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年度质量监管计划与食药监局法制工作计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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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年度质量监管计划与食药监局法制工作计划汇编

食药监局年度质量监管计划与食药监局法制工作计划汇编

 

食药监局年度质量监管计划

一、抓好干部队伍的素质教育,增强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是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的重要保证。

针对监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教育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作风有新的提高和转变。

干部职工学习笔记要求达2万字。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药监队伍的政治素质。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重点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把握政治方向的能力,使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重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促进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而服务。

(二)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抓好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制定详细可行的学习和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学有所用、学用一致、因材施教、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方式,使我局干部职工始终处在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状态,以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从而不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系统学习食品药品专业法律法规等内容,使我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有进一步提高,以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形势。

二、抓好职能工作,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是药监部门的中心工作。

我局将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重点,努力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一)继续加大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通过会议、培训、宣传等方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和假劣药品识别方法,增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调动公众参与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氛围。

组织开展《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和《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系列宣教活动,积极拓宽渠道开展食品和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推介优秀药品和食品企业,曝光典型案例,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不断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全市各医疗机构、药店从事药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相关药学知识,引导管理相对人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三)继续加强药械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药械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药械违法行为,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对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深入开展疫苗专项整治。

开展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麻疹疫苗等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进货渠道、冷链运输、储存条件,保障公众疫苗接种安全。

三是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药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辖区内的销售。

四是组织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是开展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医疗器械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以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秩序,实现长效监管。

六是继续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在年充分调查摸底并且已经启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整治,依法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七是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

加强与公安、卫生、质监、工商、邮政等部门的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建立一套有利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打假治劣的行之有效的机制。

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责任制,继续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部门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市、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食安办(食药监局)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各部门快速反应协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大食安格局。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检测监控。

加强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食品供应商、经销商主体资格审查认定和规范其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

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整合检测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充实专业队伍,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利用食品安全速测技术,引导生产基地、企业和市场主体自检自测,提高检测率。

三是加强专项整治,严格依法监管。

强化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强种养、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推动监管环节无缝对接,严防食安事故发生。

重点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早餐食品和豆制品、农业投入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和餐厨垃圾、猪肉和腊制食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食品仓储和物流等10项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农村、学校、厂矿企业以及农村聚餐、流动摊点、“食品五小企业”等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管,健全部门配合机制,依法从严查处食安案件,保持打击假冒伪劣食品高压态势。

四是加强示范创建,发挥带动作用。

积极部署实施放心猪肉、放心蔬菜、放心作坊、放心食堂工程,把安全食品的品牌化建设作为全市食安工作的长远发展战略。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企业创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全年力争创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2个,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10个、示范村(社区)10个、示范企业10个。

(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继续扩大辖区内监测网络覆盖率,将监测网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尤其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诊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坚持报告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在不断提高报告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报告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六)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管理。

加强与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规范和净化我市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确保育龄人群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安全有效。

(七)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积极推进药品配送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的建设,实现乡镇监管覆盖率100%,行政村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三是抓好食品药品协管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协查员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中的作用。

(八)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政审批。

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做到条件法定、程序合法、限时办结、档案规范,提高企业的运行质量。

继续推进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

做好新办药店GSP认证工作,对已通过认证的药店进行动态监管和跟踪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运作。

(九)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文书。

在行政处罚案件查办中,继续实行办、审、定分离制度,提高案件内审质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确保所处罚案件公平、公正,尽量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在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方面,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制作水平,达到规范化要求。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廉政准则》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行政效能提高。

(一)继续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职责,开展好党风廉政工作。

加强干部职工廉政勤政教育,组织观看廉政电教片,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转变行业作风,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中,常抓不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实行行政效能监察,实施行政问责制与全年工作任务指标相结合,行政问责与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任务指标相结合,行政问责与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相结合,行政问责与行政许可工作情况相结合,行政问责与日常监督工作情况相结合的措施,对工作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实行行政问责。

四、抓好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机关运转效率。

(一)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计划3月下旬健全原有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较为系统、规范、可操作性强的一整套机关制度,以此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二)健全工青妇组织。

积极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联系,落实专人,切实做好三个群众组织的成立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全局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政务服务工作。

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文明执法、文明办公等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使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食药监局法制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责任考核机制。

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范围,完善评议机制,加强执法督查,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开展。

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明确职责,形成单位“一把手”挂帅,专人分管,全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

办公室、人教科)

(二)制定计划,明确重点,稳步推进,狠抓落实。

依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二个五年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依法行政的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法治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并分解落实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开展。

积极探讨新时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系统法治工作交流,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落实整改措施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责任单位:

稽查科、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二、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完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制度,改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专家与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保障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责任单位:

办公室、稽查科、各业务科室)

(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落实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完善新增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监管职责的运行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责任单位:

办公室、稽查科、各业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阳光行政。

落实食品药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

完善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信息的维护和更新,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

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自觉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需求。

(责任单位:

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积极参加网上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打造高水平、标准化的一流服务平台,为餐饮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单位:

行政审批科、各业务科室)

(七)深化法治机关内涵建设,树立执法为民的社会形象。

按照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的进展;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积极开展新增职能涉及自由裁量问题的探讨,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履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

(责任单位:

稽查科、行政审批科、安监科、市场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八)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重点是新增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涉及的相关内容,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受赔偿,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

(责任单位:

稽查科、办公室、监察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九)落实行政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本部门解决和调处的行政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加强食品药品案件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排查矛盾纠纷隐患;积极参加网上投诉服务及反馈平台建设,对涉及本部门的投诉求助做到有问必答,方便群众、贴近大众;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责任单位:

办公室、稽查科、各业务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三、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开展执法监督,强化过错责任追究。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按规定主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年度依法行政总体情况;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

稽查科、监察室)

(十一)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

继续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相互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构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

稽查科、监察室)

(十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完善案卷评查制度,不断提高案卷质量,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系统内执法办案单位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学习交流。

(责任单位:

稽查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运用证件管理系统,按时年审执法证件,确保持有效执法证上岗,切实做到亮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

稽查科)

(十四)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积极参加“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心组集中学习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不少于2次;举办或参加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5天。

组织系统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执法人员轮训,参学参训率100%。

(责任单位:

人教科、稽查科、各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

四、加强依法治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五)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责任单位: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十六)严厉打假治劣。

积极组织开展“XX年食药打假利剑行动”,深挖重大案件线索,查办督办重大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率100%。

(稽查支队、综合科)

(十七)加强执法协作。

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信息通报等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药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

(稽查科、稽查支队)

五、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工作,营造依法治理的社会环境

(十八)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打好“七五”普法基础。

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六五”普法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XX—XX)》实施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责任单位:

稽查科)

(十九)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创建“法律六进”示范点。

坚持“普法”和“科普”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结合“食品安全江淮行”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活动。

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

构建普法宣传的阵地,把普法宣传与知识传播结合起来,普及合理饮食用药常识和辨假识劣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

(责任单位:

稽查科、办公室、各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

(二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以重大节日宣传、法制宣传月活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一系列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规为重点的普法宣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知识的需求。

(责任单位:

稽查科)

(二十一)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

积极参加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微电影创作等法治文化活动。

及时更新网站法治宣传网页内容。

积极配合法制工作部门工作,按时报送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责任单位:

稽查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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