识别确认工作已全部完成,各试点县也探索制定了扶持到户的措施,即将进入到实施阶段。

建议国家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有充分资金保障的意见和措施。

例如,在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和使用范围,专项用于扶贫到户项目。

三是建立科学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

通过与民政部门联系沟通,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实现两项制度衔接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人口的科学管理,进退同步。

科学运筹稳妥推进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是一个地处中原的农业大省,是全国农业人口第一大省,也是一个贫困人口较多、扶贫工作任务较重的省份。

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中,我省将贫困程度较严重的黄河滩区、沿淮低洼易涝区、革命老区、财政困难且农民收入低下的粮食生产区作为重点区域。

两年多来,在国务院扶贫办的直接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河南省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科学运筹,稳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探索了一些成功的做法。

一、主要成效

一是建立了贫困人口“实名制”管理体系。

通过两项制度衔接,全省已经登记贫困人口538万多人。

去年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的32个试点县已经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的贫困人口235.48万人,其中,扶贫对象174.98万人,五保户1.93万人,低保户23.03万人,扶贫和低保交叉户35.54万人。

过去,我们使用的贫困人口数是统计部门的监测推算数据,不能落实到具体的人,每年脱贫人口也是统计监测推算数据,更不能找到对应扶贫对象,社会上评价说我们是一本糊涂账。

现在这本帐清楚了,我们每年扶持多少人、脱贫多少人、返贫多少人,都能够具体到每个人,做到科学化管理。

二是瞄准了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群体。

通过两项制度衔接,全省筛选出贫困发生率较高、经济发展较为困难的行政村,将作为下一个十年扶贫开发的重点村。

同时,贫困人口及重点村的分布数据,也为下一步扶贫开发重点县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以后,贫困人口档案建立起来了,贫困村和扶贫重点区域也明确了,收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

三是建立了一支稳固的信息统计队伍。

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平台,我省建立了160多人组成的扶贫信息统计监测队伍,去年省里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业务培训;为18个市142个县(区)扶贫办统一配备了专用微机,建立了网络联系;市里有专门机构、县里有专人负责统计监测工作;全省还建立起了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的固定信息指标统计体系,对信息统计和动态管理进行了规划和部署。

四是探索了扶贫到户的工作新机制。

经过实践探索,全省各地总结出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连片开发带动、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到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科技扶贫项目、“雨露计划”项目、互助资金项目、党员干部帮扶等8种扶贫到户的模式,实现了项目规划到户、扶贫资金到户、帮扶力量到户、增收效果到户等“四到户”的效果,达到了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的目的。

五是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工作的新氛围。

通过层层宣传发动,积极向领导汇报,为扶贫开发造声势,扩大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提高了扶贫工作部门的地位,为争取扶贫资金投入、整合各类资源奠定了良好基础。

商丘市、安阳市、三门峡市在机构改革中设立了正局级的扶贫机构,加强了领导配备。

平舆、光山县分别为扶贫办增加了7个和5个人员编制。

滑县在县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5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200多万元,社会各界捐款100多万元,用于对扶贫对象进行扶持。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到贫困地区调研时指出,要认真谋划、扎实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我省成立了以副省长刘满仓为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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