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QP-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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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QP-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doc

深圳市艾利普电子有限公司

SHENZHENAILIPUELECTRONICCO.,LTD

文件编号:

ALP-QP-014

版本:

A/0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第1页共5页

版本记录

版本

变更单编号

内容

制订人

生效日期

A

初次发行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0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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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范围

副本: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人政部□PMC部□工程部□品质部□注塑部

□喷印部□电子装配部□工模部□财务部□仓库部□业务部□采购部

正本:

文控

制定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受控文件印章

如此印章并非红色,代表此文件并非合法之版本,并不会受到控制及更新,请使用受控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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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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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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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建立合适的标识系统,为能准确地确保公司物品从进料、生产、成品入库、出货及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区域、属性和状态结果增多能明确地被识别,以区分产品的各种特性,并当产品出现异常时能有效、快捷地追溯到原材料、零件厂商的零件从出货到组成成品的各种情况。

2.0范围

本公司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模治具及办公用品等在进料、制程(生产、贮存、包装、交付、运输)成品各阶段的标识及产品状态识别,以及产品的追溯作业均适用。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检测仪器、物料、成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监督、管理。

3.2生产部负责保障在生产中的生产设备、治具、钢网、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得到正确的标识及制程资料记录。

并进行样品、物料及成品标识的监督。

并负责模具的标识管理。

3.3工程部负责样品标识。

3.4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物料标识的沟通、协调。

3.5仓库部负责所有从接发到交付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得到有效的标识。

3.6人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标识管理。

4.0定义

5.0程序

5.1区域标识

5.1.1公司依总体规划对奢厂区进行功能分区,分别划分为办公区、车间、仓库三个主要功能区域。

5.1.2各功能区域依据其特点应进行区域再细分,并制作相应区域平面图,细分区域应依据区域功能、物品类别及数量多少、占用空间大小等进行考虑。

5.1.3划定区域后各区域应进行明确的标识:

5.1.3.1办公区各部门应有部门标识牌,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座位应有职位标识牌(应体现职位、姓名等内容)。

5.1.3.2仓库各细分区域应采用吊牌或立牌等方式进行标识,具体依《产品防护控制程序》执行。

5.1.3.3生产部应根据车间特点、功能区分进行区域细分,并张挂相应区域标识看球,担至少应有物业区、生产区、成品区等区域划分。

5.2物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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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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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收料

5.2.1.1仓库在收取供应商送货时,应依供应商的送货单及采购部的《采购订单》核对物料是否相符,物品上应有明确标识(包括物料编码、物品名称、规格、厂商名称、订单号、数量、日期及出货检验章等内容),如不相符或标识不清楚应要求供应商重新确认和标识清楚。

5.2.1.2仓库确认无误后应将物业移入待检区,并开具《送检单》送交IPQC并通知IQC进行来料检验。

5.2.1.3环保材料在交货时需按照LOTNO.管理作业要求于上加贴LOTNO.标签,以利追溯。

5.2.1.4环保材料在交货时需在进料标签上加贴绿色环保标签,以利区分。

5.2.2进料检验

5.2.2.1IQC在进料检验时,要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检验状态包括待检、检验中、检验合格、待处理四种。

分别制作待检、检验中、检验合格、待处理标牌进行识别,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来料检验报告》。

5.2.2.2IQC检验核对相关资料确定进料是否符合相关检验要求,并根据检验结果做好相应在标识:

对于检验合格的贴上绿色“合格”标签;不合格物料巾相应不合格标签,并隔离旋转:

对于退货的贴上红色“退货标签,对于判定为让接收的贴上蓝色“让步接收”标签,对于判定为加工挑选的贴上黄色“加工挑选”标签。

对于相应标签上应有厂商、品名、规格、数量并要求有检验员签名及检验日期等相应内容以说明该原料的属性和状态。

退货物料贴退货标签,并通知货仓移入退货区,并将检验结果与记录于相应报表,以便今后核查。

5.2.2.3IQC根据相关检验依据进行检验,检验后,必须把物料放回原始包装中并保持良好状态,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用相应不良标签标识好,隔离放置。

5.2.2.4对于物料的识别,也可由IQC 贴上“物品标签”进行标识。

5.2.3存储

物料通过IQC检验后,仓务员必须将物料放在仓库内的指定的货位,每个货位必须有物料名称、物料编码及物料收发卡,如是临时货位,要有货位标志,不能随意摆放,并将物料相关资料记录在物料收发卡及物料收发记录报表中。

5.2.4发料

仓管打开材料包装并按照注明型号、‘零件号和数量的发料单进行发料,发料时必须保持原有包装标识状态,如果需重新换包装,必须将原有包装上的各标识移粘到新包装上或重新标识。

领料员在领料时必须核对物料标识,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可拒绝领料,并将发料记录在物料上发卡及物料上发记录报表中。

5.2.5制程标识

5.2.5.1环保材料生产过程中所有的产品外箱都需标识环保绿色标签,产品本体上需贴绿色的环保贴纸。

5.2.5.2QC贴纸上的标签月份按实际生产的来划,便于以后生产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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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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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3对于过程中周转的产品,红色胶筐代表不良品,蓝色胶筐代表合格品,黄色胶筐代表待检验及周转中的产品。

5.2.5.4每个胶筐外面应用标签进行明确标识,注明产品名称、指令号、数量、日期、单位等属性及待检验等检验状态。

5.2.5.5对制程中的产品可通过《工艺流程卡》进行标识。

5.2.6成品标识:

5.2.6.1环保客户入库时制造单位在成品外箱标签贴绿色环保标签,以示区分环保与非环保,环保客户有要求使用特定的环保标签,各单位应按照各客户之要求,加贴客户指定标签。

5.2.6.2制程单位包装时由QC全检合格后,由装箱人员在外箱上上加贴“产品标识单”,标示品名、数量、包装日期、作业工位,以便是后追溯。

5.2.6.3经品管检验不合格者,贴REJECT标签,通知现场单位处理,处理完成后再次品管检验合格方右入库,且将检验结果记录于《QA检验报告》

5.2.6.4产品成品出货时如有分包或换箱时需重新贴外箱标签,由QA加盖“QAPASSED”以示确认OK。

5.2.7环保物料再现环境不良异常时,应立即将该物料移至环保不良品区,并加贴红色不良品标签。

5.3对于质量上有异议的原材料、半成品工成品,由品管挂上待处理标识,放置于待处理区域等待裁决;对于设备、工具、模治具分别按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5.4区隔储放

5.4.1原材料仓划分环保材料和非环保材料以及环保不良品的摆放区域,以防止环保材料与非环保材料的相互混入。

5.4.2制造现场划分环保区,且口令允许放置环保半成品,成品材料。

同时也划分非环保区,且只允许放置非环保半成品、成品材料。

5.4.3成品仓划分环保产品放置区与非环保产品摆放区,且环保产品加贴绿色GP标签,以防止环保产品与非环保产品的相互混入。

5.5产品的标识

5.5.1组件(物料)

产品生产时,移入生产线的各物料必须有良好的标识,如需将物料移入物料架则必须在物料架上注明物料名称及物料编码。

未有标识的物料可拒绝使用。

生产中发现的不良物料应立即用不良标签标识好,并隔离处置。

产及时将不良品区,每天下班前对不良品进行清理,来料不良的物料标识好交IQC确认后退供应商,操作不良的物料经批准后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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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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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产品

每一包装产品都应贴上QA盖章的合格章,并应有PASS日期,每个产品包装上也应有型号和生产单号

等相应信息。

5.5.3成品在出库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并记录相应的序号、日期等记录,以便于追溯成品的发放地。

5.6产品追溯(品质事件的追溯)

5.6.1依产品之必要,对于成品于需要时,可进行月份追溯,由业务同客户沟通确认出货产品上的月份标签,由品质部主导查明出货的资料。

5.6.2产品之追溯。

可由外包装标签以及相关单据或客户提供产品月份来进行系统性追溯,对该批之生产制程及交货状况,而作适当之处理。

5.6.3如产品出现异常,可以追溯整个生产流程及原料编号,批号及生产厂商,以便进行责任归属。

当品质事件发生时,可通过以上质量记录及相应标识等资料对其进行追溯,找出发生不良的原因并进行分析,提出改善措施并执行。

5.7标识式样

物品标签

厂商

日期

品名

规格

订单号

数量

检验结果

制造者

检验员

产品标识单

品名

规格

数量

操作员

日期

6.0参考文件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ALP---QP---015

7.0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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