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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焦尾城学校

 

教学管理制度

任课教师教学规范

一、任课教师本着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学思想,保证课堂教学具有科学性,在教学方法上不断进行改革,贯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辅导的教学理念。

二、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掌握学生出席情况,要求学生注意听讲,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三、教师每上一次课都要填写《课堂教学记录表》亲自签字后送达教务科存查。

四、教师工作定额为每位教师每周课时量一般不超过12课时,多余课时按代课记量,保证教师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科研工作。

五、为给双师型教师创造良好的授课空间,部分教师能讲授二门以上课程,打破平行排课方式,实行跨年级,跨进度、跨教材、跨门类纵向排课方式。

六、课堂结构合理,层次清楚,主次分明。

教学内容讲解准确,不许出现知识性错误。

七、讲与练关系处理恰当,课堂练习要有针对性、启发性、培养性、技能性,练习的难易程度和数量要适当,保证质量,并注意因材因生施教。

八、教师要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操作规范,板书工整,咬字吐字清楚,讲标准的普通话,对学生能起示范作用。

九、严禁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无故离开课堂、私自串课、合并科目授课,私自找他人代课。

十、上课时教师的语言,行为要规范,不允许接、打手机和上课时接待客人,办私事。

以上行条例如有违反者,均按教师岗位评分细则、扣除相应的分数。

任课教师备课规范

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实生个人备课基础上集体备课制,个人要认真钻研教材,有效的发挥年级备课组作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二、备课前要认真学习教学大纲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文件,要通过读本学科教材及《教学基本标准手册》,掌握教材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及教学内容,明确基础知识、范围、基本训练的内容和能力要求,确定德育思想教育的重点。

三、开学时要制定全学期的教学计划,该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学期教学目的和要求、课时分配、德育教育重点、教学改革设想及教改实验课题等。

四、备课要做到“五备”、“五统一”。

“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备手段。

“五统一”即:

同科教材统一进度、统一重点、统一要求、统一练习、统一作业。

要正确理解和使用教学参考资料,不得全部照搬。

五、加强单元备课。

单元备课的任务是:

明确单元教学目的和要求,安排单元教学计划,列出单元教学双向细目表,落实每节课的知识点和训练点及思想品德教育结合点,落实单元验收的内容和方法。

六、提前一周写好课时教案,无课时教案上课视为失职。

对课时教案的要求是:

1、有时确的思想品德教育、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技能提高等总体教学目的。

2、有教学过程的总体的设计,教学环节、层次要清楚。

3、知识要点、训练要点和能力培养要求详写,运用的主要教学方法和手段在教案上要有体现,要有必要的板书设计。

4、教学计划中的提问、例题、习题要有答案,理科要写出解题主要步骤,实验课(包括演示实验)要写出主要操作过程,主要的图示,图表要准确、清晰,课后作业要有答案。

5、教案要统一编写序号,一课一案或连节同一内容一个教案。

6、提倡写教学回顾或课后小结。

七、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教学使用的图表、实物、实验药品、仪器、音像用品等要在备课时准备好。

八、备课期间严禁乱串备课室,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领导、任课教师听课规范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领导要坚持深入课堂,深入第一线,准确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有的放矢的去工作,科任教师之间要互相听课,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一、党支部、团委书记,每学期至少听课18节。

二、校长听课每学期至少20节。

三、主管业务校长每周至少二学时以上,教务科长每学期至少60节。

四、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

五、凡听课者,要写详细的课堂记录,并且要有评语。

六、听课后,被听课者要主动征求意见,听者积极发表看法,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互相切磋,不断提高。

任课教师考试拟题规范

一、考试形式的确定

1、根据学科特点、教学标准、测试目的和实际需要,可分别采取口试、笔试、实践考查几种形式。

理论性较强、知识密度大的科目,可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必要时也把几种形式结合起来、灵活运用,以达到全面检查教学质量的目的。

2、技能性课程如声乐、键盘、舞蹈、美术、微机操作等科目的考核,由教务科指定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在教务科监督下施考。

其它理论性和技能性的课程可采取考卷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实施。

二、试题拟题

从本学期起开始施行不完全教考分离,由任课教师拟定分数份量点90%的题目,由教务科添加分数份量比率,最终达到完全教考分离。

1、拟题份数

凡一名教师任教的学科,确定考试形式后,由该教师拟定三套试题;二名教师任教的学科,每位教师分别拟定二套,共四套;三名以上教师任教的学科,共拟定五套。

在各套试题中,要尽量避免题目的重复与雷同,然后由教务科调题或在几套试题中重组一套使用试题。

教师在拟题同时作出标准答案及确定评分标准,在上交试题的同时上交教务科。

2、试题内容

试题的内容既要反映出学生对这门学科知识的基本结构情况,又要反映出学生总的认知结构的情况;既包含掌握基本概念、原理的方面、也包含运用知识的方面;既有记忆性的题目,也有综合分析、概括性的题目,并且各个部分所占比例要适当,要以知识运用和能力的考核为主,一般基本知识占20%,知识理解运用占50%,综合能力形成占30%为宜。

试题应用多种类型,如多项选择题、

填空题、是非题等客观试题,和简答题、论述题等主观计量试题,题量应掌握在大多数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都能答完为宜。

3、试题质量、标准

试题的质量标准用以下四个指标来衡量:

信度考试结果的可靠程度,即考试分数的可靠性、真实性程度,同一试题在不同时间重复施考,学生获得分数差距的大小。

效度试题达到所要考查目标的程度,考试结果的正确性程度。

难度试题贩难易程度,回答正确的学生数占参试总数的比例。

难度应适宜,过高或过低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应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现状确定难度标准,一般以中等生能达到80分为宜。

区分度试题对学生水平差异的区分能力,即在试卷中反映出学生的好、中、差。

任课教师监考规范

为了保证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公开性、可靠性、实施过程应严格、规范。

考场的安排、桌椅的摆设,监考教师对考场的巡视,答问、收发试卷,维护考场纪律等方面,都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其事。

一、校级领导、教务科、学生科的同志要下到各考场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考场秩序。

二、每个考场内、座位间保持一定距离,桌口朝前,桌面无字迹、场内整洁。

三、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十分钟作好监考准备,一位教师负责考前组织,核对考生人数,考生资格,另一位教师负责领卷、发卷、核对试卷数及填写监考记实表。

四、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坚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允许在考场内阅读书报,批卷或闲谈等,不作影响监考的活动。

五、监考教师要及时制止违纪现象,对不听警告者,将其填入《考场记实》中,违纪严重者,清出考场,并在卷面左上角注明“违纪试卷”。

六、学校安排的每场监教师一律同时监考、不得擅自串动替代,非监考教师不能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须经教务科长批准。

七、监考教师不认真监考,被巡视领导发现有违纪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警告或取消当场监考资格,并上报学校给予处理,对造成影响者,学校按事故处理。

八、监考教师要按照指定的考试时间收卷,并送到教务科装订,不得私自将试卷交给任课教师。

以上规定请教师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学生考纪规范

一、学生在考试前,不得能任何方式向命题、制卷人员印刷人员等探听、索要试题上、考试范围、考试重点或偷窃试题,凡违反者,除按考试作弊处理外,并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场,佩带名签,按规定位置就座,接授监考老师的考前检查,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以旷考论处,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三、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需持区级医院证明,家长证明、经教务科、学生科同时批准方可不参加考试,否则一律按旷考处理。

四、学生进入考场,桌面只准有钢笔或圆珠笔及绘图所需用具,不许擅自带纸张,计算器等用品。

五、考生在考场内严禁喧哗,有问题要举手报告,考生对题意不得发问,如无理取闹、威胁监考教师,有干扰考场秩序者,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工,令其考试工,令其退场、成绩按零分记,情节严重的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六、考生答卷时只准用蓝黑墨水,黑色碳素墨水。

答题不准用红色笔或铅笔(作图除外)答卷,否则考卷作废。

七、考生不许在文具用品,衣物、身体、墙壁等处涂写字迹,进场后认真检查桌椅上有无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如发现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处理,否则开考后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论处。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1、交头结耳、左顾右盼,经提出一次警告不改者。

2、带小条、抄、传递或接受小条、互相换卷答题者。

3、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答题者。

4、交卷后,未经允许又返回考场者。

5、在考场内互相对答案者。

6、替考者。

7、在考场内、外以任何方式预谋作弊或支持他人作弊者。

8、不按规定就座,考卷姓名与名签等不符者。

九、考生交卷后要迅速离开考场,对在考场逗留,谈论或借口补写姓名而继续答卷、替他人答卷,告之他人答案者一律按违纪论处,成绩记零分。

十、考试终结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卷面翻放在桌上,立即退场,凡继续答卷拖延时间者,按违纪论处。

十一、对考试作弊违纪的学生,立即清出考场,本学科成绩记零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次补考或不予补考,并在《考场记实》单上记录作弊情节。

考试评卷规范

一、考试后任课教师到教务科领取所批试卷,批卷后方可拆封。

二、在批卷期间,教师不许接待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的考生或考生委托的他人,达到给考生提分要求。

一经发现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评卷,坚持评分公正性。

四、评分教师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卷任务,评卷情况不准外传。

五、如因批卷不严,分数管理不当造成失误,有说情分,送人情分或改分现象,经查实学校严肃处理。

六、评卷后,学校将组织教务科同志对各学科试卷进行抽样检查。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和改进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的有效手段。

学生学业成绩要充分发挥其反馈、诊断、激励功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示范专业建设提供保障。

二、考核方法:

考核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每位任课教师对所教学生进行考核,有实习实训的科目按照课堂考核成绩占40%,实习实训占10%,期末考核成绩占50%计入总评。

无实习实训的科目按照课堂考核占50%,期末占50%计入总评。

过程考核项目:

1、课堂考核:

周考核(表一):

教师需每周对学生平时上课情况进行记录,根据学生的表现及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掌握知识情况进行记载,每周统计汇总。

总考核(表二):

根据表一情况对学生考核,每学期课堂考核5次,每次考核满分10分,平时考核满分50分(有实习实训课的科目平时考核4次,实习实训考核1次),累计得分计入总评成绩。

2、出勤考核:

考勤成绩为扣分:

旷课一节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临时病假扣1分,长期病假不扣分(需提交住院手续并在教务科备案)。

3、竞赛成绩:

竞赛成绩为加分,省级获奖加15分,市级加10分;校级加5分(按单项成绩计算)。

4、期末考核:

由学校根据本学期教学大纲和教学基准的要求形成一张试卷,按照卷面100分的50%计入总评成绩。

5、课堂考核、课堂考勤、竞赛成绩累加超过60分的同学,期末考试可申请免试(统考科目除外)。

课堂考核、考勤扣分超过本学期平时成绩的1/3,即:

扣分达到15分则本学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本学科需在下一年级重修。

6、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或总评成绩不及格由教务科组织进行补课,并在下一学期补考。

补考不及格者可以第二次补考,仍不及格将计入总成绩。

三科不及格将不发专业合格证和毕业证书。

7、由市级统考的科目经过考试不及格者,不发给专业合格证。

三、考核原则:

1、以单纯的智力评价转向学生学习期间全过程考核的评价。

2、从偏重结果的评价转向更为合理的过程性评价,在学生期末测试时,既要看最终结果,更要看学生获得这个结果的过程,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3、从考查知识的掌握度转向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操作能力,要将平时考察纳入评价过程中,使之成为日常性,经常性的评价工作。

4、由学期考核与形成综合能力考核相结合,使学生最后形成岗位能力。

 

学生管理制度

关于实施德育学分考核的决定

为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习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的社会劳动者,使德育工作更趋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班级管理的实效性与针对性,构筑学生评价新体系,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初步实施德育学分考核。

考核目的:

此项考核目的在于规范学生的德育管理体系,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实施养成教育,使学生不但成为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而且要成为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高素质职业教育人才。

考核办法:

学校给每位在籍学生建立一个德育考核档案,并成立专门的德育考核小组,该小组由政教处、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学校值周队组成,负责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及学生德育成绩的登记、汇总及核对。

同时班主任和班级干部也要做好班级的各项管理记录,每周加以汇总,上报学生科。

每学期末德育考核小组将每名学生的德育成绩下发给班级,并将其作为学业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在德育考核中达不到标准的学生,就视为德育不及格,需在下学期加以补修。

补修的办法:

一是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班,利用课余时间学习《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项管理细则,并经考试合格。

二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校内义务劳动,根据在活动中的表现予以评定。

三是通过个人努力,主动为学校做贡献,表现突出者,经德育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后给予一直通过。

如补修仍不合格者,迟发或不发毕业证书,也不帮助推荐就业岗位。

直到修满德育学分。

成绩评定:

德育考核为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德育考核成绩为优秀方能参加各项评优。

考核依据:

考核的主要依据是《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奖惩条例》、《操行考核办法》、《纪律检查细则》、及《卫生管理细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出现的特殊情况,德育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加以实施。

学生德育操行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的特点,加强常规教育,特别是本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校生。

二、学生操行考核采用记分制.全学期以一百分为基础,在考核中对表现较好的给以加分,表现不好的减分,经过一学期的考核记录,期末达90---100分者评为优秀;80---89分者评为良好;60—79分者评为有及格;不满60分为不及格.超过百分,按一百分计算,操行评定为优秀,做为三好学生的主要条件之一.全年操行平均成绩不及格者,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三、考核办法

1、由学生科统一印发考核表发给各班,班主任监督检查,班干部按其分工负责,做好考核记录,随时按学生表现和操行加减分条件标准记分,每周汇总在班公布后上报学生科统计存查.

2、带班领导,学生科,学生会对每个同学的平时表现认真做好记录,按学生表现和加减分条件标准记分.

3、学生操行分数按两学期操行分数和累计平均计算.

四.具体记分条件和标准

第一条:

关心集体,热爱班级,主动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干部和一般同学加2分,突出者加3分.

第二条:

在开展五讲四美热爱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加2分.

第三条;凡学期各科成绩总评在班级前五名者加2分.

第四条:

凡学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者每人加3分.

第五条:

积极为校报和广播室投稿,选用五篇加1分:

被评为宣传积极分子加1分.

第六条:

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四等奖加2分.

(二),减分条件

第七条:

(1)旷课每人次5分,事假每人次1分.

(2)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正常上课秩序,对老师不礼貌口5-10分

(3)课间在走廊大声喧哗,吵闹,唱歌,一次扣5分

(4)各班同学无论上课,下课晚自习,不乱串,否则人乱串者口5分

(5)升国旗和间操必须按时参加,迟到口1分.

(6)放学不准时离校,在校逗留者一人一次扣2分.

(7)带金银首饰,穿奇装异服流怪发者一人一次扣5分.

(8)假期或周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退校或不经请假擅自离校者一天扣2分.

(9)课间不允许录音机放出过大的声音,更不允许在班级跳舞,违者每人次扣1-5分.

第八条:

在校间.外人不能到班找学生办事,特殊情况必须由学生科批准否则给被找的学生扣5分.

第九条:

在校间骂人,打口哨.吸烟,违者一项一次扣5分.

第十条:

打仗.斗殴.喝酒.在校故意惹事生非去5-20分.视情节学校给以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破坏学校公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还给人去5-10分,视情节学校给以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期间不准谈恋爱,如有违反者视情节扣10-20分.

学生奖惩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教育学生是教师工作的职能,其目的是巩固和发扬学生的优点,防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以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和学生条列的实施,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学习风气,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使学生成为,四化”建设的有用人才.

第二条:

奖励和处分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必要手段之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事实求实严格按照条列履行手续,经校务会议批准,给予学生应得奖励和处分,并存入学籍和学校档案.

第三条;奖励学生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项.对特殊贡献的学生给予特殊奖励.

第四条:

具备先列条件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

1.操行评语为甲等:

2.学年各科总评成绩在八十五分以上;

3.体育达标.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班委.舍委.团干部.学生会干部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1.操行评语优秀:

2.学年各科总评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单科及格以上:

3.担任工作踏实认真,有一定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4.体育达标.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团员评为优秀干部:

1.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讲文明懂礼貌,助认为乐:

2.认真上团课,写好笔记:

3.能按时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4.操行评语为优秀:

5.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单科及格以上:

6.组织观念强,遵守纪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七条:

三个学年段均被评为三好学生,可评为优秀毕业生.

第八条:

学生对社会.对人民.对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给予特殊奖励.

二、惩罚

第九条:

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学生规章制度,影响极坏或屡教不改,视其情节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也可适当罚款处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一般打架斗殴行为者:

2.一般偷窃行为者:

3.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较重者:

4.一般性赌博或有一定性酗酒行为者:

5.破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者,扰乱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者:

6.侮辱人格,诽谤漫骂同学或教师者:

7.谈恋爱教育不改者: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结伙打架,挑衅闹事行为者:

2.有流氓行为或参与流氓活动者:

3.较严重赌博行为和偷窃行为者:

4.违反纪律或故意破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5.其他较严重错误者:

第十二条:

对于结伙闹事,打架斗殴,破坏学校秩序与社会不良人员在一起,进行流氓活动,品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者,已被记过处分又犯严重错误者,要给予开除学籍或令退学

第十三条:

对于打仗斗欧或故意破坏公共财产造成不良后果者,赔偿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至三倍的罚款处分。

第十四条:

团员犯错误按团章规定处分。

三、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

奖励学生一般是一学年评选一次:

处分学生视情节,不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惩罚要及时通知给家长。

第十六条:

受过处分学生(除开除学籍外),如有显著成绩和进步表现的,经本人申请,班级师事生评定,经校务会批准可撤消处分。

第十七条:

奖励和处分学生都要履行手续,填写奖励.处分.撤消处分登记表,经调查研究,校务会研究决定通知本人后公布于众,记入学生考绩档案。

纪律检查细则

一、学生每天上课迟到1次给班级去1分,早退1人次去1分,病假去0.5分,旷课1人次每天扣5分,事假1人次去2分,每天必须按实际出席人数填写出席板,不填写者或虚填写每天晨检查迟到的人数扣旷课分,旷课节者1人次去1分.

二、每班通校生自行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指定位置存放,并且摆放整齐,违者给班级去1分,各班级指定一名自行车管理员,摆放不整齐的每次给每班级扣5分.

三、课间在楼内走廊大声喧哗,吵闹唱歌者,吃零食等一人次去1分,打仗,斗殴,骂人,辱骂教工和学生干部者给班级扣5分,不服从老师,干部教育,不尊重值周人员,与其吵闹者1人次给班级扣5分,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四、在校期间,外人不得直接到班级找学生办事,特殊情况必须经学生科批准,否则给被找的学生和所在班级去分,1人次给班级去2分.

五、学生不得留理怪发,穿奇装,化浓装,带首饰,违者1人次去5分,情节重者按学籍管理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间操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做好并佩带名签,除留两名值日生外,缺1人扣2分,不带名签者扣2分,不认真做者1人扣1分.

七、放学及时离校,不准在校逗留违者一人次扣(5—10)分,值日生不关窗,不熄灯,早晨不按时开门者1人次给班级扣5分.

八、参加各项大型活动,集会走路时要整齐,文明,违者一人次去1分,会议期间不外出不喧哗,排列要整齐,违者1人次扣1分.

九、严格执行学生操行考核暂行办法,学生操行考核采用记分制,全年操行不及格者予以行政记过,严重者开除学籍.

十、服从学校及学生科分配的各项任务,违者扣除班级5分.

环境卫生管理细则

从校园分布现状来看,可分为教学区,美化区和生活区

一、教学区卫生检查范围及扣分标准:

(一)地面卫生

(1)走廊地面扩楼梯(包括栏杆)按划分位置为各班责任区,要求要先扫后拖,以无灰.无土.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和杂物为标准.经值周队检查每有一处不合格给班主任和当日值日生扣1分

(2)各班教室地面卫生:

要求不准堆放杂物,地面无灰土.无痰迹.无纸.无积水.干湿适度为标准.经检查未达此标准每一处扣0.5分

(二)墙面卫生

(1)地角线与墙围子:

要求每次拖地后将灰.泥土擦净.保持光泽本色为标准,经检查未达此标准每一处扣0.6分

(2)白墙面:

要保持墙面无灰迹.无泥点.无笔迹为标准,经检查未达此标准每一处扣1分

(三)窗台卫生:

要求手摸无灰.无杂物为标准,来达此标准每一处扣0.5分

(四)天棚及灯:

(包括教室及走廊天棚)

以无灰迹.无蜘蛛网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处扣1分.

(五)水池卫生:

以水池内无杂物,水池外无积水为标准,未达此标准每一次扣2分。

(六)门及门上槛:

以无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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