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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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工作总结

2011年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大工程”深入推进年,也是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的关键年。

一年来,在省委“三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市各级农村党组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推动了“三大工程”的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  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

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张志军为组长、副市长王志厚为副组长,13个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和乡镇党委也分别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和民政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从4月中旬开始,市县乡三级相继召开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

并按照省委下发的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市委专门召开了市县两级组织、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各县(市)区和乡镇党委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需要注意把握的问题进行细化,做到了严谨周密,明确具体,保证了换届选举有计划地稳步实施。

2、坚持“五个到位”,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一是调查摸底到位。

县乡两级抽调2064名机关干部,组成683个调研组,逐村开展换届选举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摸清六个方面情况,即:

摸清具备村“两委”候选人条件的人选;摸清没有“两委”负责人合适人选村的数量;摸清能够实行“一肩挑”村的数量及不能实行的原因;摸清“重点村”、“难点村”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清能够采取“公推直选”或需要采取其它特殊方式进行换届选举村的情况;摸清有可能出现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问题。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

市委组织部印发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学习问答》3500册,发放到相关工作人员手中。

各级党组织分别采取电视讲座、报纸宣传、开辟网上专栏、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讲解力度。

全市共开辟报纸、电视、网络专栏17个,悬挂张贴标语3300多幅,印发宣传单36万多张。

三是业务培训到位。

逐级举办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培训班,主要讲解换届选举政策、程序、疑难问题处理等内容。

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联合举办的培训班培训到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据统计,全市共举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培训班249期,培训工作人员14949人次。

四是政策执行到位。

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政策要求、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简化、变通程序,放宽选任标准,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做到逐级请示后再操作执行。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全市共有106人因不符合标准条件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五是信访处置到位。

逐级成立了由组织、民政、纪检、信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信访工作组,建立了信访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重大事件联席办理制度、动态信息掌握预警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对重大苗头性事件提前做好工作处置预案,严厉查处拉票贿选等不正当参选行为,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共查处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参选人14名,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了相应处理,确保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在此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未发生恶性案件和突发事件,村“两委”换届选举到省上访率由上届的占全省87%到本届的零上访。

3、突破难点,提升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水平。

一是明确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条件。

在本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我们提出了“选能人、用强人、推新人”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总体思路,把个人有项目、善于抓项目、能够带领群众上项目作为村党组织书记选任的重要标准,明确提出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原则不超过45周岁,继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原则不超过55周岁,拥有一项以上致富产业项目,家庭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选任标准。

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中,本人有致富项目的1310人,占总数的95.7%,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1258人,占总数的91.9%。

二是大力推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采取超前谋划、统筹制定“两委”换届选举流程、广泛深入宣传推行“一肩挑”的目的意义、做好党员群众思想工作等办法,推进“一肩挑”比例的提高。

换届后,全市“一肩挑”比例达到77.48%,比上届增加了27.1%。

村“两委”交叉任职的委员2296名,占委员总数的64.4%。

三是全面实行了“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

明确提出普遍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进行村党组织委员选举,对于具备“公推直选”条件的鼓励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进行。

全市有1197个村采取了“两推一选”的方式,179个村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了选举,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保障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也为今后“公推直选”的推广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启动建制村“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促进农村党建均衡发展。

1、精心安排部署。

按照《全省开展建制村“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结合全市建制村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我市《建制村“划档分类、升级晋位”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考评办法,将党员创业培训实践基地建设、民生工程和弘扬文明新风等农村工作内容充实到考核评价指标当中,并将村级集体积累、农民人均收入、村容村貌整治、组建专业合作组织等村级工作较薄弱的方面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细化,最终确定了5个方面18个子项的考核评价(参考)指标。

建立实行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考核激励制度,每年按照评定等次分级分层进行检查验收,设立升级晋位先进奖,每年对标兵村和晋位两个档次及以上的建制村进行表彰奖励。

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对省、市制定的考核评价参考指标中有弹性的赋分标准,进行了细化、调整,明确了考核评价标准。

并将“升级晋位”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奖惩措施,直接与村干部工资奖金挂钩。

2、开展划档分类工作。

县(市)区党委指导各乡镇依据本地制定的考核评价办法,逐村进行考核赋分,并以上年度年终考核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各村级组织“两委”换届、林权制度改革、抗洪抢险等重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在充分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各行政村划档定级的初步意见,报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审定。

据统计,全市1383个建制村,首次评定的标兵村172个,占总数的12.4%,先进村339个,占总数的24.5%,达标村617个,占总数的44.7%,偏弱村177个,占总数的12.8%,薄弱村78个,占总数的5.6%。

3、落实升级晋位措施。

按照一村一策、一组一计、一户一法的要求,根据建制村的首次划档分类情况,各县(市)区、乡镇党委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建制村开展调查研究,逐村查找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根据调查结果科学确定升级晋位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逐村帮助研究工作措施。

并将“升级晋位”创建目标、关键措施和达标时限,作为新一届村班子任职承诺和创先争优活动“一诺三评一考”的重要承诺内容,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落实包保责任,与新农村建设、“三大工程”等包扶工作有机结合,将建制村升级晋位作为包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包保责任之中,促进建制村尽快升级晋位。

三、落实农村党建基础工作,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1、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一是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党组织力度。

定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情况。

对具备条件的专业合作组织,根据正式党员人数、产业发展规模、专业合作组织性质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形式,科学设置专业合作组织党组织。

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党组织494个,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的68.7%。

同时我们坚持从产业发展实际出发,以利于管理、利于产业发展为总原则确定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了对专业合作组织党组织的领导。

二是探索多元化党组织联建模式。

全市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以桦甸市夹皮沟镇、磐石市松山镇为试点,探索实行了“村企联建”的党组织设置模式;以蛟河市为试点,探索实行了“站村联建”的党组织设置模式;以丰满区小白山乡为试点,探索实行了“村居联建”的党组织设置模式,实现了联建双方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截止目前,全市“村企联建”党组织82个,“站村联建”党组织322个,“村居联建”党组织55个。

三是完善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

为了使农民工党员“离土不离党”,我们充分发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作用,做好流动农民工党员的登记管理,按照流入、流出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立党支部。

各级农村基层党组织也分别在本地农民党员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地方以建立临时党支部、流动党支部、网络党支部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

对本地外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市场等单位,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靠挂组建的方式,设立外来流动党员党支部。

目前,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已建立域外(所在县区以外)流动农民党员党组织22个,外来流动农民党员党组织31个。

2、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

不断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2010年市财政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等方面共投入资金760万元,市管党费投入100多万元,为“三大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村级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城区村地方财政承担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50%承担的比例,即市、区财政2010年分别每村承担4000元,从2011年起市、区财政分别每村承担6000元。

对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需要由省、市政府承担的资金,市财政通过市区年终结算办理,补助资金通过上下级往来借给各城区及开发区。

各县(市)的村级运转经费也严格按照省委要求按时足额匹配到位,保证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2010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共1294.92万元,其中,市财政为城区村补助139万元,县(市)区财政补助1155.92万元。

同时,各县(市)区分别出台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相关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科学引导和积极鼓励村级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健全政府补助与村级自我积累相结合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3、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

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的目标,全市各级党组织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全力推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一是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标准。

明确提出城郊村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要达到300平方米左右,其它村新建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左右,且远程教育及相关设施要配套齐全。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县(市)区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包保、村级自筹、社会援助等形式,多方筹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010年全市共投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6842.5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200万元,市管党费投入50万元,县(市)区财政投入3510万元,党费投入160万元,镇村自筹2290.3万元,其它方面投入631.8万元。

三是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对新建村部的外观及内部格局进行统一设计,并积极与农业、计生、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把各类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与村部建设统筹规划,增强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

同时,选派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分赴工地,依规实行质量监管,并选派机关干部作为工作指导员,深入建设场地督促检查建设任务推进情况,实现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双保险。

四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

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图片资料电子档案,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

2010年全市共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09个,维修改扩建203个。

并对全市14个水毁村部进行了重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覆盖率实现了100%。

四、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增强农村基层岗位吸引力。

1、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工作。

一是在定权责立规范方面,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村干部考评机制,采取签定岗位责任状、党建工作积分卡等形式,将村级班子考核与村党组织书记晋级评优、工资奖金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并通过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村干部任职前公开承诺制度、党员互评、群众代表民意测评、支部综合评定等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是在村干部报酬方面,探索建立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全面实行了“基本报酬+奖励报酬”的薪酬制度和基本报酬按月发放制度,目前,9个县(市)区所辖各村已全部实现了村干部报酬按月发放,并已从领取现金的方式过渡到以银行卡折进行发放。

同时,严格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2010年底村书记基本报酬平均达到1.06万元,高于2010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9327.09元的标准,其它村干部基本报酬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三是在村干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我市于7月中旬由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吉林市现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各县(市)区陆续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上报、统计建档、报民政、组织部门审批等工作,目前已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村1190个,名单已提供给社保公司,开始办理各项手续。

四是在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方面,各县(市)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和测算,充分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制定了补助标准和发放办法。

目前,已为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发放生活补助的村达到1369个,发放人数2909名。

2、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

为了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在不断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村干部政治待遇的提高。

一是提供更多的参政议政机会。

目前,村党支部书记任县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449人,其中省级2人,市级47人。

二是提供更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

2010年在全市招录乡镇公务员计划中,定向招考村党组织书记13人,享受副乡级工资待遇的村干部5人。

三是给予更高的荣誉。

2010年,市、县两级都举行了优秀村干部的表彰活动,并向上级积极推荐。

目前在岗的村干部中,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村干部共有118名,其中受中央和国家级表彰的2名,省级的21名。

3、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

一是保障好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

2010年选聘到我市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共102名,除2人因个人原因没有对接外,其它人员已到村工作,并签订了聘用合同。

目前,全市在岗大学生“村官”共128名。

为保障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的按时发放,各县(市)区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纳入村干部基本报酬管理范畴,实行了卡折式按月统一发放,在上级财政资金暂未拨付到位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先行予以垫付。

二是做好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的安置工作。

积极做好19名服务期满的2008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的安置工作,目前已全部安置完毕。

三是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各县(市)区将为村党组织书记、创业示范户等提供的创业优惠政策积极向大学生“村官”倾斜,并通过设立专项创业基金、提供无息无抵押小额信用贷款、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致富能手结对帮扶等措施,帮助大学生“村官”创业带富,目前,全市已有6名大学生“村官”创业成功。

五、提升乡村干部素质,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1、全力抓好“项目支书”计划。

一是精心研究部署。

根据省里下发的《在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培育“项目支书”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十百千项目支书”发展计划,力争到2011年末,全市至少培育投资达千万元的标兵“项目支书”10名,每个县(市)区至少1名;培育投资超百万元的优秀“项目支书”100名,每个乡镇(辖村街道、开发区)至少1名;培育投入在10万元左右或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优胜“项目支书”1000名。

二是完善扶持措施。

落实对“项目支书”的“一定三帮”包保责任。

“一定”即定包保人员,每名县(市)区常委组织部长至少包保1名标兵“项目支书”;每名乡镇(辖村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至少包保1名优秀“项目支书”;每名乡镇(辖村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至少包保1名优胜“项目支书”。

“三帮”即帮破除思想障碍、帮确定产业项目和目标、帮解决发展难题。

同时,将中央、省市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向“项目支书”倾斜,在资金、技术、信息、销售等涉及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项目技能培训。

积极开展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创办产业项目培训,采取专题培训、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参与项目建设等方式,增强致富技能和工作本领。

全年共举办“项目支书”致富技能培训班36期,组织外出参观学习32批,培训村党组织书记2199人次。

四是抓好典型培树。

重点宣传培树了一批致富项目发展好、辐射带动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项目支书”,通过新闻媒体、总结表彰会、事迹报告会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在2010年全市召开的“七一”表彰大会上,30名“项目支书”受到了市委的表彰奖励。

2、扎实做好乡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为做好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我们一方面从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入手,加大了对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留存党费适当补充。

2010年市财政列支农村基层干部培训专项资金100万元,各县(市)区级财政列支374.9万元。

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农村党员、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精神,制定了《吉林市2011-2015年农村基层干部培训规划》,确定了到2015年,实现每个建制村至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村干部,85%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能够带头领办创办致富项目,全市乡镇党委书记及新任职村“两委”负责人培训覆盖面达到100%的任务目标。

另一方面丰富培训内容,促进乡村干部素质的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岗位能力培训。

换届选举结束后,我市举办了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岗前培训班,全市360名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分三期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岗前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新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业务能力。

为了给村党组织书记提供接受更高层次的培训机会,我们组织全市10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赴北京参加了为期5天的著名经济学家论坛村党组织书记高级专修班,开阔了村党组织书记的视野,增强了农村工作的本领。

各县(市)区也分别采取集中培训、分口培训、外出考察、挂职锻炼等方式积极开展乡村干部教育培训。

2010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共组织乡村干部岗位能力培训班86期,培训乡村干部4846人次。

二是搞好乡村干部学历教育。

继续与北华大学、农业科技学院合作,做好往届学历教育学员的教学管理工作,搞好2010年乡村干部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逐步推进乡村干部素质提升。

三是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充分依托各级党校、职业技术学校和党员创业培训基地等教育资源,结合农业科普、劳动就业等工作,举办各种农村基层干部实用技能培训班。

2010年,全市农村各级党组织共举办各类乡村干部实用技能培训116期,培训乡村干部9380人次。

3、抓好村级后备人才培养。

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将大学生“村官”、“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学员、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群体中的优秀青年吸纳到入党积极分子中来,采取开展结对联系、提供实践锻炼岗位、帮助解决困难、提供技术资金服务等方式进行教育培养,使其尽快成熟。

2010年,全市新发展农村党员1338名,其中35岁以下的735名,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584名,致富能手762名,大学生“村官”24名,“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学员55名,对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继续抓好村级后备干部的“选”、“育”、“管”、“用”四个环节,将村级后备干部纳入乡镇党委管理,按照一职一备的要求,建立了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落实了乡镇机关干部、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与村级后备干部结对培养机制,明确培养目标及措施,按照近、中、远期建立培养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全市共有村级后备干部5233名。

六、创业带富工程深入开展,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1、扶持党员创业。

一是建立党员创业培训基地。

为提高农村党员的创业致富本领,全市各级党组织依托各地科研院所、劳动就业及职业技术学校等各类培训资源,选择其中愿意承担培训任务、培训设施较好、办学规范、培训能力较强的确定为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并统一按照“有教室、有教师、有教学设备、有80人以上接待能力”的“四有”标准进行建设。

同时,依托已经形成产业规模的乡镇、村和产业协会等组织机构,以及龙头企业和种养基地等经济实体,建立创业培训实践基地,为党员提供参观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平台。

截止2010年底,全市各级党组织已经建立党员创业培训基地186个,其中磐石市石嘴镇党员创富培训基地被省“三大工程”领导小组确定为吉林省农村党员干部实践培训基地。

二是开展党员致富技能培训。

采取市级培训党员产业大户、县(市)区培训党员致富能手、乡镇培训普通党员的分级培训办法,最大限度的扩大受训党员的覆盖面。

在培训方式上,采取“菜单式”教学,设计多种技能培训班,由党员自由选择培训专业。

培训形式上采取理论辅导、座谈讨论、现场观摩、模拟演练等形式,突出培训的操作性和实践性。

2010年全市各级农村党组织共举办各类短期技能培训班496期,共培训农村党员4.3万人次。

三是搞好创业扶持和服务。

各县(市)区将中央、省市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向创业党员倾斜,并结合本地实际,在资金、技术、信息、销售等涉及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

采取设立创业带富奖励基金、政府提供贴息贷款、组建创业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等方式,加大对创业党员的扶持服务力度,鼓励推动党员上项目,发展致富产业。

2010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共成立农村党员创业服务团队516支,深入乡村为党员提供技术服务7163次。

各级党委、政府为农村党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18853.8万元,财政贴息1444.56万元。

2010年底,全市已有掌握1项以上致富技能的党员44234名,占农村党员总数的58.1%,拥有1个以上致富项目的党员30971名,占农村党员总数的40.7%。

2、促进党员带富作用的发挥。

一方面抓好党员创业示范户的培养。

全市出台了党员创业示范户的统一标准,规定党员创业示范户必须拥有一项以上致富项目,项目收益好且适合规模发展,家庭年收入超过5万元,愿意并能够带动1户以上党员群众致富。

通过群众评定、党组织考核等方式,对达到创业示范户标准的党员,由乡镇党委为其挂牌,确立党员创业示范户身份,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并为创业示范户选择1-2户党员农户结成带富对子,通过提供技术指导、联合采购、提供销路等措施,带动帮扶对象创业致富,到2010年底,全市共培养党员创业示范户6198户,带动了10827名党员群众创业致富。

另一方面,抓好党员创业示范区建设。

采取乡镇党委领导,村党组织、农民专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牵头,党员特别是党员创业示范户带头参与的办法,联合区域内相同产业的创业党员和农民,进行党员创业示范区建设。

截止2010年底,全市已建立党员创业示范区390个,入区创业党员12070名。

3、切实做好党内帮扶工作。

一是加大贫困党员帮扶力度。

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农村党建扶贫联系点制度和部门包村制度,并为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和包村部门确定了1至2名贫困党员进行重点包扶。

2010年市县乡领导建立党建扶贫联系点1141个,部门包村实现全覆盖,帮扶贫困党员3746名,投入帮扶资金3592.14万元。

二是落实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待遇。

完成了全市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泥草房改造工作,各县(市)区还安排留存党费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交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并在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进行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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