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物业装修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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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物业装修管理程序
龙城物业装修管理程序
1.0目的
保障用户利益,确保大厦使用寿命,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大厦外观的统一美观,保持大厦良好的工作环境。
2.0范围
适用于接管物业的装修管理,大厦的配套工程及机楼内设备安装等工程可参考此程序进行操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工程拓展部、机电设备部负责装修图纸的审核,机电设备部负责施工中的水电、消防设施装修管理和依照本程序实施装修施工检查以及装修的验收工作。
3.3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大厦的装修管理工作,包括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提供装修咨询、核收装修管理费用、装修现场巡查管理、成品保护管理、问题处理与跟进和组织装修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3.4安全保卫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及消防设施装修管理。
3.5清洁绿化部负责清运装修垃圾的监督工作。
3.6机电设备部、安全保卫部和清洁绿化部应积极配合客户服务部做好装修巡查监管工作。
4.0方法与作业程序
4.1装修申请办理程序
4.1.1装修办理流程
装修申请→装修审批→签订责任书→交费→办证→施工→验收→退还押金→完成。
4.1.2用户需进行装修时,须同其委托的装修承包商向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
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承包商资料登记表》、《装修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交验《装修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修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以及装修图纸一份。
装修施工人员须提交有关身份证复印件。
特殊工种的专业施工人员还需要提交专业资格上岗证复印件。
同时,客户服务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的验证和证件制作工作。
4.1.3《装修管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由公司与用户、装修承包商三方共同签订,具体事宜由客户服务部负责。
4.1.4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由用户向客户服务部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政府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证明材料。
4.1.5装修面积超过50m2,装修设计方案需要报请消防局审批。
没有消防局的批件,装修承包商不得进场作业。
4.1.6客户服务部负责将用户和装修承包商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整理,填写《图纸审核审批会签表》并召集或预约工程拓展部和机电设备部相关专业人员于当天或次日进行集中的图纸会审。
4.1.7图纸审核时间原则上为一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相关部门将图纸审核后的意见填写在《图纸审核审批会签表》上返回客户服务部。
客户服务部将《图纸审核审批会签表》交总经理审批。
4.1.8在总经理对图纸审批后的当天,由综合办公室将图纸交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后,客户服务部通知用户和装修承包商,并复印一份《图纸审核审批会签表》给用户和装修承包商,要求其按会签表上的意见进行图纸修改并在进场装修前将修改后的图纸交枢纽客户服务中心存档,客户服务部应积极做好装修工程的巡视跟进工作。
4.1.9用户和装修承包商的装修图纸审批通过并修改完成后,可申请进场施工。
用户和装修承包商可到客户服务部领取《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临时用电申请表》和《临时用水申请表》,填写后由客户服务部客户管理员引领装修承包商到机电设备部审批,最后由客户服务部签发《装修许可证》。
4.1.10由客户管理员引领用户和装修承包商交清各类费用后,客户服务部于交费当日签发《装修许可证》并发放《装修管理手册》,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出入证》。
4.1.11原则上装修手续办理三天内完成,客户服务部在第四个工作日内通知装修单位进场。
在办理完装修进场通知后,由客户服务部知会公司各部门装修单位的入场、出场情况以便进行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2各类押金及费用
各类押金收取标准及装修费用收取标准参见《物业管理费用收取标准》。
4.3装修材料管理
4.3.1装修材料搬入及搬出:
a)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凭有效证件到客户服务部领取《放行条》,详细列明搬入或搬出物品清单;
b)装修材料搬入不限制申请人,搬出贵重物品的申请必须由用户本人或凭用户已办理的有效合法手续(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3.2物品进出限制规定
a)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出,用户搬迁应至少提前一天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以便提供泊车位和专用电梯服务。
b)超过电梯轿厢的加长物品禁止上下货梯。
c)非装修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大厦。
d)装修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按《装修管理手册》进行管理。
4.3.3造成损坏公共设备的赔偿规定
a)依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对公共设施遭受损坏的行为进行处理。
b)在搬出搬入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要求当事人在《放行条》上签署损坏公共设施负责赔偿的确认,同时通知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到现场查看。
c)根据设施被损坏的程度和情况,由机电设备部计算赔偿费用,由枢纽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员收取相关费用。
d)对被损坏设施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的,由机电设备部负责及时安排维修人员限期维修;对楼道等被刮花的情况,若在室内装修高峰期,维修工作应等到高峰期过后再进行。
e)特殊情况:
由当事人负责维修的,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派安全管理员或维修人员督促维修工作。
4.3.4装修材料的回收管理
a)装修材料回收主要是指枢纽客户服务中心对用户因装修需要而拆掉的部分室内设备设施材料(如:
消防管道、消防门等)的及时回收和保管。
b)要求用户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设施材料无偿的交回给枢纽客户服务中心,不得私自处理。
4.4装修施工管理
4.4.1有关施工人员的管理
a)安全保卫部负责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机电设备部应经常对用户或装修承包商指定的现场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协助。
b)大厦装修人员凭公司发出的《出入证》进出大厦。
c)大厦装修期间,装修人员不得在大厦留宿。
d)确保用户和装修单位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发现动火作业人员不符合有关持证上岗要求,巡视人员可责令停止装修工程。
e)严禁施工现场做饭,烧水设施应经枢纽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4.4.2有关装修时间的规定
装修每天施工时间规定为:
8:
00—12:
00,14:
00—20:
00。
装修的期限及时间在《装修许可证》中明确列出。
如需超期或超时装修需到枢纽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或延时手续。
4.4.3写字楼的噪音及异味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为16:
00—20:
00或星期六、星期日的8:
00—20:
00,施工噪声管理参见《装修管理手册》。
4.4.4消防、安全管理
a)安全保卫部负责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
b)装修现场必须按国家规范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灭火器按1个(2kg)/50m2的标准配备。
公司可提供灭火器的租借。
租借手续由客户服务部开单,用户自行到仓库办理租借和退还验收手续。
c)机电设备部负责检查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插头插座及电源线等器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d)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施工行为,公司可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以防事故的发生。
e)用户和装修单位在当天施工完毕时要将剩余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搬出大厦带走(如:
天那水、油漆等物品),以防事故的发生。
4.4.5水电管理
a)施工前,用户和装修承包商根据施工项目和用水、电量大小,向客户服务部申报用水、电量,填报《临时用电申请表》、《临时用水申请表》到机电设备部审核和存查。
b)机电设备部负责派专业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c)管理人员应对现场装修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上岗证进行检查。
d)机电设备部专业人员负责检查施工用水、电的指定接线地点、场合,以及施工水表、配电盘(箱)。
e)供电计量:
各装修承包商的计量电表均需通过供电部门的校验。
供电点由机电设备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f)用水计量驳接方法:
装修承包商按机电设备部指定的供水地点自行驳接。
g)如须机电设备部驳接的用水用电,由用户到客户服务部申请,机电设备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费用由装修承办商支付。
4.4.6装修现场成品保护的管理
a)装修单位在装修施工前,应做好装修责任区内的成品保护工作,主要指货梯厅或消防梯厅到装修现场的公共通道和装修现场需动火作业及其它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项目应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避免损坏公共设施。
b)公共通道的保护:
地面应采用木板或地毯进行隔离,墙面可采用木板进行隔离(是否需要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以确保公共通道的地面和墙面得到良好的保护。
c)动火作业的现场保护:
需在装修好的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地面必须铺垫难燃材料进行保护(如钢板或铁皮等),且动火作业现场不允许摆放易燃材料,作业现场必须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d)其它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项目(如:
烟感应用物品罩好,以防吸入灰尘等)应按公司的相关要求做好保护工作。
4.4.7垃圾管理
a)清洁绿化部指定的装修废料及垃圾堆放地点,要求装修单位每日必须清理并按清洁绿化部要求集中清运,保持通道畅通。
b)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清运,如需公司统一清运,用户须交纳垃圾清运费。
c)装修垃圾必须在指定时间内统一清运。
4.4.8装修施工现场巡查管理
枢纽客户服务中心各部门负责日常的装修巡查并统一在现场的《装修巡查记录表》上进行巡查工作的登记。
并由客户服务部客户管理员每周集中组织机电设备部、清洁绿化部、安全保卫部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巡查并形成巡查总结记录,保障巡查工作准确到位。
4.4.8.1机电设备部对装修施工现场的巡查内容如下:
a)在装修过程中有无对本体结构损害,有无对原有成品损坏及恢复;
b)是否按装修图施工,监控装修质量(主要指公共场所部分);
c)临时用电拉接线及防漏电开关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按照临时用电申请表的要求进行使用,杜绝超负载使用;
d)电、气割操作是否规范;
e)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f)是否影响楼宇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g)是否超出供电负荷量容许范围;
h)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
i)发现违章装修,机电设备部发工作联系单给客户部,由枢纽客户服务中心发出《装修违章通知书》立即制止;
j)现场配灭火器情况;
k)消防设备、弱电设备是否按图施工;
l)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规范;
m)特种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
n)设备安装工艺是否符合规范;
o)施工用电的强电井内的开关有无异常情况,同时,杜绝闲杂人员等不得入强电井内;
4.4.8.2安全保卫部对装修施工现场的巡查内容如下:
a)操作人员上岗证;
a)操作人员出入证;
b)装修施工应有装修许可证;
c)动火作业应事先办理动火申请,有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
d)动火作业时间、地点、项目、作业人员应与许可证相符;
e)动火作业区域上下及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堆积,无火灾隐患;
f)施工现场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人员紧急撤离疏散;
g)施工物品归类码放整齐;
h)施工现场按规定配有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
i)施工临时线路规范,无私拉乱接,电线无裸露破损;
j)在没有起火时,无私自打开、使用消火栓的行为;
k)非吸烟区域是否有吸烟行为,是否有乱丢烟头杂物行为;
l)施工区域没有未经批准的人员留宿,施工区域无人做饭;
m)无违反其它公司消防管理规定的事件发生。
4.4.8.3清洁绿化部对装修施工现场的巡查内容如下:
b)施工垃圾有无违规堆放现象;
c)施工过程中有无对公共部分(地面、墙面等)造成污染、损坏现象;
d)对容易造成污染、损坏的公共部分,施工单位有无采取保护措施。
4.5对装修违章行为应进行劝阻,违章行为的类别及处理可参见《装修管理手册》。
4.6装修验收
4.6.1.当所有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即可申请验收。
4.6.2装修验收内容
a)有无破坏大厦主体结构。
b)是否满足物业管理公司对相关设施的管理要求。
c)有无给相邻用户带来破坏。
d)是否按装修申请项目进行装修。
4.6.3装修验收的要求
a)由客户服务部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并与机电设备部、安全保卫部和清洁绿化部的相关人员实施验收的具体工作。
b)用户在装修时的违章装修行为,没得到整改或纠正前,不能进行验收。
4.6.4装修验收程序
a)用户和装修承包商在施工完成后需验收,用户和承包商负责人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客户服务部提出验收申请。
b)客户服务部负责在《装修验收表》上记录预约的验收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c)客户服务部负责在三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设备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安全保卫部负责人、清洁绿化部人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
d)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机电设备部负责人将其写入《装修验收表》中,并将《装修验收表》复印一份给客户服务部、用户和装修单位进行整改。
用户和装修承包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完毕。
e)对验收合格后,又有增加装修项目的,无违章装修时,仍需补办申请;有违章装修的,按《装修手册》执行,并立即停止对该户的验收。
f)验收合格后,客户服务部负责收回各类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对遗失的证件,作扣除《出入证》押金的处理,并知会安全保卫部《出入证》的收回情况。
g)验收合格后,各部门验收人员在《装修验收表》的“验收情况”栏内将验收情况写入。
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h)用户和装修承包商在正式验收合格的当日进行清场。
i)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由客户服务部知会机电设备部相关人员进行装修押金退款前的终验,终验没有出现因装修引起的结构和安全问题,装修商凭验收表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应押金的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