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车工省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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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车工省赛规程
2015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车加工技术”赛项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车加工技术(中职组)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学生的车工技能,检阅选手制作产品过程中的识图、绘图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工艺文件的综合能力。
考察选手的质量、效率、成本、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学生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提升中职学校车加工技术专业教师的指导水平,促进车加工技术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车加工技术技能竞赛分2个阶段,共计6个小时内完成3个竞赛任务。
具体内容如下:
1.识图、绘图并制订加工工艺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手找出零件图纸(纸质)上的错误,用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重画图纸,并将错误部分改正,绘制出符合机械制图标准的DWG图纸存盘,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修改完成的图纸进行工艺分析,通过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选择合理的工艺卡片模板,并在选择的工艺卡片模板中(DWG、CXP格式)填写相应的工艺内容,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2.产品加工
根据任务书要求,按照一套纸质零件图纸(赛题)、使用赛场提供的毛坯材料及赛场配置的竞赛用车床,进行零件的制造加工。
职业素养是在产品生产加工任务过程中评定,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合理使用工、量具。
(2)竞赛安全、文明生产。
(二)竞赛时间
1.竞赛时间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总时间:
6小时(360分钟),其中,识图、绘图并制订加工工艺阶段为1.5小时,产品加工阶段为4.5小时。
2.比赛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统一规定,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见表1。
表1竞赛日程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第一天
全天
报到
第二天
10:
00-12:
00
熟悉竞赛场地
赛场
11:
00-12:
00
领队会议、场次抽签
多功能厅
14:
00-15:
30
裁判会议
16:
00—16:
30
所有选手检录
16:
30-18:
00
识图、绘图、加工工艺比赛
微机室
第三天
7:
00—7:
30
第一场选手检录
车间
7:
30—12:
00
第一场产品加工比赛
12:
00—12:
30
第二场选手检录
12:
30—17:
00
第二场产品加工比赛
第四天
8:
00—9:
30
闭幕式
报告厅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
(二)竞赛队伍组成:
每市限报1队,每队限报2名选手参赛,每名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所学校限报一名指导教师。
(三)组织机构:
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赛项(点)执委会,下设赛项专家组、裁判组、监督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四)竞赛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同一地市的两名选手同场次参加比赛,东道主所在代表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五、竞赛命题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紧密联系企业生产实际,参照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中关于中级工、高级工的要求,适当体现当今现代制造新技术和新知识,按照《2015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赛题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命题。
本赛项采取公开竞赛样题方式,赛前一个周竞赛样题在网上公布。
六、竞赛规则
(一)选手资格及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
选手必须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二、三年级(初中起点)在校学生,年龄限制在20周岁(当年)以下。
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教育,若无独立建制不得参加中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二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中职组比赛。
2.凡在往届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同一专业大类的比赛。
3.人员变更: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竞赛开始后,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资格审查:
各市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熟悉场地
1.报到当日,执委会安排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场地,熟悉场地时限定在观摩区活动,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定竞赛规则
1.识图、绘图并制订加工工艺比赛阶段为所有选手同时竞赛,竞赛赛场提供“中望机械设计软件V2014”和“CAXA工艺图表软件V2015”软件,并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计算机。
所有计算机的USB接口、光驱等设备均已贴封条,参赛选手不得撕毁封条,如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进行抽取比赛机位号,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15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竞赛设备进行确认。
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3.参赛选手不得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否则按违规处理。
竞赛结束前将DWG、EXB格式图纸,DWG、CXP格式工艺图表通过虚拟打印输出PDF图纸,并存档。
5.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机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
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6.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
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与补时。
7.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任务书、试卷不得带出赛场。
8.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
9.比赛结束后,当值裁判和工作人员检查选手使用的计算机,如有异常,向裁判组报告,裁判组裁定参赛选手成绩是否有效。
10.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并及时公布竞赛成绩。
(四)产品加工阶段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学生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进行抽取比赛机位号,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15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竞赛设备进行确认。
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参赛选手不得带任何技术资料、多余工量具、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否则按违规处理。
4.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
有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5.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
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与补时。
6.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试卷不得带出赛场。
7.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
8.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并及时公布竞赛成绩。
9.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赛项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10.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1.参赛选手、领队和指导教师违反竞赛规则,取消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12.其它未涉事项或突发事件,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或决定。
(五)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
具体要求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以及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2)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3)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评定
(1)现场评分
现场裁判依据现场打分表,对参赛队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评分。
评分结果由参赛选手、裁判员、裁判长签字确认。
(2)结果评分
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
(3)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
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3.成绩公布
闭幕式前,比赛成绩经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排序后交由执委会、裁判组共同检查,确认裁判工作无误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集体解密,裁判组、监督组集体签字生效。
解密后立即移交到赛项执委会并在闭幕式上公布。
七、竞赛环境
(一)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定
竞赛在相对独立的计算机机房内进行。
选手之间互不干扰,不能相互直视彼此的屏幕。
(二)竞赛场地
竞赛场地设在举办地的实训中心举行,设备整齐、布局合理。
采光、照明、通风良好。
(三)竞赛设备
CDE6140A大连普通车床。
八、技术规范
(一)职业素养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刻苦钻研。
2.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4.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二)职业标准
按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标准实施。
九、技术平台
(一)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定
1.绘图软件:
中望机械设计软件V2014、CAXA工艺图表软件V2015。
2.其他软件:
PDF阅读器、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
(二)产品(组合件)加工
1.大连普通车床:
CDE6140A车床。
2.工具台:
每台机床1个。
3.砂轮机:
3台。
4.刀具:
选手按照准备单自备。
5.量具:
选手按照准备单自备。
十、评分标准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内容分为三个任务,按百分制计分原则,分别为识图与绘图,占总比分的10%;产品加工工艺制定,占总比分的15%;产品生产加工,占总比分的75%。
具体按照赛题评分标准执行。
如有违反赛场规定扣的分值记入总成绩。
如果出现违纪行为和严重事故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评分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赛项执委会和车加工技术项目裁判长负责。
(二)赛项裁判组在“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下,按照制订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三)比赛成绩由《选手现场记录表》、《试题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成绩的评判依据评分标准给定。
(四)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加工试件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
十二、赛项安全
(一)赛场安全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赛员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加工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由参赛校进行安全教育。
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前,与参赛队领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反复明确各安全事项。
公布相关安全操作规范。
7.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8.在比赛开始前,选手要认真阅读场地内张贴的《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
9.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11.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2.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二)机床操作安全
1.操作机床时应穿好工作服,安全鞋,衣冠端正,并戴好安全帽及防护镜;严禁戴手套、戒指、挂坠等物品操作机床,不得围布于身上。
2.严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牌;
3.操作者应根据机床使用性能,熟悉本机床的一般性能和结构,禁止超性能使用;
4.机床开始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手柄位置是否正常;
5.使用的刀具应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6.夹头扳手应随手取下,不要遗忘在卡盘上;
7.加工轴类零件时,中心孔要合适;
8.检查卡盘夹紧工件的状态;
9.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严谨徒手抓取;
10.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11.加工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清扫机床;
12.车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生异常立即停车;
13.选手必须在操作步骤完全清楚时进行操作,禁止在不知道规程的情况下进行尝试性操作,操作者如机床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报告;
14.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情况,确保机床、刀具的运行及工件的质量。
防止铁屑、润滑油飞溅;
15.在加工过程中须暂停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6.工件完成后,清除铁屑,擦拭机床,使机床和环境保持清洁状态,并经现场裁判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三、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队仅限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二)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由领队30分钟内提出,2小时内提交书面申诉报告,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由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三)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四)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1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竞赛观摩
(一)允许参观的赛项,有关人员可集中存放手机、照相机等设备后,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裁判引导下,有序按设定的路线进入赛场观摩。
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拍照,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工位前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不准向场内裁判人员及工作人员提问;凡违反规定者,取消其参观资格。
(二)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裁判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三)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和随从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代表队名称。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按“第六条、竞赛规则
(一)选手资格及要求”条款执行。
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各参赛队领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领队会现场。
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4.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并对比赛注意事项作相关说明。
5.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要做好选手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选手不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要为参赛人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教育选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参赛,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和领队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认真学习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3.竞赛过程中,不允许指导教师和领队进入竞赛场地进行指导。
4.指导教师和领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禁止现场书写、传递或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进人观摩现场。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带参赛证件、着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4)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5)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6)比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8)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30分钟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2.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
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抽签指定的工位号参加比赛。
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4)参赛人员须服从比赛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5)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3.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
按比赛通知规定。
(2)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比赛,比赛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前,由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然后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填写各种卡片,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4)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5)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6)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
损坏和丢失物品由各代表队领队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7)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备操作。
(8)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试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9)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
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10)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试件,自带刀具、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
比赛提供组合夹具,并有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
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1)当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1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14)在比赛时间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
比赛时间到后,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
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15)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4.结束阶段
(1)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交试件及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由裁判员转交指定工作人员,统一装箱和密封。
(2)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损坏、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自带刀具、量具、工具离开赛场时带走。
(3)产品加工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对参赛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设备及附件进行复位。
(4)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5)比赛期间(包括两场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6)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7)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8)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9)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四)工作人员须知
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
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1.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3.竞赛期间,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竞赛工作人员与裁判等任何相关人员均不得泄露或提供竞赛选手的个人信息、登录密码和竞赛情况。
4.竞赛成绩单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实行交接责任制。
所有竞赛项目的各场次、工位以及选手竞赛成绩,由各项目裁判长汇集、计算、签字后,直接交给成绩登记统计负责人,双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或参赛选手,经裁判组裁定后取消其比赛资格: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他人比赛,裁判组应提出警告。
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竞赛过程中,出现赛项规程所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行为,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