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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市有关教师管理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

要尊重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

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

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不得传播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论;不得滋事、闹事、群体违规上访;不准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不得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进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

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谈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

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

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噶;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

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教师上课不准过度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及相关要求。

要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严禁旷工旷课、利用虚假理由请假。

不准在校外兼职;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信工具。

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业务学习活动时,要将手机调到静音状态或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

利用计算机教学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恪尽职守,履行安全职责。

在校内,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和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

九、不准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十、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原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和过错,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均以工作事故论处。

 

教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落实教育教学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紫阳县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考评办法》和《紫阳县中小学关于超编乡镇的全员聘用和县城学校的末位移位办法》为指导,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健康持续发展。

二、成立机构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部分校委会成员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共9人组成。

(二)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为2名教师代表。

三、考核原则和范围

(一)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教师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考核范围:

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借调人员和代理教师。

四、考核办法

教师考核由民主测评(20分)、工作态度(20分)、工作实绩(50分)、考勤(10分)四部分组成。

1、民主测评20分由全体教师打分和考核领导小组打分两部分构成。

其中全体教师打分占民主测评总分的40%,即8分;考核领导小组量化评分占民主测评总分的60%,即12分。

2、工作态度20分。

教学人员由部门领导负责打分(其中总务处、教务处各5分,少队部4分,校办室、教科室各3分),教辅人员和后勤管理人员由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打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打分,副校长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和督学联合打分,校长、党支部书记和督学由校委会成员打分。

3、工作实绩考核占50分。

由教学常规考核成绩10分和教学质量量化考评成绩40分构成,教学质量量化考评成绩以学年末教育局(教研室)的统一检测成绩为准,并以全县成绩排名5名以后的依次递减0.5分计算〉)。

①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全由教学考核成绩组成。

②非统考科目的科任教师工作实绩考核得分由个人陈述其工作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参照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得分进行打分确定。

纯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50分由个人述职考核领导小组打分。

五、责任划分

(一)教师常规教学量化考评成绩10分,由教务处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平时的检查情况核定分数。

(二)校办室、教务处、总务处、少队部、教科室分别负责工作态度中相应分值考核细则的制定和考核打分。

(三)考勤由校办室进行统计,以签到机,安全值周签到表、校务日志、各种活动签到记录等依据为准,并按《紫阳县第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赋分。

六、减分

1、在课堂或公开课中出现知识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况扣0.5至3分。

2、歧视、体罚学生屡教不改的,视其情况扣0.5至3分。

3、在安全值周区或课堂上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视其情况扣1至5分。

4、出现违法乱纪的按有关文件执行,扣分或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列为支教对象

1、在安全值周区或课堂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2、严重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及群体上访的。

3、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的。

4、教学成绩位于全县后5名的。

5、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6、考核累计加分倒数1至2位的。

八、本办法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县教体局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紫阳县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考评办法》为指导,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健康持续发展。

二、考评原则

公平竞争与争先创优相结合,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履行职责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措施

(一)学年末全县综合考评成绩位居全县第一名奖励该科教师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1000元。

三名以后不予以奖励。

(二)教师在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种专业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三)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不论人次和等次,根据难易程度,按获奖层次一次性奖励,国家级500元至1500元,省级500元至1000元,市级300元至800元,县级200元至500元。

四、附则

1、此方案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此方案解释权属校委会。

3、根据政策要求,县政府、教体局不给学校奖励或不准学校奖励此项奖励措施取消。

班主任考核方案

一、班主任常规管理量化考核各项比重分值。

部门

分值

内容

校办室

5分

留守儿童管护工作

教务处

20分

班级建设、学生成绩、班会、早操、学籍档案

总务处

40分

卫生、财产管理、营养餐、安全

少队部

30分

文体、中队活动、学生仪表、晨会、德育

教科室

5分

学生培优补差工作

合计

100分

每个月底由各部门负责人将考核得分和相关表册交校办室进行汇总统计,做到每月公布。

二、说明

1、班主任津贴的发放以班主任常规量化得分为依据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为:

个人班主任津贴=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全校班主任考核总得分×个人班主任考核得分

2、“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以班主任常规量化得分从高到低按全校班主任总数的25%进行评选。

3、优秀班主任对应的班级可评为“优秀班集体”。

4、附:

各部门考核细则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考勤结果将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1.教师每天早上的签到时间为7:

20至8:

00之前,8点至8:

10分签到算迟到,8:

10以后签到算缺签。

下午签到时间为午自习前40分钟内。

2.部门工作会议、活动等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学期末统一交校办室汇总。

3.晨会、大型集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实行签到制度。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一般杜绝电话请假,确因紧急情况需用电话请假的,假期满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超期按旷工处理严格执行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归校后要到校办室和教务处销假,请假期满没有归校且没有续假的,按旷工对待。

2.请假一天以内向主管部门请假,两天以内向分管校长请假,一周以内向校长请假,一周以上向县教育体育局请假。

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二份),按程序逐级审批,批准后教务处和校务办公室各存档一份。

请假教师要协助教务处调整好自己的课程后方可离校。

3.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相关手续请假,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4.教师因公开会、外派学习、教学交流,一般应提前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其假按照公差处理。

教师因个人学历进修需请假的,出示相关有效证明,提前办理好请假相关手续,按事假处理。

5.法定的婚、丧、产假,教师依然要办理请假相关手续,按照法定假处理。

三、考勤管理:

1.一学期病假在5天之内,不扣分。

(但要有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5天以上,30天之内(含30天),按0.1分每天扣分,因病住院超过30天履行好请假手续,经学校同意,报局领导批准,不纳入考勤。

2.事假在3天以内(含三天),按0.1分每天扣分;3天以上,七天之内(含七天),每超一天按0.2分每天扣分;超过7天的每超一天按0.3分每天扣分;直到考勤分扣完为止。

3.迟到,早退按0.2分每次,旷课一至三节的,每节扣1分,累计旷课三节以上,每节扣2分。

4.教研活动、例会、各部门组织的会议,请假1次扣0.2分,旷会1次按旷课一节计算。

5.缺签1次按旷课一节扣分。

6.培训、校本研修等大型集会参照第3条执行。

5.公差及法定假产生的顶课金每节15元、自习每节10元、班务每天5元,由学校发放。

病事假不产生顶课金,但请假教师必须找到顶课人,并严格按照请假程序履行手续后方可离校.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希望全体教师严格执行本制度,同时请广大教职工广泛监督。

2.本制度待全体教师会通过后执行。

3.每周五下午,值周领导将本周安全值周教师签到表交办公室封存。

4.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核定标准

为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核定原则

坚持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潜能、个性,激发学校内部活力,有效地提高办学效益。

二、核定要素

根据所设课程教学时数及教案量、作业量(配套练习)及所设兼职工作情况核定工作量。

三、工作量

(一)行政工作量核定标准

1、党支部书记、校长做好学校的规划、统筹工作,每学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课时。

2、副校长工作量11课时;

3、、校办主任、教务主任6课时,总务主任8课时,教科室主任5课时,少队6课时;

4、部门副职工作量4课时;

5、教务兼职干事、学籍管理、安全管理工作量4课时,其他部门兼职干事工作量2课时。

6、工会主席工作量3课时;

7、教研组长及年级组长工作量2课时;

8、图书室及阅览室管理工作量各4课时;

9、计算机、投影仪维护管理员工作量4课时;

10、网站建设及网络维护管理员工作量4课时;

11、科学仪器室管理员工作量2课时,其他部室管理工作量1节课时;

12、营养餐管理工作量5课时;

13、出纳工作量3节课时;

14、班主任工作量3节课时;

15、打印、复印工作量2节课时;

16、各集体办公室负责人工作量1节课时;

17、会计按学校平均工作量计算,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核定标准

教学工作量的核定标准,按照每人所带科目的实际节数乘以学科系数。

1、语、数学科系数1.2;

2、英语系数1.1;自习系数0.5;

3、其他学科系数均为系数1.0;

五、附则

1、此《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核定标准》自全体教师会通过后起实施执行。

同时,其他相关工作量的认定自行废止。

2、此标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若与有关文件冲突或与事实不符,由党支部、校工会召开联席会议修订执行。

3、此标准最终解释权归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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