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OSADSP部分内审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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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审核计划,成立审核小组;
㈡10月20日-10月23日:
确定审核小组人员分工,明确审核目的和审核范围,熟悉被审核单位手册文件,据此制定审核检查单;
㈢10月23日-11月15日:
进行审核;
㈣11月16日-11月18日:
整理审核情况;
㈤11月19日-11月20日:
汇总审核情况,进行不符合项确认,撰写审核报告并报批。
审核目的
为全面推进我公司E-IOSA审核工作,提高公司内部E-IOSA审核员的审核能力,根据新版第八版E-IOSA标准查找发现实际生产运行中的漏洞和问题。
审核范围
㈠手册标准的一致性和规章符合性
㈡人员培训及资质情况
㈢E-IOSA标准落实、程序/标准执行情况
审核依据
㈠《运行总手册》
㈡《运行控制手册》
㈢《安全管理手册》
㈣《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
㈤E-IOSA相关文件及标准手册
审核和检查方法
㈠检查有关程序及标准的手册符合性及一致性;
㈡查看相关实操工作记录,审核与手册规定是否一致,并对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㈢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谈,了解并沟通相关工作实际执行情况;
㈣统一审核方法和思路,每个条款均标注审核要点,按照auditaction要求逐条设定审定方法。
审核总体概况
审核小组总体负责E-IOSA标准手册(此次审核以ISMED8为准)中DSP章节的审核工作,被审核单位为DSP章节的迎审责任单位运行控制部。
此次审核一共涉及127项条款,相比前一版标准,此版共新增修订和新条款共31条。
审核结果发现Finding10项、Observation2项、不适用项3项、部分不适用项3项、112项条款以Conformity项通过。
故通过数据表明,此次审核总体情况良好,为明年迎接正式的E-IOSA审核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但审核中也暴露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后续进行改进,具体如下:
审核发现的主要薄弱环节和问题:
㈠部分流程的实操与手册标准的符合性存在偏差:
1)存在部分工作流程有实际操作和台账,但在手册标准中未进行明确和规范,如DSP1.11.3使用从外部供应商购买或获取的与飞机运行安全相关的数据或产品(除导航数据库外)前,我公司目前暂没有完善的程序确保其符合公司规定的产品技术要求,只有部分流程符合此要求;
2)存在部分工作只有手册流程标准,但未实施,缺少实操台账,如DSP3.7.3规定危险品运输时签派员应与机组同时获悉接收到危险品信息,此项要求在公司《危险品运输手册》1.10.5中有具体规定,但目前实际运行时,AOC并未接收过类似信息,已经通过市场部货运分部要求各代理单位通过货运分部将此流程予以实施。
㈡部分迎审人员以及内审小组组员均对部分新增条款的释义和符合性存在理解上的不确定性和偏差,如DSP4.6章节对于“performance-basedmethod”的解释存在理解上的疑惑,具体内容的符合性还需上报公司定夺。
审核情况综述
由于审核的具体工作由审核小组3名组员根据业务分工不同而划分进行审核的,故以下情况综述分三个业务模块进行说明:
㈠签派放行部分:
此次签派放行部分审核,共涉及52个条款,相较上一次新增14条。
此次有参考手册增加的项4条,部分不适用项3条,不适用1条,发现Finding项3条。
其中3.2.9A-3.2.9C、3.6.5A-3.6.5C、4.3.1、4.3.2、4.3.5-4.3.7、4.3.12-4.3.16为新增条款,1.7.2、3.2.10、3.6.1、3.6.4有新增参考手册(章节),3.2.4、3.2.5、4.3.6我公司部分不适用,4.3.12我公司不适用,3.6.2、3.2.9A、4.3.5为Finding项。
Finding项:
DSP3.2.9A有关VFR飞行的放行,包括气象要求、CFP制造及FPL的编制,我司的《运行控制》并没有对这些的详细描述,故确定为Finding项。
DSP3.6.2与3.6.3的差别无法确定,3.6.3相对与3.6.2只多了一句IfrequiredbytheState。
故3.6.2中填入了121部符合性申明,该项暂确定为Finding项。
DSP4.3.5滑行油的规定:
i)考虑起飞机场当地条件以及APU的耗油情况;
ii)如果承运人使用了基于能力的方法,滑行油可以是代表一架飞机滑行至起飞点所需实际油量的一个数值。
《运行控制手册》附录P燃油政策P.2.4滑出耗油:
飞机启动发动机以及起飞前滑行期间的发动机和APU的燃油消耗量。
但我公司实际CFP中是根据不同机场而定的一个固定的油量。
这项定为Finding项。
㈡性能、情报部分
DSP章节性能、情报部分涉及21条,其中修订条款3条,新增条款13条。
审核结果为1条观察项,2条不适用(4.1.7孤岛运行、4.2.3三发以上飞机双发失效),5条不符合项(4.6.1A、4.6.1B、4.6.1C、4.6.2、4.6.3)。
Observation项:
DSP1.11.3本条为建议项(should):
在使用从外部供应商购买或获取的与飞机运行安全相关的数据或产品(除DSP1.11.4导航数据库外)前,承运人最好有程序确保其符合公司规定的产品技术要求。
符合本条可以确保数据库以及其他的内部和外部运行数据都是最新有效的、精确的和完整的。
从外部获取的数据有性能数据、载重平衡数据和通告。
根据本条款检查性能软件、性能数据库、性能相关技术手册、机场障碍物数据、重量数据、载重平衡手册、舱单、新飞机引进数据、AIP/NAIP、杰普逊手册、NOTAM等。
《运行控制手册》性能相关方面没有相关的管理条款,检查台帐也不完整。
需要重新梳理流程,完善相关台帐记录。
情报方面《运行控制手册》也没有具体的条款。
工作流程已具备,台帐需进一步检查完整性,通告校核流程不完善,需添加。
需要上报公司讨论重视的问题:
其中DSP4.1.2、4.1.4、4.1.5(备降场的选择)与4.6.1A交叉,DSP4.3.5、4.3.6、4.3.7、4.3.8、4.3.9、4.3.10、4.3.11、4.3.13(燃油油量计算)与4.6.1B交叉,DSP4.6.1A、B、C与4.6.2、4.6.3互相交叉为一整体。
这是本次第八版ISM重点提出的一个新概念:
performance-basedcompliancemethods(基于能力的符合性方法)。
这个概念的意思是在备降场的选择、燃油计算、延伸航程运行的过程中,可以偏离规章的固有标准,只要采取了基于能力的方法对公司整体的运行能力进行了评估,这种评估主要是针对公司的组织能力、飞机性能、机组实力、机场设备、气象信息的收集评估能力、性能衰减的监控等等方面。
基于能力的方法主旨在于对规章符合性偏离的风险控制。
例如DSP4.3.5要求承运人必须确保燃油政策中的滑行油:
1.要么是预估的起飞前消耗的燃油量,预估需要考虑起飞机场当地条件以及APU的耗油情况,或者2.如果承运人使用了基于能力的方法,滑行油可以是代表一架飞机滑行至起飞点所需实际油量的一个数值。
就本条来看,我公司使用的是第2个选项,是一个经过综合评估的代表值,而不是实时评估的数值。
这个滑行油数值的获取需要有历史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分析并且需要定期检查更新,需要有相应的针对该项的具体的风险评估报告。
就目前而言,燃油效率组已经建立了CFP精度监控流程,但是还没有把具体的流程写进手册(中心手册不属于E-IOSA手册体系),而且还没有相应的具体的评估报告,也没有定期监控更新的过程。
需要做这几方面的工作。
综上,DSP4.6章节为新增章节,提出的也是新概念,审核小组没有把握确定是否完全不适用,需要安监部审核团队予以确认。
DSP4.6.1A:
如果承运人使用了基于情况的评估方法,且得到了局方许可,为了符合备降场选择的规章,承运人应确保该类运行的安全水平局方可以接受,且考虑了公司组织和运行能力,以及:
1.每一适用的飞机及其系统的全面能力;
2.可用的机场技术、能力和基础设施;
3.气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
基于情况的评估方法,与4.1.2、4.1.4、4.1.5呼应。
本条使用了条件句,如果公司不适用,是可以不予考虑的。
本条款思路是在选择备降场时,航空公司可以偏离局方的规章规定,有一套自己的评估体系确保局方可以接受的安全水平。
目前海航均是严格按照规章要求进行运行,无偏离情况,也没有自己的经批准的完整的运行评估体系来允许我们偏离规章运行。
本条是新增条款,属于新增定义,需要呈公司整体考虑研究。
DSP4.6.1B:
如果承运人使用了根据适用的国家规章,经局方批准和接受的基于情况的评估方法,为了符合燃油计划的规定,承运人应确保该类运行维持在国家可以接受的安全水平,应全面考虑承运人的组织和运行能力,以及:
1.飞行油量计算;
2.用于确定所需可用燃油的数据驱动的方法能力;
3.如适用,用于确定具体每架飞机的燃油消耗和备降场的高级应用的燃油消耗监控项目的能力。
本条关联条款有4.3.5(滑行油)、4.3.6(航线耗油)、4.3.7(应急油)、4.3.8(仅选一个备降场时的备降耗油)、4.3.9(选择两个备降场时的备降耗油)、4.3.10(不选目的地备降场运行时的额外油)、4.3.11(孤岛运行时燃油加注)、4.3.13(额外油)。
访谈了技术性能室节能减排主管邵大伟,了解了公司燃油效率体系建设的现状:
现在建立了燃油二期系统,以其进行全面的燃油效率评估。
与签派、情报、飞行多方配合监控飞行计划的精准度,根据运行的实际反馈修改CFP的飞行高度、进离场附加距离、滑行时间、性能衰减等数据。
但是我公司在设置滑行耗油的燃油政策中实际运用了该方法,但是又没有配套的评估体系以及相关的风险评估,因此该条部分适用且不符合。
DSP4.6.1C:
本条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是在延伸航程运行中,如果承运人使用了基于能力的方法,承运人只要保证了局方可以接受的安全水平,则可以超出最关键时限系统的时间限制,为了保证这样的水平,承运人应综合考虑其组织和运行能力,以及
1.飞机的整体可靠性,
2.每一时限系统的可靠性,
3.飞机制造商的相关信息。
目前CAAC不支持这样的运行,我公司也无相关的偏离程序。
公司没有建立经局方批准或认可的评估体系去运行偏离程序。
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去进行公司整体的全面的运行和组织能力评估。
DSP4.6.2:
如果承运人根据DSP4.6.1A-C条款使用了基于能力的方法,则承运人应确保该类运行受限于:
1.包含安全数据收集和分析的被动的以及前置的方法组合的程序,以识别该类运行的现存的和潜在的风险;
2.安全风险评估和缓解项目,该项目应详细说明其程序以确保:
①分析与该类运行相关的危险,从而确定现存的和潜在的安全风险;
②评估安全风险,从而确定风险控制措施的要求;
③如需,则建立风险缓解措施。
3.根据FLT1.12.3和DSP1.12.3建立的运行报告系统;
4.将基于能力的方法作为监控运行活动的安全能力以及验证风险控制有效性的手段而建立的程序。
本条要求的是针对备降场选择、燃油量的计算、EDTO运行的风险评估,不是简单的风险评估的程序,而是指具体到以上三个工作而具体的风险评估报告。
目前公司没有制作针对此三类运行的偏离风险的评估报告。
该风险的缓解手册也没有列入运控手册。
DSP4.6.3:
为了符合备降场选择、燃油计划、EDTO等相关的要求,承运人如果使用了DSP4.6.1A-C中所述的基于能力的方法,最好/应该将与基于能力的符合性相关的DSP4.6.2所述的组织活动视为其组织安全管理系统(ORG1.1.10A)的一个部分或者子系统。
该条款的目的是确保DSP4.6.2里陈述的策略性组织活动与组织或战术性安全风险管理活动有交互界面。
包括与SMS和质量系统的交互,以确保运行系统和程序受限于组织的全面的安全和质量确保程序。
公司的安全管理平台目前没有这样的接口、界面去专门针对这三类运行的基于能力的评估方法体系。
㈢安全质量、培训、手册、应急部分
此次安全质量、培训、手册、应急部分审核,共涉及56个条款,相较上一次新增4条。
此次有参考手册增加的项2条,不适用1条,发现Finding项2条,Observation项1条。
其中1.10.3、3.7.3为Finding项,2.4.1为Observation项。
DSP1.10.3:
有流程但未实施。
条款规定运营人应针对安全运行建立一个过程保证的流程从运行控制功能质量审核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服从于管理评审,即要对运行控制的安全质量审核进行自上而下的管理评审,但经审核发现今年公司及部门都未进行管理评审活动。
DSP3.7.3:
条款规定危险品运输时签派员应与机组同时获悉接收到危险品信息,此项要求在公司《危险品运输手册》1.10.5中有具体规定,但目前实际运行时,AOC并未接收过类似信息,已经通过市场部货运分部要求各代理单位通过货运分部将此流程予以实施。
DSP2.4.1:
有流程但实施未符合要求。
此条重点在于以我公司现有的运行模式,即机长和签派共同责任放行的模式下,需责任签派员接受并完成机组资源管理的培训以加强与机组间协作以及充分了解协同机组运行模式中的人为因素影响。
此条在2012年的E-IOSA审核中已作为观察项进行开具,问题在于我公司无法保证现有资源以及能力使机组和签派在地理、时间条件上同时接受CRM的课程。
现有做法在《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2.8.4航线运行熟悉和实操(跟飞)的管理规定中详述,其中第二条条款规定已作出了满足上述条款的规定。
运行熟悉和实操(跟飞)模拟机是飞行签派员了解飞行操作程序、机组空中特情处置、熟悉航线运行环境以及驾驶舱各种飞行设备的主要途径,是签派员与机组共同进行的典型的机组资源管理(CRM)的训练;
也就是说我公司以航线运行熟悉代替课堂授课的方式来满足签派员和机组共同进行CRM的训练。
审核人员及被审核方代表
审核人员:
韩明、郑栋、高超超、李鹏、余禹寰
被审核方代表:
运行控制部标准训练与质量中心
附录:
不符合项及建议项通知单
安全整改工作单
WorkFormofSafetyRectification
编号
No.
【2014】-HK-XXX
发布日期
Issueddate
2014.11.20
签批人
Approvedby
XXX
审核/监察项目
Auditsubject
IOSA手册DSP章节内审
整改单位
Rectifiedby
问题类别
TypeofFindings
□严重不符合(MajorNon-Compliance)
■一般不符合(MinorNon-Compliance)
□建议项(Observation)
1.问题描述(DetailsofFinding/Observation):
这项定为Finding项;
2.原因分析及纠正或预防措施(IdentifiedRootCause&
ProposedCorrectiveAction(s)):
(OrganizationshouldcompletedBlock2andreturnthisformtothesafetysupervisingdepartmentwithin15days)
计划完成期限(Estimatedre-compliancetargetdate):
3.完成的整改措施(CompletedCorrective/Re-complianceAction(s)):
4.推荐关闭RecommendClosure(ByQualityManageroftheDeputy)
Ihavereviewedandsatisfiedwiththecompletedcorrective/re-complianceactionsstatedinBlock3.Irecommendclosureofthisfinding.
Name:
XXXTitle:
XXXSign:
XXXDate:
XXX
5.评估关闭
AssessmentandclosurebySafetySupervisionDepartment
□Acceptance□Rejection
Reasons:
XXXDate:
6.备注
Remark
OnSiteReview:
□Yes□No
条款规定危险品运输时签派员应与机组同时获悉接收到危险品信息,此项要求在公司《危险品运输手册》1.10.5中有具体规定,但目前实际运行时,AOC并未接收过类似信息
WorkFormofSafetyRectificat