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曲江中心校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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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曲江中心校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1

曲江镇中心学校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在全镇教育系统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地震灾害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为使学生进一步了解防震应急疏散知识,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应急疏散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科学合理地进行,进一步提高建水县曲江镇中心学校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水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曲江镇中心校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原则。

曲江镇中心校和下属各类学校要成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本校)应对地震灾害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地震,确保地震的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付、果断处置,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原则。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力争早发现、早预防。

要把地震灾难的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原则。

应急处置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学校要在曲江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各校校(园)长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地震发生后,各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原则。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地震灾害现场人员;二是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三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地震情况;四是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

在处置地震过程中,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二是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三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原则。

中心校和各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的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地震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一)曲江镇中心学校地震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地震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中心校校长孔庆国

副组长:

中心校书记张士旺、副校长周祥、副校长廖建碧

成员:

魏建康、张妮、章惠琼、各校(园)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日常工作。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曲江中心校地震灾害的工作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员。

(2)在中心校的指导下,制定并完善曲江各完小、幼儿园应对地震灾害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3)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在地震发生后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4)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作出地震预警。

(5)对一般性地震灾害,及时成立工作组前往事发现场指挥;对较大、重大的地震灾害,成立工作组配合县级工作组及时前往事发现场处置。

(6)督促检查并落实本镇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对措施。

(7)总结推广教育系统成功应对地震灾害的做法和经验。

(8)处置本镇教育系统地震的其它相关事宜。

(二)各学校地震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

1.地震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园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

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

成员:

学校班子成员

2.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2)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地震灾害校级应急预案。

地震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地震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努力保持校园稳定。

(三)曲江中心校地震应急工作组

地震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分别是:

1.综合协调组

由曲江中心校办公室牵头。

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魏健康,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职责为统一协调地震灾害的处置工作,做好信息汇总和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做好上级工作组的接待和有关保障工作,组织专家做好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2.后勤生活组

由曲江中心校财务室牵头,责任人为财务室主任张妮,成员由财务室人员组成。

职责为制定受灾学校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分发受灾学校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指导受灾学校做好受灾师生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工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工作;开展受灾学校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搭建应急临时性板房;制定学校恢复重建的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3.治安维护组

由曲江中心校办公室牵头,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魏健康,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职责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控以宗教或贩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受灾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受灾学校防火、安全隐患和环境危险排查、防范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卫生医疗组

由曲江中心校教研室牵头,责任人为教研室主任章惠琼,成员由教研室人员组成。

职责为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受伤师生的抢救工作,及时检测、监测受灾学校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灾后师生的心理救援工作。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救灾捐助和资金筹措组

由曲江中心校财务室牵头,责任人为财务室主任张妮,成员由财务室人员组成。

职责为向有关部门申请救援资金、物资和政策支持;接收和安排国内外捐款,处置好捐赠有关事宜。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教学恢复组

由曲江中心校教研室牵头,责任人为教研室主任章惠琼,成员由教研室人员组成。

职责:

迅速到震区做好动员学生复学,做好课本、师资的临时调配工作,尽快帮助震区恢复教学。

应急期间,各学校负责本地区、本校工作,上级需要调用的人力和物力应无条件服从。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以便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预防

曲江中心校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促进学校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各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要改进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水平;要做好应对地震灾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的落实。

(二)预警

各学校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前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指导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各学校要针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储备和工作安排。

(三)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

发生地震灾害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镇党委、政府和中心校报告地震信息,不得延误。

坚持边报边查,第一次上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可以先电话报告,随后迅速以书面材料报告);第一次报基本情况,第二次报全面的书面情况,第三次形成综合报告。

(2)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

一般地震灾害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发生特别重大地震,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

地震灾害情况发生变化后,各学校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各学校发生地震灾害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地震初步情况报告中心校和当地党委、政府。

中心校接到学校报告后,初步判断地震等级,在2小时内报告州教育局和县委、政府。

重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必要时学校或中心校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

地震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可控程度、发展趋势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地震发展情况报告中心校;中心校要每日报告县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地震发展情况报告中心校,中心校要每日报告县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过程报告内容:

地震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采取措施、正确处置等。

(3)结果报告

地震灾害结束后,应将地震处置结果报告县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过程报告内容:

地震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采取措施、正确处置等。

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地震灾害后,各学校和中心校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

(2)紧急文件报送

学校和中心校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由于地震灾害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的,可先口头报告,然后补报书面材料。

中心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地震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4.信息发布

各学校和中心校不能对外发布信息,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四、地震灾害等级划分

根据《建水县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地震灾害按严重程度,可分为4个等级。

(一)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4.0级以土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三)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四)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五、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一)一般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由事发学校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部署下,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上报中心校。

1.组成工作组进入受灾学校,指挥受灾地学校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工作组达到受灾现场后,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灾害做出判断,共同制定、部署抢救方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设备支援。

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4.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将灾害实情向镇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提供关于灾害信息对外公布的口径、时间方面的建议。

5.会同上级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掌握网络信息,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统一口径的消息。

6.总结地震灾害的教训,推广地震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表彰工作。

(二)较大地震灾害

在一般地震灾害响应的墓础上,较大地震灾害由事发地学校在中心校及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部署下,按照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三)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在较大地震灾害响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应急工作处置组,认真做好处置工作;要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六、学校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各学校发生地震灾害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地震灾害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报警、报告

当学校发生地震后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二)应急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平安地带。

如果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他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三)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地震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政府和县教育局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赔偿等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地震灾害善后处理工作。

七、善后与恢复

(一)曲江中心校

中心校要协调好受灾学校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

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种资源,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物款的筹措和拨付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对积极参加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地震灾害的预案、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子行政处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各类学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解决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

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救灾工作,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中心校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地震灾害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学校应储备充足的物资,保障应对地震灾害的需求。

(三)人员保障

各学校应组织地震灾害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投入工作。

(四)培训演练保障

各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要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建水县曲江镇中心学校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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