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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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三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二稿)
三门县环境保护局
二零一五年十月
第一章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十二五”期间,三门县以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污染行业整治、污染物减排、生态创建和执法监管等工作为抓手,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水环境整治工作有新亮点
积极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先后出台《三门县清洁水源行动计划》、《三门县水环境治理中长期规划》、《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三门县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和《三门县河长制方案》,建立河道“河长制”和“警长制”,先后实施“清三河”、“垃圾河歼灭月”和“清水行动”,全面完成省“清三河”达标县创建工作。
积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创建。
实施《三门湾三门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坚持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和河海兼顾,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整治。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新突破
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三门县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三门县燃煤(重油)锅炉淘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大力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和煤改气工作,实施黄标车限行,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推进台州第二发电厂超低排放设施建设,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基本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建立油气回收项目跟踪督查的长效管理机制。
深入开展建筑、道路、堆场及矿山扬尘治理,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新进展
积极推进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三门县污染物场地排查工作方案》,疑似污染场地排查有序开展,初步建立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清单;完成原解氏化工厂多氯联苯危废清理和华天工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调查及修复工作,初步建立六敖北塘农业现代示范区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
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打危废非法转移和处置行为,推进危险废物双达标创建,深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源环境管理。
污水厂污泥处置逐步规范。
(四)污染减排和整治有新举措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不断加强,成立了污染物总量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协同推进;刷卡排污、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三三制”等总量控制创新措施全面实施,可交易排污权转让交易制度逐步完善。
出台《三门县医化造纸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有效促进污染物减排。
(五)生态创建上新台阶
切实加强生态县创建组织领导,通过省级生态县创建考核验收,配合市局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稳步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完成三门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专家评审。
出台《三门县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坚持以项目化形式推进“四边三化”及“双清”行动,全面完成“四边三化”整治项目。
以深化“百千工程”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提升。
扎实推进生态乡镇(街道)和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群众性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六)环境执法监管有新思路
创新环境执法,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
转变监管模式,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实行红、黄、橙、蓝四类动态监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转变执法模式,实施“告知执法”新模式。
充分发挥媒体公众力量,加强执法监督,邀请纪检、人大、政协代表及记者等媒体与公众的力量参与环境信访调处,并开通公众微博、微信,通过媒体或公众的全程跟踪。
(七)环境宣教有新拓展
加强宣教窗口建设,开通环保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发送短信息百万余条;深化媒体合作,在《新三门》报社、电视台开辟专刊、专题、专栏作环保特别报道,专门拍摄生态建设宣传片,在电视上密集播放,提倡以节能环保为核心的绿色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开辟生态省建设宣传专栏;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生态环保讲座;在中小学普及环保宣传教育;开展美丽人居环境创建活动,培育民间环保组织。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三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区域环境质量保持优良,人民群众生态满意度逐年提升,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一)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全县地表水25个常规监测点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015年1-9月份PM2.5均值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稳定保持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上游水平。
(二)污染减排成效明显
截止到2014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14.87%、12.83%、9.5%和4.7%,分别完成减排目标的97%、82%、86%和94%,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县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可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三)生态文明持续推进
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满意度由2010年的61.15分上升到2014年的76.61分,提高15.46分,满意度提高25.3%,“十二五”期间均保持在全市排名前三位。
(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环境功能区管护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完成自然生态红线划分。
严格执行《浙江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深入改革,出台工业企业分类监管办法、环境功能区负面清单等规范性文件。
环境管理市场化逐步放开,环境治理第三方托管不断壮大,第三方环境监测探索实施。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4年底,三门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大部分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目标要求。
表1-1三门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划指标值
2014年现状
环境质量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8以上
100
2、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90
100
3、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
%
85
100
4、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80
0
5、城市空气API小于100的天数
天
>350
折算339
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分贝
≤55
55
总量控制
7、化学需氧量削减率
%
15.3
预计2015年21.48
8、氨氮削减率
%
15.7
预计2015年19.13
9、二氧化硫削减率
%
11.0
预计2015年
可达
10、氮氧化物削减率
%
5.0
预计2015年5.08
生态建设
11、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覆盖率
%
≥75
80%
12、国家级生态乡镇个数
个
1
6
13、省级生态乡镇个数
个
12
(折算比例85.7%)
9*
(折算比例90%)
14、市级生态村
个
≥250
412
*注:
三门县行政区划由原先的10镇4乡调整为6镇1乡3街道。
由上表可知,大部分指标目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其中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市区空气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尚达不到规划目标值,其中市区空气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主要受PM2.5超标影响无法达到规划目标值,而全市近岸海域水质基本达不到水质类别要求,水质均为超四类,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超标严重。
第二章主要问题与发展趋势
一、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仍有提升空间。
黑臭河和垃圾河未得到彻底消灭,近岸海域水质基本达不到水质类别要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持续超标;酸雨率居高不下,降水pH长期维持低位;城区周边橡胶废气扰民仍时有发生;善岙将等退役场地土壤污染严重。
二是环境安全形势严峻。
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支柱产业的机电、橡胶、工艺品、造船等行业层次总体不高,部分重污染行业主城区范围内,部分企业离居民区较近,环境污染投诉较多,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备用水源缺乏,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局部区域土壤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凸显;核与辐射安全防控能力薄弱。
三是环保自身能力依然不足。
环保体制机制仍不健全,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到实处,环保职能存在交叉,环保部门缺乏统一协调能力;环保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威慑力不够环境监管能力与点多面广的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环保部门的人员队伍、执法装备、手段和信息化水平远不能适应繁重的监管任务。
二、面临的发展形势
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新环保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考核不断增强,都促使着环境保护地位不断提升,有利于“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同时,环境保护也面临巨大的压力。
一是环境质量与群众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现有环境质量改善的程度不能满足群众对高水平小康生活的需求;二是防污治污能力与高位污染负荷不匹配,当前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不能保证最基本的处理处置能力,“三废”直排现象难以完全杜绝。
三是环境保护管理能力与繁重的环境管理任务不匹配,仍有大量的死角、盲点未纳入监管范围。
四是环境风险隐患多,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环保工作将进入环境风险发生的危险期,风险防范压力大。
第三章“十三五”环保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幸福三门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治水、治气、治土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全面深化生态建设,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三门湾生态宜居美城和全面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建设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稳定维持在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维持在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有所提高;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完成减排目标;辐射防控水平和环保自身能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生态环境保护满意度每年均有新提高。
三、指标目标
表3-1环境保护“十三五”目标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4年
现状
2020年目标
约束性指标
环境质量
1
细颗粒物(PM2.5)浓度(ug/m3)
41
35
(暂定)
总量控制
2
按省“十三五”总量控制指标执行
/
完成浙江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指标
水环境
3
近岸海域三类以上海水比例(%)
0
完成浙江省里下达任务
大气环境
4
全县AQI优良率(%)
92.8
95
(暂定)
土壤环境
5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保持现状并略有提升
辐射环境
6
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污染防治
7
重点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率(%)
100
100
8
重点污染源废气达标排放率(%)
100
100
9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56.4
85
(三门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10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
100
95
1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166个
95
(暂定)
1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
/
80
(暂定)
13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
(暂定)
14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3.09
100
15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9.95
100
1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60
90
(暂定)
17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100
100
18
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和处置率(%)
100
100
19
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
/
完成浙江省下达任务
生态建设
20
森林覆盖率(%)
56.63
57
(三门生态县创建规划)
21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23.4
25
(三门生态县创建规划)
22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
12.34
17
(三门生态县创建规划)
23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0
7
(暂定)
能力建设
24
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控系统个数(个)
1
5
(暂定)
25
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分)
76.61
85
(暂定)
第四章主要任务
一、抓好治水工作,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1、推进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
实施白溪地下水库、罗岙水库、施家岙水库和石门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交通道路上设置警示牌,在水源地明显区域设施告示牌、宣传牌等标识牌。
实施罗岙和石门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整治工程,实现石门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5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农业种植面源治理工程。
建立佃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巩固“十二五”期间整治成果。
表4-1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情况汇总
水源地
村庄
农田
旱地
猪
家禽
牛
罗岙水库
/
0.5Km2
2Km2
2头
20羽
/
施家岙水库
/
0.8Km2
2.3Km2
/
/
/
石门水库
张家、朱家、方家、庙屿、石门共5个人
0.25Km2
0.76Km2
380头
760羽
40头
2、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库区陆地生态系统建设,推进库区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维护建设,重建山地侵蚀区生态系统,完成15.3公顷库区退耕工作;加强湖滨带生态系统建设,逐步实施侵占湿地修复,开展佃石水库入库溪流人工湿地和水陆交错区建设;加强水库水生生态系统调节,合理实施生物操纵和生物过滤,调整鱼群和生物群落结构,进一步改善水体自净能力,防止水库富营养化。
争取佃石水库作为国家良好生态湖泊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
表4-2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退耕面积汇总
序号
水源地名称
退耕面积(公顷)
完成时间
1
佃石水库
6.3
2020
2
大岙田水库
1.6
2020
3
罗岙水库
4.7
2020
4
施家岙水库
1.3
2020
5
石门水库
1.4
2020
3、加强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东屏水库供水工程建设,开展岩坑水库和刘家水库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前期研究,推进备用水源与现有水源地联网联通。
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佃石水库设置专用的应急物资库,每年开展水源应急演练。
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建设警示告示牌及检查岗位。
完善水源地监控和预警体系,2020年前佃石水库建成视频监控和预警监控体系,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白溪地下水库、罗岙水库、施家岙水库和石门水库分别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所有乡镇级及以上水源纳污常规监测,全面推进水源地水质预警机制建设。
(二)加强河道综合整治
1、推进“清三河”深化提升整治
加快“清三河”向农村小沟、小渠、池塘全面延伸,继续实施280公里河道整治和1737公里河道保洁工程,深入实施截污纳管、点源控制、生态修复等治本措施,持续巩固和扩大“清三河”工作成果,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清淤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整治建筑行业泥浆运输,禁止泥浆排入河道。
2、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主干网、二三级支管及污水泵站,大力推进“两截”、“三改”工作,新建污水管网60公里,完成老旧管网改造公里。
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6年健跳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工程完成建设,花桥、横渡、洞港、永丰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017年完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海管道和三期工程的前期工作,2017年和2018年分别完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以及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工程建设,2020年完成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准四类)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天。
2017年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提高到95%。
表4-3城市污水厂污水处理率
2015年1-9月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日均
(万吨)
2015年1-9月份自来水厂售水量
日均(万吨)
2015年1-9月份污水处理率
2014年污水处理率
2020年县污水处理厂实现6吨/天
2.9146
4.188
69.59%
53.12%
预计95%以上
表4-4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工程建设规划
序号
名称
现状排放标准
2017年
2018年
2020年标准
1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4万吨/d)
一级A排放
准Ⅳ标准
准Ⅳ标准
准Ⅳ标准
2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含三期共4万吨/d)
/
/
/
准Ⅳ标准
3
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一级B排放
一级A排放
准Ⅳ标准
准Ⅳ标准
4
其他污水处理厂
一级B排放
一级A排放
一级A排放
一级A排放
3、加大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整治力度
工业企业废水原则上一律纳管排放,无法实现纳管处理的企业原则上一律实施准四类排放标准;未达到纳管排放标准或未达到准四类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治,到期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
深化污染重污染高耗能和特色行业整治提升绩效,落实重污染行业在建监控设施,逐步安装刷卡排污装置,严格执行排放口自行监测与监督性监测,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企业偷拍、漏排、超标排污等非法行为,严格落实按日计罚。
此外,“三产”废水一律纳管处理。
表4-5万吨废水排放企业达标整治名单
1
海润街道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达标整治
2
海润街道
浙江赛飞电器有限公司
否
达标整治
3
健跳镇
浙江新世纪食品有限公司
否
达标整治
4
健跳镇
浙江永源汽车有限公司
否
达标整治
5
浦坝港镇
浙江金旭食品有限公司
否
达标整治
6
浦坝港镇
台州金球机电铸造有限公司
否
达标整治
4、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
开展486个建制村数农村生活治理,新增受益农户数7020户,至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升至9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达到80%。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积每年稳定在35万亩次,推广配方肥0.22万吨(实物量),种植绿肥面积力争每年1.8万亩以上。
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化肥使用量比2013年减少8%;引进年产饲料0.5万吨的秸秆利用企业1家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化肥袋等农业投放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率8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处理率95%以上。
到2020年,全县建成生态牧场10个以上,标准化水禽场(水禽旱养)6个以上,新增沼液肥用稳定在3万吨以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1个以上,畜禽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利用率达98%,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率100%。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55%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达9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比2013年减少10%。
5、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
开展珠游溪和亭旁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主要为亭旁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包括珠岙、石头岙、龙家等12条标准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1.5平方公里,采取封禁保护、坡耕地治理、坡面径流调控、种植水土保持林和经果林等措施进行治理,综合治理面积10.9平方公里。
规划海游溪、亭旁溪、头岙溪、白溪、清溪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50公里;对健跳港进行综合治理,涉及河长25公里;实施全县200公里农村平原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三)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
1、加强陆海统筹和源头控制
严格执行生态环保的规划和准入标准,加强海湾整体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实施滩涂围垦、淡水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总量控制管理,切实将保持区域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优先条件。
深入实施三门湾染综合整治方案,加强入海河口断面水质监测,进一步强化工业、农业、生活等陆源污染整治,降低陆源污染物排海量,尤其是总氮和总磷入海海量,遏制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2、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依法落实水产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整治工作,大力推进高密度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
深入开展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工程、水产养殖尾水整治工程,完成亩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实现规模化水产集中养殖区尾水自动监测点。
进一步普及推广稻鱼共生轮作、洁水渔业等健康养殖模式。
积极发展浅海贝藻养殖和鱼贝藻间养,推广水产养殖池塘、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
3、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完善港口、码头和船舶排放油类、化学品、垃圾及生活污水的防油、防污配套设施,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行为,建立管理责任机制,确保安全收集和处置。
强化船舶危险品作业和涉污作业现场监管,重点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船舶污染物违法排放。
加快水域污染应急保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构建覆盖全辖区的船舶污染应急反应网络。
建立船舶生活污染水处置系统,按不同类型和吨位安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增设生活污水储存仓和依托港口或渔港接收处理。
4、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
依据《三门县海岛保护规划(2015)》安排,对重点海岛(小踏道岛和蛇蟠岛)进行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保持海岛生态环境良好,维持海岛典型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物种多样性。
加大三门滩涂湿地保护,推进三门滩涂湿地保护建设,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滩涂资源,切实加强滩涂围垦区生态保育建设,确保围垦区水面率达到12%以上。
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及赔偿等研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
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推进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和保护。
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开展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工程,实施海洋生态增殖放流工程,放流鱼、蟹、贝等种苗800万以上。
二、抓好治气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一)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到2020年,力争实现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开展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2020年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禁燃区内不得审批新增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已建设施要限期拆除或实施清洁改造。
三门县工业园区、沿海工业城和珠岙橡胶片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2020年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
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加气站等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县供气管网全覆盖。
加快推进核电、水电、风电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三门核电3-6号机组和三门龙母山风电场项目建设,开展三门潮汐能电站和三门县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开发沿海潮汐能等新能源。
到2020年,全县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力争达到**%。
(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优化产业布局,完成城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内橡胶等有机废气排放企业整治、搬迁和关停,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县域范围内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