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巡线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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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巡线员管理办法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WN/ANGGY03—2013
管道运行中心
二级巡线员管理办法
2013-11-1发布2013-11-1实施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级巡线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道线路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二级巡线员的管理、考核,明确二级巡线员的管理范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役管道线路二级巡线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二级巡线员每天沿所管辖的管道进行徒步巡线。
对于高风险段、施工建设频繁的地段要加密巡检,特别是汛期大雨过后要加强管线的巡检,重点的事故多发地段在遇暴雨时要冒雨进行检查。
第四条巡线员要熟悉本辖区管道线路情况及周边地形、交通、水利、社会、治安、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情况,熟悉所辖管段设施情况;掌握第三方施工作业和交叉(后建)工程情况;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天然气安全常识相关内容;具备识别管道一般故障、事故能力,并有义务向居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
第五条清楚所巡管段村庄、人口情况,清楚本区段河流、沟渠、鱼塘、道路、田地利用情况和数量。
第六条掌握场站人员、管道运行中心、警示牌上的联系电话,遇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及时向场站汇报。
能够徒步巡线找到场站有意设置的标识。
第七条巡线必带工具和物品:
移动电话、巡线记录本、GPS巡线记录仪、铁锹等。
第八条熟悉所辖段三桩的位置和数量,检查“三桩”是否完好。
发现“三桩”倾斜、倒地或被移位,应将其恢复原位并回填固定牢固,发现桩体严重损坏或丢失、电位桩接线被破坏或丢失,应详细记录其所在位置、桩号,并立即汇报场站。
第九条二级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要检查水工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对于发现的有轻微损坏,应就地取材进行维修并上报场站。
严重损坏且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汇报场站。
第十条二级巡线员对发现管道安全范围内有第三方施工、挤占管道、违法建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应立即阻止其违法行为,向施工方介绍管道走向及埋深情况、天然气的危险性、违法施工的后果,并出示或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材料;同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场站进行汇报。
在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之前,二级巡线员应对该地点进行加密巡线。
第十一条负责阀室看护的二级巡线员
(一)每日对阀室巡检内容:
1.检查阀室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阀室是否有漏气声音和气味;阀室内管道设施是否受损、破坏;门窗是否损坏或丢失;阀室、放空区等建筑物墙体是否沉降、开裂。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站场汇报。
2.检查阀室及安全影响范围内是否有危及阀室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站场汇报。
3.检查阀室及安全影响范围内是否有明火,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站场汇报并及时制止、消除。
(二)雨季检查阀室周边是否发生汛情,发现汛情应立即上报场站并记录,根据上级指示采取应急措施。
(三)了解阀室及管道应急处置方案,一旦阀室及管道发生突发事故,及时汇报,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做好警戒,并按应急处置方案完成规定的任务。
(四)及时打扫阀室及放空区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周围无杂草。
(五)维护、养护进场道路,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第十二条二级巡线员要利用自身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了解当地经济发展、基本建设动态,如有与管道有关的内容要及时向场站汇报。
第十三条积极配合公司对影响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积极配合公司对管线的维护及维抢修工作。
第十四条巡线员每天应将线路巡检、维护情况,按要求填写在巡检日志中,内容要真实准确。
并按要求向场站进行总结汇报。
第十五条巡线员应向其主管场站推荐1名巡线替代人,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按要求巡线时,经其主管站场同意后,可由指定的替代人代替巡线(一般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替代人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备案不得擅自更换。
第十六条及时执行并完成场站下达的各项管道巡护任务。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考核办法
中心对二级巡线员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月度和年度)和不定期(日常)考核,考核、评比结果与劳动报酬发放挂钩。
(一)定期考核
1.每月对二级巡线员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2.每年年终,根据当年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的结果对二级巡线员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比。
(二)日常考核
以不定时抽查的形式,对二级巡线员进行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采用现场检查方式,主要有:
设立标志物(如小红旗、贴纸条、绑彩带等)、蹲点守候、检查巡线记录是否完整、真实,并记录检查时间,标志物存放点桩号等情况。
(三)考核内容
1.按要求完成巡检工作;
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要求汇报;
3.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培训考试合格;
4.按要求详实记录;
5.按要求进行管道保护宣传。
第十八条二级巡线员的奖励与处罚
(一)下述情况之一,应给予二级巡线员适当奖励:
1.长期坚持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巡护任务。
2.及时制止破坏管道的人为损坏或重大违章占压、违章施工行为。
3.发现并汇报重大线路安全隐患或潜在重大风险。
4.提出线路维护方面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效果明显的。
5.培训考试成绩优异。
(二)下述情况之一,应给予二级巡线员处罚:
1.未按规定巡护。
2.未掌握管段内“三桩”位置、埋深分布、河流、道路穿越等基本情况。
3.对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汇报,造成违法事实。
4.对第三方工程没有及时发现,而让对方任意实施。
5.未按时填写巡检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实。
6.无故不按规定携带工具或丢失、损坏工具。
7.工作中不能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或自身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三)奖惩方式:
1.奖励可采取全线通报表扬,发放实物、奖金等方式。
2.处罚可采取警告、罚款或解除用工合同等方式。
3.对巡护工实行罚款时,罚款金额不得超过30日工资总额的30%。
4.所罚款项进入二级巡线员奖励基金,对巡线员的奖励费用从二级巡线员奖励基金列支。
第十九条二级巡线员的解聘
发生以下现象或问题之一必须解聘该巡线员:
(一)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
(二)存在严重的虚假行为和记录。
(三)发生重大险情未及时发现和汇报。
(四)在管道附近发生新增重大违法建筑或违法行为(如:
建房、修路、建厂等),未及时发现和汇报。
(五)一周内连续3次及以上未按规定要求正常巡护。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管道运行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二级巡线员考核标准表
二级巡线员考核标准表
场站:
被考核人:
考核人:
考核时间: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奖罚标准
存在问题
考核评价意见
一
应知应会
熟悉工作职责要求,掌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天然气安全常识相关内容,并有义务向居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
抽查进行提问,回答不准确扣罚20元。
熟悉本辖区管道线路、管道设施及周边地形、交通、水利、社会、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情况;具备识别管道一般故障、事故能力。
抽查进行提问,回答不准确扣罚20元。
是否了解违章占压、第三方施工、水毁、清淤、重车碾压、破坏三桩等对管道及光缆的危害。
抽查进行提问,回答不准确扣罚20元。
清楚管段村庄、人口情况,清楚本区段河流、沟渠、鱼塘、道路、田地利用情况和数量。
抽查进行提问,回答不准确扣罚20元。
掌握场站人员、管道运行中心、警示牌上的联系电话,遇紧急情况会拨打110报警,并能向场站汇报。
抽查进行提问,回答不准确扣罚20元。
了解阀室及管道应急处置方案
抽查进行提问,回答不准确扣罚20元。
应急联系及配合协调处理
不熟悉所巡管段附近社会应急联系方式发现一次扣罚20元;不积极协助场站处理与地方关系,发现一次扣罚50元;故意利用地方关系为线路协调设置障碍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二
日常巡护
日常巡线必带工具和物品:
移动电话、巡线记录本、GPS巡线记录仪、铁锹等。
抽查发现未配带工具与物品扣罚20元。
实行日巡检制,管道每日徒步巡检至少一次,巡检时间为8:
00至11:
00。
抽查发现未巡线,扣罚50元/次;无GPS设备、系统及天气等特殊原因,发现未上线视为未巡线处理,扣罚50元/次;发现未徒步巡线扣罚20元/次;每周内连续有三次以上未按规定进行线路巡检,按规定予以解聘。
按照场站要求徒步巡线,巡线中认真记录巡线情况。
各种记录要干净整洁、妥善保管,不得撕扯记录本,记录填写要清楚、字迹要工整,没有按要求填写巡线记录或漏填、早填发现扣罚20元/次;没有巡线弄虚作假填写巡线记录发现一次扣罚50元;存在严重的虚假行为和记录,按规定予以解聘。
检查中发现巡检不到位扣罚20元/次;发现隐患未及时记录汇报扣罚50元/次。
以上情况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有事找人顶替巡线,没有请示发现一次扣罚20元;顶替人员没有去巡线发现一次扣罚50元。
三
三桩、水保等管道附属设施管理
熟悉所辖段三桩及水保设施的位置和数量,检查三桩,护坡、过水面等水工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及被人为破坏。
汛期雨后,增加对水库、泄洪区等重点管段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场站。
没有三桩、水工保护设施定位记录或周边维护管理不到位扣罚20元/次,桩体丢失未及时发现并汇报扣罚20元/次,丢失不上报的扣罚50元/次。
对破坏三桩、水保设施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没有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发现扣罚50元/次,发现三次以上按规定予以解聘。
四
隐患整改治理
负责隐患整改点的安全监护,并配合场站或公司对管道存在隐患点进行整改
没有积极协助场站对管道隐患进行处理或对事故隐患维抢修点监护不到位,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五
第三方施工管理
掌握第三方施工信息,及时上报场站发现问题。
巡线员巡线期间漏报非重大第三方施工的,未造成管道光缆损伤损坏的1次扣罚200元;造成管道光缆损伤损坏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在管道附近发生重大险情、新增重大违法建筑或违法行为(如:
建房、修路、建厂等)没有及时发现和汇报,按规定予以解聘。
六
联系方式管理
保证通信工具正常,确保联系畅通
手机电话关机或其他通讯方式都联系不上的,发现一次扣20元(要求24小时开机),多次联系不上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
日常工作汇报
每日是否向场站汇报巡线情况。
一次不汇报扣罚10元/次,每周连续三天不汇报按规定予以解聘。
八
阀室管理
看护阀室巡线员负责阀室内外的安全巡检及日常打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阀室及放空区卫生未打扫发现一次扣20元/次;阀室设备运行异常未及时发现上报扣罚50元/次;阀室及周边存在危及阀室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未及时发现上报扣罚50元/次;不服从指挥、不能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完成规定任务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九
其他
及时执行并完成场站下达的各项管道巡护任务。
一次无理由拒绝执行扣罚50元,三次以上不执行按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