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科技研发中心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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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哈尔滨呼兰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黑龙江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1714号

2013年1月哈尔滨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1.1建设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内,深圳大街西侧,珠海路南侧,沈阳大街东侧,广州路北侧。

图1-1-1项目地理位置

1.1.2建设背景

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科技研发中心是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解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培养专业人才、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构建投融资平台等医药园区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通过本项目的建立,将以构建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为目标、推动中国药物研发与产业化为宗旨,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药物技术创新领域加强分工与合作,促进沟通与交流,提高我国医药的创新能力,加速我国药物研发技术的应用,推进药物产业的发展与成果转化,打造国内首家集动物繁育、创新药物研究、临床前药物安全评价、科技成果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生物医药科技研发平台。

1.2工程概况

1.2.1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5座主体建筑物,包括生命医药创业大厦﹑院士工作站﹑药物研发中试基地﹑实验动物研究中心﹑GLP实验室。

具体工程组成见表1-2-1。

表1-2-1建设项目基本构成表

工程类别

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生命医药创业大厦

用于帮助企业和留学人员进行新药注册,建立一条药品临床报批以及项目申报专业化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全方位服务。

院士工作站

用于药效评价及药物代谢评价;主要设备有全波长酶标仪、流式细胞仪等。

药物研发中试基地

包括生物医药车间、中药车间、化学药物车间,用于药品中试研究;主要设备有药品稳定性试验箱、不溶性微粒检测仪等。

实验动物研究中心

用于清洁级和SPF级实验用动物的养殖与繁育;主要设备有不锈钢冲洗式实验兔笼、不锈钢小鼠笼架等。

GLP实验室

用于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反复给药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等。

主要设备UPLC-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病理分析系统等。

辅助

工程

公寓宿舍

专家级研究生公寓设置在生命医药创业大厦内,四层、五层、六层。

食堂

研发中心食堂位于生命医药创业大厦一层。

净水站

使用过滤器、反渗透等设备,水处理能力10m3/h

停车场

生命医药创业大厦负一层,50个停车泊位

运输

厂外运输委托铁路或社会车辆,车间内用电瓶叉车进行物料的短途搬运

公用

工程

给水

研发中心由利民经济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供水。

排水

本项目污水经研发中心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消防

室内放置泡沫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室外设置消防栓。

道路

研发中心道路27000m2

供电

研发中心由利民开发区变电所供电。

采暖

研发中心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集中供热。

环保工程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能力20m3/h,使用的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水解酸化-气浮法工艺,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污水事故暂存池

储池防渗处理,容量500m3,可容纳研发中心3天排水量

危险废物暂存间

实验动物研究中心一层设立独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100m2

绿化

场区绿化率达到30%,绿地面积达到21000m2

1.2.2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中试车间药剂生产工艺,分为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固体制剂生产、生物药原液制取、大输液生产。

1.2.2.1中药材前处理

提取车间药材前处理包括药材净制及粉碎。

来自药材库的原生药材,经人工挑选清除杂质及分离去除非药用部位后,送洗药池进行洗涤,去切药机切割,切割后的净药材经干燥后备用。

需要粉碎的药材则装盘送入热风循环烘箱进行干燥,干燥后送中转室备用。

粉碎的原料粗粉经称量去双锥真空干燥机进一步干燥,经质检合格后送固体制剂车间备用。

1.2.2.2中药材前处理

前处理合格的净药材经提升机送至提取罐投料区,在全封闭负压条件下完成提取、浓缩、收膏、溶剂回收等工序,按工艺要求注入所需用水(饮用水)注水量用标尺(或打好印迹)测量达标后,关闭投料口。

打开蒸发阀门加温,仪表显示时,调整蒸汽阀门进行温浸,时间1h,并记录。

达到温浸时间后,再次打开蒸汽阀门进行升温,直至药液沸腾,开始热回流提取。

提取完成后,关闭蒸汽阀门,待药液不沸腾后,从罐底打出液阀门经过滤网放入储液罐内,直至无药液流出,关闭阀门,进行下次提取。

剩余药渣从罐底出渣口排入醇沉罐中,醇沉后杂质沉淀于锥底,清液通过管道吸出。

罐底安装球阀(浆状或悬浮状沉淀物排渣)或气动出渣口(渣状沉淀物排渣)。

醇液减压回收乙醇,浓缩料液混合。

然后,料液用泵输送至沉降罐进行分离,取上清液去真空浓缩,一部分可直接制得稠浸膏,装桶备用,另一部分浓缩液去干燥制成粉末备用。

1.2.2.3固体制剂生产

按照批生产指令的要求,检验合格的原辅料送至固体制剂车间备料工序。

生产流程包括:

粉碎、过筛、备料、称量、混合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包衣、包装。

1.2.2.4生物药原液制取

从细胞库中取出细胞种子,经过复苏后无菌接种至细胞瓶中,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无菌培养,增殖至一定数量后继续无菌传代扩增,经过方瓶扩增、摇瓶扩增后,将细胞在无菌条件下接种到已装有无菌培养液的反应器中,进行无血清培养。

罐内细胞经过生长期后进入生产期,此时开始连续收获细胞外分泌物,直至生产期结束。

收获液经过离心、澄清过滤、超滤浓缩、ProteinA亲和层析、病毒灭活、阳离子离子交换层析、疏水层析、超滤浓缩等纯化工序得到精制液,再经除菌过滤后,经检验合格后冷藏,作为生物工程原液备用。

1.2.2.5大输液生产

纯化水经过多效蒸馏以及过滤等工序被制作成注射用水。

生产流程包括:

输液瓶清洗、胶塞清、浓配、稀配、灌装、压塞、轧盖、灭菌、灯检、贴签、装箱。

1.2.3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年培育实验动物(以啮齿类计)40万只;年产输液800万袋/瓶(乳酸左氧氟沙星葡萄糖输液400万袋/瓶、葡萄糖输液400万袋/瓶);年产口服类固体制剂5000万片/粒(大明胶囊1000万粒、降脂宁颗粒1000万粒、决明降脂片1500万片、感冒通片1500万片);各类委托试验2000项/年(其中中试车间药物中试实验13项/年,分别为中药中试实验6项/年,生物药中试实验3项/年,化学药中试实验4项/年)。

1.2.4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3496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6.5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0.50%。

1.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内,深圳大街西侧,珠海路南侧,沈阳大街东侧,广州路北侧。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0000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此处交通便利,公用设施齐全,距离最近的集中居民住宅区0.6km。

根据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相关内容,对本项目选址合理性进行分析,本项目符合园区的入区条件,选址所在功能区域与本项目职能相符,因此在规划符合性方面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循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对应当地环境现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在环境合理性方面选址合理;结合公众参与分析结果,拟选厂址周围居民及受影响群众未提出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综上所述,从各方面结论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

2.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大气污染物以总悬浮颗粒物(TSP)为主,其次为二氧化氮、二氧化硫。

评价区污染物TSP、NO2和SO2的最大日均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说明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水平。

常规大气污染物NO2、SO2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

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呼兰河绥望大桥以下断面规划的水体类别为Ⅳ类,现状水质高锰酸盐、COD、氨氮超标,未能达到规划的Ⅳ类水体功能要求。

2.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评价结果,除氨氮、总大肠菌群、铁、锰、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2.1.4声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研发中心边界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无超标现象。

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2.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2.2.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定为以研发中心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范围内。

2.2.2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呼兰河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5km流域范围内。

2.2.3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以研发中心为中心,周围1km范围内。

2.2.4噪声环境评价范围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拟建项目厂界外1m处。

2.2.5风险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以中试车间乙醇储罐为中心,周围3km的范围。

3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污染物类型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类型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

3.1.1.1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污染源主要有中试车间制药粉尘、污水处理站恶臭、中药提取异味、动物养殖区恶臭等。

3.1.1.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点生活污水。

(2)运营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主要水污染源为净水站反渗透排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地面清洗水、实验室器具清洗及其他用水、实验用动物养殖区地面清洗及动物笼清洗水,办公区场地清洁水,中试车间生产废水及其场地清洗水。

3.1.1.3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噪声污染排放情况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

土石方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为移动式声源,无明显指向性;打桩阶段噪声主要有各种打桩机、移动式空压机和风钻等,属固定声源,具有明显指向性;结构阶段使用设备较多,是噪声重点控制阶段,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运输设备、振捣机、吊车等,多属于撞击噪声,无明显指向性。

(2)运营期噪声排放情况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械噪声,主要为空压机以及各种泵类,其声压级在70~90dB(A)。

3.1.1.4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情况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有建设施工中开挖出的土方,产生的碎砖、水泥、木料等。

施工期间大量施工人员工作生活,必定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各类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包括实验室废液及废试剂、动物尸体、实验动物养殖区产生的废垫料、中药材净选杂物、中药提取药渣、输液生产产生的滤渣、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净水站用更换物、污水处理站干污泥、餐饮垃圾、废油脂。

3.1.2污染物排放方式、途径及达标情况

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及排放途径汇总情况见表3-1-1。

表3-1-1污染物排放方式及途径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去向

达标情况

净水站

反渗透排水

经研发中心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呼兰河

达标排放

各类实验室

实验用废水及实验器具清洗废水

实验动物养殖区

养殖区地面及动物笼清洗废水

中试车间

地面清洗水

生产综合废水

生命医药创业大厦

地面清洁用废水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中试车间

粉尘

布袋除尘器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异味

中药提取车间设置负压排风,异味气体经15m排气筒排放

实验动物养殖区

恶臭气体

设置负压排风,通过16m排气筒排放

地下停车场

机动车尾气

加大绿化及加强通风,地上排气筒设立在无人处,高2.5m

食堂

餐饮油烟

效率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的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

恶臭

全封闭式污水处理站上方设置活性炭吸附吸附装置,去除恶臭效率达80%以上,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各种泵类

机械噪声

消声、减振、隔声

空压机

粉碎机、压粒机、筛选机等

各类实验室

实验废液及废试剂

交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理

达标排放

动物尸体

实验动物养殖区

废垫料

食堂

废油脂

由有废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餐饮垃圾

由有餐饮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净水站

废活性炭、反渗透膜等

厂家回收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市政部门定期清运

污水处理站

污泥

中试车间

杂物

药渣

滤渣

不合格产品

交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理

3.2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为厂址周边的集中居民区。

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图3-2-1~图3-2-3。

表3-2-1拟建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

要素

敏感目标

名称

方位

距离(km)

环境敏感区域及

受影响人数

保护级别

地表水

呼兰河

东北

7

——

(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

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

以厂址为中心周围1km范围内地下水环境

(GB/T14848-93)

Ⅲ类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小宛家

东南

0.9

101

(GB3095-1996)二级

土山屯

东南

1

154

孙花屯

东南

1.5

233

顺迈小学

东南

1.5

901

小皮家店

东北

1.7

444

吴镰刀

西南

0.9

311

新生村

西北

0.6

134

吴地方

西北

1.3

128

新风村

西北

2

480

乐业村

北侧

2.5

248

声环境

厂界外1m

(GB3096-2008)3类区

图3-2-1研发中心周围敏感点

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地表植被,使砂土裸露,因风力作用,易产生地表扬尘,将造成局部环境污染。

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且难量化的问题。

由于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仅会对近距离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加上建设项目施工机械数量有限,且施工均为间歇式作业,作业点也比较分散,因此排放的尾气对厂址以外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3.1.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及少量的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因此施工期产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3.1.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计算结果,结构阶段噪声影响较大,如不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将超标4dB(A),因此,施工期必须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使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随着施工完成,噪声的环境影响逐渐减小。

3.3.1.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

对于建筑垃圾应有专门的处置或处理方式:

开挖出的土方应根据建筑需要及时进行回填或铺垫场地,对于填方后的余土及建筑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禁随意抛撒。

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运往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3.3.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2.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三级评价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对污染物排放的最大地面落地浓度进行估算。

表3-3-1主要大气污染物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kg/h)

Cmax(mg/m3)

Pmax(%)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中试车间排气筒

粉尘

0.00095

0.31563

300

动物养殖区排气筒

H2S

0.000008

0.080

400

NH3

0.00008

0.0401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

H2S

0.00005

0.4780

279

NH3

0.00002

0.0095

本项目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为0.00005mg/m3,最大占标率为0.478%,出现在距源中心下风向279m处,因此本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以被环境所接受。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不可避免的有恶臭气体通过建筑物缝隙等无组织逸散。

本次评价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逸散防护距离通过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及NH3确定。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要求的计算模式确定。

经计算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无组织面源污染物排放无超标点,本项目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3.3.2.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在营运期将产生一定量的净水站反渗透排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地面清洗水、实验室器具清洗及其他用水、实验用动物养殖区地面清洗及动物笼清洗水,办公区场地清洁水,中试车间生产废水及其场地清洗水等,其主要排水污染物指标为COD、BOD5、氨氮和SS。

研发中心自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其工艺为活性污泥法。

该设备的为水处理能力为170m3/d,COD去除率约为80%,预测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可排入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污水由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呼兰河,对呼兰河水质影响较小。

3.3.2.3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研发中心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污水能够满足所在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经利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呼兰河,最终排入松花江。

本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对直接纳污水体呼兰河水质影响较小,本项目各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集中箱放置场地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从水环境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3.2.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机械噪声、给排水环节水泵噪声、空压间空压机噪声。

针对不同的噪声源分别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在设备选购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厂房隔声、绿化带隔声、厂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内,四周均为工业企业,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北侧0.6km的新生村,经过距离衰减,运营期噪声对敏感点几乎无影响。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噪声可被环境接受。

3.3.2.5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进行处置,及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转运。

一般固废中净水站更换物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均被分别集中收集,由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餐饮垃圾及废油脂按照《哈尔滨市餐饮和食品加工业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及《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进行处置。

本项目全部固体废物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处置率100%。

3.4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3.4.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中试车间粉尘

项目中试车间内固体制剂生产车间在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

车间内粉碎机、过筛机等设备配有布袋除尘器,其除尘效率大于99%。

生产车间内设有负压排风,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空气通过车间上方的排气筒排出室外,排气筒的有效高度约为15m。

粉尘污染物排放浓度与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

(2)动物养殖区恶臭

项目动物饲养区恶臭来源于动物呼吸、动物皮肤、动物粪尿,其中动物粪尿是动物饲养区恶臭的主要来源。

恶臭成分复杂,但主要为氨气、硫化氢2种无机物。

项目动物区小鼠、豚鼠养殖采取具有独立送排风系统的鼠盒的饲养方式,鼠盒之间气体不交叉,气体经过滤消毒后进入鼠盒,然后排出。

排风系统设置为负压排风,废气由建筑物顶端排气筒排出,排气筒有效高度约为16m。

经过计算,动物养殖区主要恶臭气体H2S、NH3的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对次部分废气做附加处理。

(3)中药提取异味

项目中试车间内中药类药品生产及中试实验中中药提取工序会产生一定异味。

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异味对环境的影响:

①企业选用的中药提取设备均为封闭设计;

②车间内设置负压排风,加大室内通风,排气筒有效高度约为15m;

③在可能产生较大异味的排渣工序,提取完成后药渣应放置一夜,提高回收提取液量,通过冷排渣,减少异味外排;

④药渣排入容器内,中药中试车间设置专门封闭暂存间,用于存放药渣,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按照上述措施处理后,中试车间中药提取工序异味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标准要求。

(4)机动车尾气

本项目研发中心内来往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CO、HC、NO2等大气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形式属于无组织排放。

由于排放源间断出现,因此无法计算研发中心边界浓度。

项目建设单位可合理设计研发中心内道路交通,保障其交通的畅通,减少汽车在中心内慢速行驶的时间,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对研发中心内进行绿化最大化,在地下停车场四周进行立体绿化种植,提高环境对空气的自净能力,加强地下停车场的通风,设置抽排风机和适当足够的排风口,排风口设置在无人处,排气筒高度2.5m。

最终可保证机动车尾气中大气污染物的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的标准要求。

(5)食堂油烟治理措施

职工食堂灶房要安装排烟罩,并安装效率85%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排烟罩并净化后高空排放,烟气由烟道引至生命创业大厦楼顶处排气筒,出口段(楼顶段)长度大于其4.5倍直径,净化后的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2001)规定的中型餐饮单位≤2mg/m3排放标准。

(6)污水处理站恶臭治理措施

本项目研发中心内污水处理站在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恶臭污染物H2S及NH3,产生量约为H2S0.005kg/h,NH30.002kg/h。

污水处理站的设计为密闭设计,顶部装有离心通风机,各通风支管将恶臭气体汇聚至通风主管,主管末端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率为80%,吸附后的废气由通风机输送至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要求。

3.4.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全部污水水质及排放量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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