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工比赛规程.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2530536 上传时间:2023-06-0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1.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车工比赛规程.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车工比赛规程.docx

《车工比赛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工比赛规程.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车工比赛规程.docx

车工比赛规程

“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德州赛区

车工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车加工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并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参赛选手的车削加工技术技能水平及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职业素养,引领中等职业学校适应行业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推进车加工及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搭建校企合作育人平台,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选手独立完成比赛试件。

参赛选手须为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在籍学生(组委会组织统一审查)。

每校限报2名选手参赛,每名选手最多限报1名指导教师,两名选手均为同一所学校的仅限1名指导教师。

(二)竞赛内容

车削加工技术,完成较复杂配合件的加工,时间为330分钟。

四、竞赛规则

(一)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比赛期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允许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包括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随从人员和非允许工作人员等)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4.参赛人员须服从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指挥。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5.各参赛选手对赛场设备、设施及物品应爱护、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损坏的物品必须保留,丢失参赛物品要照价赔偿。

自带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

(二)抽签

1.由领队负责抽签确定比赛场次。

2.选手在赛前抽签确定比赛工位,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三)比赛规则

1.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

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比赛正式开始前,现场工作人员按工位编号顺序逐步发放试件。

(4)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身份等进行检查确认,并进行比赛相关事项教育。

2.比赛阶段

(1)参赛选手按比赛通知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

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不得中途退场。

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工位前,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4)按照比赛规定的时间,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各参赛选手对发放的试件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品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试件。

(6)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工艺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行为要进行记录。

参赛选手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7)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8)比赛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耽搁的时间,裁判请示裁判长裁定后,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若因选手野蛮操作或工艺制定不当,造成设备、设施等损坏者,经裁判员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裁定终止比赛的,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

(9)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

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

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可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

(10)在比赛时间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

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3.结束阶段

(1)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提交试件及相关材料,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裁判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由裁判员转交指定工作人员,统一密封和存放,以便检验和评分。

(2)考件后,参赛选手应对参赛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设备及设施进行复位。

(3)比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设备、工具、量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

(4)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将自带防护用品、量具、工具等物品离开赛场时带走。

(5)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五、评分方式与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式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赛项执委会和总裁判长负责。

2.比赛成绩由《选手现场记录表》和《试件检测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

成绩的评判采取评分标准用量化的方法给定。

3.试件检测

(1)试件检测在总裁判长领导下,由检测组负责。

(2)试件检测依据图纸和评分表上的要求进行。

(3)本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在赛项执委会。

4.保密守则

(1)试件封箱、重新编号由裁判组指定专人负责。

(2)操作技能评分表在评分负责人的主持下当场启封。

(3)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赛项执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二)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个人成绩相同者,按交件时间早的为优先。

六、纪律处罚规定

为严肃技能大赛比赛纪律,保证技能比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技能比赛纪律的处罚做如下规定:

(一)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或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经大赛组委会核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二)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计零分。

1.不按规定填写姓名、编号或在试件上作各种标记。

2.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后,仍强行操作。

3.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比赛秩序,影响比赛过程,情节恶劣。

4.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

(三)参赛选手如造成比赛用设备损坏,视情节由当事人及选送赛区承担赔偿责任,参赛选手若人为蓄意破坏仪器设备,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选手未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由在场裁判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扣除比赛成绩。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

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六)非大赛工作人员、非参赛选手可按照大赛统一安排的时间,在赛项专设的观摩区进行观摩、交流,观摩交流期间,需遵守观摩交流管理规定,不得干扰和影响比赛,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七)对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守则,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对违反比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比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仲裁委员会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

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其他

(一)比赛地点、报到时间安排,按市组委会规定执行。

(二)本赛项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2013年德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车加工技术赛项技术规范

一、竞赛环境

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设备、加工用毛坯、附料和耗材。

通用量具和刀具等选手自带。

二、竞赛技术平台

(一)比赛用设备:

车床为德州CDZ6140通用车床20台,备用设备大连CD6140、沈阳CA6140。

(二)赛场准备工具:

刀架扳手、卡盘扳手、套筒、钩子、等。

(三)毛坯及辅料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2013年德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车加工技术赛项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各参赛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领队会现场。

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4.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抽签办法见赛项规程。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选手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领队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参赛人员务必于赛前30分钟到赛场等候,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

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3.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按要求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和允许自带的刀具和量具等。

5.参赛选手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和毛坯等不符合比赛规定;或对裁判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必须在2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委员会。

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8.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9.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为了保证2013年德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车加工技术赛项顺利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经执委会研究,制定本《选手须知》。

要求全体选手严格执行、认真参赛。

必须做到:

(1)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2)严格遵守执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3)坚决服从执委会的领导和裁判的管理,并按有关工作流程执行。

(4)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

(5)认真、细致、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6)要求在比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带参赛证件、着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4)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5)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6)比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8)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2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

3.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

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参赛人员须服从比赛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4)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4.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

按比赛通知规定。

(2)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工艺守则》、《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比赛,比赛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3)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4)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5)现场工作人员按工位编号顺序逐步发放试件毛坯和工具,各参赛选手对上述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品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6)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

损坏的物品必须保留,丢失参赛物品要照价赔偿。

(7)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备操作。

(8)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试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9)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

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10)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试件,自带刀具、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

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1)当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2)在比赛时间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

比赛时间到后,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

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5.结束阶段

(1)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交试件及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由裁判员转交指定工作人员,统一装箱和密封。

(2)比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自带刀具、量具、工具离开赛场时带走。

(3)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对参赛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设备及附件进行复位。

(4)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5)比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6)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7)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8)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9)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6.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抽签指定的工位号参加比赛。

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可携带比赛必备的用具(如笔、计算器等),不得带入技术资料和工具书。

各种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7、工作人员须知

(1)在执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2013年德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车加工技术赛项工艺守则与操作规程

1.选手应遵守普通机床的工艺守则。

2.选手必须全面掌握本机床操作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3.选手必须熟悉本机床的性能、规格及机床精度。

必须熟练掌握机床各按钮、手柄、开关的作用及使用方法。

4.检查机床各手柄、开关、按钮的灵敏性。

5.赛前必须检查机床各手柄、开关、按钮是否在正确位置,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机床上任何手柄、开关、按钮。

6.赛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机床是否有异常现象。

7、必须熟悉了解机床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试件装夹必须合理、可靠。

9.选手不许在加工中离开机床,注意观察下列现象:

(1)刀具使用是否合理。

(2)机床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

(3)切削用量是否合适。

(4)冷却和润滑液使用是否合理。

(5)试件在加工过程中是否有松动现象。

(6)机床是否有异常现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