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4179082 上传时间:2023-06-2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docx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doc

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内部机制转换,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为目标的经营理念,改革金融服务,发挥农村信用社整体功能优势,拓展业务领域,增强竞争实力,结合××市联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是对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咨询等金融服务,是农村信用社市场拓展的前锋力量。

第二章客户经理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客户经理在本社区范围内开展存款、贷款、结算、代理、咨询等综合流动服务,原则上以本社指定的业务片为主要业务范围,对地处市区的信用社及其营业网点的服务范围,可按照发生信贷关系的先后顺序,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进行。

具体的工作职责:

(一)营销贷款。

要立足“三农”,及时调查了解辖区农户贷款需求情况,积极推行“贷款证”贷款,指导成立贷款农户联保组织,开展信用户(村)评定工作。

对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的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到信用社贷款专柜办理。

严禁向关系人发放无证(贷款证)、跨区域(乡镇)、非“三农”项目发放担保贷款;严禁超权限或化整为零发放贷款。

(二)组织存款。

巩固和发展农村存款客户,积极拓展社区存款市场和存款业务,推广介绍农村信用社新的业务品种,宣传农村信用社企业形象。

(三)清收盘活不良资产。

积极参与不良资产的清收盘活工作,优先招标,承包本社确定的不良资产。

对新增贷款,要严格执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到、逾期贷款要按规定进行催收。

(四)开展信息调研。

积极做好市场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工作,沟通农村信用社与客户的关系。

定期访问客户,并做好记录,维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定期对客户进行评估并及时提出建议报告。

对提交的各种信息、客户资料、业务建议和工作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三章客户经理管理

第四条对客户经理的管理采取“谁聘任谁负责”的原则,农村信用社承担对客户经理的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的职责。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主任是客户经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对客户经理的经营情况和职务行为进行检查,并做下列日常管理工作:

(一)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做好业务培训和辅导、定期组织业务测试和考评。

(三)加强日常业务的检查监督工作,每月对客户经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在“客户经理工作日志”重要事项栏内。

(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了解、掌握市场营销变化情况。

第六条客户经理实行等级管理,以个人盈利数额确定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3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单人建帐、单独考核,依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晋升或降级。

(一)等级标准:

分别不同类型按年度实现盈利额确定等级,其计算公式:

盈利数额=贷款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个人工资-存款利息支出-办公费用

1高级客户经理:

年底实现利润额在20万元(含)以上;

2中级客户经理:

年底实现利润额在15万元(含)以上;

3初级客户经理:

年底实现利润额在10万元(含)上;

(二)客户经理发放贷款实行存贷比例挂钩前提下的贷款权限管理制,由各社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存贷比例,年度内一般掌握在80%--85%以内,但年末必须控制在75%以内。

贷款权限由各社主任对客户经理授权签定授权委托书。

本年度自身新增存款以内掌握,年末必须控制在75%以内。

第七条客户经理在办理业务时,要严格执行金融政策、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掌管、携带各类业务公章及重要空白凭证。

(二)只能与管辖社进行资金往来。

(三)使用农村信用社统一的凭证,对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严格执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

(四)当日或次日向管辖社交帐,交帐时必须做到人到、帐到、款到、重要空白凭证到,未使用和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一起向管辖信用社报帐,实行“全部交回、重新领取”的办法。

管辖社接帐时,应认真逐项、逐笔、审查复核,核对无误后,再进行帐务核算,加盖复核人章,以示负责。

(五)在授权额度内发放贷款,并执行管辖社统一确定的贷款利率,不得擅自改变利率浮动幅度。

第八条对客户经理的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客户经理填写工作业绩汇报表和工作总结上交管辖社主任。

(二)管辖社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其主观工作态度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三)管辖社领导班子确认后报联社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考核依据及说明:

(一)农村信用社以贷款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个人工资、存款利息支出、办公费用等台帐作为考核客户经理经营效益的依据,单人建帐,每月终了计算出每个客户经理实现的盈利数额,以此作为计算效益的依据。

(二)客户经理支付的办公费用,包括支付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遇公关活动中的大额投入应由管辖社视情况考核安排。

第十条各基层信用社按月对客户经理的工作业绩进行通报,并于月后5日前上报联社信贷部,信贷部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全区排名通报。

年终联社将组织“十佳客户经理”的评选活动。

第十一条联社人事部门将创办《客户经理园地》,便于全市客户经理相互交流提高。

第十二条客户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联社上报有关信息、对重要或稍纵即逝的信息应及时上报联社。

客户经理提供的信息被采用并带收益,联社视收益程度给客户经理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客户经理存在以下列行为之一的,管辖社应予以解聘,并根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一)办理未经农村信用社委托(授权)的业务。

(二)帐外经营或者管辖社以外的机构发生资金往来。

(三)挪用或白条抵充存款资金。

(四)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扣收或垫付款项。

(五)泄漏存款人的存款情况。

(六)白条或非规定凭证办理业务。

(七)擅自或变相改变存贷款利率。

(八)弄虚作假,欺骗上级,搞数字游戏。

(九)工作不认真,经常出差错,服务态度恶劣。

(十)发生违章违纪贷款及其他责任事故。

第四章客户经理业务计酬办法

第十四条客户经理实行岗位等级基础工资,高级客户经理每人每月600元;中级客户经理每人每月500元;初级客户经理每人每月400元;见习级客户经理每人每月300元。

2003年客户经理一律执行见习级客户经理标准。

第十五条客户经理的收入与所开展的业务挂钩,具体计酬标准为:

(一)每年按新增存款日均余额的0.6%以内提取报酬,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报酬=本月存款日均余额×0.6%÷12

(二)清收存量贷款本息及不良贷款计酬标准,参照《××农村信用联社切块管理化解不良资产暂行办法》有关计提标准执行。

(三)客户经理依据个人年度所创利润额享受一定比例的奖励。

具体标准为:

高级、中级、初级客户经理按个人实现利润额的3%提取。

见习级客户经理按个人实现利润额的3%提取。

(四)贷款清收的费用由客户经理、营销员自负,依法起诉的案件、信用社必须积极配合。

第五章客户经理小组的业务营销计酬标准

第十六条分社、储蓄所作为一个客户经理小组,视同一个客户经理管理,其工作人员工资根据本小组所得报酬情况计发,上不封顶,最低每人每月300元。

第十七条存款报酬的计提标准:

一、以实行客户经理制时的存款余额为基数,同时核实代办员存款日均余额,每月按代办员存款日均余额的万分之五、二、一计付报酬,此报酬支付给客户经理小组,由客户经理小组按规定发放给代办员。

二、实行客户经理制后,代办员增长存款的代办费,由客户经理小组自负。

三、客户经理小组新增存款计酬公式:

当月存款报酬=核定代办员存款日均余额×0.5、0.2、0.1‰+新增存款日均增长余额×0.6%÷12

第十八条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计酬标准:

客户经理小组贷款报酬计提标准,按照《××农村信用联社切块管理化解不良资产暂行办法》有关计提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客户经理小组负责人的报酬,可高于本小组平均报酬的30%。

第六章其他岗位人员的计酬标准

第二十条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小组之外的其他岗位人员的工资由各社自行确定。

(一)主任与客户经理收入挂钩。

(副主任)按内勤人员平均收入的120%,主持工作主任按全员平均收入的140%计发。

(二)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工效挂钩,由各社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奖励。

第七章报酬的列支来源及考核统计

第二十一条每月按原工资总额足额提取后转“应付工资”科目,用于本月报酬列支来源,节余部分纳入下月计发,不足部分从“专项奖金”科目中列支。

年终结余部分冲回原费用科目。

第二十二条客户经理的业务量统计及报酬计算由信用社会计部门负责,按人按业务分类专户管理,每月统计一次,由信用社主任组织专人进行复核,联社会计部门按季进行复审,联社审计部门每半年审计一次。

第八章贷款管理

第二十三条客户经理必须在指定业务服务区放款,不得超区域放款。

市区及城乡结合部信用社其服务范围,可按照发生信贷业务的先后、市场发展规律而定。

客户经理超权限或专业营销员贷款必须逐笔报管辖社审批,不得擅自放款。

第二十四条优化贷款投向,突出支持重点:

1、在满足农户种养业资金需要的基础上,大力支持科技农业外、生态农业、安全农业发展。

支持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支持农户开展多种经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2、积极支持信誉好、效益好、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个体私营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3、积极稳妥地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积极发放城乡居民子女助学、婚嫁贷款、大力开办汽车、住房、保险、耐用品贷款。

4、积极支持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及时为他们提供创造业资金,增加经济收入,为政府分忧、造福于民。

5、乡镇信用社以支持“三农“为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信用社以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为重点。

第二十五条信用社要设立信贷专(兼)柜,客户经理开展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实行贷款上柜台、贷款证贷款制度。

严禁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严禁向“五小“企业发放贷款,严禁向无担保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发放贷款,严禁向有不良贷款和欠息企业发放贷款,严禁跨区域贷款,严禁超权限放款,严禁以贷收贷、本息转贷、顶名冒名、假名贷款,严禁化整为零贷款,严禁多头贷款,严禁收贷收息不入帐,不准收取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

信用社必须按下列规定切实加强对客户经理贷款的风险防范。

一、贷前防范。

(一)内防措施

1、客户经理正式上岗前,必须找一名本社内部职工和一名与自己有社会关系、声誉高、经济实力强的人员作为其道德风险的保证人,签定保证合同。

2、客户经理是所发放贷款的第一责任人。

(二)外防措施

1、实行农户联保。

客户经理发放贷款采取农户联保或一户多保的形式,农户联保按《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执行。

2、实行信用社等级评定。

信用社应组织成立由客户经理牵头,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社员代表组织成的信用评定组织,对农户信用程度进行评定,确定信用户,根据不同的授信额度,发放贷款证。

对没有评定为信用户的农户从严控制发放贷款。

3、推广贷款证。

客户经理必须经常了解农户贷款需求,及时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进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组织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农户申领发放《农户贷款证》。

每个农户只能发给一本《农户贷款证》,每个农户只能由一个客户经理发放贷款,严禁一户多证贷款。

4、贷款上柜台。

所有综合业务网点必须设立信贷专(兼)柜,配备专(兼)职人员。

5、权限管理,二次考察。

对超客户经理权限的所有贷款,上报信用社审批,需进行二次考察。

二、贷时防范

在信贷专(兼)柜办理贷款时必须坚持信贷专(兼)柜人员与借款人见面,专(兼)柜人员必须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农户贷款证,贷款证档案卡,经核对无误后,可按规定发放贷款。

三、贷后防范

实行贷后格式化检查,即农户贷款到期前,信用社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并填制贷后检查表。

借款人在贷后检查表上签字并装入信贷档案。

联社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的贷款内查外核,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责任追究

(一)严格执行贷款责任制度。

客户经理发放的贷款要按期收回。

到期不能收回的对责任人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贷款逾期1个月尚未收回的,但尚能正常付息的,减半计提报酬,不能正常付息或逾期一年的不再计提报酬,由客户经理全额赔偿本息。

2、逾期贷款数额较大的,取消客户经理任职资格,逾期数额巨大的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并负民事赔偿责任,触及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及自然灾害而产生的逾期贷款,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客户经理因职务行为给信用社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本人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及相关责任。

五、其它责任追究

1、考察人员考察不细不实导致贷款风险,考察人承担连带责任。

2、未经考察,非程序、逆程序贷款,审批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3、专(兼)柜人员未严格执行贷时审查制度,导致冒名、假名、非本人贷款、无证贷款、一户多证贷款、超限额贷款、借款合同不合规贷款、《农户贷款证》漏登、错登等造成资金损失的,由信贷专(兼)柜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贷后检查人员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实、不细,检查人承担贷款损失相应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5、信用社主任,信贷员失职、渎职,未及时答复客户经理保全资金的请求,造成贷款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修改、解释亦同,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社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及时上报联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