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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西方政治思潮》期末论文

题目浅析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年级2011级

学号222011301011085

姓名曾婷

指导教师黄其洪

成绩

2014年6月17日

浅析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曾婷

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400715

摘要:

哈贝马斯是当代德国最有名气的哲学家、社会学家、思想家之一,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最重要的代表人物。

作为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哈贝马斯敢于正视传统理性的分裂,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交往中出现的异化现象展开了深入的批判,认为应在交往行为和生活世界的基础上,重建理性以拯救理性,从而建立以重建交往理性、实现人际关系和谐为目的的交往行为理论。

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顺应了现代西方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哲学思潮走向融合的潮流,对现代西方的社会学、心理学等进行了一次大综合与创新。

因此,对哈贝马斯交往理论进行探究,对于推动我们个人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本文主要阐述了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的主要容,如行动的概念、普遍语用学、生活世界和系统以及对该理论的评价。

关键词:

哈贝马斯 交往行为 系统 生活世界

当今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元化、复杂化,尤其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背景下,“金钱交往”、“地位交往”侵蚀和影响着人们的心,诱惑、欲望更多,导致的矛盾冲突也就更多。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产生了变化,互相的猜疑,不信任,社会的诚信危机以及过度的放大自我价值观等现象的出现。

人和人的交往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而有深度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从理论上研究“交往”更有助于审视人际关系、端正人们的价值观,而哈贝马斯提出的交往理论,旨在构建一个具有和谐价值的世界,这样就为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交往奠定了和谐的基础,也为人权的保障提出了基本的目标和准则。

那么,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到底是怎么样的,包括哪些主要容,而我们又该如何正确的评价它呢?

这都是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容。

一、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主要容

(一)交往行动的概念

哈贝马斯基本上在他所有著作中都使用过“交往行动”这一概念。

但是在不同的时期哈贝马斯对交往行动概念的认识也是不同的。

如在20世纪60年代他“把以符号为媒介的相互作用理解为交往活动。

”在20世纪70年代,他把普遍语用学看作是“交往行为的一般假设前提”,认为“在交往行为中,言语的有效性基础是预先设定的,参与者之间所提出的(至少是暗含的)并且相互认可的普遍有效性(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使一般负载着行为的交感成为可能”。

而在20世纪80年代,哈贝马斯进一步提出“交往行为总是要求一种在原理上是合理的解释。

”他认为,社会行为有四种类型:

1、目的性行动,又称作工具性行动

目的性行动这是一种目标取向的行为,在比较、权衡各种手段以后,行动者会选择一种最理想的达到目的的手段。

它是以技术的规作为导向,并且立足于经验知识,以工具为媒介的“合理选择”行动。

例如,我们说的“劳动”,就是这种工具性的“目的--手段”式行动。

目的行为一直是哲学行为理论关注的焦点。

通过在一定情况下使用有效的手段和恰当的方法,行为者实现了一定的目的,或进入了一个理想的状态。

核心概念是在不同行为可能性之间做出的决定,这样做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并受到原则的引导,也得到了语境解释的支持。

哈贝马斯认为,在韦伯与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中,所谓合理的行动,主要指这种行动。

2、规调节行动

规调节行动即一个群体的受共同价值约束的行动。

这种行为一般只能发生在一个受共同价值约束的群体,群体各成员以群体的共同价值规作为行为的取向,规控制行动严格遵守那些由个体组织起来的群体所具有的价值期望,并满足“普遍化的行动要求”。

规调节的行为概念涉及到的,不是孤立的行为者的行为而是社会群体的成员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在一定的语境中,一旦具备可以运用规的前提,每个行为者都必须服从(或违抗)某个规。

规是一个社会群体中所有成员达成共识的一种表现。

每个群体都具有一定的有效规,群体的一切成员允许相互期待,他们在具体情况下是否履行各自的行为。

服从规的核心意义在于满足一种普遍的行为期待。

3、戏剧式行动

戏剧式行动它指行动者在一个观众或社会面前有意识地表现自己主观性的行动。

这种行动重在自我表现,通过自我表达达到吸引观众、听众的目的。

“行动者在他的观众面前,以一定方式进行自我表述,……想让观众以一定的方式看到和接受到自己的东西”。

戏剧行为主要涉及到的,既不是孤立的行为者,也不是某个社会群体的成员,而是互动参与者,重在是相互之间的互动参与。

他们之间相互形成观众,并在各自对方面前表现自己。

行为者自己给了他的观众一个具体的形象和印象,为此,他把自己的主体性多少遮蔽起来一些,以达到一定的目的。

任何一个行为者都可以控制公众进入他个人的观点、思想、立场以及情感等领域,因为只有他本人才有特殊的渠道进入自己的上述领域。

在戏剧行为中,参与者利用了这种状况,通过控制主体性的相互渗透,而对他们的互动加以左右。

因此,自我表现的核心概念不是直觉的表达行为,而是面对观众对自身的经验表达加以修饰的行为。

4、交往行动

交往行动是行动者个人之间的以语言为媒介的互动。

行动者使用语言或非语言符号作为理解其相互状态和各自行动计划的工具,以期在行动上达成一致。

相互理解是交往行动的核心,“言语行为”是交往行动的基本形式,具有重要的地位。

理解概念表明的是一种参与者之间达成的合理共识,它可以用可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加以衡量。

交往行动所涉及到的是至少两个以上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这些主体使用(口头的或口头之外的)手段,建立起一种人际关系。

行为者通过行为语境寻求沟通,以便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把他们的行为计划和行为协调起来。

四种行为侧重于世界的不同方面。

工具性(目的论)行动主要考虑客观的或外在的世界;规控制的行动对应于社会世界。

这个世界从根本上说虽由行动者个人组成,但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戏剧行动与主观及外部世界相适应。

上述三种行动都有其片面性,不能作为理解人与世界的基础,而惟独交往行动作为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在主体与“客观世界”、主体与“主观世界”、主体与“社会世界”这三种关系的背景上发生的。

因此,社会、文化、道德、理性及个性等一切重要社会问题都离不开交往行动。

所以,交往行动比其它行动在本质上更具合理性,因为它考虑了这三个世界。

再者,在哈贝马斯看来,目的行为、规调节行为、戏剧行为之所以都不具有合理性,就因为它们对语言在行为中的作用的认识是片面的:

在目的行为中,语言只是被理解为旨在实现各自目的的人们之间的非直接的相互理解;在规调节行为中,语言只是一种表达已有的规性赞同的工具;在戏剧行为中,语言是作为“自我表演”的中介。

语言简直被片面地理解为文风和美学表达的单纯手段。

而交往行为则是唯一全面地理解了语言在社会行为中的功能,使得语言的各个向度都得到考虑。

最后,交往行动的核心是理解,体现的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平等互动关系,而工具行动、规行动和戏剧行动则限于传统认识论的主体——客体的思维模式,不能体现主体间的互主体性。

(二)交往行动的一般假设前提:

普遍语用学

普遍语用学是“指称那种以重建言语的普遍有效性基础为目的研究”。

言语的普遍有效性基础是使言语行为能够得到理解的一切可能性的规条件。

通俗的来讲普遍语用学就是关于理想的话语环境的学说,是揭示在人类话语中支配合理性交往的最一前提和标准。

这些标准也就是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中提出的“普遍有效性要求”,这些都是人们在言语交往时必须要做到的。

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中的核心概念是“有效性要求”。

交往行为、正当性、合法化及共识等的论述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有效性的分析。

这类似于塞尔的预备条件和真诚条件,但围和概括性比后者更广。

所谓“有效性要求”,是指一个话语要想成为有效的就必须事先满足有效性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为任何可能的听者所接受。

在以理解为目的的交往行为中,说话者在言说时必须要包含有效性要求,否则的话,不能说是以理解为目的交往行为。

说任何话语都必须包含有效性要求,这仅仅是指逻辑上的必然性,至于该话语在实际场合是否有效,究竟能否得到认可,还要由听者的肯定或否定的态度来决定。

  

(三)生活世界与系统

生活世界与系统过程是交往行为理论的第二个重要的概念,在哈贝马斯看来,是使交往概念完备化的不可缺少的概念,是行为论过渡到社会理论的桥梁。

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概念源自于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解释学。

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运作于生活世界之,生活世界是主体间从事交往活动的历史舞台。

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的基本结构是文化、社会和个人。

文化,是指一种“知识储存”,也就是交往参与者在地具有的有关文化传统、信仰、语言并可能在互动中适用的知识库;而社会指的是一种“合法的秩序”,就是交往参与者进入并巩固同社会集团联系的社会制度和习俗;至于个人,主要体现为个性,就是使一个主体能够参与理解的过程,并从而能论断自己的同一性。

文化、社会和个人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与文化再生产、社会统一和社会化的过程相适应的。

哈贝马斯认为,语言和文化是生活世界的两个基本因素。

交往行动的参与者直接参与的正是这样一个符号的语言和文化的世界。

“系统”在哈贝马斯看来,是与“生活世界”相对应的一种概念,是物质性的容的承担者,是一种技术性的东西,在其中仅仅运行着目的性行为。

哈贝马斯在概念上把我们这个社会划分为生活世界与系统两个层面,他认为社会一方面是“生活世界”,在其中,人们可以在共同的背景下通过交往行为进行互动;另一方面,社会也是系统,由政治、经济等担负着不同功能的子系统组成。

在现实的社会中,生活世界与系统过程二者是相互联系的。

本来生活世界的再生产过程是与社会整合的系统运行就是相辅相成的,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系统与生活世界日益分化为不同的部分。

生活世界分化为各自分离的文化、社会与个性的知识库,对系统过程来说,则分化为彼此区分的制度群,如经济、国家、家庭和法律等。

从社会进化论的观点来看,社会体系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合理化,从而导致生活世界与系统的分化乃至脱节。

在现代社会中,“系统”和“生活世界”的脱节突出表现为由于技术、科学以及金钱、权力使物质生产进一步发展。

在生活世界里,行为是由规来协调的,而在各种系统中,行为是由作为操控手段的金钱和权利来调节的。

金钱和权利的领域越凌驾于秩序之上,生活世界对于协调行为就越没有意义。

哈贝马斯把这种现代性的畸形现象叫做“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或“系统对生活世界的侵人”。

在西方发达社会近几十年来,主要发生在文化再生产、社会整合和社会领域,新的冲突日益涌现,而现代社会的各种病态现象,都是源于社会的金钱化和官僚化。

因此,要克服现代性的合法性危机,避免系统对生活世界造成控制和侵犯以及由此引出的生活世界非理性互动的种种后果。

哈贝马斯指出,我们必须做到使系统重新定位安居于生活世界之中,必须重新建立生活世界和系统之间的平衡机制。

哈贝马斯认为真正的合理性在于交往行为中,社会整合只能建立在交往理性之上,只有通过理性交往才能达到对文化的共同界定,形成社会团结和个性人格,使社会得到真正进步,人类得以真正解放。

要重新对社会进行整合,必须在宏观方面重建“公共领域”,即通过交往理性,而不是靠诉诸权利和金钱来制定政策;在微观方面,把生活世界领域也建立在理性交流基础上,真正实行交往行为合理化,不断增强人际协调和团结满足形成个性人格的要求。

二、对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评价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目标是重建交往理性,实现社会合理化。

我们也可以说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是富有建设性的。

它在很多方面也有可取的地方,例如哈贝马斯顺应现代哲学的潮流,完成了社会批判理论部由意识的批判到语言的批判的“语言学转向”,它在很多方面是具有独创性的。

又如在实践上,哈贝马斯对于“语言交往”、“生活世界”的研究,虽然有些夸大其辞,但也提醒人们注意在这些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要防止金钱对“生活世界”的侵犯,克服道德滑坡和拜金主义。

但是马克思的交往实践理论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重要来源,可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

所以我们也要看到哈贝马斯交往理论不足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哈贝马斯以语言和言语行为为中心来构建自己的交往理论体系,偏离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史观的轨道。

马克思所理解的交往畴,包括了全部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变换过程,是人与人之间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的手段为媒介互为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过程。

而哈贝马斯把“交往”仅仅局限在语言交往和精神交往的围。

同时哈贝马斯把语言当作一切社会行为中最为根本的东西,并赋予语言一种本体论的地位。

这种对语言的重视实际已经走到过分夸大语言作用的地步。

似乎不仅交往行为的合理化,而且整个社会的进化都依仗于一种可能的、有效的、理想化的语言使用规的建立。

实际上,语言的作用无论对于社会的进化,还是对于“交往行为”的合理化都只具有相对的、有限的作用。

2、哈贝马斯强调了价值规的超阶级性。

他认为“生活世界”概念是以承认人们之间存在共同的信念,价值规为前提,实际上是认为存在着超阶级社会的普遍的价值规。

而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在阶级社会里,普遍的、超阶级的价值规是没有的,价值规总有着鲜明的阶级性。

价值规的形成、发展及其在实践中的贯彻,总是同现实社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有着密切的联系。

哈贝马斯宣扬要建立普遍的、超阶级的价值规,只能表明他在这一问题上的虚伪性。

其实,他还是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为维护资本主义社会而建立价值规。

3、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只注意到了精神方面的因素,忽视了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人们的交往方式的观点。

马克思认为,“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

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

”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生产和交往相互联系。

生产决定交往的形式,生产是交往的基础。

由于割断了交往与社会生产和需要之间的联系,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合理化只能诉诸于道德实的知识和个人的诚实与真实性,而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相背离。

4、哈贝马斯夸大了“生活世界”的作用。

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社会意识是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且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而“生活世界”作为社会意识的一部分,当然能够对社会存在产生影响,它对于人们的交往行为也具有重要作用。

也正因为如此,哈贝马斯提醒人们注意“生活世界”的价值,要看到“生活世界”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受到的侵占。

本来这些都是没有问题,都是合理的。

可问题在于,哈贝马斯把这种价值夸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过分夸大了“生活世界”的作用,认为它能决定社会前途和命运的。

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精神万能论”。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看来,社会存在才是最基本的决定因素,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所以这种“精神万能论”是站不住脚的,也是不科学的。

5、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具有乌托邦色彩。

哈贝马斯的理论在宏观领域强调生活世界的重要性,在微观领域强调语言的重要性,进一步发展了法兰克福学派的唯心主义倾向。

又由于其研究往往是一种规性研究,因而在许多问题上陷入空想,只是论证了应该达到的一种理想的状态,缺少对具体物质条件的分析。

因而其提出的“方案”只能流于空想,成为一种“乌托邦”色彩很浓的理论。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容是通过语言媒介达成一致和共识,这是以普遍语用学关于言语行为的“有效性要求”作为先决条件的。

这种交往理论所要求的是一种非强迫的、平等的理想语境。

理想的语言环境是达成共识的前提,可这在现实中极其困难的。

因此,尽管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是富有建设性的理论,但它与马克思的交往实践理论依旧有着本质的不同。

参考文献:

[1][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M].卫东译.:

人民,2004.

[2][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1卷)[M].洪郁佩,蔺青.:

1996.

[3][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2卷)[M].洪郁佩,蔺青.:

1996.

[4][德]哈贝马斯.哈贝马斯精粹[M].卫东译.:

大学,2004.

[5][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M].博树译.:

1989.

[6]红.交往的合理化与现代性的重建[M].:

人民,2005.

[7]召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M].:

复旦大学,2002.

[8]一凡.哈贝马斯与交往理性[J].中国图书评论,2008(3).

[9]艾四林.哈贝马斯交往理论评析[J].清华大学学报,1995

(2).

[10]佃来.话语:

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的关键词[J].大学学报,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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